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老師早就猜到李豔王瓊合夥謀害了王剛。”王平驚訝地說。


    “她當然知道,要不然就沒有籃球怪聲、操場棄屍了。”方如咄咄逼人地說,“她就是殺害李豔和王瓊的兇手。


    “好,現在我來說一下方如口中的操場棄屍。”於飛說,“兇手把車停在李豔居住的小區門口,見到劉東從裏麵出來,立即開車前往附近一個偏僻的電話亭,打電話把李豔約出來。從警方沒有偵查到李豔上了兇手的車這點看,上車地點是兇手精心挑選的人跡罕至之處。李豔上車之後,兇手將加有蒙汗藥的飲料給她喝將其迷倒,然後把車開到某處將李豔的心髒剖出。為了實施操場棄屍,兇手將李豔的傷口縫上後,以免出血過多被人發現。兇手把李豔的屍體搬到行李箱,接著開車來到學校,把車停在操場籃球架旁邊,然後若無其事地迴到她在學校的宿舍睡覺。等到半夜,操場空無一人、沒有燈光時,兇手再次來到操場,打開行李箱,將李豔的屍體扔在籃球架下,並把車開到遠離棄屍的地點停放。”


    “那麽,兇手必須具備以下幾點:”方如說,“第一,她是我們學校的老師。校外人員保安不會讓她把車開進來;而學生又沒有開車的,所以隻能是我們學校的老師。第二,她在學校有宿舍。第三,她是教生物的。隻有生物老師才能嫻熟地剖開李豔的胸口取出心髒。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她設計讓籃球在天台拍打,把李豔她們嚇得搬離學校,這樣她才容易將她們殺害。”


    “前麵的推理都沒有問題,隻有最後一點我不認同。”於飛說,“兇手有車,可以將李豔她們帶到外麵將其殺害,不需要在學校動手。所以我認為兇手設計籃球怪聲不是覺得李豔她們住校不容易下手,而是她想嚇唬李豔和王瓊,或者說是在精神上折磨她們。無奈她們很快搬離學校,兇手無法再折磨她們了,才將她們殺害。她把李豔的屍體又搬迴學校示眾,主要應該是給王瓊和做假證的馬丹看。”


    於飛說完了,出現了一陣短暫的沉默。不一會兒,一聲聲清脆響亮的掌聲打破了寂靜,大家循聲望去,隻見老師笑眯眯地鼓著掌說,“於飛,繼續說吧,我最後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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