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她喊了聲,小妹妹,你怎麽不迴家,在這裏哭什麽,她轉頭看了看我,抽噎著,媽媽打我,她不要我了。


    哦,原來是個被大人打跑出來的孩子,我心感虛驚一場,我決定把她送迴去。我向她走近,邊問她你家在哪兒啊。在那兒,我順著她的手指的方向看過去,卻正是我住得那間二層樓的小旅店,就在我詫異的一轉頭間,忽然一道刺眼的白光朝我射來,是一張急弛而來的東風牌大貨車。我急忙往旁邊一個側撲閃了過去,然後就聽一聲短促慘叫,那個剛才坐在街道中間哭的白衣小女孩被活活壓扁成肉漿,血肉及白色腦漿濺了一地。接著,那張東風大貨車到是在不遠處停了下來,出於職業本能,我立刻默記了車牌照,雲k-- 。


    我立刻衝了過去,要將這個險些將我撞死的家夥逮住。車門忽然開了,走下來一個人,這人一張獨特的長方臉,眼角有顆痣。怎麽會是他,我險些嚇得暈過去,這人正是不久前在嚴打中被判槍決,而且是由我親手執行槍決的犯人,當時他無聲無息的倒了下去。


    我一共槍決過三個人,一個是殺過三個人的強奸犯,一個是倒賣槍支及販賣毒品的走私犯,另一個就是他,據說是在逃多年的殺人犯,這三個人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出於慣例,我們總會在執行的最後一刹那,問一聲,你還有什麽要說的,這時候一般的犯人總會痛哭流涕的說,我對不起誰誰誰,而鋼硬點的則說,老子沒什麽可說的等等,而他則說我是殺過人,你們殺我不冤,可是我殺得不是你們說的那人。一般來說,人到了這時候,說出的話每一句都是可能在他隻一生中最後的一句話,所以真話的機率占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可是既然已經判罪了,而他又拿不出什麽證據來,我們照舊對他執行了槍決!


    那天我槍決完人之後,也覺得有點不舒服,自從三個月前接到又要槍決人的任務之後,我就對政委說我不幹了,可是政委親自到我家來給我做工作,說這是最後一個,我一想年輕人畢竟下不了手,而且由於其它一些原因,一般是不會讓年輕人去的……


    槍決完人那天我狠狠喝了三瓶酒才提起神來,可是今天我忽然又看到他,我的精神幾乎垮了。隻見他走到那灘血肉旁邊看了又看,猶豫了一下,又慌忙的向迴跑去,我大叫一聲,站住,郭誌剛,你跑不掉的,他則頭也不迴的仍舊向車上跑去,於是我毫不猶豫的朝天鳴了一槍,他身子頓了頓,還是朝車門上鑽了進去,我遲緩了一下,朝著已經發動起來的貨車槍又是一槍,槍沒打中輪胎,卻打在了檔板上,我清楚的記得,車中槍的位置。


    車一轉眼開走了,留一股白色的尾煙在空氣中飄浮著。


    我朝那灘血水走近,可忽然我發現那灘血水不見了。我頓時頭皮發麻,忽兒我又想起來,為什麽我放了兩槍,這麽大的聲音,而這個鎮上卻都沒人起來看一眼。然後我聯想到一件恐怖的事,幹我們這行最怕的事,被我們槍斃死刑犯迴來找我們了,我們內部同行曾有人發瘋住進瘋人院,那是在晚年發生的。


    (我的朋友對我講到這兒時,語氣低沉,他說,我是個無神論者。我自已從來不相信鬼神之說,可是那件事後,我對我的信念發生了動搖)


    我從半癱軟中慢慢走迴客店,我去敲那個老頭的門,門裏發出驚恐欲絕的聲音,求你不要來找我,我不是故意逼死你的,你不是逢十五都不迴來,你要去找女兒嗎,我給你燒紙幣了啊,還請了和尚做法,……


    是那個老頭的聲音,我現在心情極端混亂,也懶得理他,就朝小閣樓上走去,忽然我看見上麵人影一動,仿佛是有個白衣少婦走了進去,我又一驚,雖然資料我隨身帶了,可是她進去幹嘛,我追了上去,打開門一看,裏麵什麽人也沒有,我心裏越來越發麻,然後我忽然想到這間屋子更象是女子住的房間,就看那花還有那淡淡的香氣。及那些被褥和床,我明白我住的是已經死去的人曾經住過的房間,包括被褥什麽都是,我又氣又怒,又驚又恐,忽然很想衝下去把房門踢開,把那老頭抓出來狠狠打一頓,可是忽然我又想跑……


    我都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是怎麽熬過來了,隻記得天快亮時,車站來了車,我坐上便走了,也沒有再迴去找那個老頭。迴到局裏我把資料交了,領導看我精神不好,放我兩天假,我便抽空到交警隊事故科查了查,果然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那天,在臨縣小鎮上深夜撞死一小女孩,司機逃逸,至今未捕獲,進而查到另一件事,那天晚上撞死人之後更引起了另一樁命案,原來那個小女孩被她媽打後跑到街道上被子撞死了,嶽母家便怪罪,那女的也當晚喝毒藥死了。她的名字叫林楚夕,那客店就是用得她的名字。接著她老公又發瘋走失了人,現在就隻剩下老頭一個人守著大間房子了。


    接著我憑著記憶,又到車輛報廢場找到了那輛已經報廢的車子,已經鏽跡斑斑了,堆在一堆爛車中間。最令我驚恐的是我在車的擋板上找到了我五四槍打出的槍眼,痕跡還很很嶄新。


    當天我又坐長途車到了郭誌剛的老家去了解了一下,原來郭誌剛有個雙胞胎弟弟,自小走失了。


    至此我懷疑我們槍斃的那個隻是壓死了一個人的郭誌剛,而那個多樁命案的殺人犯很可能是他的弟弟,說不定仍在逃逸。


    我把情況向上麵做了匯報,並提出提前退休,三個月後,我被以特殊原因,同意我提前退休,其中的原因之一是我說不清兩顆子彈的去向。


    我今年四十九歲,而那件事發生在七年前,那時我剛好四十二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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