你可以想象,當時張信是多麽地吃驚。
他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怎麽可能呢?忙揉了揉眼睛,再看,確實,人沒了。
那一刻,他徹底懵了,懷疑在做夢。
但流動的水聲,又告訴他這確確實實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死人是不會走動的,難道記錯了地方?
但這個洞雖然看起來很大,不過並不複雜,他是順著一路走下去的,又原路返迴,根本就不可能迷路。
而且他記得再清楚不過,這確實是他涉水登岸的地方,周邊環境己深深地印在他大腦裏。比如那一塊石頭,就很有特色,它就在姑娘的頭部上方。
但石頭還在,人卻沒了。
這真是天大的怪事。
張信仔細觀察地麵。
在最初發現姑娘的地方,河沙有輕微的壓痕。
再往上,沙地上有輕微的拖痕。繼續尋找,河水就漲到這兒,沒有河沙了,全是硬地,也就看不到有什麽痕跡了。
張信心頭一沉,姑娘的失蹤,十分地蹊蹺,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呢?
正當他苦苦思索的時候,忽然從水中猛地竄出了一個什麽東西,黑不溜秋的,一身長毛,有三尺長,他來不及看清啥模樣,那個東西便嗖地一聲,從他身邊一閃而過,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把張信嚇了一跳。
這家夥可是一個活生生的東西,而不是虛無縹緲的什麽靈魂。
張信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向背後的袋子,那兒有一把匕首。他原以為那隻是備用的,現在看來是拿它出來的時候了。
這時候,他才相信,這個山洞並不是平靜的,很可能有食肉動物存在。
這一點也不奇怪。
既然是暗河,且水這麽洶,它一定得有一個出路,就是水必須得流到一個能釋放它流量的地方,或貯存,或流向江河,或大型湖泊。
現在看來它最大的流向是拒馬河。
拒馬河由一眾小溪流,演變成一條大河的,是中途許多小溪流匯入的結果,其中不乏暗河的功勞。
這些暗河口或在高地,或在草叢中,人們一般不易察覺它的存在,但動物能。
在野外求生這條路上,人類遠不及動物。它們憑著良好的嗅覺,以及動物的本能,經過一次次摸索,從另一個地方遷到了這裏。
極大的可能,是他們把方靜拖走了。
能拖動方靜的,一定是超級大的動物,否則不可能把一個活人拖走。
也有另一種可能,這種動物並不大,但並不是一個生活在這兒,他們可能是一個大家族,在麵對方靜這樣一個食物時,他們表現得出奇地團結,共同把人拖走了。
現在,行動一定要快,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方靜,防止動物啃食她,破壞了她的絕世美顏,盡可能保持她屍身的完整性。在破獲了魏忠賢陵墓案後,設法把她帶走,交給其父親,也算完成了一件心願。
那個動物肯定就是罪的嫌疑犯。
根據剛才他的走向,是向右側去的。
那兒有一條岔洞。
很小,很低矮。張信這樣身材的人進去,必須得低著頭。
剛進洞口,便聞到一種特殊的氣味,一種生命的氣息。
他幾乎可以肯定,這裏麵有生命,並且離的很近。
他已經聽到洞裏發出的驚恐不安的躁動聲。
顯然,洞裏的生物靈敏度非常高,張信剛一進洞,就引起了它的注意。可能他們的領地意識特別強,把山洞視為自己的家園。對於每一個靠進洞的生命,都視為敵人。
