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悄悄的離開戰場,返迴營地。


    中間沒有驚動任何生物,甚至,連黃羊的血液,都沒有滴落在地上。


    以至於,就算是幹掉了一隻黃羊,也不會有其他的動物,會關注這邊的消息,自然也就不會造成動物的混亂了。


    這種方式,說起來很容易,但是,對於時機的把控,還是很大的。


    “你是怎麽做到的?”


    此刻的安力滿,一臉驚愕的詢問,這會兒,他也是有些驚悚,這個男人,出去的時間,並不長。


    也就是不到十分鍾,竟然就能夠拽著這麽大一隻黃羊出來,而且,對方並沒有動用槍,也沒有發出什麽聲響!也並沒有引發動物的混亂。


    這絕對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到的啊!


    “嗬嗬,你驚訝的事兒還多著呢,林毅兄弟,可不是你能夠猜測到的。”


    胖子冷笑一聲,也不管對方,直接過去收拾羊去了,先將黃羊剝皮,然後,將羊肉小心的用骨頭固定著,放在了火堆上。


    當肉香出來的時候,眾人都是雙眼放光。


    吃了幾天的肉幹兒和那些囊之類的東西,他們真的需要換個口味兒。


    而羊肉,這個時候,可以說就是美味了。


    等了沒多久,當肉熟了之後,眾人就開始紛紛下手,弄一些鹽巴,就開始吃了。


    安力滿,開始雖然說是禁止,不讓去打獵,但是這會兒吃的時候,也是真香了。


    林毅吃了幾口,這肉,還真不錯,純野生,無汙染,這時代,汙染沒有後世那麽嚴重,基本上野生的生物,也不會吃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不過,單純的吃這羊肉,還真是有些不太舒服,哪怕是在好吃的羊肉,吃多了,也就是那麽迴事兒了。


    腥膻味,絕對會縈繞於口腔之中。


    尤其是這種野生的,味道更濃鬱。


    記得他們家小時候,他爺爺在市場上,弄迴來各種羊骨,然後迴家熬湯,農村自家養的羊,那個味道,絕對純正,而腥膻味,也絕對夠正。


    上學的時候,他的同桌小女孩兒,天天嫌棄他,說他嘴裏的味道太濃了,怎麽刷牙,都不能清理掉。


    而後世,吃牛羊肉的時候,都是各種各樣的調料,來讓肉更加鮮美,而腥膻味兒,也能夠遮掩一些。


    此刻,卻是沒有那種條件,能放點兒鹽,就已經不錯了,也就是他的手中,還能夠拿出來一些孜然。


    也算是換個口感了。


    “這一次,倒是多虧了林毅小兄弟了!”


    陳九仁吃著肉,也是一臉的激動,這幾天,他們的日子過的可並不是很好,這幾個人,一點兒經驗都沒有,完全就是拖後腿的。


    如果沒有林毅等人,估計他們早就廢了。


    吃了肉,他們也是感覺,身體上暖洋洋的。


    “行了,這個肉雖然香,但是盡量不要多吃,不然,造成腹瀉了,可就麻煩了!”


    看了一眼眾人,林毅開口說道。


    這個時代的人,平時吃肉的概率,是很少的,不像是後世,肉基本上已經普及了,想吃什麽肉都可以。


    而在這個時代,買肉都是要票的,沒有肉票,就要花高價。


    盡管票據經濟,已經走到了盡頭,但是還並沒有徹底的消失。


    所以,平時人吃飯的時候,油水都是很少的,這種情況下,敞開肚皮吃肉,很容易就會變成腹瀉。


    在這麽個地方,要是真鬧肚子,那絕對是災難。


    總不能學三兒家人,用手去,咳咳,關鍵是,連洗手的水都沒有啊!


    聽到了林毅的話,正在瘋狂炫肉的胖子,也停下來了。


    而雪莉楊,更是一臉嫌棄的瞪了林毅一眼,這個家夥,真是煞風景!


    不過,眾人也知道,這個事兒,林毅說的是對的。


    也都不敢去炫肉了。


    再次拿出了連日來,一直都吃著的囊,這玩意兒,其實後世,給狗,都都不一定能吃的下,堅硬的如同一塊兒石頭一樣。


    若是新鮮的,還能還些,這已經放了數日的東西,甚至都不敢直接下嘴。


    尤其是,整個營地內,都縈繞著烤肉的香味,卻是讓他們去吃囊。


    眾人各懷心事的吃完了飯,安排了胡八一和林毅守夜,其他人就紛紛休息了。


    這一天的行程,還是很辛苦的,數個小時騎著駱駝,尤其是還趕上了風暴,這種強度,就是胡八一,都有些吃不消。


    就不用說其他人了!


    楚健在來到這地方之後,也緩過來了,貌似應該是沒碎,不過,那種疼痛感,他是打死都不想來第二次了。


    所以,見到林毅的時候,都是躲著,生怕對方再給自己來一下!


