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梓馨聽到“老”這個字果然臉色微變,林默這直男實錘是鋼鐵鑄的了。她老嗎?她才24歲,能用老來形容嗎?知道在女人麵前不能提這個字,他還提。
但是,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啊!夏梓馨不吐不快:“林默,我的意思是,我不喜歡比我小的男生。”
“哦……”林默揚了一下眉,像是想笑又忍住了的樣子。
他的表情惹惱了夏梓馨,後者雙手往腰上一叉,氣勢洶洶地說:“哦是什麽意思?你沒聽明白嗎?我今天晚上純粹就是心情不好,剛好路過,所以跑來聽你唱歌,沒有別的意思,你別想多了。”
“可是,我也沒想多啊……”林默終於還是忍不住笑了,“我請你吃飯,是因為覺得之前你對我挺照顧的,我想謝謝你。”
“啊……”夏梓馨尷尬得想往地縫裏鑽,衝動是魔鬼,這話沒有錯。沒搞清楚狀況,她胡說些啥呢?
林默笑得更歡了:“沒關係的。我覺得要是你願意把我當朋友的話,我會很開心,我從小朋友就不多。”
“嗯,當然。”夏梓馨低著頭,用自己的鞋頭戳著地麵說。
“快走吧,你家
應該也快到了,是吧?”林默催促她繼續走。
“哦,好。你明天還要上課,你早點迴去吧。”夏梓馨感到自己臉上像被火灼著似的。
夏梓馨租住在一座單身公寓小區。到了小區門口,她先停下來向林默道謝,她不太好意思看他,覺得自己丟人丟到家了。
“早點休息,謝謝你今天晚上過來捧場。”林默揚揚手道別。
夏梓馨巴不得馬上逃跑。她轉過身走進小區,坐電梯上了樓。
剛把鑰匙掏出來,她就感到眼前一黑,她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麽迴事,已經身子一歪倒進了一個溫暖的懷抱裏,失去了意識。
夏梓馨手中的鑰匙往地上掉去,林默腳尖輕輕一踢,把鑰匙踢迴了手上。
他打開門,把夏梓馨抱進屋內。
這是個一房一廳的單身公寓,收拾得整潔而溫馨。
進門是一個開放式的小廚房,廚具不多,配了個電磁爐,看得出夏梓馨平常應該很少下廚。
三聯座的墨綠色皮藝沙發旁邊放了張淡粉色的鐵藝圓桌,地上鋪了幾何紋的長毛絨地毯。
房間在沙發正對著的半牆高的書架後麵,林默沒有開燈,他把夏梓馨小心地放到床上,幫她脫下鞋子,然後給她蓋上了被子。
他低頭端詳了她一會兒,接著才在床邊坐下,拉起了她的左手。
為什麽是你呢?林默心想。他對夏梓馨印象良好,覺得這個女孩子雖然時不時犯迷糊,可是正直、忠誠、負責,這都是他看重的品質。
他俯下身子,在她耳邊說了句“對不起”,把她手腕上的通訊器摘了下來。
林默帶著通訊器離開了夏梓馨家。他化身半獸形,在城市的上空穿行,不消片刻就抵達了與何夕相約好的巷子。
“地兒找到了嗎?”林默問道。
“找到了!哥,你不知道我找了老久……”何夕蹲在地上,一見林默就馬上站了起來。
林默舉起手中斷了他的話:“在哪兒?”
何夕朝林默招手向巷子外麵走去。
“去哪兒?”
“在西郊,你說要在你學校附近找,但是咱現在能坐車過去不?非要跑過去嗎?這好累呀!”
何夕揚揚手機不知道給誰打了個電話,簡單說了一句“快來”,又對林默說:“哥,你能想通是最好不過了,妖獸也得順應時代潮流的發展,咱們不能一直停留在過去。”
林默皺起眉來:“你找了誰?”
何夕神秘地一笑:“能幫上忙的人。”
林默隻好變迴人形跟著他走出巷子,等了一會兒,一輛越野車在他們身前停了下來。
車窗降下,一個滿臉圓潤、******、身著條紋襯衫的男人伸出頭來向他打招唿:“少爺!”
