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打工多年一場空,騙子被一窩端
追妻,她帶萌娃,又卷鋪蓋跑路了 作者:彼岸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沈依然與霍思明靜坐在飯桌之內,一切都在他們的安排之中,為首的警察,與霍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警察長聽從霍思明的安排,一聲令下,全員來到。
霍家的族係裏,也有一些,當警察的,關係網密布。
一群人被請上了警車送往了派出所,浩浩蕩蕩,有將近五六輛車,警笛鳴笛的聲音,盤旋在空中。
警察張把沈致遠與王彩鳳,拷上了手銬,防止兩人做出破壞行為。
沈奶奶在旁邊,一直直唿不可能,無論如何,也無力迴天。
就這樣,眾人全都被帶到了警察局。
在一番盤問之下,又引出一個新的爆炸性事件。
原來王彩鳳與沈致遠,辦的結婚證,是假的,托朋友代辦的,扣的假印章。
而這王彩鳳,是一個資深的詐騙犯,常年遊走於灰色地帶,警察們抓不住她,讓她以至於現在這麽猖狂。
她說出了自己身上的秘密。
“我也不想詐騙的,我是被我們老大逼迫的,他和我們放高利貸,我欠了他許多錢,所以他控製著我,我根本就不想幹這些的。”
警察還有沈依然她們,根本就不相信她的這番說辭。
沈依然代警察們,堵的她啞口無言。
“既然你不想幹。不還是幹了嗎?從一開始,你接近沈叔叔,就有著預謀,有著深思熟慮的計劃,沈叔叔原本有2000萬資產,然後又欠他們300萬,總總共是2300萬。”
“這麽一大筆資金,是你無止境的貪婪,造成的。”
“還有這詐騙團夥,是你的親哥哥,警察們都調查好,你們是屬於親屬作案。”
“你常年,吃喝玩樂賭,樣樣都不落下,你還敢說,你是被控製的?被冤枉的?”
“你要是冤枉?那些被詐騙的無辜群眾,還冤呢!”
王彩鳳聽了,本來囂張的氣焰,瞬間少了很多,隻是鐵青著個表情,表情猙獰。
沈叔叔還有些不相信,這個他生活在一起三年的人,對他無盡的體貼照顧,什麽事情都順著他,對他百依百順。
他不敢相信自己被欺騙了感情,還被詐騙的一無所有。
為了王彩鳳,沈叔叔可是放棄了自己的一切,要不是她的挑唆,他真的不想把林詩意,推下山崖。
因為畢竟是他的前妻,無論有多大的矛盾,也不至於迫害她的生命,人性的道德底線,他還殘留著一些。
“王彩鳳,沈依然說的這些話,都是真的嗎?”
“你這三年以來,和我在一起的每天,都是為了騙我?”
“虧我還傻乎乎的相信你,愛你,同情你。”
“為了你,放棄了我的所有,當初我不顧一切的,選擇了和你在一起,現在看來,是我一個人在自作多情。”
“你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騙我?對不對?”
麵對沈叔叔的質問,王彩鳳也忍不住的流下了眼淚,死到臨頭了,嘴裏還沒有一句真話,謊話連篇,精湛的演技,讓知道事情真相的人們,感到驚奇。
“我真沒欺騙你,我發誓,我沒打算騙你,全都是團夥老大,威脅的我,我就是一個弱小無助,又可憐的無辜女人。”
“沈致遠,你這麽多年,對我這麽好,給我吃,給我穿,為我花錢,我沒有理由,要騙你。”
“全都是團夥老大的意思,我根本就不想的,是他威脅我,老大他什麽都想要,我要是不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他會殺了我的。”
“我怕死,所以我也是無辜的。”
王彩鳳這些話,可是把自己撇的幹幹淨淨,讓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這群詐騙團夥,早已經被捉拿歸案,是沈依然與霍思明,兩個人聯手的調查,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還有各種的關係。
霍思明讓警察們,把詐騙團夥的老大,叫了過來。
這個人的出現,讓王彩鳳驚嚇的失了神采,麵色蒼白,有些惶恐不安。
此人身高一米九,體型高大,外表粗礦,濃眉大眼,臉上有一顆痣,長在嘴角,看起來特別明顯,走在人群中,也是極為紮眼的存在,舌燦蓮花,巧舌如簧。
他名叫王偉華,與王彩鳳是親兄妹。
兩個人不僅是親兄妹,還是夫妻關係,真正的在一起過,所以王彩鳳剛才的一切,都是謊話,假話。
沈依然指著,被兩個警察帶出來的王偉華,問道,
“這個人,你在熟悉不過了,今天就讓你們一起,當麵對峙一下,到底誰說的是真話。”
“你一直都說自己是無辜,完全都是你的一麵說辭,也不能隻聽你一個人說,你哥哥可是等你,都等著急了。”
“他說你可是一點都不無辜呢,反而比誰都兇狠。”
“你身上的紋身,可是跟詐騙團夥的紋身,一模一樣呢!”
