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口。


    告示欄附近。


    有幾個路過的行人正一邊看著告示欄上貼著的幾張畫像,一邊在交頭接耳,不時還發出憤懣的咒罵聲。


    這時,一個背著一大捆柴火,臉上蘸著炭灰,頭戴一頂帽子,從帽簷下露出一些黑色頭發的男子,從城門口走進來,似乎是出於好奇之心,也湊到了近前,仰頭觀看。


    說是告示欄,其實就是幾張白紙在牆壁上貼著,隻是這些白紙上都印有官府的印章,給這塊區域添上了肅穆的色彩。


    當這臉上塗著炭灰的男子,注視到其中一張白紙上的畫像時,眼皮不由微微地顫抖了一下。


    隻見上麵寫著:


    “青川郡岱陽縣依奉北軍鎮守府該準固陽郡文字,緝拿羌族奸細姓吳名塵者,如有人將其窩藏,與犯人同罪,如有人將其捉拿,遞交官府,支給賞銀三百兩,如有提供線索,首告官府協助捕捉者,支給賞銀一百兩。注意,此犯窮兇極惡,非常人可應對,如無武藝在身,旦見行蹤,應以報官為先,不可莽撞行事。”


    將這告示來來迴迴看了三遍,吳塵氣的是牙齒咬得咯咯響。


    羌族奸細,窮兇極惡?我他媽幹什麽了我,莫名其妙就被這麽編排?


    還有,老子這項上人頭未免太值錢了吧!


    這就三百兩了?


    能買多少頭豬啊!


    正當吳塵鬱悶不已的時候,突然,一隻手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令他整個身體都不由顫了一下。


    “這種奸細,最是可恨,別說有三百兩,就算是沒有錢,我看到了,都絕對不會放過他!”


    吳塵扭頭看過去,是一個黃臉瘦漢子,對著他的通緝畫像,一副唾棄的樣子,可能是看到吳塵也看了好幾遍這張畫像吧,所以他才這麽搭訕。


    明白了是什麽情況後,吳塵才略微鬆了一口氣。


    “是啊,這種叛徒實在是可恨,我就在琢磨,怎麽才能將這個叛徒捉到手,親自將他繩之以法呢!”吳塵趕緊附和。


    “不過說句實在話,官家給出三百兩的高價,這個人可不是那麽好對付的。咱們說歸說,氣歸氣,真要是找到了他,最好還是假裝不知,先告訴官府為好。”這黃臉瘦漢子又接著說道。


    “是啊是啊,其實我也是這麽想的。”吳塵深以為然似的點頭。


    “不過話說,兄弟,你跟這通緝犯長得還挺像?”


    這時,黃臉瘦漢子的視線從那告示上轉移,投射在吳塵的臉上,不由像發現了什麽似的,瞪著眼睛,嘖嘖說了一聲。


    他這麽一說,看似隨意,可還是將附近人的視線吸引了一些過來,順帶將吳塵也給嚇了一大跳。


    “老哥,你這話可不能亂說呀!小弟我清白人家,怎麽可能跟這種叛徒有關聯!”吳塵作色道。


    “哈哈,我就是隨便那麽一說,你看你是有頭發的人,這通緝犯可是沒頭發的,所以我知道不是你,哈哈哈!”


    黃臉瘦漢子笑著,還伸出手,摸了一下吳塵從帽簷垂下來的頭發,然後才將手放下。


    “老哥,這種玩笑,下次還是別開了,小弟我實在受不起驚嚇。”吳塵摸著心髒,一副受驚的樣子。


    “不好意思啊,是老哥錯了,看你背著柴火,是要賣柴嗎,用不用我給你介紹幾家?”黃臉瘦漢子爽朗地說著。


    “太好了,我正愁不知道找誰賣呢,那就多謝老哥!”吳塵這一下確實是意外之喜。


    他在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能有個當地人指點,自然再好不過。


    接下來就是賣柴。


    柴火賣不了什麽高價,最後全賣光了。吳塵也沒得多少文錢。


    但好歹也是一筆收入。


    他用這筆錢買了一些饅頭,鹹菜,以及生活用品,就離開了,並沒有在城裏住宿。


    出城之後,一路往西,大概走了有十裏地,吳塵眼前出現了一座破落的土地廟,他走了進去。


    這一間土地廟就是他現在的棲身地。


    廟裏殘破不堪,布滿著碎瓦和蛛網,連神龕都隻剩下一半殘軀了。


    吳塵在一個他之前清理過的角落坐下,先將他的帽子取下來了。


    當他的帽子取掉的時候,一件古怪的事情發生了。


    隻見,他垂在帽簷的那些頭發,竟然在他取下帽子的時候,也隨之一塊被取下來了!


    吳塵將這帽子扔到一邊,隻見原來這些所謂的“頭發”,其實就是粘在帽子內沿的假發。


    當然,這假發也並不是用頭發做的,而是用動物的毛發做的,粘合是用的樹膠。


    這樣做出來的假發,無論從質地還是做工,肯定都沒法跟現在的假發相比,所以為了防止被發現,吳塵就通過樹膠把這些毛發粘在帽子裏,平時隻露出一些,就問題不大了。


    至於吳塵自己,頭上也開始長出了稀疏的頭發,快要近似於“板寸頭”了。


    他這段時間雖在瘋狂吃毛,但是這頭發的生長它需要一個過程,還需要再等等才能長好。


    順帶一提,毛是真的難吃!不僅無味,甚至還有些惡心!吳塵是真的有些受夠了!


    取出饅頭和鹹菜,他先抓起一個還冒著些許熱氣的白饅頭,將饅頭的中間撕開一個口子,放了一些鹹菜進去,然後再將饅頭合上,放在嘴邊咬了起來,這樣味道就沒有那麽幹了,不一會兒,他就將這整整一籠的十多個饅頭,全部吃完了。


    摸著肚皮,他有些意猶未盡的唿出了一口長氣。


    雖然他可以打獵,但是很多吃的野外是弄不到的,隻有進入人類社會才可以買得到。


    如果是在荒域也就罷了,可是,都到了文明社會了,吳塵可不願意天天過茹毛飲血的日子。


    他扛那麽一大捆柴進城販賣,就是為了賺錢,維持生計。


    他不得不承認,賺錢對現在的他來說,是件挺難的事。


    他不願意去偷。


    如果他願意偷,去搶,那倒是簡單,根本不用辛辛苦苦地砍柴,現在就可以吃上大餐。


    但他就是不願意。


    至於正規手段,本來以他現代人的見識,想掙大錢,也不是難事。


    可問題的關鍵,他現在是通緝犯。


    很多事情他沒法做。


    一旦拋頭露麵,可能會被人認出來。


    雖然他上次是從二十多個捕快的追捕中逃脫了。


    但是要注意,要是以為這李國的捕快就這些能耐,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們出動力量,也要根據對方的實力來出動的。


    上次他們不了解吳塵的實力,連一個內家高手都沒有派出。


    連那捕快頭領也隻是外家巔峰而已。


    若是吳塵再暴露出行蹤,引得那內家高手級別的捕快來追殺他,那他還能安然無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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