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多年前的荒寂原還不是特別荒涼,經常有蛇、鼠、兔等出沒,也有低階靈獸和其他野獸出沒,蕭大變成小靈獅之後不至於會餓死。
但一隻不過幾個月大的小靈獅本身其實很弱小,蕭大經常被大一點的靈獸甚至野獸欺負,自己好不容易抓到的獵物還經常被搶走。
那段時間,他過的是饑一頓飽一頓,還時刻提心吊膽的生活。
有一天,他快要抓到手的野兔被一隻半大的靈獅搶走了,他實在是氣不過,又對打贏跟他差不多大的靈獅有一定的把握,就追了上去。
正在蕭大跟它打架的時候,對方的母親來了,對方一爪就把他給拍飛了,還用吼聲警告了他,不準他再踏入它們的地盤。
蕭大傷得很重,沒走幾步就倒了下去,而且再也爬起不來。
他以為自己死定了,也早就對活著不再抱有希望。
其實死了也挺好的,至少不用再戰戰兢兢地苟延殘喘。
蕭大是這樣想的,所以他選擇坦然麵對死亡,放棄了求生。
正在這時,她出現了。
她不僅治好了他的傷,還把他當朋友對待,給了他前所未有的溫暖。
自從遇到了她,蕭大就舍不得死了,因為他不想離開她,所以他開始很努力地活著,讓自己長成了一隻健壯的大靈獅,盡其所能保護她,並希望能盡量多陪伴她一段時間。
他知道人類修士的壽命會隨著修為的提高而增長,而靈獅的壽命是有限的,最多隻能活幾十年,因此,他必須健健康康的,才能陪伴她久一點,再久一點。
那時,蕭大還不知道其實自己原本也是人,隻當他是一頭非常聰明的靈獅,所以他完全能聽懂人類的語言,也能用人類的思維思考問題。
他慢慢喜歡上了那個不嫌棄他隻是一頭“畜生”,還一直把他當朋友和戰友對待的姑娘。
她叫蘭憶,是蕭大喜歡上的第一個姑娘,也是最後一個姑娘。
雖然蘭憶身邊也有不少或漂亮或可愛的其他姑娘,但蕭大從來沒有多看她們一眼,因為在他的心裏,隻有蘭憶是最奪目、最耀眼的存在。
他在自己不到“一歲”的時候就喜歡上了蘭憶,盡管他以前沒有喜歡過其他人,不知道喜歡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情感,但他清楚地知道一點——他的心情會跟著她的心情變化。
她開心時,他會比她更加開心,她傷心時,他會比她更加傷心。
每次蘭憶不開心的時候,他都覺得心裏好難過,隻有先想辦法讓她開心起來,他才能告別難過。
跟蘭憶相處的時間久了,蕭大發現她好像也很喜歡他,但他並不確定她對他的喜歡跟他對她的喜歡到底是不是同一種喜歡。
他很想問問她,如果他想當她的伴侶,她能不能接受,可他知道“跨種族”的戀愛不會有好結果,就算蘭憶能接受,其他人肯定也不會祝福他們,甚至會覺得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會把他狠狠地揍一頓,再趕走他,不會讓他再留在蘭憶身邊。
就是在那時,蕭大發現自己其實也會說人話,因為他想直接跟蘭憶說話的願望太強烈了,無意間便吐出了人言。
蕭大本來很驚喜,可是其他的靈獸好像都不會說話,如果他突然開口說話了,蘭憶他們會不會把他當成怪物呢?
他害怕嚇到蘭憶,也不敢賭,所以他一直沒敢讓別人知道他會說話,也沒有對蘭憶說過話。
他會說話這件事,隻要自己知道就行了。
蕭大這樣安慰著自己,倒也沒覺得有多糾結,反正他已經跟蘭憶締結了平等契約,可以用意念跟她交流。
至於他對她的心意,蕭大也不打算告訴蘭憶,以免讓她為難。
就這樣,蕭大以戰鬥夥伴的身份跟蘭憶相處了十幾年,他從未後悔自己隱瞞了對她的愛意,隻希望能一直默默守護著她,讓她可以一直當個“無憂無慮的小姑娘”。
隻可惜願望是美好的,現實卻很殘酷,意外總是來得猝不及防。
蕭大打不過那些追殺蘭憶他們的人,最終“死”在了一個黑衣人手中。
臨“死”之前,他真的好後悔沒有找機會向蘭憶表白。
“如果早知道自己會死得這麽早,就算明知道她可能會拒絕,也應該早點把心意傳達給她,至少要讓她知道我喜歡她不是嗎?”
