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了?”偏偏奈原勝這傻子不明真相,還跑過來噓寒問暖。笙歌感覺吃屎一樣難受。


    “我在思慮未來如何管理我的臣民們。”笙歌慎重其事地點點頭。


    “傻子。”奈原勝笑了。忽而想到了一個問題,“你也是皇族人。”


    笙歌偏頭,眼睛看著對方,不解。


    “你和爺說,你師傅教你君帥將。能安然無恙地教君王之道,你師傅得是君師,而你是皇族子弟,才符合規矩。”奈原勝說。


    “除此之外,你的野心和你的能力都很強。說明你本就出身名門望族。普通人家孩子根本不會想著天下,隻管自己一畝三分地。”


    笙歌笑笑,不說話。


    “走,帶你看一樣東西。”奈原勝被人推著去了一個地方。


    笙歌在後麵跟著。


    這樣東西就是一條狗,普通的哈皮狗,除了身上黃毛斑駁難看,臉上肉耷拉下來,她看不出有什麽特點。


    奈原勝讓人鬆了狗鏈子,小賴皮狗屁顛屁顛地跑過來蹭褲腿。小眼珠子還亮亮地看著你,很是純真。


    笙歌想起來了,這是她在邪王府隨意找得小狗。


    “看吧,我沒說錯。這狗天生血統優良,驚為天狗!那麽重的傷都活下來了!”笙歌大肆吹捧,摟著哈巴狗一頓摸。


    手感嘛,一般般。


    小狗毛有些軟,還小。手感一般般,比不上季昇的羽毛,也比不上火狐的尾毛。


    哎。好想擼毛啊。


    奈原勝也學會不和笙歌較真了。


    她吹任她吹,他開心了就捧,不開心了就刺。


    其實小狗就是沒吃的營養不了快餓死了。當時隨口說放院子裏,飼養員喂了點奶和小肉粥,這貨就活下來了。


    要說血統優良,最多就是賴皮狗命,有點東西就能活。生命力旺盛吧。


    “你一屋子的野獸,怎麽想起家養個小狗了?”笙歌奇異。


    奈原勝指著笙歌,“這裏最野最兇的就是你。最乖的就是它了。你倆中和中和。”


    “嘿嘿。謝謝誇讚。”笙歌欣然接受。


    笙歌莫名多了隻哈皮狗。


    哈皮別的不會,就會瓜皮。


    笙歌取名,“瓜娃子”。


    瓜娃子每天的日常就是早起吃完早飯,跑到笙歌麵前叫床。


    “嗷嗷嗷”的叫。


    就沒聽它“汪汪汪”的叫。


    瓜娃子住宿旁邊是狼山。估計這貨以為自己是狼孩,也嗷嗷叫吧。


    笙歌對它抱以十二萬分的同情。


    傻逼孩子,連自己的物種都分不清,真是蠢呐。


    瓜娃子把人叫醒後,就甩著小尾巴等著笙歌。


    有時笙歌睡在地上了,這貨也會舔啊舔地把人舔醒。


    笙歌原本“吃喝睡”的日常就變成了“吃喝遛狗睡”。


    每天早上,笙歌和奈原勝吃完早飯就要出門遛狗。


    小狗很歡實,見什麽都欣奇。看到別的狗也會“嗷嗷嗷”叫兩聲。


    對戰大狗毫不遜色。嗷嗷就衝過去了。


    別人問,今天笙歌說,“他是狗和狼的雜交。小狼狗。”


    明天說,“這貨吃了麻藥,隻能嗷嗷嗷,不會汪汪汪。”


    等到瓜娃子好奇廚房裏的雞,在雞圈裏呆兩天,叫聲變成了“咯咯咯”的時候,笙歌是這麽吹噓的,“他吃了一隻妖雞。五百年修煉成妖的雞精,被他誤吃了。受到了反噬,從此叫聲都是雞叫了。”


    奈原勝笑了一通,把瓜娃子又丟到了虎山。


    瓜娃子叫成了“吼吼吼”時,笙歌一句話,“他升華了。”


    奈原勝又把狗丟迴了狼山附近。


    瓜娃子又開始“嗷嗷嗷”了。


    笙歌多看了瓜娃子兩眼,十分欣慰,“你終於突破境界,成為天狗了!鼓掌鼓掌。”


    奈原勝一腳踢過去,踢得瓜娃子“嗷嗷”叫。


    “它就是疼得。”


    嗬。


    笙歌一腳踢到奈原勝身上,“你也是蠢的。”


    惆悵黑化值不漲的笙歌無奈地溜著狗,每天給瓜娃子編一個故事表現它的不凡。


    下午遛狗,笙歌吃著糕點,忽然見旁邊一人逗著瓜娃子。


    瓜娃子好吃,一點東西就拐跑了。


    笙歌無奈跟上,一路跑了兩公裏,翻牆進了一家院子裏。推了主屋門,“出來吧。”


    一個男子出現,蒙麵恭敬,對笙歌鞠躬。


    “姑娘,太子要收網了。時間是這月十六。還請姑娘留在城裏,免得誤傷。”


    誤傷?


    笙歌奇怪。太子也不是不知道她的功夫,也猜測她是妖,為什麽要說誤傷?


    身為男主日天日地的王八氣概嗎?


    “知道了。”


    男子恭敬捧出一玉如意,笙歌隨手塞空間裏。


    笙歌悄悄等著血王府裏的暗衛走過,才出現出現在小巷裏,找著瓜娃子。


    瓜娃子卡在了狗洞裏。


    吃太胖動彈不得。


    肥臀抖啊抖的,想擼。


    笙歌嘿嘿,通暢地拍著瓜娃子屁股。瓜娃子毛不多,但是肉肥。


    笙歌捏肉搓肉感受著肉的彈性,找到了擼毛的快感。


    還是可以的。


    可以打個及格分。


    今天月初三。


    迴去的時候奈原勝問笙歌去哪了。


    笙歌隻說遛狗。尋常遛狗。又說瓜娃子卡洞裏出不來。


    奈原勝看了一眼,隨後將目光投向瓜娃子,“那就減肥吧。”


    要減肥的瓜娃子餐餐肉量減半,吃完肉就覺得狗生艱難,趴在地上不願動彈。


    “你和我過來。”


    笙歌跟過去。


    房間裏掛著大紅喜服。豔麗的紅袍墜著珍珠,在這個素雅的房間裏很是奪目。


    “喲,終於有姑娘肯要你了。”笙歌奇怪。


    “她早就啃咬過了。”奈原勝笑說。


    笙歌走近欣賞著紅袍,又用手掂量著鳳冠的重量。真重。比那洗臉盆還重。


    戴這玩意兒還不如頂個洗臉盆來得舒服。


    “哪家姑娘啊。”


    奈原勝看著笙歌。


    笙歌奇異,“我?”嘖嘖搖頭,“你娶不起哦。”


    “我可能一個高興,妖性大發把你們全吃了。”


    “我這府裏有百頭野獸,你若不嫌棄,可以先吃了他們。餓了再吃人。”奈原勝說。


    “洞房時我在上你在上?”笙歌提出問題。


    “我。”奈原勝也很是嚴肅。


    “那就沒得商量。不幹。”轉身走人。


    笙歌覺得奈原勝無可理喻。


    他不喜歡人。不喜歡別的女人,也不喜歡她,吃飽了撐著要娶妻生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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