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 鬼魅人(30)
快穿攻略,幹掉boss 作者:貓玖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黯冰的迴憶——上一世。】
青春是什麽?
青春是一次次失望,一次又一次越挫越勇,由一群人到一個人或者由一個人到一群人。
我記憶力的青春是灰色的,如果非要說色彩,那麽隻能說是太陽。
我叫簡單,很普通的名字。
名字寓意簡簡單單,可是老天爺好像和我過不去一樣,讓我的生活不似名字一樣簡單,充滿坎坎坷坷,崎嶇不平。
時間已過去十年,十年的時間,我學會了許多,明白了許多,喜歡不重要,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先喜歡你自己。
你喜歡一個人,喜歡到卑微到塵埃裏,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沒有人會喜歡塵埃裏麵的你。
你用盡心思去討好別人,可是,在別人的眼裏,覺得你所作所為是理所應當。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一個連見都沒有見過的人,你沒有想錯,是網上的人。
把網絡當真的人,都是傻子或者瘋子,你將他們當做伯樂,當做形影不離的朋友,他們卻不是這樣想的,隻是將你當做可有可無的好友罷了,僅次於網絡。
你費盡心思討好別人,卻忘記了真正的朋友是不喜歡這些的,因為好朋友在一起最好的便是做著自己。
初中我迷上了網絡,原因很簡單,因為性格孤僻,在網絡不需要擔心尷尬,不需要害怕口誤得罪人,遭人報複。
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喜歡的人還是網絡上的,讓人難以置信,網絡上的男孩,他不是很好,也不是很差。
不是很好是因為,他讓我浪費了四年的青春,失去了喜歡別人的權利。
初中的我們都很傻,自以為是愛情是天長地久,卻忽視了現實的殘忍。
初中的我們什麽都沒有,有什麽資格談戀愛,可是,我們卻還是去做了,隻因為向往肥皂劇裏的感情。
希望孤獨的自己有人陪著。
希望在下雨的時候,有人可以送傘。
希望在一無所有的時候,有人站在自己的麵前,不拋棄,不放棄。
初中,高中的青春故事,裏麵有友情,愛情,以及青春該有的遺憾。
三年的青春,有你的迴憶,也有你的汗水與眼淚,三年的青春有為沉重作業的煩惱而煩躁的影子,有在那棵古老的楓樹下的影子,有為中考,高考熬夜不眠準備的影子。
三年的青春,怎會不瘋狂呢?六年的時光,怎會不成長呢?
一千多的日子,怎會不珍惜呢?三年,一千多的日子裏怎麽能不瘋狂一把呢?
高中生活時,每天過著重複的生活:遲到、罰站、罰抄、留下來打掃衛生、莫名其妙的被叫家長...考試……寫作業…上課家長會。
愛笑偏科的她,沉默寡言的他,碌碌無為的她,自暴自棄的她。
那早已悄然紮了根的情愫,隨時光靜默,在某個瞬間,霎時怦然。.
肆無忌憚的人,卻也會因愛,多愁感。
青春,到底是花,還是在年輪裏深藏了苦澀腐爛的葉。
歲月,卻不單單是言情,校園,仍可以存在黑暗,時光幽深,似是一個迷局,友誼,才是唯一的答案。
一場誤會,使青澀的我們誤以為是“愛”,這個模糊不清的字眼,終於露出友誼的本質。
時光有一個秘密,因心動而出現,環境隨時間變遷,使人心改變,時光,將時光的秘密帶出。
不瘋狂的青春不叫青春。
我們在青春年華裏,是孤獨,也是習慣。
有時候心裏憋了好多話想找一個人傾訴更想找個人依靠陪著那樣或許會舒服很多吧,每次覺得身邊的人都不太了解自己,即使說了也沒什麽用,解決不了也幫助不到我。
後來,我們習慣一個人,不想麻煩別人,想自己一個人死撐。
總想把所有事做好,可是,結果有時間不盡人意。
我們會慢慢堅強,堅強過,便會無動於衷孤獨,大小坎自己死撐過去的,你會發現,原來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青春的我們既玻璃心又自卑,生怕做錯事說錯話,特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和看法。
還有一點,別人稍稍對你好-些,就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對方。
