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x年,我一(徐誌摩)
讓人鬱悶的事情還真不少。我那首叫《生活》的詩就是在那時候寫的: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境蜒,\/生活逼成了一條甬道:\/一度陷入,你隻可向前,\/手捫索著冷壁的黏潮,\/在妖魔的髒腑內掙紮,\/頭頂不見一線的天光,\/這魂魄,在恐怖的壓迫下,\/除了消滅更有什麽願望?
一天,適之對我說,他讀了我這首詩,很震驚,他問我:你怎麽會寫出這麽消沉的詩來的?是因為小曼的事嗎?不行就離婚吧。我說:你說什麽呀。怎麽可能?我沒有說出我知道你在後麵排隊等著這樣刻薄的話來。盡管我知道他對眉的念想一直都深得很。他知道我跟眉之間的許多事情,因為我也沒有別的什麽人可以吐吐苦水,我跟他經常說起,象小曼這樣過日子,有誰能過得下去,我拚了命地掙錢,月入六百,這是很高的收入了,卻總是緊巴巴的,有時還要借錢,或者賣畫什麽的。我也跟他說過,我跟小曼有時吵得很厲害,小曼就亂發脾氣,摔東西,把那個專家說很值錢的康熙花瓶都砸碎了。我說:我寫這詩跟小曼沒什麽關係,小曼過日子還是那樣,可是身體好了許多之後,脾氣也好了許多了。我最近經曆了很多事,包括光華大學的事,胡也頻和丁玲的事,這還隻是我親身經曆的事。我看到聽到的就更多了。適之說:我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談主義。我說:我是不談主義,我也搞不清這個主義那個主義,但思想罪是我們大家都反對的,難道不是嗎?適之就沉而默之了。當然他的沉默永遠是短暫的,他很快就會挑起別的話題,甚至說一個新的笑話出來。
丁玲收到錢後,請從文表示感謝。我說:要謝得謝嫂子。
這個當嫂子的,其實心腸真的好得很。唯一的問題就是過不了她說的緊日子。為這事我沒少苦口婆心。我在日記裏寫過這麽一段話:我愛你樸素,不愛你奢華。你穿上一件藍布袍,你的眉目間就有一種特異的光彩,我看了心裏就覺得無可名狀的歡喜。樸素是真的高貴。你穿戴齊整的時候當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尋常的,人人都認得的,素服時的眉,有我獨到的領略。
這則日記後來也收到《愛眉小劄》裏去了。我當時給眉看了。眉就嘻嘻地一笑,說:好的,我以後就穿藍布袍。我說:不是藍布袍的事,不光是。她說:好的,別的布袍我也穿。然後就一嘴封住了我的嘴。她總是這樣,她不跟我吵,在病好轉了之後,她的脾氣真的大改了,一旦有要吵架的苗頭,她就來這一套,或者用嘴堵住我的嘴,讓我喘不過氣來,跟她的氣喘到一起去,或者摟住我左搖右晃,同時啾啾啾嘰嘰地笑,無緣由地就笑,笑到最後,假笑也變成了真笑,弄得我也從哭笑不得轉化成跟著她一起莫名其妙地笑。
沒辦法,我隻能在北京上海之間來迴地折騰。
不好意思蝦米小弟,我說亂了。我本來想象個教授的樣子,有條有理地說我跟小曼這些事兒的,從光鮮的事說起,再說不光鮮的事和由於光鮮而造成的不光鮮的事,一步步說下來,象寫論文那樣。可是我一說就亂了,就象那句俗話說的,關心則亂。說到小曼或者徽徽,我總是會亂。我的心本來就是理不清,剪還亂的。我寫過一首詩叫《走著走著就散了》,說的就是我的這種說不清道不白的心態。我念幾句給你聽聽:
走著走著就散了,迴憶都淡了\/風吹過雲就散了,影子淡了,\/夕陽靠著山倦了,天空暗了;\/一朵花開得厭了,春天怨了,\/鳥兒飛得不見了,清晨亂了。\/長長的發辮散了,青春,淡了,\/舞不停的腳倦了,眼神,暗了;\/兩個人厭了,心裏怨了,\/路的盡頭不見了,步子亂了。\/是散了,淡了,是倦了,又暗了,\/是草兒綠過就算了,是季節變了。
我這是扯到哪兒去了?說實在的,這世界上讓我亂的事情還真的多得很。也許最讓我亂的是我對徽徽和小曼的感情。我覺得兩個人都是我的最愛。當然,徽徽是客觀上不可能的,小曼是主觀上改不了的。說不清。我真的說不清。但無論如何,我是一心對小曼,對眉的。
隻是,我有時候又覺得,我在北京和上海之間跑來跑去也挺好,可能是最好的人生途徑了,這種跑來跑去,是不是有點象征意義?仿佛我不是在兩個城市之間,而是在兩個女人之間跑來跑去。而且是兩個世人眼裏的絕代佳人。
這種感情也許是誰也理解不了的。所以,當我坐在二弟望舒的肚子裏,在天蟾舞台舞廳裏見到小曼時,我實在是控製不住我自己。雖然我知道,即使我真的抱了眉,眉也真的準許我抱她,抱住她的也是望舒的身體,不是我的。可是我又有什麽辦法呢?
