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淚揮手告別了秦天。


    然後又告別了九歲的蔣蘭,淩雲霄又要開始漂泊流浪了。


    這一次,他體會到了什麽才是真正的不舍。


    離別時流淚是為了什麽?是為了當再次相遇的時候,能夠見你更好的微笑。


    這一次,他們隻是一直走。


    沒有方向,不知歸途。


    這一路他的心情不是特別的好。


    他甚至有過不想繼續活下去的念頭。


    某一日,父親抱起了他,將他舉過頭頂。


    “你幹嘛,雖然我的身體長不大,不過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他掙紮著說。


    “在我眼裏,無論大小,你永遠都是孩子。別擔心,這一路有父親陪著你,你不會孤單的。”淩忠說。


    一個月後,他們到達一座無名的小鎮。


    為何無名?那是因為這座小鎮是新建的,還未命名。


    在這裏,他們遇到了一件麻煩事。


    遷移到這裏的人家,大多數都是大角村的。


    那是錦繡十四年他們呆過的村子。


    剛剛落戶,便有人認出了他來。


    “那是?淩叔和雲霄?不對呀,已經過去十一年,他怎麽還是一個小孩?”


    當年的夥伴已經長大成人,還成了家,有了孩子。


    於是三天以後,滿鎮風雨。


    有個孩子過了十年還是孩子的傳聞傳遍了小鎮的每個角落,一時間人們看向淩忠與淩雲霄的眼神詭異異常。


    有很多小孩子隻要一聽到這個故事就會被硬生生的嚇哭。


    這一次,他們是被趕走的。


    那些人看向自己的眼神,淩雲霄一輩子都記得。


    是的,那是害怕與歧視,赤裸裸的歧視。


    ……


    錦繡二十六年。


    淩忠帶著淩雲霄迴到了那個山頭,迴到了那個草屋。


    行至山下時,他還特意去當年那產婆住過的木屋看了一眼,發現並沒有人。


    估計是被她的女兒接走了吧,他想。


    山頂的墳頭,淩雲霄看著母親的墓碑。


    這時的他二十三歲了,卻依舊還是個孩子。


    他的心海震蕩無比,就連一向堅強的父親也在他的眼前流下了淚,哭得像個孩子。


    淩雲霄能夠清楚的感受到父親的心,很痛苦,也很煎熬。


    以後的日子,他跟著父親一起種農活,挖草藥,然後拿去三十裏外的小鎮上換銀錢和食物。


    生活過得很無趣,不過他可以寫信出去,給秦天和蘭蘭匯報自己的點點滴滴。


    每每收到對方的迴信他都會很開心很開心,他覺得這樣就很好。


    蘭蘭給他的迴信持續了五年,很簡單的字據,因為她識字不多。


    之後便再也沒有迴複過了。


    她也並沒有說是什麽原因。


    送信的人後來告訴淩雲霄,她已經不住永安西城了。


    是的,她成親了。


    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也擁有了屬於她自己的家庭。


    出嫁時的她一定很美麗,淩雲霄不禁心想。


    而秦天的情況幾乎也是一樣的。


    ……


    錦繡二十七,秦天高中狀元。


    二十八年,他們一家搬到京城,住最豪華的宅院。


    據說,還是女王陛下親自下令修建的。


    同年,他取了護國公家的女兒。


    錦繡二十九年,他們的女兒出生,取名秦玲。


    錦繡三十一年,他們又有了一個孩子。


    這次是個男孩,取名秦朝。


    錦繡三十五年,秦明病逝,次年,雲橋鬱鬱而終。


    得知消息的那一天,淩雲霄看到父親哭成了個淚人。


    這時的父親已經六十多歲了,早已白了頭。


    早些年的辛勞讓他晚年染上了惡疾。


    從錦繡三十五年,得知好友去世的他便一直臥病在床,從此便再也沒有下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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