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迴到寢室,又被警察叫到派出所。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想坐牢。”一個大男人在笙歌麵前哭,哭得稀裏嘩啦。


    笙歌望天,這些事情真不該由她來做。


    她還是嘻嘻哈哈,打打人來比較適合。


    笙歌看向張深,張深懇求,“拜托,我們馬上要高考了,進去了一生就毀了。”


    “嗬。”笙歌冷笑,搖搖頭,看地上懇求的男人,“你打之前沒想過後果嗎?不知道會死人的嗎?”


    後麵金裝革履的男女神情不耐地被高三一班的學生拉著。


    真是難看。


    這個社會真是難看。


    笙歌一點也不想去處理這些垃圾。


    笙歌起身離開,穿西裝的男人立馬吼,“你走個試試?”


    嗯?


    笙歌看向一邊的警察,“他威脅我,可以申請抓他吧?”


    “嗬嗬。林小姐說笑了。”警察最近調查笙歌,自然知道笙歌打架厲害的事,別說這個男人,就是來個警察,都可以敵一敵。


    “爸,你別說了。我怕。”學生男人喊。


    嗯?


    笙歌倒迴去,走到人麵前教育,“怕是件好事,要學會長記性。明白什麽事能做,什麽事不能做。”


    “我求你了。”男人哭著要向笙歌磕頭。


    笙歌趕緊跑。蛇精病惹不起惹不起。


    這個學生男人被查出是推劉敏傑的人,聚眾鬥毆(雙方主動)這事吧可大可小。沒出大事教育幾下或者在局子裏蹲幾天就好了。


    出了事就要進少管所。


    這迴有人進了醫院。


    偏偏事後警察還查出高三一班在垃圾桶裏藏了鐵棍。雖然出事後,鐵棍沒來得及登場,但高三一班個別分子撈個一兩年的牢獄之災是完全可以的。


    這男人沒藏鐵棍,但出了一份錢,打人時防禦過當,也要承擔6個月以上的少管所。


    這一來,高考就沒戲了。


    但這事依據有挽留的餘地。


    隻要沒上升到刑事案件,對方就可以私了了事。


    對方就是看中這點要笙歌承認私了,甚至態度上沒那麽好,也無非是欺負笙歌小。


    這事端看初三一班怎麽處理。


    初三一班沒有主動惹事,也沒有自我防禦過激。完全是受害方,不需要進監獄,還可提出賠償。


    若是初三一班全體不追究,放任對方也是可以操作的。


    但是……沒那麽簡單。


    笙歌就不懂了。承認一句自己是豬就真的是豬嗎?


    當初是她耍了小花招,激人應下,你若承擔不起結果或是不願意,直接不比就是。她還能拿刀比不成?


    人心不能試探。


    誰知道把什麽人的小惡魔給勾出來了那?


    這件事警察說怎麽辦就怎麽辦,該怎麽辦就怎麽辦。笙歌都不知道自己是為什麽要被請去的。


    難道自己去了,打人欲殺人的行為就沒有發生?


    別說什麽沒想殺人。


    你都買了大棍子,隨便一棍子打在重要髒器上或薄弱部位上,死還不是一兩天的事?


    也別說人小進了監獄就毀了將來。


    任何人殺人犯法都要毀將來。不是你小就需要特別原諒,可以忽略事實去體諒你的年紀小不懂事的。


    一個星期後,初三一班和高三一班恢複上課。劉敏傑也沒事出院。


    笙歌告訴主任募捐。


    主任,地中海年級主任,高三一班班主任帶著笙歌去高三一班募捐。


    劉敏傑醫藥費2萬3。


    肇事者已經付了,後續補償營養費2萬。


    但笙歌告訴主任,這件事高三一班也有責任,也要擔責任,而且劉媽媽因為劉敏傑住院照顧被辭了工作,現在閑職在家。單親媽媽撫養一個孩子艱難。


    主任同意募捐。


    笙歌開口,沒有嘲笑,沒有諷刺,隻是麵無表情地說,“首先,我得說明:這是募捐。但隻是針對你們班裏的募捐。你們可以理解是針對。我隻能說,隻有你們,當事人才願意接受。因為我和當事人都覺得,這是你們該做的。募捐隻是讓你們給我們造成的影響做出的補償,以及,對受傷者的問候關愛。”


    “自願。”笙歌生硬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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