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草民不服,按照大周律法,受害者還是處~女,或者犯罪行為導致受害者死亡或者嚴重傷害時,才會被認定為強盜奸。”
“如果受害者已經成親,或者被認為是失去了貞潔,不能被當作強盜奸案件處理。”
“鄧三牛已經和他娘子成親一年,除了精神有些恍惚外,並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所以就不能認定我兒子犯了強盜奸,那就不能認定鄧三牛是自衛。”
“所以應該認定為通奸,處以杖責、罰款等作為懲罰。”
“而我兒子死亡是事實,所以草民不用承擔責任,而鄧三牛必須要賠錢!賠錢!”
鄧光榮不服這個判決結果,滿臉激動的喊道。
“嗯,看來你非常懂法啊!背後有人指點吧?”聽到鄧光榮的話,羅成業讚賞的點了點頭。
如果依據現行法律,他說的確實不錯,而通奸又分兩種,一種是雙方自願,結果是由家族,將雙方沉塘,或由官府判削首之刑。
第二種則是女方不願意,男方強上,就會處以杖責,罰款等。
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女方已經成親,或者未婚,但已經失去了貞潔。
可在羅成業看來,有區別嗎?
“鄧光榮,你所述確實不錯,但在本案中,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情感!”
“你可以問問在場的所有人,如果是他們的女兒和妻子,遭此侮辱,他們希望怎麽辦?”
“如果本少爺侮辱你的妻女,你會怎麽辦?”羅成業一本正經的詢問道!
“真的嗎少爺!草民求之不得啊!”
羅成業:“????”
看到周圍的大姑娘小媳婦,滿臉渴望和八卦的盯著自己,羅成業忍不住老臉一紅!
“呸呸呸…………本少爺舉這個例子不太恰當,嗯,如果是鄧家村的村民,想侮辱你的妻子女兒,你會怎麽辦?”
“誰敢!看勞資不扒了他的皮,將他大卸八………呃…………”
麵對羅成業的提問,鄧光榮再次啞口無言,他的邏輯被羅成業的情感論點所擊破。
在場的百姓也開始竊竊私語,他們雖然不懂法律,但他們懂得道德,懂得對錯。
他們中的許多人有女兒,有妻子,他們能夠理解妻女遭到侮辱的痛苦。
羅成業的情感論點,征服不了貴族,征服不了官員士紳,可卻能征服這些百姓。
畢竟自古以來,有幾個百姓能娶上三妻四妾的?娶上兩個都算是人中龍鳳了!
羅成業看到時機已到,便繼續說道:“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我們不能僅僅依照法律條文來判斷一切,還要考慮人的情感,社會的公序良俗”。
“鄧光榮,你的兒子雖然死了,但他的行為卻是不可原諒的。”
“如果你不來縣衙告狀,隻是提出賠償,本少爺還可以作主,由縣衙給你一些補償。”
“可是你千不該,萬不該,在訴狀裏說鄧三牛故意殺人,請求判處鄧三牛削首之刑,由此你便構成了誣告罪!”
“依照大周律法,犯誣告罪,和被誣告者同罪,本少爺應該判你流放、充軍,甚至是削首之刑。”
“可本少爺念你是初犯,才判你入獄勞役十年,可根據你的發言來看,你貌似非常懂法啊!”
“你不服從判決,是因為本少爺判的太輕了嗎?”
其實對於這種是非不分的人,羅成業是非常反感和討厭的。
這種人在前世,就是個攪屎棍,可偏偏上麵還沒人管,導致這種攪屎棍越來越多,畢竟他們付出的代價太低了。
運氣好,就能一夜暴富,就算差一點,也會因為所謂的人道主義,分得幾個w。
好在大周,有誣告罪,適用於所有犯罪活動,即如果控告他人犯罪而罪名不成立,控告者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主官擁有“自由裁量權”,即在法律框架內,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處理。
羅成業依靠這一條款,判處鄧光榮十年勞役,並不過分。
“少爺,草民……草民知道錯了,請少爺原諒,草民服從判決,願意服十年勞役!”
