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迴 麻煩2
十年:因為我剛好遇見你 作者:王者凋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進找不到蔣倩倩,卻等來了法院的傳單,愈發急躁,坐立不安。
恆瀟瀟與他同吃同睡同住,當然看出他的不對勁。
臨睡前,恆瀟瀟拉住明進不讓他迴房,想了想還是決定問清楚:“老師,你最近很不對勁哦。”
“有嗎?”
“有。”
“你的錯覺而已。”
“不,絕對不是錯覺。”
“真的是你的錯覺,我很好,一點也沒有不對勁。”笑,反正他是不能讓恆瀟瀟知道這事的。
恆瀟瀟瞅他,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瞬間不想再廢話下去,直接下了床就收拾衣服,沒錯她要離家出走!
明進黑線,怎麽著這是,玩離家出走玩上癮了?
恆瀟瀟表示,還就真的玩上癮了,你能奈我何。
一把奪過她手中的行李箱,將她抱在床,立正擺好,老老實實交待了一切,中途不帶斷口氣的。
沒辦法,招雖然老,但管用啊,把明進吃得死死的,什麽都不怕,就怕一覺睡醒後,媳婦找不著了。
更怕又會是一個十年遙遙無期的等待。
“嗯…”捏著下巴思考道:“也就是說老師你現在官司纏身?”
“嗯。”
“原告方還是蔣家,要告你婚姻期間不稱職,劈腿出軌找小三,要你淨身出戶,彌補蔣倩倩的這麽多年來的青春損失費?”
“嗯。”
“那個,我覺得吧,有點奇葩,這已經不是顛倒黑白,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當大眾是白癡啊!!”恆瀟瀟比明進還要憤怒。
“嗬…我覺得也是,所以他們勝訴的可能性為零。”
“開什麽玩笑,淨身出戶!你賺的錢,憑什麽都給他們呀!還要你倆複婚,還想讓孩子上戶口,咋滴,把你這當公交車了,想上就上啊!簡直就是卑鄙無恥,下流齷齪!”要知道,那可是她未來老公的身家,怎麽能給別的女人呢!恆瀟瀟第一個不同意啊!
“嗯,所以我已經請好律師,隨時準備應付開庭。”
“老師加油!如果可以,打贏的同時告他們誣陷,讓他們坐牢賠錢!”這種事,她很在行。
摸摸她的小腦袋,果然還是自己媳婦貼心啊,都知道護夫如命了。
是夜,恆瀟瀟上班,非常難得的,沒瞅見沈逸。
當時把她開心的,差點沒把大門牙笑掉。
沒辦法,自從沈逸出現以後,天天來酒吧辦到,365天估計他來366次,而且每次隻找恆瀟瀟嘮嗑。
作為前台的恆瀟瀟,沒有拒絕的權利,在接連被騷擾的情況下,今天突然沒見他人,那種開心,如釋重負,簡直沒法用語言形容啊!
然而,開心沒三秒,電話打來了,不認識的號碼,還是接了。
“喂,哪位?”
“瀟瀟,我。”
瞬間,就把電話掛了,順帶往吧台一丟,就好像它不是手機,而是一坨變異大便。
什麽鬼!他怎麽會有我電話?
恆瀟瀟的手機號可是連周圍一起工作的同事都沒有的。
電話再接再厲的響了,恆瀟瀟還是再度接起。
“你這人怎麽迴事啊,咋還把人電話掛了呢!”沈逸的聲音。
“大老板,我在上班,是不能接電話的。”對麵是金主,得罪不起,有啥不爽的得憋著。
“把你經理叫來,我要跟他包夜,你現在立刻到我這來,我要包下你一整夜。”沈逸說得豪邁大氣。
恆瀟瀟啪嘰掛了電話,果然,跟他多說兩句話就會暴露智商,拉低本人的檔次。
話說到底是誰給他的手機號。
一分鍾後,手機再度響起,還是接了,沒辦法,誰讓他是金主呢,金主!得罪不起,不然經理虧提刀來她頭的。
“唉,我開玩笑,你咋還當真了呢,怎麽這麽小心眼。”
“不是我說我這人怎麽迴事啊,我特麽一個酒吧上班的哪裏知道陽痿怎麽治?!別跟我在這磨嘰了,趕緊迴家壯陽吧!”
