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你是喜歡白玫瑰,紅玫瑰?
追妻,她帶萌娃,又卷鋪蓋跑路了 作者:彼岸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叔叔的這位二婚嬸子,名叫王彩鳳,是一位時髦的女人,染著最新款的指甲,穿金戴銀的,一身貂皮大衣,價值不菲,腳底穿的是一雙黑色長靴。
據說王彩鳳駕馭男人的本事,非常高超,在叔叔本就有家庭孩子的情況下,也不帶退縮的,她長的很漂亮,有女人味,說話嬌滴滴的,會來事兒。
叔叔早些年,賺錢壓力大,與原配妻子發生過不少的矛盾,大多數問題,都出在了經濟壓力方麵。
所以叔叔才會拚命的賺錢,但是原配與叔叔認識的時候,他一窮二白,原配不離不棄,吃了那麽多年的苦,熬了那麽多年,終於熬出來了。
在這個節骨眼,叔叔出軌了,喜歡上了王彩鳳,寧可拋妻棄子,也要和她在一起。
大家夥兒都跑過來勸叔叔,可是他偏不聽,非要把原配休了,娶王彩鳳進家門,也不知道被灌了什麽迷糊藥。
自從叔叔娶了王彩鳳,就各種的不順,把多年積攢的家業,全都給敗光了。
沈依然與霍思明迎接了叔叔與嬸子王彩鳳。
王彩鳳站在門口,風情萬種,媚眼如絲的看向了霍思明。
她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帥的人!!!
太完美了!
挑不出一點毛病來。
隻是見了這麽一眼,王彩鳳便眼裏,心裏,都是這個充滿魅力的男人。
他確實是世間少有的人,被老天爺眷顧著。
也不知道這霍思明,看上沈依然什麽了,王彩鳳甚至認為這沈依然,還不如自己,一個小丫頭片子,長的還沒有她好看,做事也沒有她老辣,也沒有她有韻味。
這個沈依然,看起來一無是處,不過如此!
不過就是仗著自己懷了霍家的孩子,沈依然就能讓霍家,拿出幾百萬的錢,來解救她們的燃眉之急。
王彩鳳甚至認為憑她的手段,也能爬上霍思明的床。
“這位就是霍思明吧!真是遠聞不如一見,儀表堂堂,玉樹臨風,不愧是霍家的掌門人,就是與眾不同,多虧了你們,救了我們一命,以後我們會把錢,還給你們的。”
“當牛做馬,也會把這三百萬,還給你們。”
霍思明覺得她說的這些話,過於冠冕堂皇,而且他見過的人,太多了。
隻要他打眼一看,就知道對方,是在算計著什麽。
沈依然的這位嬸子,一看就是個社會人,風流成性,一股子風塵味,應該是常出沒於酒吧,賓館,這樣的人,沒有原則底線。
而且王彩鳳的目光,太過露骨,眼裏充滿著欲望,苛求著財富,權利,地位。
若是平常霍思明遇到這種人,早就離的遠遠,怕被黏上。
這王彩鳳估計是把他當做冤大頭,提款機了。
沈依然的叔叔與嬸子,都不是什麽正經的人,就衝叔叔拿沈依然媽媽的身份證,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不怎麽樣。
這位嬸子,就更是了,插足別人的家庭,擠走原配,一個小三還這麽招搖過市,理直氣壯。
所以霍思明不想理會,這故意湊近乎的王彩鳳,徑直的走了,當做沒有聽見。
站在原地的王彩鳳簡直是氣炸了,直唿,“哼!有什麽了不起的,不就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嗎?高高在上的看不起誰啊?”
“總有一天我要把你踩在腳下,讓你高看一眼。”
王彩鳳看霍思明走的著急,趁沈依然不在,就要拉霍思明的胳膊,柔情似骨的說道,
“哎呀呀,你走這麽快幹什麽?你幫了我們這麽一個大忙,你叔叔平時也比較忙,所以我想著請你吃一頓飯,表示感謝,單獨與你說說話,聊聊天,就不要叫沈依然了,她一個孕婦,出來一趟也不方便。”
王彩鳳起說的很熱情,積極,牟足了勁,今天是一定要讓這霍思明去飯店裏吃飯,不給他拒絕的理由。
說完,她便假裝自己不舒服,揉了揉腦袋,頭暈目眩的跌落在霍思明的身上。
霍思明事發突然,沒有想到她會來這麽一出,一時沒有察覺,就被王彩鳳攔住了脖頸,她的口紅印,也蹭上了他的衣服。
“霍總,我今天身體有些不舒服,真是不好意思啊!”
