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中環警署重案組總督察今年就一個名額,不說這個有字,他怎麽升職?


    一個有字出口,邱剛敖等人沒有了任何僥幸!


    既然你姓張的不仁,就別怪我們不義!


    主審法官對邱剛敖等人問道:“你們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邱剛敖看了一眼張崇邦,語氣平靜的說道:“法官,我不承認法庭對我的指控,這事的真實經過是司徒傑高級警司為了保護張崇邦,這才讓我們背鍋。”


    “我請法庭重新查驗證據,我還有人證,那就是辦案總督察李基,他可以證明,是司徒傑高級警司指使他調換了所有物證,真正的物證就在他那裏。”


    邱剛敖的話一出口,法庭一片嘩然,司徒傑臉色巨變,大聲斥責道:“邱剛敖,你不要胡說,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要拉別人下水。”


    這時文叔從搖滾區站了起來,笑嗬嗬的說道:“我作為他的辯護律師,誓死扞衛他說話的權利。”


    大律師在所有法院(包括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均享有不受限的出庭權。


    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在任何法庭上代表客戶進行辯護和發言,無需受到像事務律師那樣的限製。


    大律師在所有法院均享有出庭發言權,包括在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的聆訊中。


    他們可以代表當事人進行辯護,提供法律意見和盤問證人,而無需通過特定的嚴格考核獲得訟辯律師資格。


    禦用大律師在最高法院出庭時,能夠坐在圍欄(法庭“搖滾區”概念)內的權利。


    這是一種象征性的特權,表明他們在法庭上的重要地位和權威性。


    文叔嚴肅的說道:“作為港島皇家禦用大律師,和人權委員會的委員,我對警隊這次的徇私舞弊事件表示譴責。”


    來到霍兆堂麵前,開口問道:“是不是邱剛敖等人救了你?”


    “是。”


    霍兆堂承認這事,繼續說道:“但……!”


    沒等他把話說完,文叔不屑的看了他一眼,這人沒幾天好日子過了,沒必要理會。


    “你隻要迴答是與不是就行,我沒問你別的。”


    又轉身對邱剛敖問道:“你能為你所說的話付法律責任嗎?”


    “能。”


    “好,既然這樣,我會要求法庭重新查驗證據。”


    文叔對主審法官說道:“尊敬的主審法官,我要求法庭當眾查驗所有物證。”


    “現在張崇邦作為嫌疑人,他沒資格作為人證,隻有物證才能確定誰才是兇手。”


    這時張崇邦激動的從證人席站了起來,大聲喊道:“法官,我反對,這是汙蔑,這是對法律的踐踏,我沒有做這事,我是冤枉的!”


    有句話說的好,隻有汙蔑你的人,才知道你是冤枉的,法庭以證據為準。


    大法官麵無表情的說道:“反對無效,讓法警當庭查驗證據,以此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不能讓害群之馬登堂入室。”


    隨著時間流逝,事情已經明朗,犯罪嫌疑人從邱剛敖變成了張崇邦。


    那根打人的棍子可以證明這一切,而司徒傑作為幕後黑手,也被法庭收押。


    二人高唿冤枉的聲音,法庭裏沒人願意聽。


    大法官的不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不過對李信送的禮物格外的讚賞。


    張崇邦在法警看押下,對邱剛敖大聲喊道:“阿敖,你為我說句話啊!這事跟我沒關係,我也是為了法律的嚴肅性才出庭作證的,沒理由受到這個待遇!”


    邱剛敖反問道:“你為我說話了嗎?”


    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你說了,有,這個有字出口之後,咱們之間再無瓜葛,我不跟陌生人打交道,你找錯人了!”


    法庭當庭宣布邱剛敖等人無罪釋放,司徒傑,張崇邦二人等待受審。


    這個時候受害人的家屬,也就是何偉樂的父親,激動的站了起來。


    從包裏拿出一幅錦旗,上麵書寫幾個大字,“青天大法官,火眼辨忠奸”。


    大法官就很滿意,李信這人能處,不但提供物質滿足,還提供情緒價值。


    初次合作真的很愉快!


    這就是李信的做事風格,能為了投其所好,而花費重金讓他身心愉悅。


    嗯,這個大法官是文叔牽的線,倆人是茶友。


    都愛好一口新茶!


    別奇怪,這事在港島並不新鮮,港島的法律就像個小姑娘,能給它打扮的人,並不在少數,不是李信的專屬。


    有些人想讓你有罪,你就是滿身是嘴也說不清楚,因為這事你自己說了不算。


    比如現在的司徒傑和張崇邦就是如此。


    霍兆堂在庭審結束之後,已經察覺到了異樣,能在當眾在法庭指鹿為馬。


    這個人不好惹!


    他不想惹上麻煩,所以哪怕他和司徒傑關係不錯,但還是閉口不言。


    沒了司徒傑這個警隊中高層朋友,不是還有張傑和李傑嗎?


    隻要有錢,他會有新朋友出現,這就是港島。


    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隻能是當那隻推磨的鬼,往哪個方向推,他們都得聽招唿。


    司徒傑看了一眼霍兆堂,頓時麵如死灰!


    本想置身事外,沒成想把自己玩成的事故!


    張崇邦更是後悔莫及,要是早知道有今天的結果,守泥馬的法律尊嚴性啊!


    就死了一個綁架悍匪,死就死了,又不是什麽大事,沒必要鬧成這樣。


    鞭子沒抽到自己身上,他會做一個扞衛法律的衛道士,等他身上起了鞭痕,又想把事情輕輕放過。


    既要又要,說的就是張崇邦這種人。


    可惜,他爺爺死的早,沒有一個李信那樣的忘年交,那就注定了他要背鍋。


    李信這人就是大家常說的,幫親不幫理,不管出於什麽原因邱剛敖打死人是事實。


    但邱剛敖有一個好爺爺,所以他能大搖大擺的走出法庭,而張崇邦要去赤柱養老。


    至於能不能安穩養老,還要看李信的眼色。


    畢竟殺手雄拿李信當親爹對待,剛升了職的殺手雄,現在對李信,可能比親爹都孝順。


    他親爹都沒能力幫他上位,而李信可以!


    都說人不敬念叨,李信現在還真在赤柱,這次是來接王冬的,畢竟是便宜嶽父。


    他進修結束,於情於理李信都要過來迎接一下,在感情上他可能沒做到從一而終。


    但是他這人的血不冷,他的幾個女人感受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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