人就是這麽有毛病又矛盾吧,性情如此怪癖,不經常交朋友,也不太會表達自己心裏的想法。
可我們都很重感情,很怪但我們不壞,無論多麽努力地讓自己做到完美,始終會有一群人在背地裏指著背影比比劃劃,不需要跟誰對罵或者抽誰一嘴巴,他們未必是壞人隻是看不懂我們的活法。
我用四年驗證了一個結果,網戀需謹慎,不要自以為是,不要將愛情放在第一位,因為,你還有你的家人,世界上最好的依靠大概就是家人,就是親人。
青春不是從遇見開始的,而是從遺忘開始。一個人的遊戲,兩個人的相遇。
最值得的等待,就是等你帶我遊戲。
電子競技沒有愛情,但是我卻在危險邊緣超車了
“你的名字,是我記得最清楚的迴憶。”
我想用餘生陪你一路走下,可是你卻選擇與她並肩同行。
“有時候,放棄也是一種喜歡,所以我放棄了你,也成全了你,茶與酒,我選擇茶,一見鍾情與日久生情,我喜選擇後者。”那是怎樣一種無助而絕望的感覺,你離他很近,但你卻愛而不得,願意把他拱手讓人,隻為了讓他幸福。
我想遺忘的不是你,而是你曾給我致命迴憶。
有時候,愛情並不需要轟轟烈烈,默默的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
他與一見鍾情的女孩相濡以沫,她與陪著她十年的少年相忘江湖。
正文。
你要的錯與對,我隨時都奉陪,哪怕隻是一個笑話。——簡單。
從醫院出來的簡單,一臉如重釋放,再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擔心被拋棄,因為她已經被拋棄了,隻剩下一個人了。
離開的時候,她假裝無所謂,因為哭泣沒有用,隻會讓眼紅,世界那麽大,我想去看看。
外表堅強的人,有一顆一碰就碎的心,不是玻璃心,是因為脆弱,都埋在堅強的外表。
“簡單,對不起,瀟瀟比你更需要我,你一個人習慣了,可是瀟瀟不一樣,瀟瀟是一個女孩子。”
“簡單,我們分手吧,這幾年就當做一場夢好嗎?”
還沒來得及拒絕,迎麵而來飛馳的車撞了過來,她將生的希望給了他,然後選擇了死亡。
青春是什麽?
青春是一次次失望,一次又一次越挫越勇,由一群人到一個人或者由一個人到一群人。
我記憶力的青春是灰色的,如果非要說色彩,那麽隻能說是太陽。
我叫簡單,很普通的名字。
名字寓意簡簡單單,可是老天爺好像和我過不去一樣,讓我的生活不似名字一樣簡單,充滿坎坎坷坷,崎嶇不平。
時間已過去十年,十年的時間,我學會了許多,明白了許多,喜歡不重要,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先喜歡你自己。
你喜歡一個人,喜歡到卑微到塵埃裏,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沒有人會喜歡塵埃裏麵的你。
你用盡心思去討好別人,可是,在別人的眼裏,覺得你所作所為是理所應當。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一個連見都沒有見過的人,你沒有想錯,是網上的人。
把網絡當真的人,都是傻子或者瘋子,你將他們當做伯樂,當做形影不離的朋友,他們卻不是這樣想的,隻是將你當做可有可無的好友罷了,僅次於網絡。
你費盡心思討好別人,卻忘記了真正的朋友是不喜歡這些的,因為好朋友在一起最好的便是做著自己。
初中我迷上了網絡,原因很簡單,因為性格孤僻,在網絡不需要擔心尷尬,不需要害怕口誤得罪人,遭人報複。
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喜歡的人還是網絡上的,讓人難以置信,網絡上的男孩,他不是很好,也不是很差。
不是很好是因為,他讓我浪費了四年的青春,失去了喜歡別人的權利。
初中的我們都很傻,自以為是愛情是天長地久,卻忽視了現實的殘忍。
初中的我們什麽都沒有,有什麽資格談戀愛,可是,我們卻還是去做了,隻因為向往肥皂劇裏的感情。
希望孤獨的自己有人陪著。
希望在下雨的時候,有人可以送傘。
希望在一無所有的時候,有人站在自己的麵前,不拋棄,不放棄。
初中,高中的青春故事,裏麵有友情,愛情,以及青春該有的遺憾。
三年的青春,有你的迴憶,也有你的汗水與眼淚,三年的青春有為沉重作業的煩惱而煩躁的影子,有在那棵古老的楓樹下的影子,有為中考,高考熬夜不眠準備的影子。
三年的青春,怎會不瘋狂呢?六年的時光,怎會不成長呢?