鄧光榮的聲音中充滿了悔恨,他終於放下了剛剛那囂張的姿態,低下了高貴的頭顱。
其實對於自己的大兒子,鄧光榮心裏也是又愛又恨,自從大兒媳被打跑以後,十裏八鄉的姑娘寧願跳河,也不願意嫁給他!
而這個兒子也確實不爭氣,整天不種地不幹活,吃了飯就跑出去調戲婦女,要不就是去喝酒。
喝醉了就發酒瘋,要麽就是想強上女子,要不就是打人,一家老小誰沒有被他打過?
一家人是打也打了,罵也罵了,可他根本不理,依舊我行我素。
這些年掙的銀子,不是被他偷去買酒喝了,就是給他擦屁股了。
這幾年來,整個村子的人,都被這個兒子得罪的差不多了,導致自己一家,都被孤立起來了。
於是自己一家人,也隻有變得強硬起來,才不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最後導致與自家關係好的人,越來越少,越來越少!
要不是老父親護著,總說他還小,再大一點就好了,他都想將這個兒子趕出去了。
這次也一樣,原本他是不準備遞訴狀的,畢竟出了命案,官府肯定會處理。
可賴不住父親苦苦相逼,還親自請人寫了訴狀,普及了法律知識,結果呢?還是把自己給坑進去了。
鄧光榮後悔得腸子都青了,再怎麽樣,畢竟是自己的兒子,血濃於水,聽到他的死訊,心裏自然是非常悲傷和難過的。
可不想遞訴狀也是真的,當初那位先生可說了,勝率不足兩成,可父親堅持要賭一把,現在好了,父子雙雙把牢進,十年之後把家還!
“啪!”
聽到鄧光榮願意認罪,羅成業拍了拍驚堂木後說道:“本官再次宣布:鄧三牛自衛殺人,無罪釋放!”
“鄧光榮、鄧尚東父子倆,犯誣告罪,判其入獄服勞役十年!”
“鄧三牛反殺案,正式結案!”
……………
“如果受害者已經成親,或者被認為是失去了貞潔,不能被當作強盜奸案件處理。”
“鄧三牛已經和他娘子成親一年,除了精神有些恍惚外,並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所以就不能認定我兒子犯了強盜奸,那就不能認定鄧三牛是自衛。”
“所以應該認定為通奸,處以杖責、罰款等作為懲罰。”
“而我兒子死亡是事實,所以草民不用承擔責任,而鄧三牛必須要賠錢!賠錢!”
鄧光榮不服這個判決結果,滿臉激動的喊道。
“嗯,看來你非常懂法啊!背後有人指點吧?”聽到鄧光榮的話,羅成業讚賞的點了點頭。
如果依據現行法律,他說的確實不錯,而通奸又分兩種,一種是雙方自願,結果是由家族,將雙方沉塘,或由官府判削首之刑。
第二種則是女方不願意,男方強上,就會處以杖責,罰款等。
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女方已經成親,或者未婚,但已經失去了貞潔。
可在羅成業看來,有區別嗎?
“鄧光榮,你所述確實不錯,但在本案中,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情感!”
“你可以問問在場的所有人,如果是他們的女兒和妻子,遭此侮辱,他們希望怎麽辦?”
“如果本少爺侮辱你的妻女,你會怎麽辦?”羅成業一本正經的詢問道!
“真的嗎少爺!草民求之不得啊!”
羅成業:“????”
看到周圍的大姑娘小媳婦,滿臉渴望和八卦的盯著自己,羅成業忍不住老臉一紅!
“呸呸呸…………本少爺舉這個例子不太恰當,嗯,如果是鄧家村的村民,想侮辱你的妻子女兒,你會怎麽辦?”
