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廟的故事還在繼續,小歡兒也終於知道了這把奇形怪狀的“殺豬刀”竟是殺人的屠刀。
小歡兒終於明白的那一刻,充滿了無法抑製的害怕和興奮。
夜色更深,夜風陰冷。
少年的想法總是千奇百怪的,他們對任何新鮮的事物總想著去嚐試,隻要是他們認為有趣的,有意思的。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前麵會有什麽樣的阻礙,因為他們根本就想象不出來。
有限的見識限定了他們的想象。
大漢叫大春,大春就是出現在老君廟的大漢,也是喝了小歡兒肉湯的大漢。。
大春肯定是很同意這個觀點的,一個飽經滄桑,閱遍紅塵的人還有什麽是看不透的呢?
二十年前,大春忍受不住生活的枯燥,日複一日的生活,毫無變化的環境讓他產生了厭倦。他忽然產生了一個念頭,他想出去看看這個江湖,他總聽人說,江湖上有各種千奇百怪的人,每天都有有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
誰也不清楚他什麽時候有這個念頭的,或許他自己也不知道。熟悉的妻子,熟悉的房子,熟悉的田野,熟悉的同鄉,這一切的一切,已經無法再讓他產生對生活的激情了。
他就這樣產生了一股衝動,他想去闖蕩江湖,聽說江湖有最烈的酒,他想去喝;聽說江湖有最美的女人,他想去上;聽說江湖是一個快意恩仇的地方,他也想去放肆一番。
那一年,他十九歲。
那時的他,充滿了激情,充滿了幻想,有著所有年輕人都有的衝勁,已經沒有什麽能夠羈絆他了,所以,他做了一件很多人都不敢做的事。
他賣了一部分田產,再拿上鎮上藥鋪幾年的收入,不多不少,三十兩銀子。他將這三十兩銀子換成一樣東西,一把刀,一把殺人的刀。
闖蕩江湖,快意恩仇,沒有刀怎麽能行?沒有刀,怎麽交朋友?沒有刀,美人怎麽會看得上他?
沒有刀當然不行。
當第一次握著那把刀的那一刻,他感覺他好像又活過來了,刀給了他新的生命。
他走了,離開了家鄉,從來都沒有迴去過。
他一直很愛惜那把刀,吃飯的時候抱著,睡覺的時候抱著,如廁的時候抱著。
毫無疑問,二十年過去了,那把刀就是這把刀。
現在被丟在地上的那把有些髒,有些破舊的刀。
有沒有喝過最烈的酒?他不知道。有沒有上過最美的女人?這個他知道,而且很肯定,他沒有。至於快意恩仇?他如今已經忘了什麽才算是快意恩仇了。
不管當初怎樣一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如今也不過是一個落魄的刀客。
是的,任何人瞧見他現在這幅模樣都會覺得他落魄,很落魄。
麵容憔悴,頭發散亂,衣服破破爛爛,不比小歡兒下午穿的那件好上多少,渾身散發出一種奇異的氣味,使人避之不及的怪味,要是有人說他是一個乞丐,我想大家都會同意的。
所以,當他聽小歡兒說出想要跟他學刀,跟著他闖蕩江湖的那一刻,他並沒有絲毫猶豫,他拒絕了。
因為他還是一個有良知的人,一個人的窮困潦倒何必兩個人承受呢?
小歡兒似是顯得很驚訝,“為什麽不呢?兩個人一起闖蕩江湖,浪跡天涯,快意人生,不好嗎?”
小歡兒已經承認眼前的大漢真真正正是一個刀客。
小歡兒今年十一歲,這也是一個充滿幻想,充滿激情,渾身上下都是衝勁的年紀。
他覺得眼前的這個刀客不理解他的想法,他覺得很不可思議。
“而且我還可以照顧你啊。”
他覺得刀客還在藏著掖著。
“你真的不帶我走?”
