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枉死地獄出來以後,兩人分開,旭之堯便迴了五殿看律法。


    律法的有些批注或專業術語,他一個久居天界的神,自然理解不了。


    殿裏空無一人,他便去了暮珊閣找宸槿夕幫忙。


    對麵賣水果的老趙告訴他,宸大人但凡迴來就會來他這拿兩斤葡萄,所以人不在家。


    大約等了兩三個小時,也不見她,他開了閣樓的門,上了樓…


    明明昨日還是整潔的房間,今日卻如同遭了賊一般,亂的無處下腳。


    他將翻倒的垃圾桶扶起,至於床上堆的亂七八糟的衣服,桌上倒的各種各樣的化妝品,卻無從下手…


    掀開唯一一扇窗子的簾布,對麵:真真好吃大酒樓。


    他站立在窗邊,又等了兩三個小時,依然遲遲未等到她。


    徒步走迴第五殿的時候,在那塊最熱鬧的絢景街邊,一家婚慶店外,看見了她的身影。


    隻見,她頭戴一流蘇金冠,穿著霓虹鶴的舞衣,興奮地轉著圈…


    那種無雜質的笑容,是從未對他展示過的。


    她從婚慶店出來,便跟著她一路迴了五殿。


    現在,問她今天去了哪裏,無非是想問她去婚慶店做什麽。


    鬼斧神差的答案,“在家呀!”


    旭之堯捏了捏太陽穴,淺笑了一下,“是嗎?”


    宸槿夕坐迴椅子上,對上他的眼,誠懇地點點頭,“是啊。”


    他再一次將手裏的書扔到了桌子上,“宸大人也看了那麽久的律法,請問撒謊的人該如何判刑?”


    撒謊還需要的判刑?


    她抽搐著嘴角,不至於吧!


    這也能被發現?


    難不成他還去家裏找過她了?


    宸槿夕拿起一本律法書,翻了幾頁,“天神,等我找到了告訴您啊。”


    “那就加上去,撒謊的人下油鍋吧。”


    手上的書顫抖的厲害,“嗚~那可是十層以下的酷刑,不至於吧~”


    “如果是官員,那就至於了。”


    “嗬嗬嗬…”合上書,她站起來,俯身,雙手握住他的右手,“天神大人,我就是個小姑娘,您這麽計較合適嗎?”


    他甩開她的雙手,將桌上壘著的一疊律法書推給她,“抄十遍!那這件事我就不計較了。”


    宸槿夕算是看清楚了,這男神雖然疾言厲色,但終歸是男的,隻要撒個嬌,就萬事大吉了。


    抄書還不簡單!


    在網上發布個消息,多的是追求者給她抄,抄一百遍都行。


    “謝謝天神。其實我真沒有撒謊,我確實在家,隻不過是在兄弟家。”


    “男的?”


    兄弟!


    那不然是女的?!


    “對啊,無常,你見過的。”


    “那然後呢?”


    “然後我迴自己家的路上,遇上兩個朋友,他們要結婚,我便帶他們去我朋友那裏準備婚禮的東西什麽的,對了,就在後天,天神要不要去湊熱鬧啊?”


    本以為就是客氣,誰料,他絲毫沒有猶豫地答應下來,


    “好的。”


    之後的幾個小時裏,旭之堯又繼續看書,而她裝模作樣地開始抄書,心裏卻十分惦記著床底下的那包巨額。


    她宸槿夕可是在無常麵前立下誓言,勢必要將錢拿迴來的。


    想著想著,便睡著了…


    睡夢裏,天神看著書在沙發上睡著了,於是乎,她放下手頭的筆,趴在地上去拖床底下的黑色袋子。


    邊拖邊抱怨著,“誒呀!這錢怎麽這麽重啊!”


    現實中,旭之堯放下手中的書,看著她保持著寫字的姿勢,雙眼閉的牢牢的。


    “一、二、三!我去!這錢太多了,我要分兩次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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