“誰敢!看勞資不扒了他的皮,將他大卸八………呃…………”
麵對羅成業的提問,鄧光榮再次啞口無言,他的邏輯被羅成業的情感論點所擊破。
在場的百姓也開始竊竊私語,他們雖然不懂法律,但他們懂得道德,懂得對錯。
他們中的許多人有女兒,有妻子,他們能夠理解妻女遭到侮辱的痛苦。
羅成業的情感論點,征服不了貴族,征服不了官員士紳,可卻能征服這些百姓。
畢竟自古以來,有幾個百姓能娶上三妻四妾的?娶上兩個都算是人中龍鳳了!
羅成業看到時機已到,便繼續說道:“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我們不能僅僅依照法律條文來判斷一切,還要考慮人的情感,社會的公序良俗”。
“鄧光榮,你的兒子雖然死了,但他的行為卻是不可原諒的。”
“如果你不來縣衙告狀,隻是提出賠償,本少爺還可以作主,由縣衙給你一些補償。”
“可是你千不該,萬不該,在訴狀裏說鄧三牛故意殺人,請求判處鄧三牛削首之刑,由此你便構成了誣告罪!”
“依照大周律法,犯誣告罪,和被誣告者同罪,本少爺應該判你流放、充軍,甚至是削首之刑。”
“可本少爺念你是初犯,才判你入獄勞役十年,可根據你的發言來看,你貌似非常懂法啊!”
“你不服從判決,是因為本少爺判的太輕了嗎?”
其實對於這種是非不分的人,羅成業是非常反感和討厭的。
這種人在前世,就是個攪屎棍,可偏偏上麵還沒人管,導致這種攪屎棍越來越多,畢竟他們付出的代價太低了。
運氣好,就能一夜暴富,就算差一點,也會因為所謂的人道主義,分得幾個w。
好在大周,有誣告罪,適用於所有犯罪活動,即如果控告他人犯罪而罪名不成立,控告者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主官擁有“自由裁量權”,即在法律框架內,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處理。
羅成業依靠這一條款,判處鄧光榮十年勞役,並不過分。
“少爺,草民……草民知道錯了,請少爺原諒,草民服從判決,願意服十年勞役!”
鄧光榮的聲音中充滿了悔恨,他終於放下了剛剛那囂張的姿態,低下了高貴的頭顱。
其實對於自己的大兒子,鄧光榮心裏也是又愛又恨,自從大兒媳被打跑以後,十裏八鄉的姑娘寧願跳河,也不願意嫁給他!
而這個兒子也確實不爭氣,整天不種地不幹活,吃了飯就跑出去調戲婦女,要不就是去喝酒。
喝醉了就發酒瘋,要麽就是想強上女子,要不就是打人,一家老小誰沒有被他打過?
一家人是打也打了,罵也罵了,可他根本不理,依舊我行我素。
這些年掙的銀子,不是被他偷去買酒喝了,就是給他擦屁股了。
這幾年來,整個村子的人,都被這個兒子得罪的差不多了,導致自己一家,都被孤立起來了。
於是自己一家人,也隻有變得強硬起來,才不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最後導致與自家關係好的人,越來越少,越來越少!
要不是老父親護著,總說他還小,再大一點就好了,他都想將這個兒子趕出去了。
這次也一樣,原本他是不準備遞訴狀的,畢竟出了命案,官府肯定會處理。
可賴不住父親苦苦相逼,還親自請人寫了訴狀,普及了法律知識,結果呢?還是把自己給坑進去了。
鄧光榮後悔得腸子都青了,再怎麽樣,畢竟是自己的兒子,血濃於水,聽到他的死訊,心裏自然是非常悲傷和難過的。
可不想遞訴狀也是真的,當初那位先生可說了,勝率不足兩成,可父親堅持要賭一把,現在好了,父子雙雙把牢進,十年之後把家還!
“啪!”
聽到鄧光榮願意認罪,羅成業拍了拍驚堂木後說道:“本官再次宣布:鄧三牛自衛殺人,無罪釋放!”
“鄧光榮、鄧尚東父子倆,犯誣告罪,判其入獄服勞役十年!”
“鄧三牛反殺案,正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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