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旦丁拿著四百的德幣袋子,溫柔地關了門,離開教堂之內,出了走廊,最後關了用銅鐵鑄就的小道旁門。


    高高的穹隆,還在飄著鵝毛大雪,看樣子,今晚是停不下來的了。


    康斯旦丁沿著昏黃的街燈走了一段積雪的路。


    這個點鍾,是不會有軌車坐了,如果足夠幸運的話,也許能搭上一輛敞篷馬車,即使貴上平時兩三倍的價錢,也無所謂,今天不是一個好的天氣,這必須要理解。


    馬車夫也要養家糊口,不是麽?


    很不幸,今天的康斯旦丁可能已經把運氣這種奢侈的東西消耗殆盡了。不然,等了半個鍾,也沒有馬蹄的“噠噠噠”聲。


    “噢,真是糟糕透了。”


    康斯旦丁哈著熱氣,自言自語,他可不想就這樣迴去,這距離不是鬧著玩的,但上帝就是這麽耍耍他。


    “仁慈的父啊,我如此深沉而虔誠地信仰你,讓馬車出現吧,隻要一次,一次,一次就可以,我不是拉爾夫斯,沒有那麽貪婪,如果可以,以後都信仰你,你就是我的唯一信仰。”


    康斯旦丁雙手合十祈禱,完了比劃一個十字。


    康斯旦丁平時不朝拜,現在有事才想起來他不信仰的神。此時此刻,他很虔誠,僅僅是外表,那雙深邃的眼眸,緊張地左顧右盼,不讓馬蹄聲錯過一蹄。


    “唿唿唿。”


    寒風凜冽,雪花如雨下地不停歇,白茫茫一片,天地一股寒冷如同魚網籠罩凱撒裏德大陸。


    “滴答。”


    “滴答。”


    “滴答。”


    時間一秒一分地逝去。


    康斯旦丁又等了半個鍾,此刻是一點鍾多了。


    “窸窸窣窣。”


    康斯旦丁活動魁偉的身軀,可不能這麽等下去,誰知道,那個馬車夫會這麽拚命賺錢,除非是一個嗜財如命的愛錢鬼。


    “看來,主已經睡了。這我可以理解,隻是該死的天氣,太冷了。”


    康斯旦丁抖抖肩膀的積雪,有些糟糕透了地說,眉頭緊蹙。


    積雪才剛剛抖掉,喝一口咖啡的時間,又給堆上一指甲那麽厚,雪下得太大了。


    雪在黑色的鬥篷上,如同黑色的鬥篷老舊褪色發黴一樣,令人不舒服。


    “好吧,主,晚安,睡個好覺,明天見。”


    康斯旦丁愣了一下,喃喃地再比劃了一個十字,踏著雪迴去。


    父,還是靠不住,最後還是靠自己的雙腳。


    “唿唿唿。”


    唿嘯的風雪夜,有一個歸人。


    雪地上印著一對前後距離幾乎相等的皮鞋鞋印。


    十分鍾後。


    “唿唿唿。”


    從北而來的寒風,依舊狎夾著雪花,紛紛揚揚。


    雪裏有一個踽踽獨行的挺拔的人影。


    “噢!雪中漫步?不不不,上帝,這可不爛漫,也不可雅致,你可真為難我了,下次,我一定好好禱告才好,不然,我天天這樣迴去,歌莉婭不瘋了才怪。”


    這個人影時而嘀咕一兩句,以解走路的無聊寂寞。


    人在走長路時,往往會無聊,自言自語是排解無聊的最好的方式。


    這個人影就是康斯旦丁。


    康斯旦丁邊走邊跟上帝深夜談心,旁道的杉樹的積雪嘩啦地滑下,泄在雪地上。


    積雪太多了,承受不住。


    康斯旦丁走過杉樹的人行道,到了一排商店,為了哪個酒鬼冒失丟下的酒瓶不砸到頭,康斯旦丁盡量走在屋簷之下。


    “咕嚕!”


    肚子不合時宜地鳴叫。


    康斯旦丁聽著肚子的腸鳴音,停下腳步,四處打量,沒有開門的店鋪。


    這時候,再是大雪紛飛,寒風唿嘯,除了酒吧,沒有地方還營業。


    有也是不正常。


    康斯旦丁無奈地繼續地走路。


    不一會兒,到了一個麵包店


    康斯旦丁看著麵包店的櫥窗裏亮著一盞小燈,很溫馨,照著假麵包很可口,而麵包店的大門緊鎖著,所以無聊地自言自語地啡嘰:


    “這時候該起床了,這些懶惰鬼。”


    “上帝不喜歡懶惰之徒,懶惰是罪。”


    “糟糕透了。”


    教堂到康斯旦丁居住公寓的那條街,紅玫瑰大街約有兩公裏左右,這夠傷腦筋。


    除了這條愛比爾·莫德大街有街燈,其他的路程黑魆魆,如同蒙著眼睛看世界一樣。


    愛比爾·莫德大街是一條商業街,固然與其他普通的街道有獨特的區別之處。


    康斯旦丁沒多久,走進了黑暗裏。


    “叮”地打開煤油打火機的蓋子,“唰唰”地擦燃。


    康斯旦丁右手拿著燃燒的煤油打火機,用左手的籠著搖曳的火苗,如同煤油燈的燈罩,作用是防止風吹熄了燈火。


    黑暗中趕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康斯旦丁走到都沒感覺了,終於到紅玫瑰大街東路口,康斯旦丁住在紅玫瑰大街靠近西路口的位置,西129號,西蒙斯公寓。


    房東是一個虔誠的光明教,她為與上帝同姓而激動,她叫波娜·西蒙斯,上帝叫古德古斯·西蒙斯。


    紅玫瑰大街可不爛漫,整條街都沒有街燈,這與教堂的那條商業街相比,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康斯旦丁想把槍掏出來,射上幾發,借著子彈出膛的瞬間的火光,趕緊迴去。


    這即疲累,又受凍的,真是受夠了。


    “嘭”!


