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那天查到姚遠在死前曾與死了三天的歐陽霏聊微信,曾正義當時被嚇得不行,還特意買了些紙錢迴來燒給歐陽霏,我就推測,曾正義會不會是因為心中害怕,從而刪除了對歐陽霏屍體不敬的照片呢?


    當我把這一推測說出來時,瘋哥卻搖了搖頭,站起身來說道:“如果照片的刪除時間是在那一天,你這個說法還能站住腳。事實上,曾正義應該從來就不曾害怕過,因為在這之前就發生過歐陽霏屍體被‘小孩’從法醫樓偷走還流血淚的情況,曾正義若是真怕,就不會猥褻歐陽霏了,他所表現出來的害怕,隻是想加大亡魂索命的可能性,從而減輕自己丟失屍體的罪責。”


    瘋哥說得在理,我在照片屬性裏查看被刪除的時間,卻並沒有這一項,瘋哥直接告訴了我:“照片是昨天晚上被刪的,就在曾正義墜樓前不久!”


    聽了這話,我的眼皮一跳,昨天晚上?


    曾正義家裏找到了兇手存在的痕跡,瘋哥並以此否定了亡魂複仇之說。曾正義死前與人在家中共進了晚餐,還飲了酒,爾後被人帶至窗邊並推下去。曾正義與屍體的照片作為他不可見人的秘密,他定然不會在這個過程中進行翻看並刪除……


    我看著瘋哥,脫口而出:“照片是兇手刪除的!”


    “沒錯,唯獨把對歐陽霏不敬的照片刪除,不讓其公之於眾,這個‘小孩’如此顧及歐陽霏的形象,定然與歐陽霏關係匪淺,我們得繼續在這方麵花功夫。”


    對於這點,我深以為然。願意為了一個死人而殺人,那麽,兇手必定是深愛著那個死人的。在當前掌握的線索中,歐陽霏父母和她弟弟歐陽佺最符合這個條件。除此外,我還想到一點,歐陽霏與沙莎是同性戀,雖然她沒有男朋友,但這並不能排除她沒有追求者,我們不能忽略這方麵的調查。


    說起‘小孩’,我趕緊把昨晚收到的那封信件拿出來給瘋哥看,並把來龍去脈告訴了他,他盯著照片,沉吟著:“又是你,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個啥東西?”


    聽了瘋哥的話,我有些莫名其妙,接口道:“瘋哥,這,這肯定是個人啊。”


    “你看他這臉,像人嗎?我看像個死人。”


    “啊?你不是說不是亡魂作怪麽……”我瞪大著眼睛。


    瘋哥解釋說:“當然不是亡魂,我是說,這東西兩次出現,臉部特征都看不清,表麵上看是因為像素低、光線暗,我就在想,會不會是對方壓根就不敢讓我們看清呢,因為他不是真人!”


    “假的?假人的話,腦袋旋轉180度就不可怕了,假人站在我床邊也能解釋得通,但假人怎麽偷屍體呢?莫不是高級智能機器人?”我順著瘋哥的思維想下去。


    “他獨自進了屍檢室,準確地偷出了歐陽霏屍體,現在恐怕還沒有這麽智能的機器人吧。唉,我也是瞎猜的,這個問題要弄明白了的話,案情定能有重大突破!”


    瘋哥的話倒是給了我一些啟示,單從“小孩”的身高和體形來看,歐陽霏父母與歐陽佺都不符合條件,而如果他是歐陽霏的追求者,年齡當與歐陽霏相仿,那他就是一個侏儒,而不是一個小孩子。


    可即便是侏儒,作為一個正常人,他的頭部也無法旋轉180度,那麽,這上麵定有古怪,會不會是兇手故意拋出來轉移警方注意力的?


    隨後,瘋哥還告訴了我他昨天在“紅燈區”調查到的情況,好幾家店的老媽子都認識曾正義,最初那些老媽子都不願細說曾正義的事情,瘋哥表明身份後才問了些秘密出來。


    原來曾正義是那裏的常客,他在玩小姐時有個癖好,喜歡玩sm,好些小姐都深受其害,為他服務後,身上傷痕累累,幾次過後,沒有小姐願意接他的單,他就拿出刑警身份嚇唬老媽子,老媽子為了守住店麵,隻有一次次忍受下去。


    這一信息,也算是與曾正義虐屍的行為相互印證,比起姚遠來,他的變態程度又高出了許多!擱在以前,我打死都不會相信我們這行有這麽多敗類!


    這時,瘋哥看了下手表,然後說他得去給大隊長匯報曾正義案件的詳情,讓我先和神棍碰個頭,把我倆的分析告知於他。我找到神棍時,還沒開口,他就說他已經知道姚遠手機裏拍的那些照片和視頻是在哪裏了,讓我跟著他去看。


    神棍直接把我帶到了訊問室,我心想訊問室裏都有監控,姚遠應該沒那麽大膽吧。進了訊問室,神棍指著一處角落說:“就是那邊,監控死角。”


    我疑惑地走過去,再扭頭看監控,這裏的確在監控探頭的角度之外。


    我拿出手機,進入攝像模式,從手機屏幕去觀察此處的情形,的確很像昨晚姚遠手機裏視頻的背景,這時神棍把訊問室裏的燈一關,手機進入夜間拍攝模式,再一看屏幕,情景就完全一樣了。


    這個發現讓我瞠目結舌,姚遠竟然堂而皇之地在訊問室裏讓女嫌犯為他做那事,膽子也太大了些吧,一般來說,訊問都是由兩名民警進行的,那麽,姚遠做這事時,另一名民警在哪裏?


    神棍說這事好辦,直接去檔案室調出所有姚遠參與審訊的、嫌疑人是女的的卷宗,然後找到與照片中五人對應的卷宗,就能知道當時一起審訊的民警是誰了。


    說辦就辦,我倆直接去了檔案室,去的路上,神棍有些遲疑地說說他好像和姚遠一起審問過女嫌犯,不知道那個女嫌犯在不在五人之列。


    紙質卷宗已經上交了,我們調取的是電子卷宗,查找起來很方便,很快就有了結果。五次審訊,有兩次是姚遠與瘋哥,兩次是姚遠與隊上一名女民警,還有一次,果然是姚遠和神棍。


    那名女民警是我們大隊的內勤玲姐,一般不參與辦案,神棍告訴我,有兩人簽字並不代表有兩人在訊問,前幾年人手不夠,好多材料都是一個警察問的,問完後再找個警察簽字就好了,至於他和姚遠訊問的那人,他有些印象,不過細節記不清了,具體情況隻有找那五個嫌犯核實一下。


    隨後,我們對五份卷宗進行了分析,發現針對嫌犯的違法行為,處罰結果基本上都有所減輕,看來,這就是姚遠讓女嫌犯們就範的籌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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