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人議論的時候,元辰抽空去了趟洗手間,陳述案子和講故事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畢竟,一個在生動的故事終歸隻是編造而成,而這些案例都是活生生地發生在他們身邊的。
光是代入感就很不一樣。
顯然,警察們也是普通人,也會被深深吸引,要不是元辰有第二個案子要講,估計他們能討論到下班。
“好,下麵我要講的是一個別人的故事。”
疑罪從無,是指司法上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狀況。
如果你明明知道兇手是誰,卻沒有任何證據,那麽就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兇手逍遙法外。雖然理論上來說,隻要犯了罪,就一定會留下證據,但卻有人學會這一點,用來進行完美的犯罪。
那是一起高智商犯罪案例,是我從一個叫林峰的刑警那裏聽到的。我們原本是同事,他因為某些原因被調到了別的地方,不過我們依然保有聯係。我一直認為他有一雙明察秋毫的眼睛,能看到深埋於黑暗的犯罪背後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細節。
這是一起相當殘忍的案件。
案件的開始,是一對中年夫婦急急忙忙地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女兒兩天前失蹤了。
失蹤的女兒叫楊朵,24歲,身高162公分,體重49公斤,派出所的民警調取了楊朵的基本信息,報案的父母還給民警提供了楊朵近期的生活照,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兒,但關於她的失蹤卻沒有線索。
隻知道她失蹤的日期,8月28日,是農曆七月初七,七夕節。
當時林峰負責的案件大多是嚴重案件,這起一開始看起來很尋常的失蹤人口案他並沒有參與,隻是從民警口中了解到,楊朵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出了門,晚上八點,父母給她打過一次電話,匆忙聊了幾句就掛斷了。
楊朵父母再次給楊朵打電話的時候是在晚上十一點,電話響了兩聲後被掛斷,此後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民警認為楊朵失蹤當晚有可能在跟別人約會,詢問了楊朵父母,他們告訴民警並不知道楊朵是否有男朋友,因為他們也想過這一點,所以聯係了跟楊朵比較親密的朋友和同事,但沒有人知道楊朵陷入熱戀,在她失蹤這兩天,也沒有跟任何人聯係過。
楊朵父母在無可奈何之下,這才報了警。
民警又到楊朵常去的地方調查走訪,一直沒有什麽收獲。直到過了一個星期,警方接到另一起人口失蹤報案。
這次的報案人是一家公寓的房東,在他的公寓裏有一個男性單身租戶一直沒有交房租,人也好幾天沒有迴公寓。房東聯係不上他,以為他已經不打算續租了,於是用備用鑰匙進了租戶房間,卻在房間的浴室裏發現了大量的血跡。
房東說,他一進屋就聞到了很濃的血腥味,到浴室裏一看,牆上,地板上,浴缸裏全都是鮮紅一片,跟屠宰場一樣。
警方立刻調查了租戶的個人信息。
於群,25歲,任職於一家遊戲公司,不過已經有七天沒去公司上班了。由於是外來人口,其家人遠在千裏之外,所以家裏人並沒有發現於群失蹤。
在警方確認其失蹤後,就到了於群家裏展開調查,在於群的個人物品上得到了他的dna信息,並和公寓裏從血跡中采集的dna信息進行對比,dna的相似度超過99%,這證明公寓裏留下的血跡出自於群。
此時距離楊朵失蹤已經過去了十天。
警方初步判斷是一起兇殺案,封鎖了於群居住的公寓,並正式移交給了刑偵隊,轉接到林峰手上。
林峰在案發現場通過血跡檢測推測出案發的大致過程。