一千多的日子,怎會不珍惜呢?三年,一千多的日子裏怎麽能不瘋狂一把呢?
高中生活時,每天過著重複的生活:遲到、罰站、罰抄、留下來打掃衛生、莫名其妙的被叫家長...考試……寫作業…上課家長會。
愛笑偏科的她,沉默寡言的他,碌碌無為的她,自暴自棄的她。
那早已悄然紮了根的情愫,隨時光靜默,在某個瞬間,霎時怦然。.
肆無忌憚的人,卻也會因愛,多愁感。
青春,到底是花,還是在年輪裏深藏了苦澀腐爛的葉。
歲月,卻不單單是言情,校園,仍可以存在黑暗,時光幽深,似是一個迷局,友誼,才是唯一的答案。
一場誤會,使青澀的我們誤以為是“愛”,這個模糊不清的字眼,終於露出友誼的本質。
時光有一個秘密,因心動而出現,環境隨時間變遷,使人心改變,時光,將時光的秘密帶出。
不瘋狂的青春不叫青春。
我們在青春年華裏,是孤獨,也是習慣。
有時候心裏憋了好多話想找一個人傾訴更想找個人依靠陪著那樣或許會舒服很多吧,每次覺得身邊的人都不太了解自己,即使說了也沒什麽用,解決不了也幫助不到我。
後來,我們習慣一個人,不想麻煩別人,想自己一個人死撐。
總想把所有事做好,可是,結果有時間不盡人意。
我們會慢慢堅強,堅強過,便會無動於衷孤獨,大小坎自己死撐過去的,你會發現,原來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青春的我們既玻璃心又自卑,生怕做錯事說錯話,特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和看法。
還有一點,別人稍稍對你好-些,就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對方。
人就是這麽有毛病又矛盾吧,性情如此怪癖,不經常交朋友,也不太會表達自己心裏的想法。
可我們都很重感情,很怪但我們不壞,無論多麽努力地讓自己做到完美,始終會有一群人在背地裏指著背影比比劃劃,不需要跟誰對罵或者抽誰一嘴巴,他們未必是壞人隻是看不懂我們的活法。
我用四年驗證了一個結果,網戀需謹慎,不要自以為是,不要將愛情放在第一位,因為,你還有你的家人,世界上最好的依靠大概就是家人,就是親人。
青春不是從遇見開始的,而是從遺忘開始。一個人的遊戲,兩個人的相遇。
最值得的等待,就是等你帶我遊戲。
電子競技沒有愛情,但是我卻在危險邊緣超車了
“你的名字,是我記得最清楚的迴憶。”
我想用餘生陪你一路走下,可是你卻選擇與她並肩同行。
“有時候,放棄也是一種喜歡,所以我放棄了你,也成全了你,茶與酒,我選擇茶,一見鍾情與日久生情,我喜選擇後者。”那是怎樣一種無助而絕望的感覺,你離他很近,但你卻愛而不得,願意把他拱手讓人,隻為了讓他幸福。
我想遺忘的不是你,而是你曾給我致命迴憶。
有時候,愛情並不需要轟轟烈烈,默默的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
他與一見鍾情的女孩相濡以沫,她與陪著她十年的少年相忘江湖。
正文。
你要的錯與對,我隨時都奉陪,哪怕隻是一個笑話。——簡單。
從醫院出來的簡單,一臉如重釋放,再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擔心被拋棄,因為她已經被拋棄了,隻剩下一個人了。
離開的時候,她假裝無所謂,因為哭泣沒有用,隻會讓眼紅,世界那麽大,我想去看看。
外表堅強的人,有一顆一碰就碎的心,不是玻璃心,是因為脆弱,都埋在堅強的外表。
“簡單,對不起,瀟瀟比你更需要我,你一個人習慣了,可是瀟瀟不一樣,瀟瀟是一個女孩子。”
“簡單,我們分手吧,這幾年就當做一場夢好嗎?”
還沒來得及拒絕,迎麵而來飛馳的車撞了過來,她將生的希望給了他,然後選擇了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