恆瀟瀟說得很大聲,酒吧裏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過來,看她。
沈逸那邊,一個病房七八號人,被恆瀟瀟那大嗓門,自己說話內容吸引,一起跟著抬頭看沈逸…
“那什麽,沈大爺,我也是開玩笑的,你應該不會介意吧,不會那麽小肚雞腸吧。”
這迴是沈逸先掛的電話,恆瀟瀟求之不得,有些男人是真的很賤,你一天不懟他,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上趕著來找罵,這時候你如果再不成全他,就有點說不去過去了是吧。
明進的第一庭開了,原告席上隻有律師跟蔣正國,蔣倩倩沒有到場。
大致內容如下——
原告起訴被告,婚姻期間沒有履行做丈夫的責任,故起訴離婚,要求男方以失職之罪,淨身出戶!
明進這邊舉出的方案卻是完全相反——
妻子蔣倩倩,在二人婚姻關係尚未解除時,國內出軌,與人私奔出逃,自己因懶惰成性,忘了申請法院強製離婚,因此才會捅了這麽大個紕漏。
接下來就是雙方列舉證據的時間。
蔣家那方,直接甩出明進與恆瀟瀟的各種合照,甚至是啄手指那張都有,就這一個,就抵得上各種各樣的說詞了。
明進那邊準備的蔣倩倩婚姻期間各種欺騙與出走,在這些照片麵前,似乎半點說服力都沒有啊。
最後隻能把孩子拖出來鞭屍,那個明進毫無血緣關係卻是蔣倩倩所生之子,就是她婚內出軌最大的證據。
蔣家矢口否認蔣倩倩近期有生過孩子,倒是倒打一耙,把蔣倩倩假懷孕那一段搬出來,繪聲繪色描述成明進古子不周,導致的流產。
明進頭痛,這還真是一點也不分青紅皂白的抹黑啊
法院方認為,既然明進舉證,那就得找到那個孩子,帶來親子鑒定,這個舉證才能成為鋒利的進攻武器。
可是蔣倩倩已找不到人,毫無疑問。被蔣正國藏起來了,甚至可能那個孩子,也一並被掩藏。
明進方要求,既然是夫妻雙方打官司那麽女方當事人就必須得找,這樣在辯論當中才沒更好的當麵對質啊!
法院答應,同時休庭,擇日再省。
恆瀟瀟與他同吃同睡同住,當然看出他的不對勁。
臨睡前,恆瀟瀟拉住明進不讓他迴房,想了想還是決定問清楚:“老師,你最近很不對勁哦。”
“有嗎?”
“有。”
“你的錯覺而已。”
“不,絕對不是錯覺。”
“真的是你的錯覺,我很好,一點也沒有不對勁。”笑,反正他是不能讓恆瀟瀟知道這事的。
恆瀟瀟瞅他,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瞬間不想再廢話下去,直接下了床就收拾衣服,沒錯她要離家出走!
明進黑線,怎麽著這是,玩離家出走玩上癮了?
恆瀟瀟表示,還就真的玩上癮了,你能奈我何。
一把奪過她手中的行李箱,將她抱在床,立正擺好,老老實實交待了一切,中途不帶斷口氣的。
沒辦法,招雖然老,但管用啊,把明進吃得死死的,什麽都不怕,就怕一覺睡醒後,媳婦找不著了。
更怕又會是一個十年遙遙無期的等待。
“嗯…”捏著下巴思考道:“也就是說老師你現在官司纏身?”
“嗯。”
“原告方還是蔣家,要告你婚姻期間不稱職,劈腿出軌找小三,要你淨身出戶,彌補蔣倩倩的這麽多年來的青春損失費?”
“嗯。”
“那個,我覺得吧,有點奇葩,這已經不是顛倒黑白,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當大眾是白癡啊!!”恆瀟瀟比明進還要憤怒。
“嗬…我覺得也是,所以他們勝訴的可能性為零。”
“開什麽玩笑,淨身出戶!你賺的錢,憑什麽都給他們呀!還要你倆複婚,還想讓孩子上戶口,咋滴,把你這當公交車了,想上就上啊!簡直就是卑鄙無恥,下流齷齪!”要知道,那可是她未來老公的身家,怎麽能給別的女人呢!恆瀟瀟第一個不同意啊!
