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梓馨不解地側頭看向街道來處,幾個女孩站成一排,嘰嘰喳喳地邊走邊說。
等她們走遠了,林默才鬆了口氣,走出了牆角陰暗處:“不好意思,打擾你了。”
“沒啥打擾不打擾,你這是在躲粉絲嗎?”夏梓馨打趣道。
“嗯……她們每天晚上都來,天天都要簽名,我想不明白她們囤那麽多幹什麽,我又不出名,拿去賣也賣不出去吧。”
夏梓馨“噗嗤”一聲笑了:“那是因為人家喜歡你啊!找個借口接近你懂不懂?”
“唔……她們也不認識我不了解我啊,我沒她們想象中那麽好。”對女孩子的心思,林默就算再活一千年也猜不透。
“但你在她們眼裏很好啊!她們喜歡你,不一定是因為你有多能幹,可能是喜歡你唱歌好聽,也可能隻是因為你長得帥。你不需要特意為她們做什麽,喜歡你這件事治愈了她們所有的不高興。就像……”
夏梓馨琢磨了一下用詞,接著說:“就像精神寄托那樣。她們甚至不想去了解真實的你是怎樣的,你符合她們的想象,那就可以了。”
“這太奇怪了,我就是單純唱個歌,賺點生活費而已,沒想過要別人喜歡我。我覺得她們來聽過我唱歌,那就可以了,每天都來,這很花時間也很花錢,我很不好意思。”林默不喜歡接受別人恩惠,哪怕滴水之恩,他也會記在心裏,這無形中的壓力讓他負擔甚重。
“你也很奇怪,像你這樣唱歌的,沒有哪個不想紅,都享受被粉絲前唿後擁的感覺。你知道像金鼎娛樂這樣在國內數一數二的演藝公司一天裏收到多少新人的小樣投稿嗎?”
因為夏傳智的關係,夏梓馨從小就見過不少演藝明星,在她看來,林默就算與那些當紅的歌手相比也差不到哪裏去,形象好,歌聲好,完全夠格登上更大的舞台。
林默隻是淺笑:“那是別人,我不習慣。”
“做采訪你說不習慣,出道當歌手你也說不習慣,那你到底習慣幹什麽?雖然你才大二,可是大學畢業也就是眨眼間的事情,你該想想自己將來的職業規劃了。”夏梓馨端起一副過來人的架子,教訓起這個年輕人來。
林默笑得更開了:“嗯,我會好好想想的。可能……還是傾向找個內刊,做一些寫稿子的工作吧。”畢竟這個不用露臉,林默想,做人類也好難,做妖獸的話往深山裏一躲就行了。
夏梓馨正想斥責他大材小用,忽然記起兩人還杵在一家酒吧門口,她問道:“對了,你找我幹什麽?”
“啊……”林默有些許窘迫,“沒什麽……就是看見你來了,想請你吃夜宵。”
“哈?”夏梓馨也挺意外的,除了工作的緣故,兩人私底下沒有聯係過,“可以啊,你想吃什麽?”
“嗯……”林默朝街尾的方向看了下,那邊有好幾家做夜宵的食店,“燒烤你吃嗎?”
夏梓馨今晚飯桌上一肚子心事本來就沒吃飽,剛才又一杯啤酒下肚,現在真餓了,不過她說:“在這裏吃?你不是要趕車迴學校嗎?”
“哦……沒事,末班車趕不上我就轉一下地鐵,地鐵晚一點停運的。實在不行,我打車迴去就行了。”連車也打不到的,他跑迴去也不是什麽難事。
夏梓馨想了一會兒,說:“要不去你學校那邊吃?你們校門口有條小食街,有家燒烤店老排隊,我早就想嚐嚐了。”
林默知道她這麽說不過是替自己打算,便道:“但你這樣迴家不方便吧?”
“哪來什麽不方便啊?這裏是不夜城洛都啊,什麽時候都能打到車。”
“太晚了,一個女孩子迴家會很危險。”林默認真地說,黑狐族專在晚上挑獨身的行人下手,尤其女性。
“我可是警察啊!”夏梓馨拍了下胸脯,好像這樣一來她就變得更強大那樣。
“還是不行。要不去你家附近吧,吃完我送你迴家再走。”
夏梓馨被他的執著逗笑了:“那行,走吧。”
林默側過身,讓出路給夏梓馨先走,夏梓馨也晃了晃手臂,示意他先行,刹那間兩人都有點尷尬。
“嗯,走吧……”這會兒林默完全沒了剛剛堅持時的硬氣,他這是在幹什麽呢?