這一幕,恰巧被沈依然看見了,她剛睡醒,打算出來走動走動,卻沒想到在院子裏,看到了不該看的。
沈依然吃驚的問道,“你們到底在幹什麽嗎?”
王彩鳳這時看到沈依然,有些意外,“然然你怎麽出來了?你不要多想,這隻是一個意外。”
霍思明的心裏隻有一個人,對於王彩鳳的碰瓷行為,還有下三濫的手段,及其看不上,更不會慣著。
他鬆開手,拉開兩個人的距離。
王彩鳳本就依靠著他,也沒想到他會突破鬆手,驚唿的跌落在地。
沈依然起了疑心,“到底怎麽迴事???”
“我…”王彩鳳有些不甘心,都怪這個霍思明,害她出如此大的臉,絲毫沒有察覺到是她自作自受。
她狼狽不堪的從地上爬起,泥土粘的衣服到處都是,看起來有些滑稽。
“就是個意外,我這幾天思慮過多,頭暈眼花,為了這三百萬,愁的營養不良,剛才差點暈倒,是霍思明接住了我。”
王彩鳳的這番解釋,絲毫沒有讓沈依然相信。
兩個人剛才靠的那麽近,鬼鬼祟祟的樣子,見不得人。
這是沈依然第一次,對人產生不適感,這個人可是她的嬸子啊!她不能把人想的這麽壞。
可是從剛才的反應來看,她的這位嬸子,撩人的手段,可真高超啊!
王彩鳳穿著性感的黑絲,大腿纏繞在他的身上,上衣穿的是低抹-胸的裙子,一頭大波浪,風情萬種,臉上的妝容,一看就是精心畫過的,大睫毛忽閃著,像是蝴蝶在飛一樣。
她嘴上這麽說著,心裏卻完全不這麽想。
沈依然就是一隻白玫瑰花,哪裏像她熱烈奔放的紅玫瑰好看。
王彩鳳終究是高估了自己,她能拿的下叔叔,卻不一定能拿下霍思明。
兩個人不僅相差八九歲,更重要的是都已經成立了,各自的家庭。
自始至終,都是王彩鳳一個人越了高壓線,愛上了不該愛的人。
據說王彩鳳駕馭男人的本事,非常高超,在叔叔本就有家庭孩子的情況下,也不帶退縮的,她長的很漂亮,有女人味,說話嬌滴滴的,會來事兒。
叔叔早些年,賺錢壓力大,與原配妻子發生過不少的矛盾,大多數問題,都出在了經濟壓力方麵。
所以叔叔才會拚命的賺錢,但是原配與叔叔認識的時候,他一窮二白,原配不離不棄,吃了那麽多年的苦,熬了那麽多年,終於熬出來了。
在這個節骨眼,叔叔出軌了,喜歡上了王彩鳳,寧可拋妻棄子,也要和她在一起。
大家夥兒都跑過來勸叔叔,可是他偏不聽,非要把原配休了,娶王彩鳳進家門,也不知道被灌了什麽迷糊藥。
自從叔叔娶了王彩鳳,就各種的不順,把多年積攢的家業,全都給敗光了。
沈依然與霍思明迎接了叔叔與嬸子王彩鳳。
王彩鳳站在門口,風情萬種,媚眼如絲的看向了霍思明。
她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帥的人!!!
太完美了!
挑不出一點毛病來。
隻是見了這麽一眼,王彩鳳便眼裏,心裏,都是這個充滿魅力的男人。
他確實是世間少有的人,被老天爺眷顧著。
也不知道這霍思明,看上沈依然什麽了,王彩鳳甚至認為這沈依然,還不如自己,一個小丫頭片子,長的還沒有她好看,做事也沒有她老辣,也沒有她有韻味。
這個沈依然,看起來一無是處,不過如此!
