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就是皇親貴胄,前麵二十多年都沒有為生活奔波過,本以為自持一手法陣的本領,出去謀生完全沒問題。可惜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我這時才明白,胡燕來之前說靠算命糊口並不是信口胡謅。


    用未來的話說,法陣對普通老百姓來說,並不是剛需。富人家真出了事需要布陣畫陣,都會找名氣大的,或是熟人推薦的大師。我沒有市場。


    沒有市場就意味著沒有飯吃。我花錢又從不克製。很快,出宮不到三個月,我就花光了身上的積蓄。迴去是不可能迴去了,康熙對外宣稱我去世了。不過從未來的史料來看,我壓根就被從根子上抹去了存在。


    接著過了一個多月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我本來也想學著胡燕來也支起了個算命的攤子,可惜我是女子,沒有一把白胡子做道骨仙風狀,實在沒什麽說服力。想去找那些傳說中的法陣材料,想了半天,才愕然發現,這個圈子裏,我居然隻認識一個胡燕來,還……把他逼走了。


    而且女人家行走於世真的不方便,我索性女扮男裝,時不時打一些短期工。住客棧是住不起的,隻能住山野破廟,遇到過幾個好心大哥,可惜不小心被他們知道我是女兒身之後,這些家夥無一例外不是千方百計想占我便宜。


    這其間,用法陣殺了幾個。


    第一次畫殺人的法陣,我心裏害怕極了。我當時偏那個乞丐大哥晚上去後山相會,然後提前布好了法陣,等他進入。看著那個每天送我饅頭的男人全身化膿倒在麵前的時候,我全身不住地顫抖,抖的像個篩子一樣。那個晚上我在河邊坐了很久,天快亮的時候,才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迴了破廟。


    很長一段時間,我見到官府的人都繞路走。不過這事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懷疑。我第一次殺人選的地方地處偏僻,再加上乞丐本身流動率就很高。我後來偷偷迴去看過兩眼,那大哥早就爛的看不出人形了。


    這之後,我的膽子也大了起來,陸陸續續又幹了幾次。想起我以前有一次問胡燕來,殺人是什麽感覺?胡燕來說:其實殺人和殺雞鴨鵝沒什麽區別。


    好像,殺的次數多了,確實沒感覺了。我還在這其中真正挖掘出了自己的法陣天賦。我把一些不起眼的普通東西加入各類殺戮法陣,會改變法陣的最終效果和威力。這種樂趣讓我越來越無法自拔。


    半年之後,我殺人不再因為那是壞人,而是因為我想研究新的殺戮法陣效果。不過我還是會盡量挑選不起眼的人殺,這樣不容易被抓。


    以前在宮裏,康熙問過我好幾次要不要試試殺戮法陣,他可以提供死牢的囚犯給我練手。熟了之後可以試試為軍隊布陣。我嚴詞拒絕。現在想起來,不知道該不該自嘲自己現在的沒有底線。


    雖然我殺的都是不起眼的乞丐、流浪漢,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破廟裏的其他乞丐開始議論紛紛,他們看我的眼神都不對了。因為失蹤的那些人,之前都或多或少和我說過話,沒和我有交集的都喜歡獨來獨往。倒不是懷疑我,畢竟我看起來又矮又瘦,力氣不大。隻是,他們覺得我透著邪性。


    我很苦惱,現在沒有落單的目標了。正當我準備換個地方作案的時候,我遇到了方瓊。


    我當時打定主意,這票幹完之後,我就去其他地方試試運氣,看看藍眼睛黃頭發的外國人入了殺戮法陣之後效果會怎麽樣。


    收拾完屍體,正在收拾法陣殘餘痕跡的我聽見旁邊有踩樹枝的聲音。


    “誰?”我一抬頭,借著月光,看見一個穿著書生衣服的滿臉胡須的大漢和我四目相對。他眼裏全是驚訝和興奮,唯獨沒有恐懼。


    這人就是方瓊,一個長著屠夫臉的男人。


    方瓊的經曆挺有意思。他是個孤兒,從小吃百家飯長大。什麽工都打過,還在廟裏學過兩年武功。後來因為有天眼,被一個遊方道士看重,於是當了一年道士。他的道士師父說他煞氣重,能鎮住魂魄。又教了他一些捉鬼的法子。可是沒想到,方瓊煞氣不僅克鬼魂還能克生人魂。一年之後,他的道士師父就被克死了。