    看的林毅,也有些好笑,當時他若是不自己作死,林毅也不會那樣做。


    好歹也算是一隊的隊員,當然了,在受到威脅的時候,他也不會舍棄自己,來保證這群人的安全。


    也沒有跟對方打招唿,反而是環視這附近的環境,如果他記得不錯的話,這地方,應該還有一個螞蟻窩,裏麵住著數不清的沙漠行軍蟻!


    這種動物,在原本的世界,是並沒有的。


    行軍蟻,是生活在雨林之中,正常的行軍蟻,體長大概在2厘米到3厘米之間,卻並不是想的那般巨大,不過,在劇中也好,或者是在電視劇之中,那些行軍蟻的個頭是不小的。


    尤其是,這群家夥,數量上,更是讓人絕望。


    對於這行軍蟻,他倒是挺感興趣的,這種生物,在自然界之中,是非常不錯的生物,在偵察,戰鬥方麵,都有很多獨到之處。


    甚至在這沙漠之中,就是豹子,狼群,都不敢去麵對行軍蟻的蟻群!


    如果能夠弄到一個蟻後,成為自己的契約獸,或許未來,自己就能夠弄到一支屬於自己的行軍蟻軍團。


    當然了,這蟻後,可不是那麽容易弄到了,一個蟻群之中,也就那麽一個。


    蟻後在蟻群之中,是等級最高的,至高無上的存在,因為血脈壓製,沒有一個螞蟻,敢挑戰它的威嚴。


    不過,通過精神力,他並沒有感應到附近幾十米,有行軍蟻的動向。


    可能這個時候,蟻群並不在這裏,不過想想也是,這麽大的沙暴,肯定是不可能有蟻群,在這個時候出來捕獵的。


    大型生物都不能夠在這種巨大的風暴之中,確認自己能活下來,就更不用說那麽大點兒的螞蟻了。


    估計是剛出現,就會被沙塵吹的到處都是。


    一隻單獨個體的螞蟻,戰鬥力是並不強大的。


    隻有成群結隊的,才是強大的隊伍。


    “看什麽呢?這地方,應該沒有墓吧?”


    古怪的看了一眼林毅,自從吃完飯,眾人休息之後,他就一直在查找這附近,難不成這地方,有自己不知道的寶貝不成?


    “胡大哥,你不覺得,這地方有些奇怪嗎?”


    林毅看了一眼胡八一,開口詢問道。


    “奇怪?有什麽奇怪的啊?”


    胡八一愣了一下,他真不知道,這地方到底怎麽奇怪了。


    “你看,這個地方,還有這裏,好像都是什麽東西爬行的痕跡,你再看這個”


    林毅指著一個不小的洞穴,對胡八一說道。


    當看到了林毅指著的洞穴,胡八一卻是笑了笑,


    “這應該是老鼠弄出來的吧?”


    對老鼠,他並不陌生,當初他跟胖子去百眼窟的時候,跟丁思甜幾個人,還曾經吃過老鼠救命。


    “胡大哥,老鼠的洞穴,一般的情況下,是向著裏麵而去的,而這個洞,可跟老鼠洞不一樣,您仔細看看,這個地方,還有這裏,”


    林毅不斷的指著不遠處的地麵。


    而聽到了這句話,胡八一也凝重了起來。


    “你的意思是?”


    “如果我所料不錯的話,這個地方,應該是有一種我們所不知道的生物,而且,這個生物的群體,還不小。”


    林毅想了想,開口說道,他肯定是不會直接將行軍蟻說出來的。


    “嗯,看來也是如同你說的那樣!”


    胡八一也是小心的看著地麵,嚴肅的說道。


    “不過,這個時候,應該不會有什麽問題,畢竟外麵的沙塵這麽大,什麽東西,都要老老實實的龜縮在巢穴之中,不敢出來。


    但是,這個地方我們是絕對不能夠久留的!”


    行軍蟻的速度並不快,隻要能夠突出它們的包圍圈,其實,這種生物對人類的危脅並不大。


    尤其是,蟻群怕火。


    所以對於人來說,有所準備的情況下,麵對這行軍蟻群,還真不是那麽困難。


    “嗯,你說的對,這一次的沙漠之行,可是真的很麻煩啊,看來,這鷹子妞的10萬米刀,也不是那麽容易賺迴來的啊!”


    胡八一笑了笑,開口說道。


    林毅白了他一眼,他跟胖子,也算是天選之子了,兩個人下墓無數,罪遭的並不多,好處倒是沒少弄。


    也不知道應該說是運氣好,還是運氣不好了。


    每次都是弄不到什麽好東西,也就是南海歸墟的時候,弄到的南珠,是大賺了一筆。


    而這一次,因為有林毅的介入,兩個人第一次下墓,就賺了個盆滿缽滿,而這次,進入精絕古城,更是直接讓兩個人,每個人的薪酬漲了10倍,一個人10萬米刀。


    這可是80年代的10萬米刀,一座四合院,都賣不上一萬米刀的年代。


    出來一趟10套四合院,還這個買賣不好幹,估計要是後世,能有人擠掉腦袋也要跟進來。


    也不再跟他說什麽,直接找了個地方,去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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