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斜下,餘暉灑照。
簡鋒迴到了順福客棧,他在等人。
要等的那些人當然不是來找他喝酒。
不僅不是來找他喝酒,還會帶著刀劍,可能還有強弓利矢。
這些東西是用來殺人的,而那個被殺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
那他為什麽不走,不離開寧州找個地方躲起來。
他當然不能走。
他要是走了,有些事情就會說不清楚。
他也會被江北黑道無休無止的追殺。
他不怕被追殺,曾經被千軍萬馬斷水斷糧地圍剿了七天七夜,最後仍舊殺出重圍,臨走時還反殺了對方的四大高手,令敵國前鋒營損失極大。
他有上一世特種兵的豐富作戰經驗,是頂尖的叢林作戰專家,不管來多少人追殺他,隻要鑽進山林,再給他時間,他有信心全殲所有敵人。
被追殺他不怕,但是他怕被人冤枉。
他曾經被冤枉過,那種感覺很不好受。
很煩躁,心會亂。
一旦心亂了,對事情就會失去準確的判斷。
作為一名行走江湖的刀客,必須隨時保持冷靜的頭腦和判斷力。
否則他的腦袋很可能用不上三天就會被仇家摘走。
……
咣當,客房的木門被人用力踹開,先是氣勢洶洶的闖進來四五個人。灰色勁裝,倒千層浪綁腿,腳穿薄底快靴。其中一個光頭中年,短粗胖,圓臉,麵色赤紅,額頭有道疤痕,像是一隻眼睛。以此人為首的幾條灰衣大漢看向端坐椅子上的簡鋒,目光中帶著毫不掩飾的仇恨。
往兩邊閃開,一個身材頎長的藍衣青年踱步而進,英挺俊逸,氣度沉穩,有種不屬於他這種年紀的老成。此人一進來,目光就鎖定在了簡鋒身上,上下打量端詳。雙眉斜插入鬢,臉如刀削,眸子黑亮而有精神,鋒芒畢露而不內斂,一名刀客該有的淩厲氣質在此人身上綻放。
盞茶工夫過後,藍衣青年道:“看閣下沉穩的氣度,應該猜到我們會來。”
“是。”
“也知道我們為什麽來找你。”
“是。”
“你沒逃?”
“沒做虧心事,不需要逃。”
“好漢子,有膽魄。”
“談不上,心不虛而已。”
“你知道我是誰?”
“薛天燁,人稱天燁公子,江北薛家堡的大公子。”
藍衣青年怕拍手,道:“好,很好,你知道我,我也知道你,談事情必須得公平,雙方平等才有得談,哪怕是要殺人,也得談完以後再動手,簡兄,你會不會嫌我做事囉嗦,很麻煩?”
“不會。殺人或者被殺,總有人要死。人一旦死了,事情就沒法談。”
“你是個明白人,這個世界上,明白人太少了。”薛天燁歎道,然後徑自坐到簡鋒對麵,不說話了,自己動手給自己倒了杯冷茶,但是沒喝,而是端著杯子在看裏麵的茶水,裏麵好像有花,有美人,他看得很著迷。好像忘記了他是來做什麽的。
簡鋒與他隔著一張桌子,狹刀橫放在桌子上,他能拿到,對麵的薛天燁也能拿到。
……
薛天燁是個做什麽事情都非常認真的人,而且他做事還非常講究挑剔,對每一件事情在做決定之前,都得謹慎小心地仔細籌劃一番。哪怕一些生活瑣事也會如此。
他討厭蔥花的味道,所以他吃的菜,都自己動手做,從不假手他人。
他喜歡喝茶,但討厭濃茶,所以他每次泡茶,就連放幾片茶葉,泡茶需要多少水,所用的水是不是取自年前冬季後山的冰眼,在小火爐上燒多久,茶泡好之後,用什麽樣的杯子來裝,這些細節他都會考慮到。
他做事,絕不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任何疏忽。
有人私下裏說,薛家堡最近這幾年崛起迅速,能與老牌勢力飛魚堡比肩,並稱為二堡,占據江北黑道的半壁江山,雖然有薛連山帶領之功,但這背後真正出力,促成這一切的卻是這位薛大公子,全賴於他在背後出謀劃策。
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錯誤”和“失敗”。
二十七年來,他從未錯過一次。
他也很有耐心,做人最難的一件事情就是耐心。
哪怕麵對著很有可能就是殺死他親弟弟的仇人,他依舊很有耐心。
他要殺的人,一定會死。
哪怕對方會跑到天涯海角,最後也一定會死。
因為他是薛天燁,江湖上獨一無二的天燁公子薛天燁。
……
人這輩子,最難忍最難忘的的就是仇。
仇恨,能使一個懦夫抓起刀子捅人。能讓一個身體孱弱的文弱書生掀翻一個身高八尺的雄壯大漢,騎在他的身上摳他的眼睛咬爛他的喉嚨。能讓一個文明人失去理智,能讓一個瘋子更瘋。
杜百興不但是個瘋子,他還是寧州府的座頭大哥。
他手下最精銳的獵殺團被人滅了。等於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這個仇,他豈能不報?