把來犯之地趕出家園,趕出自己的領地,這是強勢野獸的一慣做法。
張信把珠子放到地上,單手握住匕首,等待著。
但接下來,什麽也沒有發生,隻是洞裏驚恐不安的氣息更為強烈。
它似乎向張信傳遞出這樣一個信號:我們並不強大,我們沒有能力驅逐任何一個貌似強大的進犯者,我們麵對敵人,隻有防禦,而從沒有進攻。
因為我們是弱小的。
收到了這樣的信息後,張信弓著腰,一步步向裏逼近。
洞很小,不管是什麽動物,都不可能從張信身邊逃過。
這樣有十多步,他發現了目標。
在他前方,出現了兩點藍光。
他知道那是野獸的眼睛,它己做好了戰鬥的準備。
就這樣,他們開始了對峙。
那個怪東西不再沉默,發出哼哼哼的怪叫聲,表示它很憤怒,如果來犯者再不撤離,它就不客氣了。
張信可不管這些,仍然步步逼近。
那個家夥徹底絕望了,再不采取行動,就要束手就擒了。
似乎決心已下,抱著魚死網破的決心,突然,那個東西以極快的速度向他衝來。
一開始便是王炸,瞬間提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向張信。
一般的人,麵對這樣的速度,應對不及時,一定會被撞個人仰馬翻。
可是它明顯選錯了對象,今天出門沒看黃曆,遇上了不好惹的人,該它倒黴了。
說時遲那時快,張信的手閃電般地抓住了那東西的雙耳,然後猛地下壓他的頭。
他的力量很大,那個東西抗不住,跪了下來。
但仍不甘心失敗,它伸出嘴,企圖咬張信的手。
張信當然不給他機會,伸手抓住了他的嘴巴,並用手指悟住了他的鼻孔。
怕他不老實,又用腳踩在它背上。這一連串的動作,那個東西幾乎沒還手之力,便拚命地蹬動四肢,不肯就範。
最後,終究敵不住張信力大無比,掙紮了一陣,耗盡了力氣,總是徒勞,最後不得不放棄。
猛地抖動了一下,沒動靜了。
張信鬆開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圓鼓鼓的,不是吃食太多,而是被張信捂住了嘴和鼻,唿吸不暢,憋死的。
這時候,張信才有功夫打量這頭怪獸,見他身長有三尺,渾身長滿黑色的鬢毛,長嘴大耳,嘴和鼻孔長的很近,活脫脫一個豬的形象。
不錯,他就是豬的一個種類。明朝以前,這種豬很常見,主要生活在華北一帶,喜歡玩水,肉質鮮美,成為人們最喜歡的獵物,被大肆捕殺。到明初,除了拒馬河一帶還能見到它外,其他地方基本絕跡了。
他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怎麽可能呢?忙揉了揉眼睛,再看,確實,人沒了。
那一刻,他徹底懵了,懷疑在做夢。
但流動的水聲,又告訴他這確確實實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死人是不會走動的,難道記錯了地方?
但這個洞雖然看起來很大,不過並不複雜,他是順著一路走下去的,又原路返迴,根本就不可能迷路。
而且他記得再清楚不過,這確實是他涉水登岸的地方,周邊環境己深深地印在他大腦裏。比如那一塊石頭,就很有特色,它就在姑娘的頭部上方。
但石頭還在,人卻沒了。
這真是天大的怪事。
張信仔細觀察地麵。
在最初發現姑娘的地方,河沙有輕微的壓痕。
再往上,沙地上有輕微的拖痕。繼續尋找,河水就漲到這兒,沒有河沙了,全是硬地,也就看不到有什麽痕跡了。
張信心頭一沉,姑娘的失蹤,十分地蹊蹺,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呢?
