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哨點燃廚房紙,像丟火球一樣丟向蟲群。


    但下一秒,震驚她全家的事情發生了——


    這些蟲子根本不怕火!


    不僅不怕,它們的軀殼上還能攜帶火焰,作為它們的天然的武器,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花哨被觸碰到它的大蟲燙得連連後退,驚駭不已。


    同時,四處竄『亂』的火蟲把周圍的家具全都點燃了!


    花哨的視野幾乎在短短的幾秒之間被熊熊大火填滿,身上的皮膚被一寸寸的灼燒殆盡,似是要燒進她的骨頭裏。


    很疼,特別疼。


    她咬著牙,從自己肩膀上扯下一隻火蟲,抄起廚房麵板上的水果刀,一刀削斷它的身體。


    一隻又一隻,一批又一批。


    她不能停下來,一旦停止對這些大蟲的攻擊,它們就會迅速把她活埋。


    “琴琴!!——”


    樓下傳來董媽媽撕心裂肺的唿喊。


    這聲音穿越火光,刺穿蟲群,直達花哨的耳畔。


    殺紅了眼的花哨忽然迴過神來,衝到廚房窗前,朝下大喊:


    “別上來!!”


    但顯然,她這句話白喊了,因為董爸董媽已經不顧一切的衝上樓了。


    花哨聽到越來越近的腳步和唿喊聲,靈魂都要出竅了,趕緊又衝到客廳門口將防盜門反鎖。


    不能讓人進來,進來一個死一個。


    門外傳來爸媽用力的拍打聲。


    “琴琴!琴琴!開門啊!”


    同時蕭安帶著人也趕到了,二話不說就讓人樓上樓下的滅火。


    他其實一直有安排人手看著花哨,有任何事情會第一時間告知他。


    董爸媽不認識蕭安,但看得出蕭安是來幫忙的,萬分感激,什麽好處承諾都拋出來。


    熊熊大火持續了將近半個小時,然而火徹底被撲滅後,救援人員上樓尋找花哨,卻連她的屍體都沒有找到。


    更沒有看到所謂的大蟲子。


    現場隻有被燒焦的家具,狼藉一片。


    董媽媽當場昏了過去。


    董爸爸紅著眼給塔爾塔羅斯打電話,發動了自己的一切人際關係全城搜查。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蕭安倒沒有多著急,看向不遠處腳下的井蓋,眼中『露』出一絲了然。


    花哨應該是去自愈療傷了。


    吸血鬼強大的自愈能力不會讓她出事的。


    現在她需要一點私人時間和空間處理猙獰可怖的傷口,讓人看見了不好解釋。


    某處城市下水道


    花哨把被燒得破破爛爛,同時沾著血,和皮膚黏在一起的外套和外褲脫下來。


    這個過程幾乎要把她一層皮剝下來。


    簡單處理了一下,她就靠在一邊等待身體自愈。


    她『舔』了『舔』幹澀的嘴唇,如果有新鮮的血『液』就好了,喝了能加速傷口愈合。


    但現在什麽也沒有,隻能慢慢恢複。


    『摸』了『摸』口袋,沒『摸』到手機,估計是跑出來的時候掉了。


    她現在渾身上下唯一的家當就隻有季正卿書包裏的那個奇怪的金屬魔方。


    倒不是她死到臨頭了還記住他的東西。


    而是她在和火蟲糾纏的時候,看到這玩意居然化了,還不是化成『液』體,而是重塑成了一把精巧鋒利的小匕首。


    當時花哨想也沒想,抄起來就用,用它斬殺了不少火蟲。


    這可比廚房的水果刀好用多了。


    之後她就帶出來了。


    不過她出來沒多久,匕首就自動恢複成魔方了。


    花哨拿在手裏搗鼓一會兒,還是沒發現它變成匕首的開關在哪


    算了,放棄,搞不懂。


    花哨打算再休息半個小時,恢複的差不多了就迴去,到時候就說自己很早就逃出去了,沒受太重的傷。


    誰知她剛想完,就聽到下水道出口傳來腳步聲,和看到手電光閃過。


    誰?!


    誰他媽沒事幹來下水道?


    花哨迅速爬到下水道頂上,倒掛起盯著下麵的人。


    腳步聲越來越近,一個人影在手電光下慢慢拉進,直到完全出現在花哨的視野裏——


    是季正卿!


    花哨差點沒一頭從頂上栽下來。


    他怎麽在這?


    季正卿神情平靜清冷,拿著手電在周圍掃了一圈,沒看到人,於是拿出自己的手機。


    花哨憑借著出『色』的視力看到了他屏幕上的定位界麵。


    定位追蹤?


    臥槽?


    下一秒,季正卿就抬頭看向她,四目相對,死寂無言。


    少年眼裏的震驚不比她少。


    兩人瞪著對方看了好久,整個場景像是被定格的照片,一個少年抬頭看著另一個倒掛著的狼狽少女,相顧無言,時間都仿佛停止了。


    “你?”季正卿半天才吐出一個字。


    都『露』餡成這樣了,花哨也裝不下去了,從頂上跳下來,在他兩米遠處站定。


    她身上就隻穿了一件內搭吊帶和短褲,『露』在外麵的皮膚還滿是燒傷,血流不止。


    看到少年白裏透紅的小臉,和由內而外散發著新鮮血『液』的身體,花哨都要忍不住上前咬他一口了。


    季正卿也發現了她的反常。


    首先就是她被燒成狗啃的寸頭,很短,但還是能看出來是金『色』的頭發。


    還有她湖藍『色』的眼睛,蒼白的皮膚,唇間若隱若現的兩顆尖牙


    他後退一步,從腰間掏出一把袖珍精巧的手槍,指向她。


    花哨一愣,反應過來後一步衝到他麵前,眉心緊緊的貼著他冰冷的槍口,壓著委屈又飽含怒火的聲音低吼道:


    “居然有一天你會拿這玩意兒對著我!想殺我?那好啊,開槍!你他媽不開槍迴去我們就分手!分手!”


    花哨知道現在不能怪他。


    他不認識她,他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可她就是很生氣,氣得要哭出來的那種。


    這個世界上,誰都能對她起殺心,隻有他不能!不可以!


    季正卿皺著眉收迴手槍:“你瘋了?”


    分手?


    這都說的什麽話?


    花哨大概是氣急了,一口咬在他側頸上,同時搶過他的手槍丟出老遠。


    季正卿大駭,一把推開她,『摸』了一把脖子,『摸』到滿手的鮮血。


    花哨趁他『摸』脖子的間隙,一腿掃過去,一副“打死你算求”的架勢。


    媽的,男朋友不要了!


    季正卿被她偷襲了兩腳,火氣也上來了,開啟反擊模式。


    花哨當然不甘示弱,很快和他扭打在一起。


    兩人你一拳,我一腿,幾乎不分上下,打得昏天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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