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粉碎
這樣他以後所招攬的麾下,所招攬的人才能有前進的欲望,才能死心塌地,認認真真,毫不敷衍的為他做事情,一方麵是利益的誘惑,一方麵是靈魂湮滅的威脅,威爾頓相信,無論是誰都不會選擇與他做對,因為與他做對除了死亡沒有任何好處,當然,如果有必要,死亡在威爾頓這裏或者都能成為一種奢望,因為威爾頓可以讓背叛他的人生不如死。
如果你想問什麽樣的狀況是生不如死,威爾頓肯定會迴答你,現在阿曼德的狀況就是生不如死。
此時的阿曼德已經被視野中的千眼巨怪吞進了嘴裏,然後,他可以明顯感覺到千眼巨怪的牙齒在上下合動,千眼巨怪的下一步動作顯然是要吃掉他,在吃掉之前無論是人這種生物,還是其他一些具有生命特征的生物都會做一下進食前的常規操作,那就是咀嚼。
隻有咀嚼的食物才好消化,隻有咀嚼過的食物吞進肚子裏,才不會那麽難受,才會感覺到舒暢,自身的消化係統消化起來也自然而然沒有壓力,當然吸收起來也非常容易。
所以千眼巨怪現在所要做的就是人類每時每刻,每天都要做的咀嚼,這雖然是個普通的常規的動作,但是阿曼德看來那就是災難,那就是晴天霹靂。
被咀嚼的滋味,他不知道,雖然不知道,但是卻妨礙不了他去想象,想一想那些被餓狼撕咬的獵物,想一想那被高傲的雄鷹撕裂的生命,想一想那些活著的生命在臨死前的痛苦掙紮和,阿曼德就能夠清晰的了解到其中的痛苦,而現在他就要經曆那種痛苦,怎麽能讓他不驚訝,怎麽能讓他不顫抖啊。
鋒利的牙齒向巨刃一樣,向屠戮生命的割草機,向帶著黑色鐮刀的黑色死神一樣,慢慢向阿曼德靠近,在阿曼德的視野中,千眼巨怪的鋸齒行進的速度時而快的讓他的心髒幾乎都要被嚇的跳了出來,時而慢的讓他感覺被千眼巨怪吞噬,咀嚼都是那麽痛苦的事情。
“啊……”
阿曼德終於感受到了千眼怪物的鋸齒,終於感覺到被牙齒咬住的滋味是什麽樣的,那一排排鋸齒先是碰觸到阿曼德,一抹抹粘稠似的液體開始慢慢包裹他的全身,開始慢慢覆蓋他的全身,那些粘稠似的液體腥臭的不像話,如果不是因為恐懼,如果不是因為知道自己現在的處境,阿曼德可定會被千眼巨怪嘴裏的腥臭熏得昏了過去。
之所以現在阿曼德沒有昏過去,是因為現在,阿曼德感受到了痛苦,當那些粘稠腥臭的液體包裹他的全身,滲透他的全身時,他感覺到了一股大力向他襲來。
然後是劇烈的疼痛。
“啊!”
千眼巨怪的鋸齒終於成功將阿曼德緊緊咬住,終於穿透了,刺透了阿曼德的身軀,伴隨著疼痛的還有阿曼德全身的血液。
被千眼巨怪合力一咬,阿曼德就像是一個被包了了灌湯包一樣,渾身上下開始冒出液體,不同的是,這液體是阿曼德的血液。
不光是血液在流逝,就連阿曼德全身的骨頭都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施壓,此時的阿曼德隻覺全身的骨頭在承受千萬噸的巨壓一樣,似乎下一秒,自己全身的骨頭就會被壓的粉碎,就會被擊的粉碎。
如果說什麽是粉身碎骨,如果說粉身碎骨的滋味是什麽樣的,阿曼德可以肯定,他現在不需要問別人這個問題,也不需要去聯想或者是猜想粉身碎骨的滋味是什麽樣的。
因為,下一秒,很快,阿曼德本身就會嚐到什麽是粉身碎骨的滋味,他會親自體會到什麽叫粉身碎骨。
“啊!!”