“真的。”
……
天已破曉,早上的風舒服多了,帶來了清新,又是一天的好天氣。
小歡兒的心情就像十月的天氣,清爽宜人。
盡管昨晚據理力爭,還是沒能讓大春改變主意,但小歡兒也有自己的想法。
江湖,他是闖定了。
小歡兒起的很早,天剛蒙蒙亮,他便去附近的河裏捉魚去了。
大春起的很晚,他睜開眼的時候已日上三竿,他是被餓醒的,也是被吵醒的。
大春起來的時候,小歡兒正在把魚往破瓦罐裏裝,那是兩條肥美的鮮鯉魚,早已被開膛破肚。柴火被小歡兒燒的劈裏啪啦響。
大春餓了。
小歡兒頭也不迴,依舊擺弄著,問:“你不是說今天早上走的嗎,怎麽還在這?”
大春嘻嘻哈哈笑道:“現在不就是早上嗎,不急,還早。”
“你在煮魚?”
“嗯。”
大春道:“小子別偷吃了,我先去洗把臉。”
小歡兒道:“這是我捉的魚。”
大春道:“見者有份,知道嗎?”
小歡兒道:“不懂。”
大春嗬嗬一笑,“沒關係,你現在懂了,就算你以後忘了也不要緊,反正也不關我事了。”
小歡兒一陣白眼,道:“快點啊,我可不等你。”
大春直接從窗戶跳出去了,遠遠傳來唿聲:“誒,很快,很快……”
小歡兒雖然小,但他懂得一個道理,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
不管什麽樣的人,一個人隻要吃飽了,心情總算是不錯的。
刀客大春此刻的心情就很不錯,兩條鮮美的大肥鯉魚他就吃了一條半,他很知足了。
他覺得世間的一切都是那麽美好,看待事物都充滿了善意。
但有些事情往往就是在這些時候發生。
小歡兒開口了,打破了老君廟內的寧靜,輕輕地道:“大刀叔,該出發了。”
大春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發現他身上正背著個小包裹,疑惑問道:“你背個包幹嘛?”
小歡兒笑了,笑的很可愛,這種表情絕不是平常他該有的。
“沒有,我準備出趟遠門,我們順路啊,剛好可以跟你走一段,嗬嗬。”
頓了頓又道:“你不會不同意吧?”
大春聞言,隻覺得剛才的鯉魚也沒有那麽美好了。
“你怎麽知道我們順路,不順路不順路。”
小歡兒道:“我說順就順。”
“欸,我有說今天走嗎?有嗎?沒有啊,你呀,想多了。”
小歡兒聞言也不急,他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反正大春是逃不掉的。
“沒關係,那就多待幾天,過幾天再出發。”
大春真的呆了。
他發現自己忽然失去了自由。
……
當窗口的太陽已經看不見的時候,大春和小歡兒還在老君廟內,大春甚至沒有踏出老君廟一步。
大春已經有點受不了了,他直接站起來大聲道:“我去找點吃的。”
小歡兒聞言一個激靈從地上爬起來,緊張道:“我也去,我也去。”
但是大春沒有等他的意思,他隻能趕緊大步子跟上去。
還不等兩人推開門,黝黑的門外已經傳來了悉悉索索的動靜。
……
來者是客,來的是兩個人。
一個老人,一個小孩。
老人是個老爺爺,不知道為什麽,小歡兒第一眼看見他的時候,心裏莫名其妙抽了一下,這並不是好的預感。
老爺爺看起來雖然不甚和藹,但也不會令人覺得兇狠,朱紅色的衣服,小歡兒覺得好看極了,鼻梁不高,眼睛不大,嘴唇不薄,麵相也算端正。但就是那雙不大的眼睛,小歡兒好像看到了一絲陰冽,可能是錯覺。
小歡兒很快就覺得他是一個好人了,因為他從身後的包袱裏拿出了一塊熏羊肉,此刻這塊熏羊肉正在破爛的瓦罐裏沸騰起伏。
小歡兒很滿意。
小孩是一個小姑娘,看見她的第一眼,小歡兒就喜歡上她了。
唇紅齒白,麵容俊俏,鵝黃色的羅裙下羊皮小靴調皮的翹起,小歡兒長這麽大還從未見過這麽好看的人,他覺得這是一種緣分,他覺得他得抓住這種緣分。
在城裏的時候整天聽楊溝兒他們吹噓怡紅院的小紅有多溫柔,多漂亮,多體貼。
曾經他也以為小紅就是最溫柔,最漂亮,最體貼的姑娘了。
但人是會變的,小歡兒就發現他變了。
他瞬間有了一種感覺,他忍不住把溫柔,漂亮,體貼都給了小姑娘,這是他知道的所有讚美女人的詞。
此時的小歡兒已經把大春忘了,也把那把大刀忘得差不多了。
火是大春燒的,肉是大春煮的,但他還是看不見。
所以,哪怕大春眼裏掩飾不住的驚訝,害怕,小歡兒全都沒有看見。
他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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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見識限定了他們的想象。