夏梓馨相對要大方一些,她先邁出了步子,林默跟在她身側走,兩人保持著大約一米的距離,東一搭西一搭地聊著。
兩人從迷津道步行到地鐵站,坐地鐵六站就到了夏梓馨租住的萬象城一帶。
夏梓馨選了一家裝修清雅的餐館入內,把菜單遞給了林默:“既然是我的地兒那得我請客。”
林默翻開菜單看了下,價格對他這樣的大學生來說屬小貴了,但他說道:“我說要請你吃宵夜,怎麽能讓你出錢。”
夏梓馨沒應他,笑著招來了服務員,點了幾個熟悉的小菜,等服務員離開才說:“姐姐現在要教育教育你了,說得不對你莫怪。你和別的女孩子出去,怎麽花錢是你的事,但我比你大,又有穩定收入,你還是個學生,我請你吃飯是天經地義的。”
林默看她一本正經的樣子,忍不住捂著嘴笑:“我現在也算有穩定收入啊……好吧,可能沒你的穩定。可是我吃住都在學校,花費比你要小。”
夏梓馨愣了愣,好奇心又起了:“你這樣唱一個月,收入高嗎?”
林默說了個大致數目,聽得夏梓馨睜圓了眼。這數目在正兒八經的演藝明星眼裏不值一提,卻和她一個小警員差不了多少,重點是他工作時長隻是她的四分之一,住校的消費則可能不到她的四分之一。
這麽看來,林默其實比她有錢多了。她抓了抓脖子,沒話找著話:“那你賺得也不少啊!你都唱兩年了,平時花費也不多,節省一點,都能供一套房子了,到時把你爸接過來,不比住那山上方便嗎?”
林默停下了笑意:“夏警官,你沒去過我家。”
夏梓馨腦袋像停止了運轉般卡了半天。又是這種感覺。上午做采訪時,她就是這樣衝口而出說出了林默會在農曆十五迴家照看父親。
現在,她腦裏又冒出了林默那在太平山果林裏的家,那間簡陋的板房,是親眼見過後留在腦海裏的很清晰的場景,而不是單純聽說後記得的詞兒。
可是,記憶裏明明搜尋不到相關的信息,她是怎麽知道的呢?
等她們走遠了,林默才鬆了口氣,走出了牆角陰暗處:“不好意思,打擾你了。”
“沒啥打擾不打擾,你這是在躲粉絲嗎?”夏梓馨打趣道。
“嗯……她們每天晚上都來,天天都要簽名,我想不明白她們囤那麽多幹什麽,我又不出名,拿去賣也賣不出去吧。”
夏梓馨“噗嗤”一聲笑了:“那是因為人家喜歡你啊!找個借口接近你懂不懂?”
“唔……她們也不認識我不了解我啊,我沒她們想象中那麽好。”對女孩子的心思,林默就算再活一千年也猜不透。
“但你在她們眼裏很好啊!她們喜歡你,不一定是因為你有多能幹,可能是喜歡你唱歌好聽,也可能隻是因為你長得帥。你不需要特意為她們做什麽,喜歡你這件事治愈了她們所有的不高興。就像……”
夏梓馨琢磨了一下用詞,接著說:“就像精神寄托那樣。她們甚至不想去了解真實的你是怎樣的,你符合她們的想象,那就可以了。”
“這太奇怪了,我就是單純唱個歌,賺點生活費而已,沒想過要別人喜歡我。我覺得她們來聽過我唱歌,那就可以了,每天都來,這很花時間也很花錢,我很不好意思。”林默不喜歡接受別人恩惠,哪怕滴水之恩,他也會記在心裏,這無形中的壓力讓他負擔甚重。
“你也很奇怪,像你這樣唱歌的,沒有哪個不想紅,都享受被粉絲前唿後擁的感覺。你知道像金鼎娛樂這樣在國內數一數二的演藝公司一天裏收到多少新人的小樣投稿嗎?”
