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漠然!”正在我望著戰場出神時,我聽見了熟悉的聲音,我以為我太想她了,居然出現了幻聽,可是,我還是下意識地望向聲源,盡管我以為那是幻聽。


    她背著一個小包袱,挽著丸子頭,身著一襲青衣,顯然是男子裝扮,臉上貼著被雨淋濕的發絲,臉上淌的不知是水還是淚,就那樣咧著嘴衝我笑著。


    我撫了撫心口,嗯,跳的很快,顫動著唇,喉嚨有些澀澀的,用了好大的力,才發出兩個字,“婉婉。”我感覺臉上熱熱的,淌過什麽,是雨麽?是淚吧。


    “杳漠然!”女孩兒邁著大大的步子,一下子鑽進了我懷裏,我下意識地抱著她。


    “婉婉。”我輕聲喃喃著,好怕,好怕這是一場夢。


    “嗯,我來了,嘿嘿,我厲害吧,我偷偷跑出來的,暗衛都被我甩了,還有,杳瑾然手下那些人真蠢,都沒有發現我……”


    懷裏的女子喋喋不休,我隻是緊緊地把她圈進懷裏,這一刻,我覺得,我的全世界都齊了。


    之後的日子,婉婉也穿上了戰服,曾經看過她的一篇文章,知道她很是佩服那些女扮男裝上戰場的人,我也沒有攔著她。


    每日與她並肩戰鬥,我覺得,這樣也挺好,如果,不是每天死那麽多人的話。


    她好似看出了我的心結,“漠然,這裏不是民主社會,而且隻有戰爭才可以結束一切不是麽。”


    我愣了一下,知道她的意思,輕聲歎息了一下,我居然也會有如此悲憫的時候。


    就這樣,年複一年,我們打敗了北漠軍隊,攻占了北漠皇宮,然後開始與北秦作戰,打敗了北秦軍,在登基那天,我同時封了婉婉為後,往後餘生,這片盛世江山,我將與她一起守護。


    是了,就是守護,這是我從淵陌宸那兒學來的一種新的人生意義,她說,“既然不想再看到生靈塗炭,就守護他們吧。”


    我當時愣了一下,守護麽?我隻想守護一人罷了,隻是,既然自己可以給百姓守護,那我也不介意給他們一片海晏河清的國家。


    我答應給她一片盛世江山,我做到了,而我也將用我的一生來履行我對她的諾言。


    皇甫亦爵被我關進天牢後,皇宮來了兩個不速之客,不用懷疑,就是墨王夫婦。


    “說吧,你們想要什麽?”我知道,自己欠淵陌宸一個人情,因為,淵丞相一家根本不需要自己去護著。


    淵陌宸依舊一副淡漠的樣子,隻有看著墨跡塵時,她的眼裏才會染上柔色。


    她隨意地坐在椅子上,一點兒我是君,她是民的自覺都沒有,“嗯,我要見皇甫亦爵。”


    我有些訝然,不過還是答應了。


    於是她帶著墨跡塵就直接去了天牢,然後還去了一次昔日的晨曦宮,之後,就直接出宮了,我不知道他們去哪兒了,反正至此以後,再也沒見過他。


    而他們走後,皇甫亦爵居然自盡了,我一直都挺好奇皇甫亦爵一個自尊心那麽強的人,居然會甘願被囚禁,直到他自盡後,我才知道,也許,他隻是在等一個人吧。


    後來,偶爾與戚亦航也就是皇甫亦航聊天,才知道,淵家住在江南,而淵清晨也在江南開了一家醫館。


    至於墨王夫婦,好像人間蒸發了一般,再也沒有遇到過,也是,我身居朝堂,而他們處江湖之遠,能有交集才怪呢。


    當然,我也從來沒有再聽說過他們的事了,隻是婉婉總是念叨著她女神,連最後給第一個孩子取名字都要含陌字。


    我有時候真的有點懷疑,她是不是喜歡淵陌宸,不過,我知道,她對我的感情,所以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們一輩子沒吵過架,婉婉就是天生的缺心眼兒,每天都笑嘻嘻的,看著她的笑,我感覺,我以前對她不算最愛。


    ……


    【我能想到你對我說過最美的情話,不是你說要許我盛世江山,而是,我說喜歡你時,你也迴我說喜歡我。——唐婉】


    我叫唐婉,我很幸運的活了兩世。


    第一世的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紀,嗯,我生活在一個小康家庭,父母感情很好,沒有小三插足,我也沒有兄弟姐妹,父母對我很寵愛。


    我從小就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兒,真的,很普通很普通,普通到,就算沒有去上課,老師也不會發現教室裏少了一個人。


    我的朋友也很少,但是我並沒有因此而變得內向,反而,我很看得開,也許,我的性子裏天生就少了多愁善感。


    我很少有傷心的時候,就這樣,我度過了十五歲。


    十五歲那年,我來到了高中,這個高中不是什麽重點高中,但是卻不乏好學生,而漠然學長就是其中之一,還是最拔尖的一個。


    他每天都很忙的樣子,反正我沒在學校見過他,我知道他是因為在學校論壇。


    我天生對感情這種東西不感興趣,我室友說我情商低,我想著,我可是可以寫言情小說的人,怎麽可能是情商低嘛。


    對了,我除了是個普通女孩兒,還是某書院的普通作者,我最初寫文完全是因為無聊,怎麽說呢,其實我有點兒喪。


    雖然他們說我這是安貧樂道,或是沒心沒肺,還是窮開心,但是這也不能讓我失落不是麽?畢竟,我覺得,這些都無所謂。


    認證成作家之後,我就每天碼字,剛開始其實沒有讀者,我自己在那兒自娛自樂,怎麽說呢,完全掌握著小說的發展的感覺不要太美好。


    後來,就有了幾個書粉,然後有書院找我簽約,我閑來無事,就簽約了,然後,每天碼字,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習慣。


    剛開始,我寫得是男頻勵誌文,畢竟,我覺得自己的內心住著一個男子漢氣概的自己,後來,因為書粉更喜歡言情,我就轉寫言情了。


    在我寫小說那段日子裏,我是很開心的,有一群可愛的書粉陪伴,每天都可以和她們聊天,不會像以前那麽孤獨。


    看著他們向自己賣萌撒嬌求更,我心裏甜滋滋的,也許生活不是很順,但是,我知道,他們還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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