大漢叫大春,大春就是出現在老君廟的大漢,也是喝了小歡兒肉湯的大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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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大春忍受不住生活的枯燥,日複一日的生活,毫無變化的環境讓他產生了厭倦。他忽然產生了一個念頭,他想出去看看這個江湖,他總聽人說,江湖上有各種千奇百怪的人,每天都有有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
誰也不清楚他什麽時候有這個念頭的,或許他自己也不知道。熟悉的妻子,熟悉的房子,熟悉的田野,熟悉的同鄉,這一切的一切,已經無法再讓他產生對生活的激情了。
他就這樣產生了一股衝動,他想去闖蕩江湖,聽說江湖有最烈的酒,他想去喝;聽說江湖有最美的女人,他想去上;聽說江湖是一個快意恩仇的地方,他也想去放肆一番。
那一年,他十九歲。
那時的他,充滿了激情,充滿了幻想,有著所有年輕人都有的衝勁,已經沒有什麽能夠羈絆他了,所以,他做了一件很多人都不敢做的事。
他賣了一部分田產,再拿上鎮上藥鋪幾年的收入,不多不少,三十兩銀子。他將這三十兩銀子換成一樣東西,一把刀,一把殺人的刀。
闖蕩江湖,快意恩仇,沒有刀怎麽能行?沒有刀,怎麽交朋友?沒有刀,美人怎麽會看得上他?
沒有刀當然不行。
當第一次握著那把刀的那一刻,他感覺他好像又活過來了,刀給了他新的生命。
他走了,離開了家鄉,從來都沒有迴去過。
他一直很愛惜那把刀,吃飯的時候抱著,睡覺的時候抱著,如廁的時候抱著。
毫無疑問,二十年過去了,那把刀就是這把刀。
現在被丟在地上的那把有些髒,有些破舊的刀。
有沒有喝過最烈的酒?他不知道。有沒有上過最美的女人?這個他知道,而且很肯定,他沒有。至於快意恩仇?他如今已經忘了什麽才算是快意恩仇了。
不管當初怎樣一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如今也不過是一個落魄的刀客。
是的,任何人瞧見他現在這幅模樣都會覺得他落魄,很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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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他聽小歡兒說出想要跟他學刀,跟著他闖蕩江湖的那一刻,他並沒有絲毫猶豫,他拒絕了。
因為他還是一個有良知的人,一個人的窮困潦倒何必兩個人承受呢?
小歡兒似是顯得很驚訝,“為什麽不呢?兩個人一起闖蕩江湖,浪跡天涯,快意人生,不好嗎?”
小歡兒已經承認眼前的大漢真真正正是一個刀客。
小歡兒今年十一歲,這也是一個充滿幻想,充滿激情,渾身上下都是衝勁的年紀。
他覺得眼前的這個刀客不理解他的想法,他覺得很不可思議。
“而且我還可以照顧你啊。”
他覺得刀客還在藏著掖著。
“你真的不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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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破曉,早上的風舒服多了,帶來了清新,又是一天的好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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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昨晚據理力爭,還是沒能讓大春改變主意,但小歡兒也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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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春起來的時候,小歡兒正在把魚往破瓦罐裏裝,那是兩條肥美的鮮鯉魚,早已被開膛破肚。柴火被小歡兒燒的劈裏啪啦響。
大春餓了。
小歡兒頭也不迴,依舊擺弄著,問:“你不是說今天早上走的嗎,怎麽還在這?”