仇人就坐在眼前,隻要他一揮手,外麵的五十張硬弓就能把眼前那個雜種射成篩子。
但他不能那麽做,不是不敢,而是沒有得到動手的命令。
大公子就在旁邊坐著。大公子沒有發話之前,他不敢做任何決定。
他不知道大公子在想什麽,又要做什麽,他隻能等。
忤逆大公子的後果,比死亡更加恐怖。
他曾經見到過一個被大公子親手處罰的人,身上挨了三千三百三十三刀,但仍舊沒死,痛苦哀嚎了三天之後,才被沉入古洛江底。據說,那人隻是不小心碰碎一隻大公子喜愛的前朝茶碗。
現在有人殺死了大公子的親弟弟,大公子會怎麽報複?
杜百興心底逐漸興奮起來,額頭疤痕愈發地泛紅,像是這要裂開,變成一隻眼睛,等著看那個雜種的下場。
他手下的兄弟不能白死,殺人者,必將後悔來到世上。
……
玩心思,比耐心,這種東西都是簡鋒玩剩下的。
在這個世界上或許很深奧,但在他原來那個世界裏,特種大隊裏隨便抽出一名普通的戰士都會這一套。
簡鋒知道關於薛天燁的不少事情,慕容雙情給他的情報當中,就曾經把此人單獨羅列出來。
簡鋒從不小看任何一個人,古人的智慧未必會比現代人差多少,有的甚至還要比現代人聰明。但對世界的認知,限製了他們的想象力。所以從本質上來看,他們的思維模式和思考範圍,還是有很大的局限性。
換做是他,就不僅僅會想著依靠沉默來給對方帶來壓力,進而發現破綻,最後抓住破綻,恨恨地來一刀,撕開對方的全部偽裝,得到想要得到的東西。
他在施展無形壓力的同時,還會觀察對方的微動作,比如眼神,習慣,表情,神態,不經意間的微小動作等等,一個人如果心裏藏著事,哪怕隱藏的再好,再會演戲,在縝密細微的觀察下,都會一一暴露出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話適用於任何朝代,任何年代背景下的人。
……
“你這裏的茶葉很一般,真的很一般,簡兄,很抱歉,叨擾了。”
薛天燁微笑著放下茶杯,很有風度的站起來後,跟簡鋒抱拳告辭,再也沒說其他,什麽都沒追問,也沒命手下把他帶走。出於禮節,簡鋒抱拳迴禮。目送對方那些人離開。
料到會是這種結果,但也有些意外,同時他心裏微沉,眼睛微微眯起,薛天燁,比他想象中的要厲害得多!
如果真的與對方敵對起來,這將是一個難纏的對手。
城府極深,過分自信。這是優點,但有時候也會是缺點。
對待這種對手,不能與他講策略,直接一刀劈過去,以力破之。
出了客棧以後,將身後幾十名背著硬弓的灰衣漢子打發走,隻留下幾名隨身護衛,杜百興再也忍不住,心中壓抑著怒火,雙目泛紅地大聲叱問:“大公子,老杜不明白,為什麽?”
薛天燁淡淡道:“因為簡鋒不是兇手,人不是他殺的。”
杜百興急道:“不可能,我的人已經調查清楚了。二公子就是因為他,才調集了屬下的獵殺團……”
“不是因為他,而是因為薛天賜那個蠢貨看上了他的馬,那匹罕見的烏雲踏雪。”
“不錯,可是這有區別麽?”
“老杜,你要明白,這個世間是公平的,有人死了,是因為該死。薛天賜的死,不是因為有人殺他,而是他起了貪念。而且薛天賜是咽喉被人捏碎而死,簡鋒是個用刀的高手。你以為一名用刀的高手殺人,會有刀不用,改用徒手麽?”