血液全部集中在浴室,牆壁上的瓷磚留有濺開的血痕和於群的毛發,證明於群的頭部曾經衝撞過牆壁,並且不止一次。其餘的血跡大部分集中在浴缸周圍,其中還有部分人體組織,犯案人在浴缸裏對於群進行了第二次行兇。
在公寓的床單上找到了於群的精斑,同時在床單上和浴室裏均找到另一個人的指紋和dna,他嚐試從公安係統的信息庫入手,準確地找到了另一個人的指紋和dna來源。
是楊朵的。
因為之前楊朵的父母來報案,民警在楊朵家提取了楊朵的指紋和dna並錄入信息庫,所以立刻就找到了她,直到這時,林峰才從派出所得到楊朵失蹤的報案信息。
確認了時間後,林峰調取了公寓門口的監控錄像,在8月28日那天晚上,監控錄像拍攝到楊朵晚上八點跟隨於群進入了公寓,晚上十點,獨自一人離開,離開時手裏隻拎著一個包。
她離開時還抬頭看了眼攝像頭。
在她離開後不久,攝像頭就損壞了,而物業一直沒有進行維修,直到房東報警,警方進入小區,物業才進行了維修,而期間的一個星期,這棟公寓一直處於監控缺失的狀態。
林峰氣得要物業承擔連帶責任,嚇得物業把維修攝像頭的師傅都找來了,從師傅那裏,林峰得知攝像頭線被剪斷,同時攝像頭有被拆解過的痕跡,裏麵的電路板也損壞了,係有人故意損壞。
犯案人先剪斷了電線,之後拆解攝像頭破壞電路板,再安上,之後用某種方法運走了於群的屍體並藏匿起來。從整個案發過程來看,最有嫌疑的人就是楊朵。
但楊朵失蹤,完全找不到線索,於群的手機電腦等含有大量個人信息的物品也消失不見,林峰隻能從於群的人際關係入手,但依然一無所獲,沒有人見過楊朵,也不知道於群有女朋友。
林峰申請了調查令,從通信公司調取了兩人電話號碼的通訊記錄,發現他們的電話號碼從兩個月前就開始互通,這證明兩人有很親密的關係,他們的關係更像是一場地下戀情。
重要的是楊朵的手機關機前最後一通電話。那段通話的時間段在九點四十三分,她用她的注冊手機號碼打出去,通話時間持續了2分34秒,之後楊朵就關掉手機離開了於群的公寓,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那個號碼的身份注冊信息是一個叫陳輝的人。
林峰懷疑,楊朵此刻就藏匿在陳希的家中。
這個人住在城外的郊區,獨居,三十歲,父母離世,沒有兄弟姐妹,沒有結婚信息,可以說是最佳的藏匿地點。
光是代入感就很不一樣。
顯然,警察們也是普通人,也會被深深吸引,要不是元辰有第二個案子要講,估計他們能討論到下班。
“好,下麵我要講的是一個別人的故事。”
疑罪從無,是指司法上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狀況。
如果你明明知道兇手是誰,卻沒有任何證據,那麽就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兇手逍遙法外。雖然理論上來說,隻要犯了罪,就一定會留下證據,但卻有人學會這一點,用來進行完美的犯罪。
那是一起高智商犯罪案例,是我從一個叫林峰的刑警那裏聽到的。我們原本是同事,他因為某些原因被調到了別的地方,不過我們依然保有聯係。我一直認為他有一雙明察秋毫的眼睛,能看到深埋於黑暗的犯罪背後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細節。
這是一起相當殘忍的案件。
案件的開始,是一對中年夫婦急急忙忙地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女兒兩天前失蹤了。
失蹤的女兒叫楊朵,24歲,身高162公分,體重49公斤,派出所的民警調取了楊朵的基本信息,報案的父母還給民警提供了楊朵近期的生活照,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兒,但關於她的失蹤卻沒有線索。
隻知道她失蹤的日期,8月28日,是農曆七月初七,七夕節。
當時林峰負責的案件大多是嚴重案件,這起一開始看起來很尋常的失蹤人口案他並沒有參與,隻是從民警口中了解到,楊朵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出了門,晚上八點,父母給她打過一次電話,匆忙聊了幾句就掛斷了。