大春嘻嘻哈哈笑道:“現在不就是早上嗎,不急,還早。”
“你在煮魚?”
“嗯。”
大春道:“小子別偷吃了,我先去洗把臉。”
小歡兒道:“這是我捉的魚。”
大春道:“見者有份,知道嗎?”
小歡兒道:“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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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歡兒一陣白眼,道:“快點啊,我可不等你。”
大春直接從窗戶跳出去了,遠遠傳來唿聲:“誒,很快,很快……”
小歡兒雖然小,但他懂得一個道理,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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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麽樣的人,一個人隻要吃飽了,心情總算是不錯的。
刀客大春此刻的心情就很不錯,兩條鮮美的大肥鯉魚他就吃了一條半,他很知足了。
他覺得世間的一切都是那麽美好,看待事物都充滿了善意。
但有些事情往往就是在這些時候發生。
小歡兒開口了,打破了老君廟內的寧靜,輕輕地道:“大刀叔,該出發了。”
大春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發現他身上正背著個小包裹,疑惑問道:“你背個包幹嘛?”
小歡兒笑了,笑的很可愛,這種表情絕不是平常他該有的。
“沒有,我準備出趟遠門,我們順路啊,剛好可以跟你走一段,嗬嗬。”
頓了頓又道:“你不會不同意吧?”
大春聞言,隻覺得剛才的鯉魚也沒有那麽美好了。
“你怎麽知道我們順路,不順路不順路。”
小歡兒道:“我說順就順。”
“欸,我有說今天走嗎?有嗎?沒有啊,你呀,想多了。”
小歡兒聞言也不急,他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反正大春是逃不掉的。
“沒關係,那就多待幾天,過幾天再出發。”
大春真的呆了。
他發現自己忽然失去了自由。
……
當窗口的太陽已經看不見的時候,大春和小歡兒還在老君廟內,大春甚至沒有踏出老君廟一步。
大春已經有點受不了了,他直接站起來大聲道:“我去找點吃的。”
小歡兒聞言一個激靈從地上爬起來,緊張道:“我也去,我也去。”
但是大春沒有等他的意思,他隻能趕緊大步子跟上去。
還不等兩人推開門,黝黑的門外已經傳來了悉悉索索的動靜。
……
來者是客,來的是兩個人。
一個老人,一個小孩。
老人是個老爺爺,不知道為什麽,小歡兒第一眼看見他的時候,心裏莫名其妙抽了一下,這並不是好的預感。
老爺爺看起來雖然不甚和藹,但也不會令人覺得兇狠,朱紅色的衣服,小歡兒覺得好看極了,鼻梁不高,眼睛不大,嘴唇不薄,麵相也算端正。但就是那雙不大的眼睛,小歡兒好像看到了一絲陰冽,可能是錯覺。
小歡兒很快就覺得他是一個好人了,因為他從身後的包袱裏拿出了一塊熏羊肉,此刻這塊熏羊肉正在破爛的瓦罐裏沸騰起伏。
小歡兒很滿意。
小孩是一個小姑娘,看見她的第一眼,小歡兒就喜歡上她了。
唇紅齒白,麵容俊俏,鵝黃色的羅裙下羊皮小靴調皮的翹起,小歡兒長這麽大還從未見過這麽好看的人,他覺得這是一種緣分,他覺得他得抓住這種緣分。
在城裏的時候整天聽楊溝兒他們吹噓怡紅院的小紅有多溫柔,多漂亮,多體貼。
曾經他也以為小紅就是最溫柔,最漂亮,最體貼的姑娘了。
但人是會變的,小歡兒就發現他變了。
他瞬間有了一種感覺,他忍不住把溫柔,漂亮,體貼都給了小姑娘,這是他知道的所有讚美女人的詞。
此時的小歡兒已經把大春忘了,也把那把大刀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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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怕大春眼裏掩飾不住的驚訝,害怕,小歡兒全都沒有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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