其實我知道。我都知道。自從我離開人間後,我想知道什麽就能知道什麽。我知道,眉是真的傷心了,真的是想要為我守身如玉,整理我的遺稿。我也知道,瑞午後來搬到我們的樓裏去住了,他是真的喜歡真的愛,可是他卻也不是亂來的人。他變賣了許多字畫來維持眉的生活。他住在二樓,眉在我們住的三樓。我父親派了人監視著,此人向父親匯報說,瑞午搬進了福照路613號(當然了,此人跟蹤隻能跟到大門口),父親給眉發出警告:如果你跟姓翁的同居,就別想再得到我的資助(經適之勸說,父親原來每個月給眉發三百元生活費)。眉見到這個警告生氣了。於是幹脆讓瑞午搬到三樓去了,跟她同室。我知道,至少那時候他們沒有同床。其實我不是那麽計較的一個人,更何況我已經不在了,我又怎能讓眉永遠地為我獨守空房呢。。我沒有這個權力的。
眉跟瑞午怎麽樣,別說我管不著,即使管得著,也不應該管。我真心地希望眉能幸福。可是,想到眉跟瑞午住在同一個樓裏,甚至同一個房間裏,唿吸著同一片空氣,想著瑞午時不時地可以抱一抱我的眉,以後某個時候還可以進一步,做出本來隻有我可以對眉做的事情,我說的是床上的事情,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我忽然想起,我真笨,在二弟望舒麵對眉的時候,我讓他替我抱一抱眉。他說的對,如果我抱了,實際上出手的是他,他真的可能被當成流氓抓到警察局去。可是,我完全可以讓他代我出手打那姓翁的一個兩個耳光的呀。如果他在那裏打了姓翁的耳光,一定什麽事都沒有,因為社會大眾都懷疑這姓翁的非法霸占著小曼我的眉,至少是個花花公子。對了,望舒不是剛被妻子麗娟拋棄了嗎?如果他這一個耳光搧上去,第二天上海灘的報紙一定紛紛報導說:原來穆麗娟的出走也是翁瑞午幹的好事。對啊,我怎麽才想到這一著呢?這該是多麽天才的主意啊。我真的是太遲鈍了。
好了,這些都是說著玩的。我還能幹什麽呢,又有什麽意義呢?
我不說了,讓你的鍾轉迴去吧,小弟。
讓人鬱悶的事情還真不少。我那首叫《生活》的詩就是在那時候寫的: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境蜒,\/生活逼成了一條甬道:\/一度陷入,你隻可向前,\/手捫索著冷壁的黏潮,\/在妖魔的髒腑內掙紮,\/頭頂不見一線的天光,\/這魂魄,在恐怖的壓迫下,\/除了消滅更有什麽願望?
一天,適之對我說,他讀了我這首詩,很震驚,他問我:你怎麽會寫出這麽消沉的詩來的?是因為小曼的事嗎?不行就離婚吧。我說:你說什麽呀。怎麽可能?我沒有說出我知道你在後麵排隊等著這樣刻薄的話來。盡管我知道他對眉的念想一直都深得很。他知道我跟眉之間的許多事情,因為我也沒有別的什麽人可以吐吐苦水,我跟他經常說起,象小曼這樣過日子,有誰能過得下去,我拚了命地掙錢,月入六百,這是很高的收入了,卻總是緊巴巴的,有時還要借錢,或者賣畫什麽的。我也跟他說過,我跟小曼有時吵得很厲害,小曼就亂發脾氣,摔東西,把那個專家說很值錢的康熙花瓶都砸碎了。我說:我寫這詩跟小曼沒什麽關係,小曼過日子還是那樣,可是身體好了許多之後,脾氣也好了許多了。我最近經曆了很多事,包括光華大學的事,胡也頻和丁玲的事,這還隻是我親身經曆的事。我看到聽到的就更多了。適之說:我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談主義。我說:我是不談主義,我也搞不清這個主義那個主義,但思想罪是我們大家都反對的,難道不是嗎?適之就沉而默之了。當然他的沉默永遠是短暫的,他很快就會挑起別的話題,甚至說一個新的笑話出來。
丁玲收到錢後,請從文表示感謝。我說:要謝得謝嫂子。
這個當嫂子的,其實心腸真的好得很。唯一的問題就是過不了她說的緊日子。為這事我沒少苦口婆心。我在日記裏寫過這麽一段話:我愛你樸素,不愛你奢華。你穿上一件藍布袍,你的眉目間就有一種特異的光彩,我看了心裏就覺得無可名狀的歡喜。樸素是真的高貴。你穿戴齊整的時候當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尋常的,人人都認得的,素服時的眉,有我獨到的領略。
