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男朋友那天去的時候有帶刀嗎?


    女孩說。有是有一把。他說是用來殺魚的。他說晚上烤魚來吃。


    這些案子一下都通透了。


    張浩在旁邊說道,隻是拌了兩句嘴也不至於捅死對方吧!不覺得這件事情很蹊蹺嗎?


    就在我們琢磨不透的時候。張處的手下打來的電話。說陳子墨的哥哥來了。還說自己的那把刀丟了。已經丟了有10多天了。


    我看著張浩。我喃喃自語道,難道說有人撿他哥哥的刀?殺了他。會不會太巧了?


    我轉頭看著那個女孩說。你男朋友現在在哪?女孩說應該在家裏睡大覺吧!他是夜店工作的。晚上才上班。


    我問問女孩子她男朋友的地址在哪裏?女孩告知了我們。


    我們開著車前往了那個男人的家裏。


    敲了很久的門。沒有人開門。


    難道是旁邊買菜的鄰居路過時對我們說了一句?昨天晚上就走了。拎的大包小包的。我還隨口問了一句。這男孩說的是他要搬家和女朋友住到一起去。


    看來是跑路了。張浩看了看我看了看張處。一腳把門給踹開。


    屋子裏亂七八糟的。但是我們一眼就看到了那把刀。


    我們把那把刀帶迴了警局。陳子墨的哥哥看了看。陳子墨的哥哥點頭說是這把刀。然後又和之前從陳子墨家裏找出來的那把刀做了對比。一模一樣。


    再次做了檢驗。陳子墨的那把刀肯定不是兇器。因為它短了。和傷口不匹配。而從女孩男朋友手中找到的這把,匹配剛好。


    我們發布了逮捕令。給各個警局發去了通告,包括機場,火車站,汽車站。


    這已經是我們來到c市的第7天了。我們也就算是查了這個案子7天。終於有了頭緒。我們焦急的在局裏等著。


    終於下午的2:30。當地一個小縣城的警局給我們打來個電話。


    說有一個貌似嫌疑人的人。在縣城上出現過。我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小縣城。


    警局的人告訴我們。離他們警局不遠的一個小賣部的阿姨過來報案。有看到照片上通緝的人。就住在離他們這兒不遠的一個小賓館。這幾天老來她這兒買東西。越看越像。索性就過來報警了。


    我們包圍了那個小賓館。通過樓下工作人員的辨認。確認了他就在這裏。


    男人叫赫羅今年27歲。是個夜店的陪酒員。


    我們上了2樓。一腳踢開了小賓館的門。叫赫羅的男人躺在床上。


    看到我們破門而入他準備跳窗戶。


    張浩過去一把把他壓在了地上。


    男人怒吼著。你們要幹嘛?你們是誰?


    張處走過去說。你殺了人,你不知道我們是誰嗎?


    男人此時的囂張氣焰全然沒有了。


    我們把男人帶迴了警局。才知道原來他叫羅大虎。根本就不叫什麽赫羅?那隻是他自己起的藝名罷了。


    而且他的年齡也是謊報。他今年已經40歲了。隻是打扮的年輕而已。


    我們問男人為什麽要殺那個男孩?


    男人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已經被發現。索性也就招了。


    男人說。那天他和女朋友去湖邊。想著野戰一下。女朋友不同意。和他吵了起來,說他是個變態。


    他氣不打一處來。本來吃了點偉哥渾身燥熱。索性就跳到水裏涼一涼。沒想到那個小夥衝著他喊。他很生氣。剛好想到前兩天在夜店撿了一把刀。索性拿出來想嚇唬嚇唬那個小夥子。


    沒想到小夥看到刀。說他是個小偷。他非常生氣。而且那天他還喝酒了。在酒精的作用下。就連捅了幾刀。天太黑,他也不知道捅到了哪裏。捅完他看到小夥的夥伴來了。他就跑了。他沒想到人死了。


    我們看著小夥。我說就為了這點事。你把一個人硬生生的捅死。


    男人低下了頭,我和張浩相互看了看。


    案子破了。張處沒想到會這麽快。


    算上我們來的那天8天我們破了這個案子。準備和張處道別。本來想著兩個月呢。當時張處說這個案子很難破,根本一點頭緒都沒有。


    張處帶我們去了我們的住所。可想而知,我們連住處都沒去過。一直趕著我們就在處理這個案子。拿著行李,我們到了張處安排的住處。


    去了住處,我洗了個澡。躺在床上想著今天的事。看來現在的人火氣都很大。以後出門在外還是不要盡量刺激別人。誰知道後續會發生什麽?想著想著就睡著了。


    本來第2天就要走。沒想到又發生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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