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暗道有多深?要走多久才能到你發現手稿的地方?”
安洋一看漆黑如同直通地獄一樣的深邃通道,深心處打了一個寒戰。
“我走了一整天的時間,才從這個通道進入了一間石室,不過也還不是通道的盡頭。在石室裏麵,我找到了手稿,還有一些金銀珠寶。”
劉麻子偷偷看了一眼安洋,見安洋也不是貪財的主,要不然不會給他轉賬那麽多,繼續說道,“金銀珠寶我都轉手了,手稿也賣了,最後應該到了你手上。”
顯然劉麻子認為那個來買走手稿的夥計應該就是安洋的人,要不然安洋怎麽會今天特地親自來問手稿的事情。
“嗯,隻是這個通道真的有這麽長?”安洋用一個略帶疑惑的目光看向劉麻子,“你不會是忽悠我,想要找理由開溜吧?”
“不,沒有。”劉麻子當即擺手,道,“我大不了陪大佬走完這個通道,不過等到了石室,我得迴去了,不然體力不支。”
見劉麻子不像是在說謊的樣子,安洋斟酌一會兒,說,“行吧,你可以迴去了。”
“那麽,我的功勞?”劉麻子搓了搓手,所表達的意思安洋明白。
當即,安洋取出手機,給劉麻子轉了剩下的尾款。
“叮咚!”當受到提示音的時候,劉麻子才道謝幾句,激動往迴路跑。
安洋又看了一眼黑漆漆的通道,這個通道應該就像劉麻子說的那樣,需要走上一整天的時間。這麽長的時間,哪怕是安洋,在體力上也難以支撐。
雖說安洋可以用高速奔跑的方式,很快就能夠抵達,但是體能消耗隻會更大,再加上這種深埋地下的通道本來就缺氧,對氧氣的需求很大。
稍微思考了一下,安洋便打道迴府,先去準備一下東西。
離開古墓口的時候,劉麻子也已經沒了蹤影。
這個地方如此隱蔽,如果沒有人帶路,恐怕是很難被找到的,安洋也不擔心,簡單將洞口稍微掩埋上,便離開了。
吃了個午飯,安洋給張蘭那邊打一個電話,就說自己在外頭辦事,可能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讓她不要擔心。
去市場采購了一些裝備和壓縮食物,安洋再次來到古墓。
洞口還是他離開時候的樣子,顯然沒有人發現這裏,當即他將虛掩的土撥開,進入裏麵。
欲蓋彌彰,安洋也不打算再將洞口堵上,相信即便有路過的人也不敢堂而皇之的進入吧。畢竟古墓開了一個那麽大的動,也要擔心裏麵是不是住著變異野狼之類的變異生物。
手電筒在裏麵探照,安洋在漆黑通道之中前行。
漫長的通道行程,讓安洋也想了很多事情。
有想到四大家族其中張家的滅亡,想到薔薇的仇恨。
如今張老爺子已經被神機營通緝,神機營若是都找不到,薔薇應該也無法找到。如果最後張老爺子落入神機營手中,以薔薇的性格,會不會親自跑到神機營去呢。
話說薔薇的真正仇敵已經浮誅,理論上她已經報了仇,但實際上薔薇依舊放不下心中仇恨,對於張家存在很大芥蒂,隻有當張家真正不可能死灰複燃的時候,或許薔薇才能夠拋下仇恨,真正變成一個正常的小女孩。
神機營的出現,在幾年之內,很大可能會改變世界格局,不說世界,就說在華夏,一個能夠掌控四大家族的存在,它既然選擇了浮出水麵,必定有所大動作。
那樣的存在,動則地動山搖,風雲變色,不知會給華夏帶來福還是禍。華夏有太多秘密,隻有處於金字塔頂端的極其少數人才能夠知曉。
安洋算是處於金字塔比較頂端的人物,能夠知道很多普通群眾所不知道的真相,不過也僅僅如此罷了,相對於那些更加尖端的存在,他依舊是處於金字塔底端的人。
真正核心的秘密,都被掌控在屈指可數的人手中,而那些人放一個屁,都能讓華夏穩固的結構產生晃動,一個政策下來,底層的人們生活將會被明顯地改變。
這種改變,安洋希望是向著好的方向的。為富不仁,其實掌權也未必仁德,安洋隻希望真正頂端的人,並非那種內心扭曲者。
“如今的華夏,正處於水深火熱中。隨著末日的到來,很多方麵都在走迴頭路。這一切真的隻是環境汙染的鍋?”