    他混了一段時間道士,蹭著師父的名號替有錢有權的人做了幾場法事,就有了別的念想,他想做官,於是就自學了幾個月的書去考秀才。不出意外地落榜了幾次。簡單來說,這就是個有點小本事但是不甘於此想要發大財的男人。


    方瓊見到我的那天,正是迴家晚了想從荒山抄近路迴家的時候。他天生煞氣重,也不怕遇到什麽神神鬼鬼的東西。


    因為這個男人,我從單打獨鬥變成了合夥犯案,確切地說,是開始接替人殺人的活。方瓊看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可在人情世故上他比我處理的好多了。他可以和每個剛認識的人立刻熟起來,讓對方放下戒備之心。這點我做不到,方瓊說我太傲了。這樣不利於做生意。


    因為殺人的首尾都處理的很幹淨,我們在這行裏麵漸漸有了點小名氣。方瓊是希望做大的,最好搞出個幫派或者聯盟,這樣以後我們老了就算不幹活,也有下麵的徒子徒孫養著。


    那陣子確實很多人想入夥,但都被我拒絕了。方瓊不理解,我卻沒辦法解釋。我一直很害怕太高調了引來胡燕來。他說過,如果有一天我走上了歪路,他會替師父清理門戶。我不知道現在這樣算不算是歪路,可是最近我開始時不時失去一小段記憶,方瓊說那時候的我就像變了個人一樣,整個人透著邪惡。就像……鬼附身。


    他擔心是不是我殺人太多入了邪,想停一停生意,可是又舍不得那些白花花的銀子。我心裏清楚,這可能是我一直在承受著胡燕來可能出現的壓力,導致的人格分裂。自己倒也不是太慌張。


    十年後的某個清晨,我迷迷糊糊地醒來,發現房間裏麵都是血。已經成了我丈夫的方瓊全身潰爛,身上的皮肉發綠倒在血泊中。這是我最近新創的一種殺戮法陣。我的第一反應是,綠色在一片紅色中很是惹眼,還挺好看的。


    走出房門才發現,自家宅子裏的丫鬟,小廝,廚子……全都死狀慘烈。和方瓊是同一種死法。


    我才反應過來,原來我的另一重人格是個嗜血的怪物。我沒什麽反應,時常殺人讓我的心變得麻木,血變得很冷。


    在院子裏站了一會兒,我從廚房裏找出了個麻袋和一把刀,把這些死人身上一些可能用來做法陣材料的器官都收集好。


    我借口迴老家探親,和鄰居們都道了別,就走了。一個星期之後,宅子裏死屍腐爛的味道引來了官府。我被通緝了,過不了多久,通緝令又無聲無息的撤掉了。我猜,康熙肯定知道是我。


    不過雖然明麵上的沒了,暗地裏很多人卻加入了抓捕我的隊伍。另一個嗜血人格的我,戰鬥力很強,我靠著她絕處逢生很多次。可是,好像失去記憶的時間越來越長。


    最後一次有意識是在一個懸崖上,我看見了一個手持杖劍的男人和他養的狗妖。找了這麽多年,我終於見著了裝妖血的容器。一激動,竟暈了過去。


    我再也沒有醒過來,意識一直處於一片血色的混沌之中。


    雖然我也不是什麽好人,但我不知道,現在那個人格主宰的身體,還能不能稱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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