王偉華見到王彩鳳,很是激動,即開心又難過,難過的是她背叛了他。
“王彩鳳,你也別把自己說的這麽無辜,還記得你剛走出村子的時候,是怎麽說的嗎?”
“你說你長的漂亮,完全不比城裏那些姑娘差,就是出身比她們低,你學曆雖然不高,但是見識非常多,很多事情,你都懂。”
“更重要的是,你有一顆不甘於平凡的心,你我都知道,靠尋常按部就班的努力工作,一輩子也買不起房車,更不想背負一輩子的貸款,一輩子翻不了身。”
“沒有錢,你是活不下去的,你需要被人養著,你也不想老實的打工,因為你覺得自己天生是富貴太太的命。”
“打工,是一輩子,都翻不了身的。”
“這些你都非常清楚,甚至比我還明白,作為你的哥哥,從小與你長大,你的一切想法,我都知道。”
“你說我們無父無母,從小活的跟個孤兒一樣,被親戚們領養著,輾轉的被販賣給其他家庭,沒有人收養我們。”
“爸媽留下來的財產,全都被親戚們,私吞了,然而他們也沒有履行監護人的義務,就這樣我們長大些後。就在社會流浪,乞討。”
“找工作,沒有任何人,肯要我們,因為我們年齡未滿十八歲,十六歲,屬於童工。”
警察長聽從霍思明的安排,一聲令下,全員來到。
霍家的族係裏,也有一些,當警察的,關係網密布。
一群人被請上了警車送往了派出所,浩浩蕩蕩,有將近五六輛車,警笛鳴笛的聲音,盤旋在空中。
警察張把沈致遠與王彩鳳,拷上了手銬,防止兩人做出破壞行為。
沈奶奶在旁邊,一直直唿不可能,無論如何,也無力迴天。
就這樣,眾人全都被帶到了警察局。
在一番盤問之下,又引出一個新的爆炸性事件。
原來王彩鳳與沈致遠,辦的結婚證,是假的,托朋友代辦的,扣的假印章。
而這王彩鳳,是一個資深的詐騙犯,常年遊走於灰色地帶,警察們抓不住她,讓她以至於現在這麽猖狂。
她說出了自己身上的秘密。
“我也不想詐騙的,我是被我們老大逼迫的,他和我們放高利貸,我欠了他許多錢,所以他控製著我,我根本就不想幹這些的。”
警察還有沈依然她們,根本就不相信她的這番說辭。
沈依然代警察們,堵的她啞口無言。
“既然你不想幹。不還是幹了嗎?從一開始,你接近沈叔叔,就有著預謀,有著深思熟慮的計劃,沈叔叔原本有2000萬資產,然後又欠他們300萬,總總共是2300萬。”
“這麽一大筆資金,是你無止境的貪婪,造成的。”
“還有這詐騙團夥,是你的親哥哥,警察們都調查好,你們是屬於親屬作案。”
“你常年,吃喝玩樂賭,樣樣都不落下,你還敢說,你是被控製的?被冤枉的?”
“你要是冤枉?那些被詐騙的無辜群眾,還冤呢!”
