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籠罩洛都以後,整座城市上空映照著霓虹燈忽紅忽綠的妖嬈。


    位於老城區的迷津道——人們更習慣稱之為酒吧街,入夜時刻便開始蘇醒,跟隨著這座千年古城的腳步迫不及待地奔放起來了。


    狂躁的架子鼓點、炸裂耳膜的電吉他……讓人腦袋發熱的樂聲從每家酒吧奪門而出,拉扯著過路的潛在顧客。


    曼努酒吧的歌手很年輕。他目測身高超過185,高大且瘦削,黑色的鴨舌帽壓得很低,但當天花板上轉動的射燈劃過他的臉龐時,能看出他眉清目秀,乖巧得不像一個搖滾歌手。


    衣著也很普通,紅色的字母印花t恤、破洞牛仔褲,和大學城路邊走著的隨便一個大學生沒兩樣,如果不是他抱著電吉他上台時引發的掌聲和尖叫,沒有人會注意到他。


    他調整了下麥克風的高度,向觀眾們微微鞠躬,說“謝謝”的聲音謙和有禮而略帶靦腆。


    場內的觀眾多到前胸貼後背,就連通往門口的過道上都擠滿了人。可是他一說話,人們的躁動瞬間停息了,所有人屏息等待著。


    他扭頭對鼓手點了點頭,鼓槌砸穩了第一個鼓點,鍵盤、吉他和貝斯相繼切入。隨之而來的還有觀眾們歡脫的掌聲,看得出大家對他要唱的這首歌很熟悉,對他也很熟悉。


    掌聲恰如其分地在他開腔的時候停下了,取而代之的是觀眾們情不自禁扭動的身軀。


    他的歌聲與他的外表、儀態形成了極大的反差,聲線渾厚中略帶沙啞,音域寬廣,吐字清晰有力,歌聲拉至高音處時,也將觀眾的熱情推至了高潮。


    他在台上一連唱了六首歌。最後一首,他換了一把民謠吉他,溫和的彈唱沁人肺腑,與剛剛舞台上的霸氣又完全不一樣了。


    演唱完畢,他將吉他輕輕放下,對著台下深深地鞠躬。


    有人舉起一隻拳頭嚷道:“林默!”


    所有人在這叫聲的帶動下,紛紛加入到整齊的唿喊中:“林默!林默!林默……”


    林默調整了下方向,朝四麵再三鞠躬後離開了舞台。


    “小夥子唱得不錯啊。”


    充當後台的休息室其實就是一個雜物間,靠牆的角落堆著紙箱,幾張破舊的桌椅淩亂地放著。林默走進房間時,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正翹著二郎腿在椅子上坐著。


    “謝謝……您是……哪位老師?”林默不認識這個男人,但禮多人不怪,稱唿“老師”總沒錯。


    “這我名片。”男人從西裝內兜掏出一張黑色燙著銀字的名片遞給林默。


    林默雙手接過,男人又說:“我們公司在文昌廣場那邊有個錄音棚,你知道吧?有興趣的明天上午九點來試音,說找老何就行。”


    “何老師,很感謝您給我的機會,可是,我明天上午有課,我還是希望以學業為重。”林默小心地斟酌著用詞,說道。


    老何沒有生氣,而是仰頭哈哈笑了兩聲:“小夥子挺實在的啊,不急不躁的。不過我告訴你,機會隻留給有準備的人,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你再考慮考慮吧。”


    林默點頭稱是,恭恭敬敬地把老何送出了門。迴過頭,酒吧老板沈彬正好從過道上走來。


    “這是第三個了吧?林默,你以後要是紅了,別忘記咱這小店啊!”


    “沈哥,你別笑話我了,不是大家看得起,我連飯都吃不上,哪裏敢忘本。再說了,那個圈子太複雜,你知道我什麽出身,沒有背景也不敢貿然闖進去。我還是好好念書,借大家的地兒好好磨練磨練自己再說吧。”


    林默不卑不亢地說著,讓沈彬想起兩年前的他。


    那時的林默,和許許多多背著吉他流浪的年輕歌手一樣,在傍晚來臨,酒吧作營業準備時,一家家店地闖進去,問是否需要歌手表演。


    18歲的林默比現在還要稚嫩,說話的聲音含在嘴裏發不出去,沒有人需要這樣害羞的歌手。


    可是沈彬給了他一個試演的機會。其實無他,純粹是因為那天晚上駐場歌手有事來不了,他不想空場子,反正試演也不用給錢。


    結果林默唱得出乎意料的好。


    當時他上台差點被電貝斯的電線絆倒,觀眾這時才留意到他,並發出了一陣訕笑,接著又沉寂下去了。


    然而當他開口唱第一句,舞台上就仿佛產生了強大的磁場,在場沒有人能把自己的目光挪開。


    他在舞台上的狀態與現實生活中的他完全不一樣。


    沈彬很慶幸當時作出了這個決定。他把手裏的白色信封遞給了林默:“喏,這是你這個月的演出費。”


    林默察覺到信封的厚度與往常不一樣,他打開信封,愣住了:“沈哥,你給多了。”


    沈彬擺擺手笑說:“這幾個月營業額增加了不少,來的都是你的粉絲。這是你應得的。”


    林默捏著信封的手指緊了緊,又對沈彬再次道謝,然後才從後門離開了曼努酒吧。


    不走前門,是因為總有些不願散去的粉絲在門口等著堵他。在月亮不那麽澄明的夜晚,他也會樂意停下來和他們拍拍照,隨便聊幾句。


    可今晚不行。


    酒吧後巷彌漫著一股糜爛而潮濕的氣息,月亮穿雲而出。林默在巷口抬頭看了看天,將外套兜帽翻到頭頂上才走進了月色中。


    明天……就是農曆十五了吧。


    從他有記憶的時候起,滿月就充滿了血的味道。每逢月圓之夜,整個洛都城布滿紅色的迷霧。


    這座城很老,曆經過戰火紛飛,屍橫遍野。在漕運發達的往昔,因為地處洛河水路要塞,曆朝曆代都把它作為兵家必爭之地。


    戰火將洛都一次次地焚毀,通過戰爭站起來的統治者又一次次地重建洛都,曆史的車輪滾至現代,洛都成了一座糅雜著現代與古典風格的城市。


    拔地而起的高樓像捆成一把的牙簽,一束又一束地紮在一個個新興的區域,連接這些區域的是修得筆直的馬路,高懸的led燈將路點成霧白色。


    然而鑽進窩在洛都城西的老城區,會讓人產生時空錯亂的感覺。這裏比從城西蔓延開去的新城區矮了一截,低矮的建築外牆斑駁,像是爬滿了瘡癤。


    迷津道就是其中一條這樣的老街。在城中村的正中心,酒吧一家擠著一家,各具特色,將這條一度奄奄一息等待拆遷的老街救活了。


    林默沿著小巷拐進城中村。他希望今晚一如既往地平靜。


    曾經,妖在人中行,人在夢中遊,也隻是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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