因為夏傳智的關係,夏梓馨從小就見過不少演藝明星,在她看來,林默就算與那些當紅的歌手相比也差不到哪裏去,形象好,歌聲好,完全夠格登上更大的舞台。
林默隻是淺笑:“那是別人,我不習慣。”
“做采訪你說不習慣,出道當歌手你也說不習慣,那你到底習慣幹什麽?雖然你才大二,可是大學畢業也就是眨眼間的事情,你該想想自己將來的職業規劃了。”夏梓馨端起一副過來人的架子,教訓起這個年輕人來。
林默笑得更開了:“嗯,我會好好想想的。可能……還是傾向找個內刊,做一些寫稿子的工作吧。”畢竟這個不用露臉,林默想,做人類也好難,做妖獸的話往深山裏一躲就行了。
夏梓馨正想斥責他大材小用,忽然記起兩人還杵在一家酒吧門口,她問道:“對了,你找我幹什麽?”
“啊……”林默有些許窘迫,“沒什麽……就是看見你來了,想請你吃夜宵。”
“哈?”夏梓馨也挺意外的,除了工作的緣故,兩人私底下沒有聯係過,“可以啊,你想吃什麽?”
“嗯……”林默朝街尾的方向看了下,那邊有好幾家做夜宵的食店,“燒烤你吃嗎?”
夏梓馨今晚飯桌上一肚子心事本來就沒吃飽,剛才又一杯啤酒下肚,現在真餓了,不過她說:“在這裏吃?你不是要趕車迴學校嗎?”
“哦……沒事,末班車趕不上我就轉一下地鐵,地鐵晚一點停運的。實在不行,我打車迴去就行了。”連車也打不到的,他跑迴去也不是什麽難事。
夏梓馨想了一會兒,說:“要不去你學校那邊吃?你們校門口有條小食街,有家燒烤店老排隊,我早就想嚐嚐了。”
林默知道她這麽說不過是替自己打算,便道:“但你這樣迴家不方便吧?”
“哪來什麽不方便啊?這裏是不夜城洛都啊,什麽時候都能打到車。”
“太晚了,一個女孩子迴家會很危險。”林默認真地說,黑狐族專在晚上挑獨身的行人下手,尤其女性。
“我可是警察啊!”夏梓馨拍了下胸脯,好像這樣一來她就變得更強大那樣。
“還是不行。要不去你家附近吧,吃完我送你迴家再走。”
夏梓馨被他的執著逗笑了:“那行,走吧。”
林默側過身,讓出路給夏梓馨先走,夏梓馨也晃了晃手臂,示意他先行,刹那間兩人都有點尷尬。
“嗯,走吧……”這會兒林默完全沒了剛剛堅持時的硬氣,他這是在幹什麽呢?
夏梓馨相對要大方一些,她先邁出了步子,林默跟在她身側走,兩人保持著大約一米的距離,東一搭西一搭地聊著。
兩人從迷津道步行到地鐵站,坐地鐵六站就到了夏梓馨租住的萬象城一帶。
夏梓馨選了一家裝修清雅的餐館入內,把菜單遞給了林默:“既然是我的地兒那得我請客。”
林默翻開菜單看了下,價格對他這樣的大學生來說屬小貴了,但他說道:“我說要請你吃宵夜,怎麽能讓你出錢。”
夏梓馨沒應他,笑著招來了服務員,點了幾個熟悉的小菜,等服務員離開才說:“姐姐現在要教育教育你了,說得不對你莫怪。你和別的女孩子出去,怎麽花錢是你的事,但我比你大,又有穩定收入,你還是個學生,我請你吃飯是天經地義的。”
林默看她一本正經的樣子,忍不住捂著嘴笑:“我現在也算有穩定收入啊……好吧,可能沒你的穩定。可是我吃住都在學校,花費比你要小。”
夏梓馨愣了愣,好奇心又起了:“你這樣唱一個月,收入高嗎?”
林默說了個大致數目,聽得夏梓馨睜圓了眼。這數目在正兒八經的演藝明星眼裏不值一提,卻和她一個小警員差不了多少,重點是他工作時長隻是她的四分之一,住校的消費則可能不到她的四分之一。
這麽看來,林默其實比她有錢多了。她抓了抓脖子,沒話找著話:“那你賺得也不少啊!你都唱兩年了,平時花費也不多,節省一點,都能供一套房子了,到時把你爸接過來,不比住那山上方便嗎?”
林默停下了笑意:“夏警官,你沒去過我家。”
夏梓馨腦袋像停止了運轉般卡了半天。又是這種感覺。上午做采訪時,她就是這樣衝口而出說出了林默會在農曆十五迴家照看父親。
現在,她腦裏又冒出了林默那在太平山果林裏的家,那間簡陋的板房,是親眼見過後留在腦海裏的很清晰的場景,而不是單純聽說後記得的詞兒。
可是,記憶裏明明搜尋不到相關的信息,她是怎麽知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