“蘭憶,如果有來世,我一定要再次找到你,大聲跟你說我心悅你。”
“小石頭已經心悅你好久了……我心悅你,真的心悅你啊,蘭憶!”他在心中發出了最悲愴的唿喊。
蘭憶是他最後的執念,因此,當蕭大的意識重新蘇醒過來,發現自己的魂魄沒有消散時,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離開那裏,去找她,從而踏上了不擇手段尋找蘭憶的不歸路。
……
蕭大一直以為他會的魂術是靠自己摸索出來的,其實是那些本就存在於他的潛意識當中,就算被封印了記憶,也能在做出相似的舉動時施展出來,就像一個原本會武的人即使是失了憶,在受到攻擊時也會做出防禦的本能反應一樣,他早已爛熟於心的魂術是不會真的跟著被封印的記憶一起埋葬的。
這一點,蕭霍早有預料,隻是沒想到在荒寂原自生自滅的蕭大還能活到再次掌握魂術的時候。
曾經,在趕走蕭大後的一段時間裏,蕭霍和泠清竹也思念過他,但他們隻要一想到蕭大“心思歹毒、城府極深”,就會不寒而栗,生怕把他接迴來之後又會變成危害蕭家的“害群之馬”,他們不敢想象那樣的結局,為了整個蕭家的安全著想,他們隻能放棄這個“壞孩子”。
蕭家的人都沒去找過蕭大,擺在魂燈室裏的魂燈卻時刻都在提醒他們蕭大還活著,隻是偶爾狀態不太好。
由於看守魂燈的人非常盡責,總是會在第一時間把所有魂燈的變化報告給蕭霍和泠清竹,其他人又總能聽到一些風聲,所以他們都知道蕭大不僅還活著,而且在外麵混得也不錯。
但一隻不過幾個月大的小靈獅本身其實很弱小,蕭大經常被大一點的靈獸甚至野獸欺負,自己好不容易抓到的獵物還經常被搶走。
那段時間,他過的是饑一頓飽一頓,還時刻提心吊膽的生活。
有一天,他快要抓到手的野兔被一隻半大的靈獅搶走了,他實在是氣不過,又對打贏跟他差不多大的靈獅有一定的把握,就追了上去。
正在蕭大跟它打架的時候,對方的母親來了,對方一爪就把他給拍飛了,還用吼聲警告了他,不準他再踏入它們的地盤。
蕭大傷得很重,沒走幾步就倒了下去,而且再也爬起不來。
他以為自己死定了,也早就對活著不再抱有希望。
其實死了也挺好的,至少不用再戰戰兢兢地苟延殘喘。
蕭大是這樣想的,所以他選擇坦然麵對死亡,放棄了求生。
正在這時,她出現了。
她不僅治好了他的傷,還把他當朋友對待,給了他前所未有的溫暖。
自從遇到了她,蕭大就舍不得死了,因為他不想離開她,所以他開始很努力地活著,讓自己長成了一隻健壯的大靈獅,盡其所能保護她,並希望能盡量多陪伴她一段時間。
他知道人類修士的壽命會隨著修為的提高而增長,而靈獅的壽命是有限的,最多隻能活幾十年,因此,他必須健健康康的,才能陪伴她久一點,再久一點。
那時,蕭大還不知道其實自己原本也是人,隻當他是一頭非常聰明的靈獅,所以他完全能聽懂人類的語言,也能用人類的思維思考問題。
他慢慢喜歡上了那個不嫌棄他隻是一頭“畜生”,還一直把他當朋友和戰友對待的姑娘。
她叫蘭憶,是蕭大喜歡上的第一個姑娘,也是最後一個姑娘。
雖然蘭憶身邊也有不少或漂亮或可愛的其他姑娘,但蕭大從來沒有多看她們一眼,因為在他的心裏,隻有蘭憶是最奪目、最耀眼的存在。
他在自己不到“一歲”的時候就喜歡上了蘭憶,盡管他以前沒有喜歡過其他人,不知道喜歡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情感,但他清楚地知道一點——他的心情會跟著她的心情變化。
