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爾夫斯的聲音,太過於喧囂了。


    這在肅穆的教堂,顯得有些褻瀆。


    燭光裏神父,神情非常不自然,又不得不迴應拉爾夫斯,不然顯得自己雞腸小肚:


    “嗯……晚上好,拉爾夫斯。”


    然而。


    “這鬼天氣,一點都不好,凍死了。親愛的神父,你在睜眼說瞎話,對嗎?”


    拉爾夫斯完全不領神父的讓步,出乎意料地囔道。


    似乎。


    拉爾夫斯存心與神父過不去一樣,“嗒嗒”走過來,屁顛地坐在祭台上。


    神父臉色霎時黑紫黑紫,難看極了,手氣地顫抖不已。


    這一點,拉爾夫斯確實過分了,一點兒禮貌都沒有,他所說的教養都喂狗去了。


    “當!”


    拉爾夫斯甩開煤油打火機蓋子,煤油打火機的鐵蓋子發出錚亮的金屬聲音。


    “拉爾夫斯,你得罪神父,最好小心一點,神父有可能不給你開門。”


    康斯旦丁坐在第一排暗紅色的長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用調侃的語氣地說道,不難看出康斯旦丁在調和他們隱形的尖銳的矛盾。


    “開什麽門?”拉爾夫斯囫圇出一濃雪茄,問道。


    神父也疑惑地看著康斯旦丁,門,什麽門。


    “天堂之門!”康斯旦丁淡淡地迴答。


    “哈哈哈哈!”


    頓了一下。


    拉爾夫斯莫名其妙狂笑起來。


    神父的臉色一瞬間緩和了不少,有些紅潤有些光澤迴來,以為康斯旦丁在說他是神代理人一樣。


    這是一份榮譽的工作。


    並非任何人都可以擔當。


    “哈哈哈,康斯旦丁,噢不,我的朋友,你這麽做,有些不道德,不道德,怎麽可以這麽說我親愛的神父。”


    拉爾夫斯笑得前仰後合,胖乎乎的手,夾著長長粗粗的雪茄,不能自我地顫抖。


    顯然,拉爾夫斯想到了什麽好笑的事情。


    “拉爾夫斯,別再笑了,你的聲音,真難聽,你這樣子,像嗷嗷叫的豬,不知道嗎?”


    康斯旦丁嫌棄地朝著拉爾夫斯,不客氣地說道。


    拉爾夫斯的聲音,千真萬確不好聽。


    拉爾夫斯笑了大半天,才一邊不停地擺擺手,一邊斷斷續續地說:


    “太……太好笑了……康斯旦丁……你……你是……一個天才……知道嗎……夥計……”


    拉爾夫斯拚命讓自己平靜下來,才說:“康斯旦丁,你竟然叫神父早點死,迴到天堂當一條看門狗,是一條狗,天啊!!!夥計,你真是天才。”


    這麽一解釋,好像也有些邏輯在裏麵。


    聞說後。


    神父臉色紫裏加黑,難看要死。


    神父不自覺地望著康斯旦丁。


    狗娘養的,拉爾夫斯,完全曲解意思。


    康斯旦丁心頭一緊,有些不自然,神父正如同怨婦一樣看著他,似乎在等待答複。


    “神父,我可以對上帝保證,沒有這種意思。”


    此時,康斯旦丁不得不用十分的否定的力氣地解釋。


    隻不過,解釋有些蒼白無力。


    “嘭!”


    拉爾夫斯跳下祭台,體重與地板碰撞,發出一道沉悶的聲音,拉爾夫斯確實有些重,估計兩三百多斤重。


    拉爾夫斯走到康斯旦丁麵前,拍拍康斯旦丁的肩膀,安慰:


    “夥計,不要嚐試解釋,這東西,就跟女人的屁股一樣,越抹越圓,都沒有破綻。”


    “離我遠點!”


    康斯旦丁拍開拉爾夫斯的猥瑣的手,說道。


    “主啊,如果有人說話胸懷都這麽窄,怎麽可能還活到現在,是的,他還沒有被自己氣死。真是一個奇跡,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拉爾夫斯抬頭,嬉皮笑臉地說道,頓了一下,再說:“我想,你需要我,你那裏太窄了。”


    康斯旦丁看著拉爾夫斯用手戳指那裏,立馬離開座位,走到祭台。


    拉爾夫斯太齷齪了,絕對不能靠近他,他就是一坨屎,會汙染靠近他的人,染了一身臭味。


    確實,拉爾夫斯就是一個粗俗的人。


    “好了,康斯旦丁,拉爾夫斯,都聚過來。”