正當他苦苦思索的時候,忽然從水中猛地竄出了一個什麽東西,黑不溜秋的,一身長毛,有三尺長,他來不及看清啥模樣,那個東西便嗖地一聲,從他身邊一閃而過,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把張信嚇了一跳。
這家夥可是一個活生生的東西,而不是虛無縹緲的什麽靈魂。
張信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向背後的袋子,那兒有一把匕首。他原以為那隻是備用的,現在看來是拿它出來的時候了。
這時候,他才相信,這個山洞並不是平靜的,很可能有食肉動物存在。
這一點也不奇怪。
既然是暗河,且水這麽洶,它一定得有一個出路,就是水必須得流到一個能釋放它流量的地方,或貯存,或流向江河,或大型湖泊。
現在看來它最大的流向是拒馬河。
拒馬河由一眾小溪流,演變成一條大河的,是中途許多小溪流匯入的結果,其中不乏暗河的功勞。
這些暗河口或在高地,或在草叢中,人們一般不易察覺它的存在,但動物能。
在野外求生這條路上,人類遠不及動物。它們憑著良好的嗅覺,以及動物的本能,經過一次次摸索,從另一個地方遷到了這裏。
極大的可能,是他們把方靜拖走了。
能拖動方靜的,一定是超級大的動物,否則不可能把一個活人拖走。
也有另一種可能,這種動物並不大,但並不是一個生活在這兒,他們可能是一個大家族,在麵對方靜這樣一個食物時,他們表現得出奇地團結,共同把人拖走了。
現在,行動一定要快,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方靜,防止動物啃食她,破壞了她的絕世美顏,盡可能保持她屍身的完整性。在破獲了魏忠賢陵墓案後,設法把她帶走,交給其父親,也算完成了一件心願。
那個動物肯定就是罪的嫌疑犯。
根據剛才他的走向,是向右側去的。
那兒有一條岔洞。
很小,很低矮。張信這樣身材的人進去,必須得低著頭。
剛進洞口,便聞到一種特殊的氣味,一種生命的氣息。
他幾乎可以肯定,這裏麵有生命,並且離的很近。
他已經聽到洞裏發出的驚恐不安的躁動聲。
顯然,洞裏的生物靈敏度非常高,張信剛一進洞,就引起了它的注意。可能他們的領地意識特別強,把山洞視為自己的家園。對於每一個靠進洞的生命,都視為敵人。
把來犯之地趕出家園,趕出自己的領地,這是強勢野獸的一慣做法。
張信把珠子放到地上,單手握住匕首,等待著。
但接下來,什麽也沒有發生,隻是洞裏驚恐不安的氣息更為強烈。
它似乎向張信傳遞出這樣一個信號:我們並不強大,我們沒有能力驅逐任何一個貌似強大的進犯者,我們麵對敵人,隻有防禦,而從沒有進攻。
因為我們是弱小的。
收到了這樣的信息後,張信弓著腰,一步步向裏逼近。
洞很小,不管是什麽動物,都不可能從張信身邊逃過。
這樣有十多步,他發現了目標。
在他前方,出現了兩點藍光。
他知道那是野獸的眼睛,它己做好了戰鬥的準備。
就這樣,他們開始了對峙。
那個怪東西不再沉默,發出哼哼哼的怪叫聲,表示它很憤怒,如果來犯者再不撤離,它就不客氣了。
張信可不管這些,仍然步步逼近。
那個家夥徹底絕望了,再不采取行動,就要束手就擒了。
似乎決心已下,抱著魚死網破的決心,突然,那個東西以極快的速度向他衝來。
一開始便是王炸,瞬間提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向張信。
一般的人,麵對這樣的速度,應對不及時,一定會被撞個人仰馬翻。
可是它明顯選錯了對象,今天出門沒看黃曆,遇上了不好惹的人,該它倒黴了。
說時遲那時快,張信的手閃電般地抓住了那東西的雙耳,然後猛地下壓他的頭。
他的力量很大,那個東西抗不住,跪了下來。
但仍不甘心失敗,它伸出嘴,企圖咬張信的手。
張信當然不給他機會,伸手抓住了他的嘴巴,並用手指悟住了他的鼻孔。
怕他不老實,又用腳踩在它背上。這一連串的動作,那個東西幾乎沒還手之力,便拚命地蹬動四肢,不肯就範。
最後,終究敵不住張信力大無比,掙紮了一陣,耗盡了力氣,總是徒勞,最後不得不放棄。
猛地抖動了一下,沒動靜了。
張信鬆開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圓鼓鼓的,不是吃食太多,而是被張信捂住了嘴和鼻,唿吸不暢,憋死的。
這時候,張信才有功夫打量這頭怪獸,見他身長有三尺,渾身長滿黑色的鬢毛,長嘴大耳,嘴和鼻孔長的很近,活脫脫一個豬的形象。
不錯,他就是豬的一個種類。明朝以前,這種豬很常見,主要生活在華北一帶,喜歡玩水,肉質鮮美,成為人們最喜歡的獵物,被大肆捕殺。到明初,除了拒馬河一帶還能見到它外,其他地方基本絕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