王彩鳳聽了,本來囂張的氣焰,瞬間少了很多,隻是鐵青著個表情,表情猙獰。
沈叔叔還有些不相信,這個他生活在一起三年的人,對他無盡的體貼照顧,什麽事情都順著他,對他百依百順。
他不敢相信自己被欺騙了感情,還被詐騙的一無所有。
為了王彩鳳,沈叔叔可是放棄了自己的一切,要不是她的挑唆,他真的不想把林詩意,推下山崖。
因為畢竟是他的前妻,無論有多大的矛盾,也不至於迫害她的生命,人性的道德底線,他還殘留著一些。
“王彩鳳,沈依然說的這些話,都是真的嗎?”
“你這三年以來,和我在一起的每天,都是為了騙我?”
“虧我還傻乎乎的相信你,愛你,同情你。”
“為了你,放棄了我的所有,當初我不顧一切的,選擇了和你在一起,現在看來,是我一個人在自作多情。”
“你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騙我?對不對?”
麵對沈叔叔的質問,王彩鳳也忍不住的流下了眼淚,死到臨頭了,嘴裏還沒有一句真話,謊話連篇,精湛的演技,讓知道事情真相的人們,感到驚奇。
“我真沒欺騙你,我發誓,我沒打算騙你,全都是團夥老大,威脅的我,我就是一個弱小無助,又可憐的無辜女人。”
“沈致遠,你這麽多年,對我這麽好,給我吃,給我穿,為我花錢,我沒有理由,要騙你。”
“全都是團夥老大的意思,我根本就不想的,是他威脅我,老大他什麽都想要,我要是不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他會殺了我的。”
“我怕死,所以我也是無辜的。”
王彩鳳這些話,可是把自己撇的幹幹淨淨,讓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這群詐騙團夥,早已經被捉拿歸案,是沈依然與霍思明,兩個人聯手的調查,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還有各種的關係。
霍思明讓警察們,把詐騙團夥的老大,叫了過來。
這個人的出現,讓王彩鳳驚嚇的失了神采,麵色蒼白,有些惶恐不安。
此人身高一米九,體型高大,外表粗礦,濃眉大眼,臉上有一顆痣,長在嘴角,看起來特別明顯,走在人群中,也是極為紮眼的存在,舌燦蓮花,巧舌如簧。
他名叫王偉華,與王彩鳳是親兄妹。
兩個人不僅是親兄妹,還是夫妻關係,真正的在一起過,所以王彩鳳剛才的一切,都是謊話,假話。
沈依然指著,被兩個警察帶出來的王偉華,問道,
“這個人,你在熟悉不過了,今天就讓你們一起,當麵對峙一下,到底誰說的是真話。”
“你一直都說自己是無辜,完全都是你的一麵說辭,也不能隻聽你一個人說,你哥哥可是等你,都等著急了。”
“他說你可是一點都不無辜呢,反而比誰都兇狠。”
“你身上的紋身,可是跟詐騙團夥的紋身,一模一樣呢!”
王偉華見到王彩鳳,很是激動,即開心又難過,難過的是她背叛了他。
“王彩鳳,你也別把自己說的這麽無辜,還記得你剛走出村子的時候,是怎麽說的嗎?”
“你說你長的漂亮,完全不比城裏那些姑娘差,就是出身比她們低,你學曆雖然不高,但是見識非常多,很多事情,你都懂。”
“更重要的是,你有一顆不甘於平凡的心,你我都知道,靠尋常按部就班的努力工作,一輩子也買不起房車,更不想背負一輩子的貸款,一輩子翻不了身。”
“沒有錢,你是活不下去的,你需要被人養著,你也不想老實的打工,因為你覺得自己天生是富貴太太的命。”
“打工,是一輩子,都翻不了身的。”
“這些你都非常清楚,甚至比我還明白,作為你的哥哥,從小與你長大,你的一切想法,我都知道。”
“你說我們無父無母,從小活的跟個孤兒一樣,被親戚們領養著,輾轉的被販賣給其他家庭,沒有人收養我們。”
“爸媽留下來的財產,全都被親戚們,私吞了,然而他們也沒有履行監護人的義務,就這樣我們長大些後。就在社會流浪,乞討。”
“找工作,沒有任何人,肯要我們,因為我們年齡未滿十八歲,十六歲,屬於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