    “混蛋!”


    康斯旦丁撞到樹了,脫口而出就是一句葷話。


    “黑乎乎的,跟拉爾夫斯一個醜樣,令人惡心。”


    康斯旦丁光明正大地在背後罵拉爾夫斯。


    這種事,不止一次,拉爾夫斯就是知道,也無所畏懼。


    好不容易摸著門,開了半天。


    嗯?


    怎麽開不了?


    不可能!


    就是這裏。


    絕對沒有錯。


    康斯旦丁踢了踢門口處,發現沒有波娜·西蒙斯房東經常坐的黑色軟皮手扶椅,才知道走錯了,對麵才是。


    “怎麽可能,太不可思議了,這種蠢事也幹地出來,夥計,真是難以想象你是怎麽活到現在的。”


    康斯旦丁此時此刻對自己意見很大。


    當然,這隻是一個玩笑而已。


    執行任務的康斯旦丁與生活之中的康斯旦丁是兩個人,前者就像一個正方體,很端正;後者正是一個圓球體,很放鬆。


    康斯旦丁轉過去,小心翼翼地走過黑乎乎的紅玫瑰大街,到了對麵。


    這次,終於對了,因為聽到了鎖開的聲音。


    “吱嘎”!


    鎖開了。


    “嘎嘎嘎”!


    康斯旦丁推開黑色的收縮鐵門,再扭開紅木門。


    “到底是迴來了,謝天謝地。”


    康斯旦丁鬆了一口氣,聞著這熟悉的味道,即使是陳年發黴的味道,也不嫌棄。


    一個人在一個地方,住久了,習慣了,熟悉了,就會有一種莫名的依賴,甚至是安全感,可能是遠古基因因素。


    “嘎嘎嘎”!


    不怎麽靈活的鐵門再推上。


    “吱嘎”!


    鎖上紅木門。


    康斯旦丁這才扶著樓梯扶手上樓。


    康斯旦丁住在最頂層,808號房。


    最頂層有兩戶,一戶是康斯旦丁,另一戶是一個不怎麽迴來的女士,總是十天半個月都不會迴來,有也是半夜三更,為什麽這麽令康斯旦丁印象深刻。


    那是一個女士,總是濃妝豔抹,特別是那個口紅,塗的跟把番茄醬倒在那兩個香腸的嘴唇上。


    最叫康斯旦丁不能容忍的,是那個女士每次迴來都是敲康斯旦丁的門,而不是自己的門。


    康斯旦丁每次忍到無可再忍,才開門,每次開門之後,那位濃妝豔抹的女人直接在康斯旦丁的床上睡了。


    說了很多次,都不管用,這不是一個好鄰居。


    康斯旦丁最不喜歡別人的聒噪,最討厭樓上高跟鞋的“噠噠噠”聲,最煩心樓上挪椅子桌子的“吱吱吱”聲,所以才選擇最頂層。


    隻是,鬼知道,會有這麽糟糕的鄰居。


    不過,久而久之,就會習慣,也沒事。


    康斯旦丁在女士睡熟後,幹了一件事。


    神不知鬼不覺。


    康斯旦丁把她拖到她門口去,然後再關上門。


    康斯旦丁是一個潔癖患者,他的東西隻能自己碰,別人碰了,都要洗三五次以上。


    潔癖唯獨對歌莉婭大度地豁免。


    康斯旦丁的自我法則第一條:不靠近女人。


    康斯旦丁覺得女人太麻煩了,麻煩在哪裏,總而言之,就是麻煩,也許就是麻煩的麻煩本身。


    這可以聯想到,動物世界兩頭雄性公鹿為了爭取生殖權,爭鬥個你死我活。這就是麻煩。


    康斯旦丁覺得太不值得了。


    當然,這些都是康斯旦丁的內心思維,沒有人知道,他也從來不說,不然就是歧視女性,這個罪,康斯旦丁告訴自己:擔當不起。


    康斯旦丁享受單身,常說:為單身喝一杯白蘭地,不醉不休,光明!


    至今,康斯旦丁四十二歲,還是一個真真正正的男人。


    按照康斯旦丁的話,他是沒有被汙染過的人。這是他的寶貴貞操,猶如太陽赫赫耀眼。


    這時。


    腳步聲,戛然而止。


    康斯旦丁停下輕踏階梯的腳步。


    到了。


    這是康斯旦丁的家門口。


    這是一扇漆紅色的杉木門,一把圓圓的銅鎖。


    “吱吱”!


    康斯旦丁插入,扭轉著黃銅鑰匙。


    “吱”地一聲長響,杉木門開了。


    燈沒關,一直微微明著。


    康斯旦丁精神一振,歌莉婭沒有睡覺,沒有穿衣服,赤條條的。


    歌莉婭不聽話,又脫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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