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重要的事情,是經過推理得來,而這個部落,大家還沒有找到……加上與月國上一任皇族有關,且涉及土著部落偽造之嫌……所以,不能冒昧與吳處長說明。
想到這裏,查理將電話捂住……林名中一愣,不知道查理此舉。
卻見查理附耳到自己邊上,說了幾句,林名中頓時驚訝,但很快的,也作出了決斷神色,因為在他看來,目前自己雖然和王巡王查委所在監察部門,以及李德厚法學博士所代表的偵探部門,這兩個部門有合作……
但是,根據目前看來,自己畢竟清衛軍8師元帥,那是虛職,不可能真正調兵遣將,怕跑來這裏,剿滅副鎮長府……
況且這副鎮長府,你想請剿,即便大家知道,過去不服管,更多“自治”,但沒有一定章程,以及確鑿證據,那又怎麽抓呢?……
一旦引起暴動,居民傷亡,這筆賬又怎麽算?
國家絕對不允許自己,意氣用事。
所以,考慮之下,即便各個部門,也是自己目前幾人所代表的軍事部門(林名中)、監察部門(王巡)以及李德厚博士所代表的偵探部門,這三個部門聯手,可是,這王強忽然發起所謂“比試“的招,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
而他們也推斷出,估計有不明勢力出現,或者是,要接觸到日落族,目前以王強他們勢力,不可取。
而王強他們便是想借機通過比試,借助所謂軍隊的力量,圖謀不軌,打著比試的幌子,要挾住那邊的人,說不定,這裏疙瘩族的人,還真的乖乖交出那十三名士兵,那麽可想而知,王強接下來會提的條件,要麽他們滿足……
一定是軍隊撤出陰民鎮,由副鎮長府控製,另外說不定,還會借查理敗北,故意說軍隊無能,然後趁機趕走山途兒,說不得也一躍成為鎮長,因為勢力都在他手上了。
林名中這些天還是搜集到了,也從不少渠道,得到了一些副鎮長府上,為非作歹的消息,隻是目前也並不方便行動,而且大公子王淩畢竟也是副鎮長府上的人,到時候作為證人出現,也需要保護。
另外鎮長府那邊,自己在確認,萬一屬於鎮長山途兒與副鎮長王榮的“奪權之爭”,又怎麽辦,所以多番思慮。
但王強這個人真不討喜,之前幾次送黃金賄賂自己手下的人,前前後後一共送了兩千五百家兩,第一次收買小兵,給了五百兩,小兵那五百兩上繳國庫,小兵被遣返原籍,兵也沒的當了,因為節操不行,麵對財物,不能表現一個當兵的應有品格,自然也沒的當兵;
後麵王強看一計不成,送兩千兩黃金給民居會的委員之一,賈司長,結果對方直接舉報他行賄,被關起來,又不得不花了五百兩黃金……
這三千兩黃金,一下沒了~
送禮那兩千五百兩都上繳,還斷送了一個小兵前程;自己後麵也被關起來,以五百兩黃金脫身。
……可笑人做可笑事,對有些人來說,以為黃金萬能。
卻不知道,對人民子弟兵來說,拒絕不正常收入,拒絕行賄,卻是他們的本能。
而不能堅守這樣品格的,便會離開隊伍。
因為不配。
……所以,現在林名中不得不擔心,一次兩次這樣還行,但長久下去,除了軍隊這邊的人,鎮上其他人,如果受賄……到時候,這邊怎麽做事?
而且他也肯定,這王強肯定是要鬧事的,所謂比試,肯定也是一個借口,也是一個幌子。
何況,這邊也經不起對方一再試探,時間久了,影響也不好。
因為地方肯定不會像第一次、第二次那麽蠢,直接黃金收買……但如果想到更好的行賄方法,或者其他事情,去害人……
那就麻煩大了。
想到這裏,查理將電話捂住……林名中一愣,不知道查理此舉。
卻見查理附耳到自己邊上,說了幾句,林名中頓時驚訝,但很快的,也作出了決斷神色,因為在他看來,目前自己雖然和王巡王查委所在監察部門,以及李德厚法學博士所代表的偵探部門,這兩個部門有合作……
但是,根據目前看來,自己畢竟清衛軍8師元帥,那是虛職,不可能真正調兵遣將,怕跑來這裏,剿滅副鎮長府……
況且這副鎮長府,你想請剿,即便大家知道,過去不服管,更多“自治”,但沒有一定章程,以及確鑿證據,那又怎麽抓呢?……
一旦引起暴動,居民傷亡,這筆賬又怎麽算?
國家絕對不允許自己,意氣用事。
所以,考慮之下,即便各個部門,也是自己目前幾人所代表的軍事部門(林名中)、監察部門(王巡)以及李德厚博士所代表的偵探部門,這三個部門聯手,可是,這王強忽然發起所謂“比試“的招,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
而他們也推斷出,估計有不明勢力出現,或者是,要接觸到日落族,目前以王強他們勢力,不可取。
而王強他們便是想借機通過比試,借助所謂軍隊的力量,圖謀不軌,打著比試的幌子,要挾住那邊的人,說不定,這裏疙瘩族的人,還真的乖乖交出那十三名士兵,那麽可想而知,王強接下來會提的條件,要麽他們滿足……
一定是軍隊撤出陰民鎮,由副鎮長府控製,另外說不定,還會借查理敗北,故意說軍隊無能,然後趁機趕走山途兒,說不得也一躍成為鎮長,因為勢力都在他手上了。
林名中這些天還是搜集到了,也從不少渠道,得到了一些副鎮長府上,為非作歹的消息,隻是目前也並不方便行動,而且大公子王淩畢竟也是副鎮長府上的人,到時候作為證人出現,也需要保護。
另外鎮長府那邊,自己在確認,萬一屬於鎮長山途兒與副鎮長王榮的“奪權之爭”,又怎麽辦,所以多番思慮。
但王強這個人真不討喜,之前幾次送黃金賄賂自己手下的人,前前後後一共送了兩千五百家兩,第一次收買小兵,給了五百兩,小兵那五百兩上繳國庫,小兵被遣返原籍,兵也沒的當了,因為節操不行,麵對財物,不能表現一個當兵的應有品格,自然也沒的當兵;
後麵王強看一計不成,送兩千兩黃金給民居會的委員之一,賈司長,結果對方直接舉報他行賄,被關起來,又不得不花了五百兩黃金……
這三千兩黃金,一下沒了~
送禮那兩千五百兩都上繳,還斷送了一個小兵前程;自己後麵也被關起來,以五百兩黃金脫身。
……可笑人做可笑事,對有些人來說,以為黃金萬能。
卻不知道,對人民子弟兵來說,拒絕不正常收入,拒絕行賄,卻是他們的本能。
而不能堅守這樣品格的,便會離開隊伍。
因為不配。
……所以,現在林名中不得不擔心,一次兩次這樣還行,但長久下去,除了軍隊這邊的人,鎮上其他人,如果受賄……到時候,這邊怎麽做事?
而且他也肯定,這王強肯定是要鬧事的,所謂比試,肯定也是一個借口,也是一個幌子。
何況,這邊也經不起對方一再試探,時間久了,影響也不好。
因為地方肯定不會像第一次、第二次那麽蠢,直接黃金收買……但如果想到更好的行賄方法,或者其他事情,去害人……
那就麻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