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是早上開完的,人是下午跑光的。


    經此一戰,再也沒人敢口出狂言單挑那斯圖。


    就算是群戰,也得好好審視自己的抗打能力,別到時候連胖子都不如。


    來的人沒有帶多少東西,也就隻有路上的食物和住宿用的東西,收拾得很是迅速。


    騎馬告別的時候,那斯圖派往各個部落的人也準備就緒。


    誰要去,去哪裏,在那斯圖第一天來的時候就已經決定好了。


    那斯圖沒有派年長的人,這次耗時許久的戰爭打完後他們可以安安心心地陪他們的孫子孫女了。


    當然他也沒有拒絕自願去的人。


    有個四十歲的男人,他無妻無兒無女,帶著他收養的一隻小狐狸,願去草原南方溫暖的地方度過他的後半生。


    派出去的大多數人是跟著那斯圖從小到大一起走來的。


    有的在五六歲還未見識人心險惡的時候被他忽悠當他的手下。


    一當就是二十年。


    有的和他打賭打輸了不服氣一直纏著他,誓要贏上一迴。


    永遠都不要低估一個草原人的好勝心。


    有的單純覺得跟著那斯圖不會忍饑挨凍,有肥肉吃,有美酒喝。


    確實能吃飽穿暖,就是身上的傷痕是一年比一年多。


    不過,那又怎樣?哪個男人身上沒幾道疤痕?


    阿布魯是第一個響應的,他靜不下來,總想跑來跑去。


    尤其是經曆了雲丹汗王的事情,他覺得自己需要鍛煉,沉下心來,以後輔佐那斯圖。


    光長體格,不長腦子。


    他可不想再過幾年變成胖子那模樣。


    薩仁也是一個閑不下來的人。


    阿布魯那晚準備和她商量,剛開始的時候他支支吾吾沒有說清是什麽事,一直繞彎子讓薩仁猜。


    猜錯了十幾次後,薩仁動手了。


    阿布魯挨了打才說他要離開,薩仁聽完眼睛豁然一亮,剛才手指的痛都感受不到了。


    她不帶一絲猶豫答應了。


    她長這麽大還沒有出過這個部落,以前她也想過自己縱馬出去遊玩,看看外麵的世界是什麽樣子的。


    可阿爸額吉總擔心她外出不安全,就讓她在部落周圍轉轉就好。


    小時候不懂事經常亂跑,把她的阿爸額吉嚇壞了,揚言要打斷她的腿,可現在她的腿還在自己的身上。


    他們說的沒錯,部落的外麵危機四伏,野獸倒還好說,若是遇到惡人和其他部落的人,恐怕兇多吉少。


    人是比野獸還可怕的存在。


    總而言之,草原這麽大,兩個人都想去看看。


    最後阿布魯和那斯圖說到沒話可說,阿布魯給了那斯圖一個沉重的擁抱。


    團聚不久的親人再次分別,這一去恐怕不知道什麽時候迴來,把能帶走的東西都讓他們拿上。


    原則上拿不了的東西也想方設法塞在他們身上,馬兒也不放過。


    薩仁知道他們參加不了大閼氏的冊封典禮了,於是提前送了一個禮物,代表兩人的心意。


    是一個毛茸茸的毯子。


    有一天她看到蘇予墨手裏抱著一個白色的毯子,腳步輕快,臉上樂嗬嗬的。


    像個小孩子得到一個新的玩具死活不鬆手。


    薩仁想起去年還有一些毛剩下來,就做了一個新的毛毯。


    這條比蘇予墨的那條毛毯要輕很多,或許是新做的,拿在手上柔軟如,邊緣還有金線纏繞。


    從小到大蘇予墨收到過很多禮物,高奢禮服裙,名貴鑲鑽手表,獨一無二的寶石項鏈,價值十三億的豪宅……


    她厭倦了這種紙醉金迷的生活。(說這話大概率會被打。)


    不知道這個毯子能不能可以帶迴現實世界。


    在月亮出現在蒼穹之時,所有人上馬,踏上新的征途。


    這個故事以三年為限,刀劍為聲,鮮血為幕,至此皆終。


    ☆


    “你喜歡什麽顏色?”


    剛上榻蓋好毯子,那斯圖慵懶的聲音從後麵傳來。


    自下雪過後,薩仁臨走前送給蘇予墨的毯子就深得她的寵愛。


    說是掌中寶都不為過,一度不想與那斯圖分享。


    在那斯圖的死纏爛打下,蘇予墨大發慈悲睡前給了他一半。


    每次那斯圖惹得度予墨不高興了,他就把她抱在身前腦袋蹭她肩膀,頗像一隻撒嬌的金毛。


    有時候蘇予墨覺得阿布魯走了也沒走。


    他的身體走了,但他的靈魂附在了那斯圖身上。


    睡到半夜,蘇予墨聽從內心的召喚,卷著毯子就往自己身上累。


    那斯圖常常在半夜被凍醒,一睜眼,白花花的一團,看不到一點人影。


    若不是他的手還能感知到她腰間的溫度,他都懷疑蘇予墨被這團白色的妖怪給吃了。


    把毯子再搶迴來是不可能了。


    她終究是毯子大於喜歡他。


    阿布魯走也不走幹淨,留什麽禮物。


    每當這個時候,他隻好拿出他用了七八年的毯子蓋在他不知吹了多久冷風的身體上,一點一點往毯子上蹭。


    “不知道。”


    她沒有固定一種顏色喜歡,根據心情,天氣,環境,她喜歡的顏色一直變來變去。


    如果是夏天且心情好,她就喜歡橙色,亮黃色。


    如果下雨了,心情猶豫,她就穿淡藍色的衣服。


    那斯圖把她的纖細的腰往後一拉,讓她緊緊貼著自己,不留一絲縫隙。


    “你喜歡什麽顏色的衣服?作為你大閼氏冊封典禮上的衣服。”


    大手順著腰線來到她的手邊,輕輕覆上去。


    蘇予墨的手一到冬天就變得涼冰冰的,堪比夏天冰箱裏的冰棍。


    小時候媽媽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帶她看了很多醫生,無論是西醫還是中醫。


    喝了很多藥都不起作用,說是從娘胎裏帶出來的病,治不了。


    蘇予墨覺得手冰不是問題,長大遇到的女生十個裏麵六個都有手冰這個問題。


    “紅色吧。”


    白色襯紅色,天大的美景。


    “那你穿什麽顏色的?”


    “黑色。”


    紅與黑,莫名讓她想到了一首慷慨激昂的法語歌。


    說到歌,蘇予墨忽然懷念起了那斯圖在她身後唱歌的那幾天,懷念風吹過他們臉頰的溫柔。


    那時候他們坐在馬背上,他環著她的腰,放肆大聲歌唱,後麵跟著一群男聲。


    低音,中音,高音,一應俱全。


    那斯圖不僅打人很瀟灑,唱歌也很有魅力。


    想來放在現代,也會迷倒不少女孩。


    一想到這兒,蘇予墨抓緊了他的手。


    那斯圖是她蘇予墨的人。


    說起馬,她自然而然想起了剛開始見麵兩人的一個約定。


    “我們是不是之前打了一個賭?”


    “什麽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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