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也曾經去過公園打算看兩個男孩子玩妖精打架的遊戲,誰知那次點太背,竟然下雨了,那倆人拋下她直接離開了,可憐她淋了半個多小時的大雨,這才被警察叔叔成功的解救了出來!


    是的,就是被警察叔叔送迴家的!


    而且,警察叔叔接到她的電話,沒有一絲猶豫,連忙趕過來救場了!


    很顯然,這種事不是發生一次兩次了!


    因為她路癡,還是超級大路癡。


    不認路也就算了,最起碼有導航啊!


    但是蕭輕歌導航分不清東南西北啊!


    上一次依靠導航認路,蕭輕歌直接跨越了兩個市。


    最後,還是依靠警力才成功迴到了家。


    蕭輕歌的父母在她十八歲那年出了車禍,留給她不少的死亡賠償金,保證她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因為路癡的關係,蕭輕歌並沒有上學,而是請家教來家裏輔導功課的。


    所以在父母死後,蕭輕歌陰差陽錯成為了一名網文作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她並不缺錢,隻是因為興趣才去寫小說的。


    久而久之,她就成為了一名懶腐宅喪的耽美作者。


    當然,她之所以宅,跟她的路癡脫不了關係。


    至於她為什麽要去寫耽美,則是因為她是一個資深腐女啊!


    所以在林林柒說讓她穿越三千小世界去攻略位麵男主的時候,蕭輕歌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給答應了下來!


    其實,她就是奔著寫作素材去的!


    她運氣還不錯,這才剛來就找到了她小說裏麵的兩位男主。


    硬漢攻vs妖孽受!!!


    耽美文的標配cp!!!


    但是這兩個男人到底是個什麽情況,她還是得需要了解一下的。


    思及此,蕭輕歌對著空氣淡淡的喚了一聲:


    “林、林、柒!”


    【宿主,我在。】


    “為什麽要把我傳送到捉奸現場?”


    想到這裏,蕭輕歌就有些咬牙切齒。


    不是說好了是女主麽?!


    女主還有奸夫啊!


    你tm確定不是在逗我?!


    而且,這場捉奸戲還演變成了搶劫戲,最後又變成了剿匪戲。


    在這短短的時間裏,全靠她一人撐起了三場戲。


    蕭輕歌不由得感歎道:不會演戲的腐女不是一個好作者啊!


    【宿主,這都是隨機傳送的。】


    就是因為不小心傳送錯了,所以林林柒根本就不敢吭聲。


    就算剛剛蕭輕歌崩了人設,它也沒敢出聲阻止。


    “……”


    蕭輕歌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關乎於她的身家性命。


    “林林柒,你說你是攻略係統對嗎?!”


    【是的,宿主。】


    “攻略……這麽複雜的事情,你為什麽要找我?”


    林林柒開始絞盡腦汁想理由:【這個……可能因為你太懶了!】對,就是這樣!一點毛病都沒有!


    “……”


    【宿主放心,您是女主,自帶女主光環,生在領獎台上的女人,您隻需要按照劇情走一遍,不費吹灰之力就會攻(躺)略(贏)成功。】


    “唔……那就好。”


    【宿主現在是否要接收劇情?】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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