阿曼德再次慘叫,雖然他已經慘叫過很多次了,但是他仍然在重複不斷的叫著,而且並不覺的麻煩,因為他實實在在的感覺到了痛。
這種痛是他所不能忍受的,這是一種粉身碎骨的痛,相比於五馬分屍的短暫痛苦,阿曼德覺得這種粉身碎骨才能算得上是真真正正的痛。
因為五馬分屍隻是短暫的,一瞬間的事情,在你感覺到痛苦的時候,或者說在你覺得痛苦已經不能承受的時候,也許整個五馬分屍的過程已經完結了,從此以後你便不會再有任何痛覺,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痛苦。
但是現在阿曼德所經曆的粉身碎骨似乎有些不一樣,因為他現在所經曆的粉身碎骨是一個過程,在千眼巨怪沒有徹底斷絕他的生機之前,他都能感受到那種傷痛,更為關鍵的是,他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觸覺感官似乎越來越敏感,他不知道這是自己的錯覺還是自己的臆想,但是在他看來事實確實如此。
還有一點,是阿曼德比較在意,比較無奈的,因為現在千眼巨怪給他所帶來的痛苦似乎已經完全可以將他痛暈過去,但是直到現在,那種可以讓人暈倒的痛感還在阿曼德身上發生著,但是詭異的是,阿曼德竟然就沒有一絲要暈倒的跡象,或者說是直接昏迷,然後神誌不清的跡象,相反,他感覺自己的大腦越來越清晰,比之前沒有見過千眼巨怪時還要清晰。
他能感受到千眼巨怪的牙齒,能感受到千眼巨怪現在嘴裏的動靜,能感覺到自己全身上下哪一處在留血,哪一處的骨頭在粉裂,在變成粉末。
這種情況在平常人來看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這種不可能在現在的阿曼德身上卻是實實在在的發生著,誰也不知道為什麽,也沒人知道為什麽,但是阿曼德卻是在實實在在的經曆著,所以說,阿曼德的分神碎骨比平常人眼裏的分神碎骨還要可怕,還要疼痛。
“啊!”
阿曼德繼續尖叫,他能感覺到此時他的全身上下已經被千眼巨怪咀嚼了個片,自己的肉體已經完全變成了肉渣,但是他的靈魂或者他的意識竟然還存在,隻不過與之前稍微有些不同,現在的意識是以那群肉肉沫為載體。
(本章完)
這樣他以後所招攬的麾下,所招攬的人才能有前進的欲望,才能死心塌地,認認真真,毫不敷衍的為他做事情,一方麵是利益的誘惑,一方麵是靈魂湮滅的威脅,威爾頓相信,無論是誰都不會選擇與他做對,因為與他做對除了死亡沒有任何好處,當然,如果有必要,死亡在威爾頓這裏或者都能成為一種奢望,因為威爾頓可以讓背叛他的人生不如死。
如果你想問什麽樣的狀況是生不如死,威爾頓肯定會迴答你,現在阿曼德的狀況就是生不如死。
此時的阿曼德已經被視野中的千眼巨怪吞進了嘴裏,然後,他可以明顯感覺到千眼巨怪的牙齒在上下合動,千眼巨怪的下一步動作顯然是要吃掉他,在吃掉之前無論是人這種生物,還是其他一些具有生命特征的生物都會做一下進食前的常規操作,那就是咀嚼。
隻有咀嚼的食物才好消化,隻有咀嚼過的食物吞進肚子裏,才不會那麽難受,才會感覺到舒暢,自身的消化係統消化起來也自然而然沒有壓力,當然吸收起來也非常容易。
所以千眼巨怪現在所要做的就是人類每時每刻,每天都要做的咀嚼,這雖然是個普通的常規的動作,但是阿曼德看來那就是災難,那就是晴天霹靂。
被咀嚼的滋味,他不知道,雖然不知道,但是卻妨礙不了他去想象,想一想那些被餓狼撕咬的獵物,想一想那被高傲的雄鷹撕裂的生命,想一想那些活著的生命在臨死前的痛苦掙紮和,阿曼德就能夠清晰的了解到其中的痛苦,而現在他就要經曆那種痛苦,怎麽能讓他不驚訝,怎麽能讓他不顫抖啊。
鋒利的牙齒向巨刃一樣,向屠戮生命的割草機,向帶著黑色鐮刀的黑色死神一樣,慢慢向阿曼德靠近,在阿曼德的視野中,千眼巨怪的鋸齒行進的速度時而快的讓他的心髒幾乎都要被嚇的跳了出來,時而慢的讓他感覺被千眼巨怪吞噬,咀嚼都是那麽痛苦的事情。
“啊……”
阿曼德終於感受到了千眼怪物的鋸齒,終於感覺到被牙齒咬住的滋味是什麽樣的,那一排排鋸齒先是碰觸到阿曼德,一抹抹粘稠似的液體開始慢慢包裹他的全身,開始慢慢覆蓋他的全身,那些粘稠似的液體腥臭的不像話,如果不是因為恐懼,如果不是因為知道自己現在的處境,阿曼德可定會被千眼巨怪嘴裏的腥臭熏得昏了過去。
之所以現在阿曼德沒有昏過去,是因為現在,阿曼德感受到了痛苦,當那些粘稠腥臭的液體包裹他的全身,滲透他的全身時,他感覺到了一股大力向他襲來。
然後是劇烈的疼痛。
“啊!”