“反觀天地雙煞,他們才是被刀殺死的,非常快的刀。能施展那種刀法的高手,當世屈指可數。”
簡鋒迴到了順福客棧,他在等人。
要等的那些人當然不是來找他喝酒。
不僅不是來找他喝酒,還會帶著刀劍,可能還有強弓利矢。
這些東西是用來殺人的,而那個被殺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
那他為什麽不走,不離開寧州找個地方躲起來。
他當然不能走。
他要是走了,有些事情就會說不清楚。
他也會被江北黑道無休無止的追殺。
他不怕被追殺,曾經被千軍萬馬斷水斷糧地圍剿了七天七夜,最後仍舊殺出重圍,臨走時還反殺了對方的四大高手,令敵國前鋒營損失極大。
他有上一世特種兵的豐富作戰經驗,是頂尖的叢林作戰專家,不管來多少人追殺他,隻要鑽進山林,再給他時間,他有信心全殲所有敵人。
被追殺他不怕,但是他怕被人冤枉。
他曾經被冤枉過,那種感覺很不好受。
很煩躁,心會亂。
一旦心亂了,對事情就會失去準確的判斷。
作為一名行走江湖的刀客,必須隨時保持冷靜的頭腦和判斷力。
否則他的腦袋很可能用不上三天就會被仇家摘走。
……
咣當,客房的木門被人用力踹開,先是氣勢洶洶的闖進來四五個人。灰色勁裝,倒千層浪綁腿,腳穿薄底快靴。其中一個光頭中年,短粗胖,圓臉,麵色赤紅,額頭有道疤痕,像是一隻眼睛。以此人為首的幾條灰衣大漢看向端坐椅子上的簡鋒,目光中帶著毫不掩飾的仇恨。
往兩邊閃開,一個身材頎長的藍衣青年踱步而進,英挺俊逸,氣度沉穩,有種不屬於他這種年紀的老成。此人一進來,目光就鎖定在了簡鋒身上,上下打量端詳。雙眉斜插入鬢,臉如刀削,眸子黑亮而有精神,鋒芒畢露而不內斂,一名刀客該有的淩厲氣質在此人身上綻放。
盞茶工夫過後,藍衣青年道:“看閣下沉穩的氣度,應該猜到我們會來。”
“是。”
“也知道我們為什麽來找你。”
“是。”
“你沒逃?”
“沒做虧心事,不需要逃。”
“好漢子,有膽魄。”
“談不上,心不虛而已。”
“你知道我是誰?”
“薛天燁,人稱天燁公子,江北薛家堡的大公子。”
藍衣青年怕拍手,道:“好,很好,你知道我,我也知道你,談事情必須得公平,雙方平等才有得談,哪怕是要殺人,也得談完以後再動手,簡兄,你會不會嫌我做事囉嗦,很麻煩?”
“不會。殺人或者被殺,總有人要死。人一旦死了,事情就沒法談。”
“你是個明白人,這個世界上,明白人太少了。”薛天燁歎道,然後徑自坐到簡鋒對麵,不說話了,自己動手給自己倒了杯冷茶,但是沒喝,而是端著杯子在看裏麵的茶水,裏麵好像有花,有美人,他看得很著迷。好像忘記了他是來做什麽的。
簡鋒與他隔著一張桌子,狹刀橫放在桌子上,他能拿到,對麵的薛天燁也能拿到。
……
薛天燁是個做什麽事情都非常認真的人,而且他做事還非常講究挑剔,對每一件事情在做決定之前,都得謹慎小心地仔細籌劃一番。哪怕一些生活瑣事也會如此。
他討厭蔥花的味道,所以他吃的菜,都自己動手做,從不假手他人。
他喜歡喝茶,但討厭濃茶,所以他每次泡茶,就連放幾片茶葉,泡茶需要多少水,所用的水是不是取自年前冬季後山的冰眼,在小火爐上燒多久,茶泡好之後,用什麽樣的杯子來裝,這些細節他都會考慮到。
他做事,絕不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任何疏忽。
有人私下裏說,薛家堡最近這幾年崛起迅速,能與老牌勢力飛魚堡比肩,並稱為二堡,占據江北黑道的半壁江山,雖然有薛連山帶領之功,但這背後真正出力,促成這一切的卻是這位薛大公子,全賴於他在背後出謀劃策。
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錯誤”和“失敗”。
二十七年來,他從未錯過一次。
他也很有耐心,做人最難的一件事情就是耐心。
哪怕麵對著很有可能就是殺死他親弟弟的仇人,他依舊很有耐心。
他要殺的人,一定會死。
哪怕對方會跑到天涯海角,最後也一定會死。
因為他是薛天燁,江湖上獨一無二的天燁公子薛天燁。
……
人這輩子,最難忍最難忘的的就是仇。
仇恨,能使一個懦夫抓起刀子捅人。能讓一個身體孱弱的文弱書生掀翻一個身高八尺的雄壯大漢,騎在他的身上摳他的眼睛咬爛他的喉嚨。能讓一個文明人失去理智,能讓一個瘋子更瘋。
杜百興不但是個瘋子,他還是寧州府的座頭大哥。
他手下最精銳的獵殺團被人滅了。等於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這個仇,他豈能不報?