安洋搖了搖頭,他越想越覺得一個環境問題不可能做到這一步。這麽多頂尖商人,拿出一點力量搞幻境建設,也不至於讓環境惡化到末日的出現。
如果當初末日之前的幾年,安洋有如今成就,他會不會選擇為環境保護出一份力?安洋自己都不確定,不過話說末日的幾年前,他還是一個窮酸小子,恐怕以那樣狀態的他,能想到什麽先見之明?
末日之後,也是在幾年後安洋才開始依靠血屍和血靈芝有所建樹,後來靠賣鯊魚,收入再次獲得新高,也就是近期,通過將血屍轉手給美洲拍賣會,他的收入又再次有了大突破。
如今的華夏,環境工程在末日之後得到了很大改善,但這依舊沒有阻止末日的進程。冰川消融、氣候變暖、大氣層稀薄……總總問題,就像是上了發條一樣,以人類不可控的速度改變著。
人類發現末日的進程,在它達到質變的那一刻開始,就無法再用人類努力的量變更正迴去,因為地球自身的量變遠超過人類的努力。它就像一隻射出去的箭矢、潑出去的水。
貌似大自然對人類的報複呈現一麵倒的趨勢,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安洋一直在懷疑這些被灌輸的事實,或許這隻是一個幌子。
當看到末世裏人心之中體現出來的罪惡和黑暗之時,他才有些明白,人性的貪婪、殘暴、不顧後果……這些才是人類給地球末日上的發條。
“咕嚕嚕~”不知走了多長時間的路程,肚皮已經在抗議。安洋看了一下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鍾,他已經行走將近四個小時的路程。
安洋一看漆黑如同直通地獄一樣的深邃通道,深心處打了一個寒戰。
“我走了一整天的時間,才從這個通道進入了一間石室,不過也還不是通道的盡頭。在石室裏麵,我找到了手稿,還有一些金銀珠寶。”
劉麻子偷偷看了一眼安洋,見安洋也不是貪財的主,要不然不會給他轉賬那麽多,繼續說道,“金銀珠寶我都轉手了,手稿也賣了,最後應該到了你手上。”
顯然劉麻子認為那個來買走手稿的夥計應該就是安洋的人,要不然安洋怎麽會今天特地親自來問手稿的事情。
“嗯,隻是這個通道真的有這麽長?”安洋用一個略帶疑惑的目光看向劉麻子,“你不會是忽悠我,想要找理由開溜吧?”
