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皮包的故事,無而要講到這個平凡的界限,當一個人,為了一個目標而奮鬥著的時候,平靜的思想格局似乎在路的長短中,把握不到這個目標到低為了誰,在這長短的一日二十四小時之中,除了睡覺與工作外,唯獨能夠坐起椅上思考的,也許隻有那麽的三四個小時的時間,可憐這迴失皮包的人,後果會怎麽樣,可憐這個落著的雨,卻停止不了,為什麽偏偏又會遇上這件事爭皮包的事件,無法想象,原因之一失主手裏也拿著同一個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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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位大叔”
“有什麽事,年青人!”
“我撿到一個皮包,不知你是不是皮包的主人,故問下!”
“皮包,怎樣的,拿來給我看看!”
“是黑色的,略帶點紅。”
“呀!皮包是在我店買來的!”
“怎麽!大叔你是開皮包店的,那麽你定知道皮包的主人?”
“但是,我己不在店幹活有數個月了,前幾個月一次大病,被兒子請進了醫院留醫,對於這個皮包手工,我是認識的,是這個皮包的主人,姓什麽?名叫什麽?我就不得而知了!”
“大叔!,你既然是皮包店做皮包的工匠,而且又是皮包的老包,那麽這個皮包的手工,肯定是你做的了!”
“不,不,我病著後,可能是我兒子做的,因為兒子與我的手氣差不多,故,我就安心去醫院留醫住著數十日之後,在迴家休養。”
“那是我弄錯了,皮包裏裝有好幾張外鈔,以及一些有關xx的資料,真叫我急死,我還要有事做呢!”
“什麽事?年青人!皮包裝有好幾張外鈔嗎?”
“是的!大叔。真叫人急死,叫我怎麽好,本來我女朋友今朝約我十點鍾見麵的,現在己經超鍾了,她自定在罵我不停的了!”
“年青人,可不可將皮氣包交給我,現在你先去約會地點同你女朋友交代一下後,再迴來,如果皮包主人還末來,我將皮包還給你。”
“那可呢!大叔!但我雖親手交給甩失皮包的人,我撿來的皮包,又點可以交給一個剛認識的人呢!”
“年青人,你既然如此說,我也服你收,那好吧!如果算急,肚子餓了,到我店裏飲支嘢,吃個餅,弄弄一下胃,我的店就在前麵。”
“那多謝你了,到時我一定會來,再見了,大叔。”
“青年人,再見了。”
青年人,還是獨自一個地等待著,大叔邊走邊說皮包的主人到臨,可將皮包交失主手上。
真沒他收,皮包裏裝有如此幾張大外鈔,全撿來的就是自己的,那可以送還給失主呢?今晚遇上這筆橫財,可使我快樂一晚也,呀!無奈!皮包在他手上,青年人,有氣有力,想抱走,那怕被人熟人看見,又甩了臉子,呀一一簡直是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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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年青人,依然還在等,皮包的主人來臨,親手將皮包交還失主,可是直到聖誕前一日,他決定將皮包全麵的東西打開來看,居然發現皮包裏確有幾張鈔票,而且還有一大層文件加上一個日記本,密密麻麻寫著幾件事前因後果,因為偷看別人的日記是犯法的,他也隻好將它甩到皮包裏。
一張身份證,年青人拿起來一看,原來這是皮包的主人,怎麽這個人怎麽大忘記了,我可等了數日,你卻不迴來,簡直是混悵中的混悵。
他決定用錢刊登了一則啟示,希望皮包的主人能到此處領迴自己的皮包,可是剛一出刊,就有好幾十人來爭要這個皮包,他不知為何而好,姓名居然有如此之多是介紹的,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假如皮包真的沒有人認領的話,他那就利用著皮包的錢,而又或者送去帽子叔叔那裏,等他們來調查這件有關皮包的事!
(小注:作品草稿緣於1995年冬,今接故事的先後順序抄錄此,待日後有時間再作長盡的修改,1996年8月25號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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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位大叔”
“有什麽事,年青人!”
“我撿到一個皮包,不知你是不是皮包的主人,故問下!”
“皮包,怎樣的,拿來給我看看!”
“是黑色的,略帶點紅。”
“呀!皮包是在我店買來的!”
“怎麽!大叔你是開皮包店的,那麽你定知道皮包的主人?”
“但是,我己不在店幹活有數個月了,前幾個月一次大病,被兒子請進了醫院留醫,對於這個皮包手工,我是認識的,是這個皮包的主人,姓什麽?名叫什麽?我就不得而知了!”
“大叔!,你既然是皮包店做皮包的工匠,而且又是皮包的老包,那麽這個皮包的手工,肯定是你做的了!”
“不,不,我病著後,可能是我兒子做的,因為兒子與我的手氣差不多,故,我就安心去醫院留醫住著數十日之後,在迴家休養。”
“那是我弄錯了,皮包裏裝有好幾張外鈔,以及一些有關xx的資料,真叫我急死,我還要有事做呢!”
“什麽事?年青人!皮包裝有好幾張外鈔嗎?”
“是的!大叔。真叫人急死,叫我怎麽好,本來我女朋友今朝約我十點鍾見麵的,現在己經超鍾了,她自定在罵我不停的了!”
“年青人,可不可將皮氣包交給我,現在你先去約會地點同你女朋友交代一下後,再迴來,如果皮包主人還末來,我將皮包還給你。”
“那可呢!大叔!但我雖親手交給甩失皮包的人,我撿來的皮包,又點可以交給一個剛認識的人呢!”
“年青人,你既然如此說,我也服你收,那好吧!如果算急,肚子餓了,到我店裏飲支嘢,吃個餅,弄弄一下胃,我的店就在前麵。”
“那多謝你了,到時我一定會來,再見了,大叔。”
“青年人,再見了。”
青年人,還是獨自一個地等待著,大叔邊走邊說皮包的主人到臨,可將皮包交失主手上。
真沒他收,皮包裏裝有如此幾張大外鈔,全撿來的就是自己的,那可以送還給失主呢?今晚遇上這筆橫財,可使我快樂一晚也,呀!無奈!皮包在他手上,青年人,有氣有力,想抱走,那怕被人熟人看見,又甩了臉子,呀一一簡直是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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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年青人,依然還在等,皮包的主人來臨,親手將皮包交還失主,可是直到聖誕前一日,他決定將皮包全麵的東西打開來看,居然發現皮包裏確有幾張鈔票,而且還有一大層文件加上一個日記本,密密麻麻寫著幾件事前因後果,因為偷看別人的日記是犯法的,他也隻好將它甩到皮包裏。
一張身份證,年青人拿起來一看,原來這是皮包的主人,怎麽這個人怎麽大忘記了,我可等了數日,你卻不迴來,簡直是混悵中的混悵。
他決定用錢刊登了一則啟示,希望皮包的主人能到此處領迴自己的皮包,可是剛一出刊,就有好幾十人來爭要這個皮包,他不知為何而好,姓名居然有如此之多是介紹的,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假如皮包真的沒有人認領的話,他那就利用著皮包的錢,而又或者送去帽子叔叔那裏,等他們來調查這件有關皮包的事!
(小注:作品草稿緣於1995年冬,今接故事的先後順序抄錄此,待日後有時間再作長盡的修改,1996年8月25號於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