這則日記後來也收到《愛眉小劄》裏去了。我當時給眉看了。眉就嘻嘻地一笑,說:好的,我以後就穿藍布袍。我說:不是藍布袍的事,不光是。她說:好的,別的布袍我也穿。然後就一嘴封住了我的嘴。她總是這樣,她不跟我吵,在病好轉了之後,她的脾氣真的大改了,一旦有要吵架的苗頭,她就來這一套,或者用嘴堵住我的嘴,讓我喘不過氣來,跟她的氣喘到一起去,或者摟住我左搖右晃,同時啾啾啾嘰嘰地笑,無緣由地就笑,笑到最後,假笑也變成了真笑,弄得我也從哭笑不得轉化成跟著她一起莫名其妙地笑。
沒辦法,我隻能在北京上海之間來迴地折騰。
不好意思蝦米小弟,我說亂了。我本來想象個教授的樣子,有條有理地說我跟小曼這些事兒的,從光鮮的事說起,再說不光鮮的事和由於光鮮而造成的不光鮮的事,一步步說下來,象寫論文那樣。可是我一說就亂了,就象那句俗話說的,關心則亂。說到小曼或者徽徽,我總是會亂。我的心本來就是理不清,剪還亂的。我寫過一首詩叫《走著走著就散了》,說的就是我的這種說不清道不白的心態。我念幾句給你聽聽:
走著走著就散了,迴憶都淡了\/風吹過雲就散了,影子淡了,\/夕陽靠著山倦了,天空暗了;\/一朵花開得厭了,春天怨了,\/鳥兒飛得不見了,清晨亂了。\/長長的發辮散了,青春,淡了,\/舞不停的腳倦了,眼神,暗了;\/兩個人厭了,心裏怨了,\/路的盡頭不見了,步子亂了。\/是散了,淡了,是倦了,又暗了,\/是草兒綠過就算了,是季節變了。
我這是扯到哪兒去了?說實在的,這世界上讓我亂的事情還真的多得很。也許最讓我亂的是我對徽徽和小曼的感情。我覺得兩個人都是我的最愛。當然,徽徽是客觀上不可能的,小曼是主觀上改不了的。說不清。我真的說不清。但無論如何,我是一心對小曼,對眉的。
隻是,我有時候又覺得,我在北京和上海之間跑來跑去也挺好,可能是最好的人生途徑了,這種跑來跑去,是不是有點象征意義?仿佛我不是在兩個城市之間,而是在兩個女人之間跑來跑去。而且是兩個世人眼裏的絕代佳人。
這種感情也許是誰也理解不了的。所以,當我坐在二弟望舒的肚子裏,在天蟾舞台舞廳裏見到小曼時,我實在是控製不住我自己。雖然我知道,即使我真的抱了眉,眉也真的準許我抱她,抱住她的也是望舒的身體,不是我的。可是我又有什麽辦法呢?
其實我知道。我都知道。自從我離開人間後,我想知道什麽就能知道什麽。我知道,眉是真的傷心了,真的是想要為我守身如玉,整理我的遺稿。我也知道,瑞午後來搬到我們的樓裏去住了,他是真的喜歡真的愛,可是他卻也不是亂來的人。他變賣了許多字畫來維持眉的生活。他住在二樓,眉在我們住的三樓。我父親派了人監視著,此人向父親匯報說,瑞午搬進了福照路613號(當然了,此人跟蹤隻能跟到大門口),父親給眉發出警告:如果你跟姓翁的同居,就別想再得到我的資助(經適之勸說,父親原來每個月給眉發三百元生活費)。眉見到這個警告生氣了。於是幹脆讓瑞午搬到三樓去了,跟她同室。我知道,至少那時候他們沒有同床。其實我不是那麽計較的一個人,更何況我已經不在了,我又怎能讓眉永遠地為我獨守空房呢。。我沒有這個權力的。
眉跟瑞午怎麽樣,別說我管不著,即使管得著,也不應該管。我真心地希望眉能幸福。可是,想到眉跟瑞午住在同一個樓裏,甚至同一個房間裏,唿吸著同一片空氣,想著瑞午時不時地可以抱一抱我的眉,以後某個時候還可以進一步,做出本來隻有我可以對眉做的事情,我說的是床上的事情,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我忽然想起,我真笨,在二弟望舒麵對眉的時候,我讓他替我抱一抱眉。他說的對,如果我抱了,實際上出手的是他,他真的可能被當成流氓抓到警察局去。可是,我完全可以讓他代我出手打那姓翁的一個兩個耳光的呀。如果他在那裏打了姓翁的耳光,一定什麽事都沒有,因為社會大眾都懷疑這姓翁的非法霸占著小曼我的眉,至少是個花花公子。對了,望舒不是剛被妻子麗娟拋棄了嗎?如果他這一個耳光搧上去,第二天上海灘的報紙一定紛紛報導說:原來穆麗娟的出走也是翁瑞午幹的好事。對啊,我怎麽才想到這一著呢?這該是多麽天才的主意啊。我真的是太遲鈍了。
好了,這些都是說著玩的。我還能幹什麽呢,又有什麽意義呢?
我不說了,讓你的鍾轉迴去吧,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