何夕打開了車門:“上車再說。”
林默坐進車內,開車那男人扭頭對他自我介紹道:“少爺,我是路德。人類姓名也是陸德,一個讀音。何夕那小子說今晚能見到你,我還不相信,原來是真。”
陸德熱情洋溢,何夕得意自鳴,林默不好就地發作心裏的不快。且先去看看他到底把事辦成了什麽樣子。
在曼奴酒吧,林默發現了夏梓馨的身影,心裏已有了計劃,要把她手上的通訊器搞到手。
但是就算是弄到手了,他也不了解這個東西如何運作,他需要人幫忙,於是在演出後他就給何夕打了電話。天狼族族人眾多,總有幾個能摸清這通訊器的工作原理。
此前,他已經吩咐何夕在西城區給他找一個隱秘的地方作活動基地,現在就正好用上。
不過,林默並不想隨意見其他族人,他作為人類的身份以及日常出沒的地方即使在族中也是秘密。
他有需要守住秘密的理由。
這段日子,他讓族人在西城區阻止黑狐族的活動,那支人類戰隊也在幹同樣的事情。他心裏喜憂參半。
——有同樣的敵人,不能說明他們是朋友。班特說過,那些人類手上也沾過天狼族的鮮血。那是他的族人,他不能無動於衷。
天狼族與世無爭近千年,不完全是因為他不想再參與妖獸族的爭端。也是因為他不能。
一千年前,他以全族的玄力凝聚成寶物以封印妖王,這就決定了天狼族必須為此付出代價。天狼族被妖獸界孤立了,天狼族族王格安,既有負妖獸界,也愧對天狼族,在人族麵前,也沒落個好名聲。
黑狐加達說得沒錯,他本生而為妖,卻與妖王作對,妖獸界普遍認為,他這麽做是為了爭奪妖獸族王者地位,不甘心妖王的崛起把天狼族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搶走。
如果真是這樣,那事情就簡單得多了。
他不想為王,他隻是不願看到生靈塗炭,血流成河。
多麽可笑的理由。在妖獸族眼中,一千年前,人族本來就是妖獸族的食物啊。
但是,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啊!夏梓馨不吐不快:“林默,我的意思是,我不喜歡比我小的男生。”
“哦……”林默揚了一下眉,像是想笑又忍住了的樣子。
他的表情惹惱了夏梓馨,後者雙手往腰上一叉,氣勢洶洶地說:“哦是什麽意思?你沒聽明白嗎?我今天晚上純粹就是心情不好,剛好路過,所以跑來聽你唱歌,沒有別的意思,你別想多了。”
“可是,我也沒想多啊……”林默終於還是忍不住笑了,“我請你吃飯,是因為覺得之前你對我挺照顧的,我想謝謝你。”
“啊……”夏梓馨尷尬得想往地縫裏鑽,衝動是魔鬼,這話沒有錯。沒搞清楚狀況,她胡說些啥呢?