千眼巨怪的鋸齒終於成功將阿曼德緊緊咬住,終於穿透了,刺透了阿曼德的身軀,伴隨著疼痛的還有阿曼德全身的血液。
被千眼巨怪合力一咬,阿曼德就像是一個被包了了灌湯包一樣,渾身上下開始冒出液體,不同的是,這液體是阿曼德的血液。
不光是血液在流逝,就連阿曼德全身的骨頭都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施壓,此時的阿曼德隻覺全身的骨頭在承受千萬噸的巨壓一樣,似乎下一秒,自己全身的骨頭就會被壓的粉碎,就會被擊的粉碎。
如果說什麽是粉身碎骨,如果說粉身碎骨的滋味是什麽樣的,阿曼德可以肯定,他現在不需要問別人這個問題,也不需要去聯想或者是猜想粉身碎骨的滋味是什麽樣的。
因為,下一秒,很快,阿曼德本身就會嚐到什麽是粉身碎骨的滋味,他會親自體會到什麽叫粉身碎骨。
“啊!!”
阿曼德再次慘叫,雖然他已經慘叫過很多次了,但是他仍然在重複不斷的叫著,而且並不覺的麻煩,因為他實實在在的感覺到了痛。
這種痛是他所不能忍受的,這是一種粉身碎骨的痛,相比於五馬分屍的短暫痛苦,阿曼德覺得這種粉身碎骨才能算得上是真真正正的痛。
因為五馬分屍隻是短暫的,一瞬間的事情,在你感覺到痛苦的時候,或者說在你覺得痛苦已經不能承受的時候,也許整個五馬分屍的過程已經完結了,從此以後你便不會再有任何痛覺,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痛苦。
但是現在阿曼德所經曆的粉身碎骨似乎有些不一樣,因為他現在所經曆的粉身碎骨是一個過程,在千眼巨怪沒有徹底斷絕他的生機之前,他都能感受到那種傷痛,更為關鍵的是,他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觸覺感官似乎越來越敏感,他不知道這是自己的錯覺還是自己的臆想,但是在他看來事實確實如此。
還有一點,是阿曼德比較在意,比較無奈的,因為現在千眼巨怪給他所帶來的痛苦似乎已經完全可以將他痛暈過去,但是直到現在,那種可以讓人暈倒的痛感還在阿曼德身上發生著,但是詭異的是,阿曼德竟然就沒有一絲要暈倒的跡象,或者說是直接昏迷,然後神誌不清的跡象,相反,他感覺自己的大腦越來越清晰,比之前沒有見過千眼巨怪時還要清晰。
他能感受到千眼巨怪的牙齒,能感受到千眼巨怪現在嘴裏的動靜,能感覺到自己全身上下哪一處在留血,哪一處的骨頭在粉裂,在變成粉末。
這種情況在平常人來看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這種不可能在現在的阿曼德身上卻是實實在在的發生著,誰也不知道為什麽,也沒人知道為什麽,但是阿曼德卻是在實實在在的經曆著,所以說,阿曼德的分神碎骨比平常人眼裏的分神碎骨還要可怕,還要疼痛。
“啊!”
阿曼德繼續尖叫,他能感覺到此時他的全身上下已經被千眼巨怪咀嚼了個片,自己的肉體已經完全變成了肉渣,但是他的靈魂或者他的意識竟然還存在,隻不過與之前稍微有些不同,現在的意識是以那群肉肉沫為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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