仇人就坐在眼前,隻要他一揮手,外麵的五十張硬弓就能把眼前那個雜種射成篩子。
但他不能那麽做,不是不敢,而是沒有得到動手的命令。
大公子就在旁邊坐著。大公子沒有發話之前,他不敢做任何決定。
他不知道大公子在想什麽,又要做什麽,他隻能等。
忤逆大公子的後果,比死亡更加恐怖。
他曾經見到過一個被大公子親手處罰的人,身上挨了三千三百三十三刀,但仍舊沒死,痛苦哀嚎了三天之後,才被沉入古洛江底。據說,那人隻是不小心碰碎一隻大公子喜愛的前朝茶碗。
現在有人殺死了大公子的親弟弟,大公子會怎麽報複?
杜百興心底逐漸興奮起來,額頭疤痕愈發地泛紅,像是這要裂開,變成一隻眼睛,等著看那個雜種的下場。
他手下的兄弟不能白死,殺人者,必將後悔來到世上。
……
玩心思,比耐心,這種東西都是簡鋒玩剩下的。
在這個世界上或許很深奧,但在他原來那個世界裏,特種大隊裏隨便抽出一名普通的戰士都會這一套。
簡鋒知道關於薛天燁的不少事情,慕容雙情給他的情報當中,就曾經把此人單獨羅列出來。
簡鋒從不小看任何一個人,古人的智慧未必會比現代人差多少,有的甚至還要比現代人聰明。但對世界的認知,限製了他們的想象力。所以從本質上來看,他們的思維模式和思考範圍,還是有很大的局限性。
換做是他,就不僅僅會想著依靠沉默來給對方帶來壓力,進而發現破綻,最後抓住破綻,恨恨地來一刀,撕開對方的全部偽裝,得到想要得到的東西。
他在施展無形壓力的同時,還會觀察對方的微動作,比如眼神,習慣,表情,神態,不經意間的微小動作等等,一個人如果心裏藏著事,哪怕隱藏的再好,再會演戲,在縝密細微的觀察下,都會一一暴露出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話適用於任何朝代,任何年代背景下的人。
……
“你這裏的茶葉很一般,真的很一般,簡兄,很抱歉,叨擾了。”
薛天燁微笑著放下茶杯,很有風度的站起來後,跟簡鋒抱拳告辭,再也沒說其他,什麽都沒追問,也沒命手下把他帶走。出於禮節,簡鋒抱拳迴禮。目送對方那些人離開。
料到會是這種結果,但也有些意外,同時他心裏微沉,眼睛微微眯起,薛天燁,比他想象中的要厲害得多!
如果真的與對方敵對起來,這將是一個難纏的對手。
城府極深,過分自信。這是優點,但有時候也會是缺點。
對待這種對手,不能與他講策略,直接一刀劈過去,以力破之。
出了客棧以後,將身後幾十名背著硬弓的灰衣漢子打發走,隻留下幾名隨身護衛,杜百興再也忍不住,心中壓抑著怒火,雙目泛紅地大聲叱問:“大公子,老杜不明白,為什麽?”
薛天燁淡淡道:“因為簡鋒不是兇手,人不是他殺的。”
杜百興急道:“不可能,我的人已經調查清楚了。二公子就是因為他,才調集了屬下的獵殺團……”
“不是因為他,而是因為薛天賜那個蠢貨看上了他的馬,那匹罕見的烏雲踏雪。”
“不錯,可是這有區別麽?”
“老杜,你要明白,這個世間是公平的,有人死了,是因為該死。薛天賜的死,不是因為有人殺他,而是他起了貪念。而且薛天賜是咽喉被人捏碎而死,簡鋒是個用刀的高手。你以為一名用刀的高手殺人,會有刀不用,改用徒手麽?”
“反觀天地雙煞,他們才是被刀殺死的,非常快的刀。能施展那種刀法的高手,當世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