林默笑得更歡了:“沒關係的。我覺得要是你願意把我當朋友的話,我會很開心,我從小朋友就不多。”
“嗯,當然。”夏梓馨低著頭,用自己的鞋頭戳著地麵說。
“快走吧,你家
應該也快到了,是吧?”林默催促她繼續走。
“哦,好。你明天還要上課,你早點迴去吧。”夏梓馨感到自己臉上像被火灼著似的。
夏梓馨租住在一座單身公寓小區。到了小區門口,她先停下來向林默道謝,她不太好意思看他,覺得自己丟人丟到家了。
“早點休息,謝謝你今天晚上過來捧場。”林默揚揚手道別。
夏梓馨巴不得馬上逃跑。她轉過身走進小區,坐電梯上了樓。
剛把鑰匙掏出來,她就感到眼前一黑,她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麽迴事,已經身子一歪倒進了一個溫暖的懷抱裏,失去了意識。
夏梓馨手中的鑰匙往地上掉去,林默腳尖輕輕一踢,把鑰匙踢迴了手上。
他打開門,把夏梓馨抱進屋內。
這是個一房一廳的單身公寓,收拾得整潔而溫馨。
進門是一個開放式的小廚房,廚具不多,配了個電磁爐,看得出夏梓馨平常應該很少下廚。
三聯座的墨綠色皮藝沙發旁邊放了張淡粉色的鐵藝圓桌,地上鋪了幾何紋的長毛絨地毯。
房間在沙發正對著的半牆高的書架後麵,林默沒有開燈,他把夏梓馨小心地放到床上,幫她脫下鞋子,然後給她蓋上了被子。
他低頭端詳了她一會兒,接著才在床邊坐下,拉起了她的左手。
為什麽是你呢?林默心想。他對夏梓馨印象良好,覺得這個女孩子雖然時不時犯迷糊,可是正直、忠誠、負責,這都是他看重的品質。
他俯下身子,在她耳邊說了句“對不起”,把她手腕上的通訊器摘了下來。
林默帶著通訊器離開了夏梓馨家。他化身半獸形,在城市的上空穿行,不消片刻就抵達了與何夕相約好的巷子。
“地兒找到了嗎?”林默問道。
“找到了!哥,你不知道我找了老久……”何夕蹲在地上,一見林默就馬上站了起來。
林默舉起手中斷了他的話:“在哪兒?”
何夕朝林默招手向巷子外麵走去。
“去哪兒?”
“在西郊,你說要在你學校附近找,但是咱現在能坐車過去不?非要跑過去嗎?這好累呀!”
何夕揚揚手機不知道給誰打了個電話,簡單說了一句“快來”,又對林默說:“哥,你能想通是最好不過了,妖獸也得順應時代潮流的發展,咱們不能一直停留在過去。”
林默皺起眉來:“你找了誰?”
何夕神秘地一笑:“能幫上忙的人。”
林默隻好變迴人形跟著他走出巷子,等了一會兒,一輛越野車在他們身前停了下來。
車窗降下,一個滿臉圓潤、******、身著條紋襯衫的男人伸出頭來向他打招唿:“少爺!”
何夕打開了車門:“上車再說。”
林默坐進車內,開車那男人扭頭對他自我介紹道:“少爺,我是路德。人類姓名也是陸德,一個讀音。何夕那小子說今晚能見到你,我還不相信,原來是真。”
陸德熱情洋溢,何夕得意自鳴,林默不好就地發作心裏的不快。且先去看看他到底把事辦成了什麽樣子。
在曼奴酒吧,林默發現了夏梓馨的身影,心裏已有了計劃,要把她手上的通訊器搞到手。
但是就算是弄到手了,他也不了解這個東西如何運作,他需要人幫忙,於是在演出後他就給何夕打了電話。天狼族族人眾多,總有幾個能摸清這通訊器的工作原理。
此前,他已經吩咐何夕在西城區給他找一個隱秘的地方作活動基地,現在就正好用上。
不過,林默並不想隨意見其他族人,他作為人類的身份以及日常出沒的地方即使在族中也是秘密。
他有需要守住秘密的理由。
這段日子,他讓族人在西城區阻止黑狐族的活動,那支人類戰隊也在幹同樣的事情。他心裏喜憂參半。
——有同樣的敵人,不能說明他們是朋友。班特說過,那些人類手上也沾過天狼族的鮮血。那是他的族人,他不能無動於衷。
天狼族與世無爭近千年,不完全是因為他不想再參與妖獸族的爭端。也是因為他不能。
一千年前,他以全族的玄力凝聚成寶物以封印妖王,這就決定了天狼族必須為此付出代價。天狼族被妖獸界孤立了,天狼族族王格安,既有負妖獸界,也愧對天狼族,在人族麵前,也沒落個好名聲。
黑狐加達說得沒錯,他本生而為妖,卻與妖王作對,妖獸界普遍認為,他這麽做是為了爭奪妖獸族王者地位,不甘心妖王的崛起把天狼族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搶走。
如果真是這樣,那事情就簡單得多了。
他不想為王,他隻是不願看到生靈塗炭,血流成河。
多麽可笑的理由。在妖獸族眼中,一千年前,人族本來就是妖獸族的食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