她開心時,他會比她更加開心,她傷心時,他會比她更加傷心。
每次蘭憶不開心的時候,他都覺得心裏好難過,隻有先想辦法讓她開心起來,他才能告別難過。
跟蘭憶相處的時間久了,蕭大發現她好像也很喜歡他,但他並不確定她對他的喜歡跟他對她的喜歡到底是不是同一種喜歡。
他很想問問她,如果他想當她的伴侶,她能不能接受,可他知道“跨種族”的戀愛不會有好結果,就算蘭憶能接受,其他人肯定也不會祝福他們,甚至會覺得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會把他狠狠地揍一頓,再趕走他,不會讓他再留在蘭憶身邊。
就是在那時,蕭大發現自己其實也會說人話,因為他想直接跟蘭憶說話的願望太強烈了,無意間便吐出了人言。
蕭大本來很驚喜,可是其他的靈獸好像都不會說話,如果他突然開口說話了,蘭憶他們會不會把他當成怪物呢?
他害怕嚇到蘭憶,也不敢賭,所以他一直沒敢讓別人知道他會說話,也沒有對蘭憶說過話。
他會說話這件事,隻要自己知道就行了。
蕭大這樣安慰著自己,倒也沒覺得有多糾結,反正他已經跟蘭憶締結了平等契約,可以用意念跟她交流。
至於他對她的心意,蕭大也不打算告訴蘭憶,以免讓她為難。
就這樣,蕭大以戰鬥夥伴的身份跟蘭憶相處了十幾年,他從未後悔自己隱瞞了對她的愛意,隻希望能一直默默守護著她,讓她可以一直當個“無憂無慮的小姑娘”。
隻可惜願望是美好的,現實卻很殘酷,意外總是來得猝不及防。
蕭大打不過那些追殺蘭憶他們的人,最終“死”在了一個黑衣人手中。
臨“死”之前,他真的好後悔沒有找機會向蘭憶表白。
“如果早知道自己會死得這麽早,就算明知道她可能會拒絕,也應該早點把心意傳達給她,至少要讓她知道我喜歡她不是嗎?”
“蘭憶,如果有來世,我一定要再次找到你,大聲跟你說我心悅你。”
“小石頭已經心悅你好久了……我心悅你,真的心悅你啊,蘭憶!”他在心中發出了最悲愴的唿喊。
蘭憶是他最後的執念,因此,當蕭大的意識重新蘇醒過來,發現自己的魂魄沒有消散時,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離開那裏,去找她,從而踏上了不擇手段尋找蘭憶的不歸路。
……
蕭大一直以為他會的魂術是靠自己摸索出來的,其實是那些本就存在於他的潛意識當中,就算被封印了記憶,也能在做出相似的舉動時施展出來,就像一個原本會武的人即使是失了憶,在受到攻擊時也會做出防禦的本能反應一樣,他早已爛熟於心的魂術是不會真的跟著被封印的記憶一起埋葬的。
這一點,蕭霍早有預料,隻是沒想到在荒寂原自生自滅的蕭大還能活到再次掌握魂術的時候。
曾經,在趕走蕭大後的一段時間裏,蕭霍和泠清竹也思念過他,但他們隻要一想到蕭大“心思歹毒、城府極深”,就會不寒而栗,生怕把他接迴來之後又會變成危害蕭家的“害群之馬”,他們不敢想象那樣的結局,為了整個蕭家的安全著想,他們隻能放棄這個“壞孩子”。
蕭家的人都沒去找過蕭大,擺在魂燈室裏的魂燈卻時刻都在提醒他們蕭大還活著,隻是偶爾狀態不太好。
由於看守魂燈的人非常盡責,總是會在第一時間把所有魂燈的變化報告給蕭霍和泠清竹,其他人又總能聽到一些風聲,所以他們都知道蕭大不僅還活著,而且在外麵混得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