不過就是仗著自己懷了霍家的孩子,沈依然就能讓霍家,拿出幾百萬的錢,來解救她們的燃眉之急。
王彩鳳甚至認為憑她的手段,也能爬上霍思明的床。
“這位就是霍思明吧!真是遠聞不如一見,儀表堂堂,玉樹臨風,不愧是霍家的掌門人,就是與眾不同,多虧了你們,救了我們一命,以後我們會把錢,還給你們的。”
“當牛做馬,也會把這三百萬,還給你們。”
霍思明覺得她說的這些話,過於冠冕堂皇,而且他見過的人,太多了。
隻要他打眼一看,就知道對方,是在算計著什麽。
沈依然的這位嬸子,一看就是個社會人,風流成性,一股子風塵味,應該是常出沒於酒吧,賓館,這樣的人,沒有原則底線。
而且王彩鳳的目光,太過露骨,眼裏充滿著欲望,苛求著財富,權利,地位。
若是平常霍思明遇到這種人,早就離的遠遠,怕被黏上。
這王彩鳳估計是把他當做冤大頭,提款機了。
沈依然的叔叔與嬸子,都不是什麽正經的人,就衝叔叔拿沈依然媽媽的身份證,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不怎麽樣。
這位嬸子,就更是了,插足別人的家庭,擠走原配,一個小三還這麽招搖過市,理直氣壯。
所以霍思明不想理會,這故意湊近乎的王彩鳳,徑直的走了,當做沒有聽見。
站在原地的王彩鳳簡直是氣炸了,直唿,“哼!有什麽了不起的,不就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嗎?高高在上的看不起誰啊?”
“總有一天我要把你踩在腳下,讓你高看一眼。”
王彩鳳看霍思明走的著急,趁沈依然不在,就要拉霍思明的胳膊,柔情似骨的說道,
“哎呀呀,你走這麽快幹什麽?你幫了我們這麽一個大忙,你叔叔平時也比較忙,所以我想著請你吃一頓飯,表示感謝,單獨與你說說話,聊聊天,就不要叫沈依然了,她一個孕婦,出來一趟也不方便。”
王彩鳳起說的很熱情,積極,牟足了勁,今天是一定要讓這霍思明去飯店裏吃飯,不給他拒絕的理由。
說完,她便假裝自己不舒服,揉了揉腦袋,頭暈目眩的跌落在霍思明的身上。
霍思明事發突然,沒有想到她會來這麽一出,一時沒有察覺,就被王彩鳳攔住了脖頸,她的口紅印,也蹭上了他的衣服。
“霍總,我今天身體有些不舒服,真是不好意思啊!”
這一幕,恰巧被沈依然看見了,她剛睡醒,打算出來走動走動,卻沒想到在院子裏,看到了不該看的。
沈依然吃驚的問道,“你們到底在幹什麽嗎?”
王彩鳳這時看到沈依然,有些意外,“然然你怎麽出來了?你不要多想,這隻是一個意外。”
霍思明的心裏隻有一個人,對於王彩鳳的碰瓷行為,還有下三濫的手段,及其看不上,更不會慣著。
他鬆開手,拉開兩個人的距離。
王彩鳳本就依靠著他,也沒想到他會突破鬆手,驚唿的跌落在地。
沈依然起了疑心,“到底怎麽迴事???”
“我…”王彩鳳有些不甘心,都怪這個霍思明,害她出如此大的臉,絲毫沒有察覺到是她自作自受。
她狼狽不堪的從地上爬起,泥土粘的衣服到處都是,看起來有些滑稽。
“就是個意外,我這幾天思慮過多,頭暈眼花,為了這三百萬,愁的營養不良,剛才差點暈倒,是霍思明接住了我。”
王彩鳳的這番解釋,絲毫沒有讓沈依然相信。
兩個人剛才靠的那麽近,鬼鬼祟祟的樣子,見不得人。
這是沈依然第一次,對人產生不適感,這個人可是她的嬸子啊!她不能把人想的這麽壞。
可是從剛才的反應來看,她的這位嬸子,撩人的手段,可真高超啊!
王彩鳳穿著性感的黑絲,大腿纏繞在他的身上,上衣穿的是低抹-胸的裙子,一頭大波浪,風情萬種,臉上的妝容,一看就是精心畫過的,大睫毛忽閃著,像是蝴蝶在飛一樣。
她嘴上這麽說著,心裏卻完全不這麽想。
沈依然就是一隻白玫瑰花,哪裏像她熱烈奔放的紅玫瑰好看。
王彩鳳終究是高估了自己,她能拿的下叔叔,卻不一定能拿下霍思明。
兩個人不僅相差八九歲,更重要的是都已經成立了,各自的家庭。
自始至終,都是王彩鳳一個人越了高壓線,愛上了不該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