“不,沒有。”劉麻子當即擺手,道,“我大不了陪大佬走完這個通道,不過等到了石室,我得迴去了,不然體力不支。”
見劉麻子不像是在說謊的樣子,安洋斟酌一會兒,說,“行吧,你可以迴去了。”
“那麽,我的功勞?”劉麻子搓了搓手,所表達的意思安洋明白。
當即,安洋取出手機,給劉麻子轉了剩下的尾款。
“叮咚!”當受到提示音的時候,劉麻子才道謝幾句,激動往迴路跑。
安洋又看了一眼黑漆漆的通道,這個通道應該就像劉麻子說的那樣,需要走上一整天的時間。這麽長的時間,哪怕是安洋,在體力上也難以支撐。
雖說安洋可以用高速奔跑的方式,很快就能夠抵達,但是體能消耗隻會更大,再加上這種深埋地下的通道本來就缺氧,對氧氣的需求很大。
稍微思考了一下,安洋便打道迴府,先去準備一下東西。
離開古墓口的時候,劉麻子也已經沒了蹤影。
這個地方如此隱蔽,如果沒有人帶路,恐怕是很難被找到的,安洋也不擔心,簡單將洞口稍微掩埋上,便離開了。
吃了個午飯,安洋給張蘭那邊打一個電話,就說自己在外頭辦事,可能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讓她不要擔心。
去市場采購了一些裝備和壓縮食物,安洋再次來到古墓。
洞口還是他離開時候的樣子,顯然沒有人發現這裏,當即他將虛掩的土撥開,進入裏麵。
欲蓋彌彰,安洋也不打算再將洞口堵上,相信即便有路過的人也不敢堂而皇之的進入吧。畢竟古墓開了一個那麽大的動,也要擔心裏麵是不是住著變異野狼之類的變異生物。
手電筒在裏麵探照,安洋在漆黑通道之中前行。
漫長的通道行程,讓安洋也想了很多事情。
有想到四大家族其中張家的滅亡,想到薔薇的仇恨。
如今張老爺子已經被神機營通緝,神機營若是都找不到,薔薇應該也無法找到。如果最後張老爺子落入神機營手中,以薔薇的性格,會不會親自跑到神機營去呢。
話說薔薇的真正仇敵已經浮誅,理論上她已經報了仇,但實際上薔薇依舊放不下心中仇恨,對於張家存在很大芥蒂,隻有當張家真正不可能死灰複燃的時候,或許薔薇才能夠拋下仇恨,真正變成一個正常的小女孩。
神機營的出現,在幾年之內,很大可能會改變世界格局,不說世界,就說在華夏,一個能夠掌控四大家族的存在,它既然選擇了浮出水麵,必定有所大動作。
那樣的存在,動則地動山搖,風雲變色,不知會給華夏帶來福還是禍。華夏有太多秘密,隻有處於金字塔頂端的極其少數人才能夠知曉。
安洋算是處於金字塔比較頂端的人物,能夠知道很多普通群眾所不知道的真相,不過也僅僅如此罷了,相對於那些更加尖端的存在,他依舊是處於金字塔底端的人。
真正核心的秘密,都被掌控在屈指可數的人手中,而那些人放一個屁,都能讓華夏穩固的結構產生晃動,一個政策下來,底層的人們生活將會被明顯地改變。
這種改變,安洋希望是向著好的方向的。為富不仁,其實掌權也未必仁德,安洋隻希望真正頂端的人,並非那種內心扭曲者。
“如今的華夏,正處於水深火熱中。隨著末日的到來,很多方麵都在走迴頭路。這一切真的隻是環境汙染的鍋?”
安洋搖了搖頭,他越想越覺得一個環境問題不可能做到這一步。這麽多頂尖商人,拿出一點力量搞幻境建設,也不至於讓環境惡化到末日的出現。
如果當初末日之前的幾年,安洋有如今成就,他會不會選擇為環境保護出一份力?安洋自己都不確定,不過話說末日的幾年前,他還是一個窮酸小子,恐怕以那樣狀態的他,能想到什麽先見之明?
末日之後,也是在幾年後安洋才開始依靠血屍和血靈芝有所建樹,後來靠賣鯊魚,收入再次獲得新高,也就是近期,通過將血屍轉手給美洲拍賣會,他的收入又再次有了大突破。
如今的華夏,環境工程在末日之後得到了很大改善,但這依舊沒有阻止末日的進程。冰川消融、氣候變暖、大氣層稀薄……總總問題,就像是上了發條一樣,以人類不可控的速度改變著。
人類發現末日的進程,在它達到質變的那一刻開始,就無法再用人類努力的量變更正迴去,因為地球自身的量變遠超過人類的努力。它就像一隻射出去的箭矢、潑出去的水。
貌似大自然對人類的報複呈現一麵倒的趨勢,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安洋一直在懷疑這些被灌輸的事實,或許這隻是一個幌子。
當看到末世裏人心之中體現出來的罪惡和黑暗之時,他才有些明白,人性的貪婪、殘暴、不顧後果……這些才是人類給地球末日上的發條。
“咕嚕嚕~”不知走了多長時間的路程,肚皮已經在抗議。安洋看了一下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鍾,他已經行走將近四個小時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