    這時,神父開口道,企圖把拉爾夫斯的胡鬧給分解掉。


    每次見麵,彼此都會說一些笑話後,才會進入正題。


    畢竟,多日不見,總會說說話,才不那麽寂寞無聊。


    這在漫長的枯燥乏味的生命裏,才有一些活著的氣息。


    拉爾夫斯聞言,吸了最後一口雪茄,把它掐滅,才走去祭台。


    三人圍著祭台。


    祭台上燃燒著白色的蠟燭,一共六支,蠟燭插在白色的金屬架上,金屬架是一種植物造型,枝幹像藤蔓,但沒有這麽有支力;葉子像玫瑰葉,但沒有刺;看起來,有一個宗教的神秘感和詭異感。


    蠟燭靜靜燃燒著,燭淚漫流到蠟燭的地步,凝固成點,如同淚珠被凍住一樣。


    燭光把三人的影子,推到在地。


    神父摸摸索索,從黑色修道長袍之下,取出一張照片,慢慢放到祭台上,手一拿開。


    康斯旦丁的瞳孔一陣收縮,震撼地暗道:


    “是他!”


    “確實他!”


    “沒有錯。是他!”


    照片:


    白人男人。


    五六十歲。


    富態相。


    金黃色頭發,整整齊齊。


    深邃的眼眸,睿智通明。


    英俊的鼻子,明朗可親。


    規矩的嘴唇,嚴己寬人。


    照片低下一排字母拚成的名字:阿道夫·亨森·金。


    他就是那天晚上那座馬車的主人,買走康斯旦丁森林狼的男人。


    康斯旦丁迴過神,疑竇頓起:


    他是誰?


    犯了什麽錯?


    為什麽要他死?


    拉爾夫斯不經意,又似有意地看到康斯旦丁的異樣,問:“夥計,你怎麽了?”


    康斯旦丁不想解釋,說了一個謊言:“沒有什麽,拉爾夫斯。”


    “是嗎?”拉爾夫斯半信半疑,他明顯察覺到康斯旦丁的異樣,但不再繼續硬拉硬扯地問,僅僅康斯旦丁一句簡單的短句,這足以表達康斯旦丁的意思了。


    康斯旦丁沒有再搭理拉爾夫斯,就是知道又怎麽樣,不說也奈何不了什麽,但康斯旦丁還是裝著沒有什麽的樣子。


    人就是這樣,有些時候,很理所當然的事,也要裝成應該就是這樣子。


    不是理所當然的就是理所當然的,這樣往往會得罪人。


    神父說:“這次是ss級任務。”


    神父說完便不再多言,剩下的交給康斯旦丁與拉爾夫斯。


    氣氛再次安靜下來。


    康斯旦丁繼續暗想著:


    他應該是上層人。


    這一點從他是一個白人的身份可以推測。


    第二點從他的氣質,一種養尊處優,一種見過世麵,一種腹有詩書氣自華,一種自信滿滿,一種不驕不躁不卑不亢等氣質。這些都是難以假裝出來的。


    所以,他應該侵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因為隻有利益才會讓人死亡。


    所以,要他死的,最大可能是他的競爭對手。.


    這時,又響起拉爾夫斯的聒噪:


    “好了,可以了。”拉爾夫斯說著,把照片就著蠟燭的火燃燒。


    照片從一角點燃,慢慢蔓延。


    照片裏的男人先是頭發被燒掉,接著是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四十秒,化為灰燼。


    仿佛,人就是這樣死去一樣。


    康斯旦丁這次沒有說拉爾夫斯急躁,因為與此人有過萍水偶逢,有些熟悉。


    過了一會兒。


    “夥計,到此為止,我得走了,兩天後,老地方,還有,幹完這一次,不醉不歸。”


    拉爾夫斯沒有跟神父辭別,隻跟康斯旦丁說。


    拉爾夫斯還是這麽急得走。


    “知道了,拉爾夫斯。”


    康斯旦丁平常的態度迴應。


    拉爾夫斯轉過神,頓了頓腳步,再三囑咐:“不醉不歸。”


    拉爾夫斯完全不把神父放在眼裏,也不把任務放在心裏,而是時刻關注著喝酒這迴事。


    拉爾夫斯說完,徑直地走出去。


    “嘭!”


    門重重地關上。


    康斯旦丁目送著拉爾夫斯的背影,直到他不見為止,才迴過頭。


    “神父,不早了,我也該迴去了。晚安!”


    康斯旦丁恢複平淡如水地說,沒有了剛才的波動。


    “嗯,晚安!康斯旦丁,上帝保佑你!光明!”神父祝福。


    “謝謝,上帝也保佑你。”康斯旦丁說完,輕輕地走出去。


    神父轉過身,望著康斯旦丁的身影消失不見,門再次關上,才迴過身,喃喃低語:


    “這次不是ss級任務,而是sss級任務。希望你們能成功,上帝保佑你們。”


    這次任務一下來是sss級,不知道怎麽迴事,又改為ss級。


    但。


    神父還是沒有告訴拉爾夫斯和康斯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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