楊朵父母再次給楊朵打電話的時候是在晚上十一點,電話響了兩聲後被掛斷,此後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民警認為楊朵失蹤當晚有可能在跟別人約會,詢問了楊朵父母,他們告訴民警並不知道楊朵是否有男朋友,因為他們也想過這一點,所以聯係了跟楊朵比較親密的朋友和同事,但沒有人知道楊朵陷入熱戀,在她失蹤這兩天,也沒有跟任何人聯係過。
楊朵父母在無可奈何之下,這才報了警。
民警又到楊朵常去的地方調查走訪,一直沒有什麽收獲。直到過了一個星期,警方接到另一起人口失蹤報案。
這次的報案人是一家公寓的房東,在他的公寓裏有一個男性單身租戶一直沒有交房租,人也好幾天沒有迴公寓。房東聯係不上他,以為他已經不打算續租了,於是用備用鑰匙進了租戶房間,卻在房間的浴室裏發現了大量的血跡。
房東說,他一進屋就聞到了很濃的血腥味,到浴室裏一看,牆上,地板上,浴缸裏全都是鮮紅一片,跟屠宰場一樣。
警方立刻調查了租戶的個人信息。
於群,25歲,任職於一家遊戲公司,不過已經有七天沒去公司上班了。由於是外來人口,其家人遠在千裏之外,所以家裏人並沒有發現於群失蹤。
在警方確認其失蹤後,就到了於群家裏展開調查,在於群的個人物品上得到了他的dna信息,並和公寓裏從血跡中采集的dna信息進行對比,dna的相似度超過99%,這證明公寓裏留下的血跡出自於群。
此時距離楊朵失蹤已經過去了十天。
警方初步判斷是一起兇殺案,封鎖了於群居住的公寓,並正式移交給了刑偵隊,轉接到林峰手上。
林峰在案發現場通過血跡檢測推測出案發的大致過程。
血液全部集中在浴室,牆壁上的瓷磚留有濺開的血痕和於群的毛發,證明於群的頭部曾經衝撞過牆壁,並且不止一次。其餘的血跡大部分集中在浴缸周圍,其中還有部分人體組織,犯案人在浴缸裏對於群進行了第二次行兇。
在公寓的床單上找到了於群的精斑,同時在床單上和浴室裏均找到另一個人的指紋和dna,他嚐試從公安係統的信息庫入手,準確地找到了另一個人的指紋和dna來源。
是楊朵的。
因為之前楊朵的父母來報案,民警在楊朵家提取了楊朵的指紋和dna並錄入信息庫,所以立刻就找到了她,直到這時,林峰才從派出所得到楊朵失蹤的報案信息。
確認了時間後,林峰調取了公寓門口的監控錄像,在8月28日那天晚上,監控錄像拍攝到楊朵晚上八點跟隨於群進入了公寓,晚上十點,獨自一人離開,離開時手裏隻拎著一個包。
她離開時還抬頭看了眼攝像頭。
在她離開後不久,攝像頭就損壞了,而物業一直沒有進行維修,直到房東報警,警方進入小區,物業才進行了維修,而期間的一個星期,這棟公寓一直處於監控缺失的狀態。
林峰氣得要物業承擔連帶責任,嚇得物業把維修攝像頭的師傅都找來了,從師傅那裏,林峰得知攝像頭線被剪斷,同時攝像頭有被拆解過的痕跡,裏麵的電路板也損壞了,係有人故意損壞。
犯案人先剪斷了電線,之後拆解攝像頭破壞電路板,再安上,之後用某種方法運走了於群的屍體並藏匿起來。從整個案發過程來看,最有嫌疑的人就是楊朵。
但楊朵失蹤,完全找不到線索,於群的手機電腦等含有大量個人信息的物品也消失不見,林峰隻能從於群的人際關係入手,但依然一無所獲,沒有人見過楊朵,也不知道於群有女朋友。
林峰申請了調查令,從通信公司調取了兩人電話號碼的通訊記錄,發現他們的電話號碼從兩個月前就開始互通,這證明兩人有很親密的關係,他們的關係更像是一場地下戀情。
重要的是楊朵的手機關機前最後一通電話。那段通話的時間段在九點四十三分,她用她的注冊手機號碼打出去,通話時間持續了2分34秒,之後楊朵就關掉手機離開了於群的公寓,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那個號碼的身份注冊信息是一個叫陳輝的人。
林峰懷疑,楊朵此刻就藏匿在陳希的家中。
這個人住在城外的郊區,獨居,三十歲,父母離世,沒有兄弟姐妹,沒有結婚信息,可以說是最佳的藏匿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