“嗯,所以我已經請好律師,隨時準備應付開庭。”
“老師加油!如果可以,打贏的同時告他們誣陷,讓他們坐牢賠錢!”這種事,她很在行。
摸摸她的小腦袋,果然還是自己媳婦貼心啊,都知道護夫如命了。
是夜,恆瀟瀟上班,非常難得的,沒瞅見沈逸。
當時把她開心的,差點沒把大門牙笑掉。
沒辦法,自從沈逸出現以後,天天來酒吧辦到,365天估計他來366次,而且每次隻找恆瀟瀟嘮嗑。
作為前台的恆瀟瀟,沒有拒絕的權利,在接連被騷擾的情況下,今天突然沒見他人,那種開心,如釋重負,簡直沒法用語言形容啊!
然而,開心沒三秒,電話打來了,不認識的號碼,還是接了。
“喂,哪位?”
“瀟瀟,我。”
瞬間,就把電話掛了,順帶往吧台一丟,就好像它不是手機,而是一坨變異大便。
什麽鬼!他怎麽會有我電話?
恆瀟瀟的手機號可是連周圍一起工作的同事都沒有的。
電話再接再厲的響了,恆瀟瀟還是再度接起。
“你這人怎麽迴事啊,咋還把人電話掛了呢!”沈逸的聲音。
“大老板,我在上班,是不能接電話的。”對麵是金主,得罪不起,有啥不爽的得憋著。
“把你經理叫來,我要跟他包夜,你現在立刻到我這來,我要包下你一整夜。”沈逸說得豪邁大氣。
恆瀟瀟啪嘰掛了電話,果然,跟他多說兩句話就會暴露智商,拉低本人的檔次。
話說到底是誰給他的手機號。
一分鍾後,手機再度響起,還是接了,沒辦法,誰讓他是金主呢,金主!得罪不起,不然經理虧提刀來她頭的。
“唉,我開玩笑,你咋還當真了呢,怎麽這麽小心眼。”
“不是我說我這人怎麽迴事啊,我特麽一個酒吧上班的哪裏知道陽痿怎麽治?!別跟我在這磨嘰了,趕緊迴家壯陽吧!”
恆瀟瀟說得很大聲,酒吧裏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過來,看她。
沈逸那邊,一個病房七八號人,被恆瀟瀟那大嗓門,自己說話內容吸引,一起跟著抬頭看沈逸…
“那什麽,沈大爺,我也是開玩笑的,你應該不會介意吧,不會那麽小肚雞腸吧。”
這迴是沈逸先掛的電話,恆瀟瀟求之不得,有些男人是真的很賤,你一天不懟他,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上趕著來找罵,這時候你如果再不成全他,就有點說不去過去了是吧。
明進的第一庭開了,原告席上隻有律師跟蔣正國,蔣倩倩沒有到場。
大致內容如下——
原告起訴被告,婚姻期間沒有履行做丈夫的責任,故起訴離婚,要求男方以失職之罪,淨身出戶!
明進這邊舉出的方案卻是完全相反——
妻子蔣倩倩,在二人婚姻關係尚未解除時,國內出軌,與人私奔出逃,自己因懶惰成性,忘了申請法院強製離婚,因此才會捅了這麽大個紕漏。
接下來就是雙方列舉證據的時間。
蔣家那方,直接甩出明進與恆瀟瀟的各種合照,甚至是啄手指那張都有,就這一個,就抵得上各種各樣的說詞了。
明進那邊準備的蔣倩倩婚姻期間各種欺騙與出走,在這些照片麵前,似乎半點說服力都沒有啊。
最後隻能把孩子拖出來鞭屍,那個明進毫無血緣關係卻是蔣倩倩所生之子,就是她婚內出軌最大的證據。
蔣家矢口否認蔣倩倩近期有生過孩子,倒是倒打一耙,把蔣倩倩假懷孕那一段搬出來,繪聲繪色描述成明進古子不周,導致的流產。
明進頭痛,這還真是一點也不分青紅皂白的抹黑啊
法院方認為,既然明進舉證,那就得找到那個孩子,帶來親子鑒定,這個舉證才能成為鋒利的進攻武器。
可是蔣倩倩已找不到人,毫無疑問。被蔣正國藏起來了,甚至可能那個孩子,也一並被掩藏。
明進方要求,既然是夫妻雙方打官司那麽女方當事人就必須得找,這樣在辯論當中才沒更好的當麵對質啊!
法院答應,同時休庭,擇日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