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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你,滾蛋!還等我我給你賠錢?”


    男記者咬牙切齒的看了花哨一眼:


    “你給我等著!”


    然後抬著剩下的三腳架氣哄哄的離開了。


    沈家人這才反應過來。


    幾個長輩都見鬼似的看著花哨。


    以前的沈晚晴雖然驕橫,但也是在窩裏橫。


    從沒像今天這樣對付這麽多新聞記者。


    是家裏出了事,長大了啊。


    老外婆淚眼婆娑的拉過花哨抱在懷裏,心疼得老淚縱橫:


    “委屈我們阿晴了,嗚嗚嗚——這都是你爸造的孽啊。”


    甄秀琴還是搶救過來了。


    醫生鑒定是顱骨粉碎性骨折,伴隨顱內淤血,需要手術治療。


    大家一聽名字很嚴重,頓時就急了。


    醫生安撫道:


    “就是名字聽著嚇人,可以康複的,康複後養好了也不會有大的後遺症,放心吧。”


    之後一家人就開始忙碌繳費,辦住院手續等等。


    現在花哨徹底沒人管了。


    爹還在看守所,等待宣判。


    媽在醫院,昏迷不醒。


    花哨看著這一堆爛攤子,頭疼的揉了揉太陽穴。


    也不知道受害者家屬怎麽想的,


    這時候不是應該趕緊找律師,狠狠的問他們家要一筆天價賠償金嗎。


    怎麽這麽衝動的過來報複?


    也許是她站在說話不腰疼,死的不是她在乎的人吧。


    花哨聯係了父親的律師,將現在事情進展說了一遍。


    律師很驚訝這個時候居然是家裏的小孩出麵。


    但也沒多說什麽。


    花哨問他:“要判幾年刑?賠償金大概多少?”


    三條人命,應該是個天文數字。


    律師想了想說:


    “沈先生這個情況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一般三年到七年之間。”


    “至於賠償金,這個要看雙方怎麽協調了,光腳不怕穿鞋的……”


    花哨立馬明白了。


    賠多少錢要看肇事者有多少錢。


    她又問:


    “我爸那廠子能抵多少錢?”


    律師說大概兩百多萬。


    花哨一聽,覺得特別諷刺。


    她用一個虛假的晚上騙來兩百萬。


    她爸用奮鬥了一輩子的心血抵押了兩百萬。


    果然真正的有錢人花錢就是吃飯喝水,


    普通人花錢那是骨頭上刮肉。


    花哨說:


    “你去跟王家的律師交涉,現在雙方都有責任,兩起事故一碼歸一碼。”


    “我爸這事,他們要多少賠償金都行,隻要別太過分。”


    “我也不強求他們寫和解書,我爸這是自食其果,讓他在牢裏蹲幾年清醒清醒。”


    花哨不想在賠償金上苛待王家人。


    原主爹撞死的那一家三口裏還有個上小學的孩子,兩口子也正值青壯年,上有老下有小的。


    再摳他們的賠償金未免顯得太不是人了些。


    而且這樣做對她也是有好處,


    能顯著提高整體幸福指數,就是賺取額外積分。


    這本書基本積分是不可能有多少的,隻能從額外下手。


    律師聽著她儼然一個成年人掌家的口吻,覺得違和中又有點信服。


    這個小姑娘不簡單。


    在全家人亂成一鍋粥的時候,還能保持理智,不哭不鬧的找他這個律師商量。


    律師又問,那廠子還抵嗎。


    花哨說:“不了,抵給銀行太不劃算了。”


    她打算用這家廠子翻身。


    不然後期龐大的賠償金會把她壓垮的。


    她是不指望家裏那些人了。


    這些年親戚都被她爹養廢了,能幹實事的人沒有。


    其實吧,花哨知道還有一條路可以走。


    就是紀欽雨所說的劃水。


    很簡單,就是簡介路線,多跟男主接觸接觸,假戲真做,所有麻煩都男主解決。


    但花哨這個人呢,打小就不走尋常路。


    她喜歡金錢帶給她的虛榮與滿足,更喜歡在賺錢的過程中獲得成就感和安穩感。


    賺錢對她來說是遊戲,是娛樂,是取悅自己的一種方式。


    當天下午,花哨抽空去看了一下廠子。


    她去的時候廠子裏隻有零零散散的幾名流水線女工。


    沈爸廠子名叫時風鞋業,主要承包生產一些中低檔鞋。


    種類非常雜,男鞋女鞋,運動鞋高跟鞋都有。


    花哨看了一圈很不滿意。


    在她看來,這些成本不到五十塊的鞋真沒什麽前途。


    花哨在廠裏待了一下午,記錄了一下廠子現狀,腦中大概有了藍圖。


    晚上她也沒迴學校,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各大鞋城跑市場。


    她想看看這個世界的都有哪些品牌,大眾審美又如何。


    跑了一整天,又在網上查了不少資料,


    花哨驚喜的現,這個世界沒有“周仰傑”,沒有“意大利貴族”,更沒有著名的紅底鞋!


    她是高跟鞋的終極收藏家。


    可以說,很少有人像她一樣能對高跟鞋這麽鍾愛且了解。


    有了這個優勢,花哨的目標就更加明確了。


    她要將手上這家瀕臨倒閉的鞋廠做成有自己品牌和商標的高跟鞋帝國!


    晚上,花哨站在馬路邊上拎著五六個她今天購入的高跟鞋,準備帶迴家研究。


    她等了半天,也不見她線上下單的出租車出現在她視野裏。


    因為無聊,又是大晚上的沒人,


    她就坐在路邊階梯上,把新買的鞋子一雙雙的試穿了一遍。


    誰知就在她旁若無人的試穿到第三雙的時候,,忽然感覺到相機的閃光燈。


    她本能的警覺抬頭,就見到站在馬路對麵,剛放下相機的宣鈺。


    他還是像上次見過的那樣,頭有些長,在腦後簡單的紮了一個小辮子。


    看起來像是個走街串巷卻又孤獨的詩人,相機就像是他記錄靈感的紙筆,譜寫他看到的美麗。


    他抱歉的朝花哨笑笑,穿過馬路,來到她麵前禮貌的詢問:


    “我也是剛看到你,覺得你剛才很美,就忍不住拍了下來,你介意我留下這張照片嗎?”


    他將相機拿給花哨看。


    照片裏的她穿了一件黑色長裙,坐在路邊的月色下,低著頭隱約可見精致的五官,正試穿著一雙酒紅色高跟鞋。


    整個畫麵帶著詭異的美感。


    對,就是詭異。


    因為是晚上,光線很暗,花哨又穿了一件黑色的長裙,黑色的長,


    幾乎除了那雙高跟鞋,其他都是灰白黑色調的。


    灰暗的燈光,黑色的衣裙,白皙精致的腳踝......


    如果不是親手拍下的,宣鈺都要以為這是調色p過的成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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