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明跟著大叔迴家, 被盛情邀請品嚐完剛出爐的麵包, 然後塞了一塊上好的獸皮披風, 還有一張小塊獸皮拚接出來很漂亮暖和的褥子,其實景明覺得一頓烤肉換這麽多東西已經很足夠了,結果最後還被塞了一把短劍。
有的地方雖然沒開化卻能遇到特別淳樸的人, 景明覺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 幹脆直接把大叔打迴來的咕咕鳥也處理了, 用燉菜的方式,借著大叔家裏存的糧食, 做了滿滿一大鍋。
“阿莫斯你家做啥東西了,咋這麽香呢!”
景明做飯加各種東西, 看到大叔眼花繚『亂』, 一家三口圍著景明對著鍋流口水,那香氣『逼』人,別說是他們,就連離老遠的鄰居都被引了過來。
“我在外麵遇到一個特別會做飯的小兄弟, 燉了一鍋咕咕鳥,你直接叫嫂子過來一起吃啊!”那大叔真是百忙之中從廚房中探出了個頭,招唿他鄰居過來一起吃飯。
“阿莫斯你居然連咕咕鳥都燉了,不是說好了要賣錢的麽?收貨的商人聽到消息都往這邊走了!”
當獵人基本就是靠天吃飯, 有時候運氣好了獵物多,有時候天氣壞了三五天都抓不到, 天氣季節好多因素都能夠影響到他們的收獲, 不趁著運氣好多賣點錢, 冬天的時候可是要餓肚子的!
景明就在廚房裏麵專心做飯,本來就想著很簡單的事情,燉個雞肉作為小小的報答,結果沒想到那大叔鄰居過來了不要緊,被圍觀而已,結果沒過一會外麵走進來一大堆人。
“阿莫斯聽說你今天收獲不錯啊!什麽東西這麽香?快給我也來一碗。”
咕咕鳥在這個小村鎮可以說是最好的食材之一了,難以捕捉不說,數量還很稀少,有的人一輩子都見不到幾次,也就阿莫斯這種專業的獵人才能捕捉得到,像是一次抓到兩隻,那可真是值得興奮的事情!
“阿莫斯他把咕咕鳥燉了。”那個大叔的鄰居,另一個獵人大叔從廚房裏麵走了出來,一臉的心疼,不過如果能放下那個碗吃慢點,那就更好了。
“那我不是白來了?不對不對,阿莫斯你一家才三個人,咕咕鳥至少也有十斤,怎麽可能一次吃兩隻,一隻整的我六十銅幣收,剩下那一隻你剩下多少?一斤肉十二銅幣,骨頭太多的地方六銅幣。”那個穿著一身棉布,一臉絡腮胡胖乎乎的商人,從腰間拿出自己的錢袋,晃得嘩嘩作響。
“就剩一隻了。”阿莫斯大叔嘴裏還叼著一個大腿肉,口齒含糊的走了出來,一手端著碗,一手拎著被捆好咕咕直叫的咕咕鳥。
“大妹子手藝見長啊,真香!有這手藝在家處理什麽皮『毛』,找個酒館做飯,每個月至少十五銀幣啊!要是我早知道大妹子這麽會做咕咕鳥,去年冬天你們根本就用不著吃土根充饑,把大侄子都餓瘦了。”
那個商人大叔直接豪爽的拿出一銀幣放在桌上,伸手接過咕咕鳥遞給後麵的小弟,然後咽了咽口水說道,“四十銅幣,分我一碗燉咕咕鳥!”
“卡爾你太客氣了,不過這錢我收下了。”阿莫斯接過錢,轉手塞進了景明的包裹裏,到廚房端了一碗燉肉放到桌上,“我婆娘什麽手藝,認識這麽多年你還不知道?這咕咕鳥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那是你家遠方親戚來竄門?”商人大叔扶著桌子往廚房方向看了看,啥都沒看到,『摸』了『摸』自己的腦袋說道,“也不知道人家是做什麽的,你說我要是出十五銀幣一個月,也不知道能不能請得動,就這手藝,我現在去開個酒館都不能賠錢!”
“不是親戚,我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不過估計懸。”阿莫斯大叔揮了揮手,抓了一塊肉塞進嘴裏,“今天打獵的時候遇到的小兄弟,手藝可好了,烤魯魯獸做的比我婆娘的麵包還軟,不對,皮還是很脆的!反正就是特別好吃,我聞著香味就過去了,本來想用咕咕鳥換點肉,沒想到被拒絕了,隻要了點皮子,我多塞了點東西還非要給我再做一頓飯,可惜了……馬上就要到成年禮,正忙著曆練呢,剛出門,估計是不會留下了的。”
“剛出門?我走商的時間也不短,每個月都會在附近轉一大圈,也沒聽說哪家酒館有個這麽好的廚子啊。”卡爾大叔嘴裏塞得滿滿,一邊咀嚼一邊疑『惑』的說道。
成年禮對大陸的每個人都很重要,一般因為這件事情出發的人,很少會在途中停留,除非他選擇好了自己要躲避的地方,或者已經進入了塔。
“這小兄弟是不想去塔吧?哎……咱們這些人和貴族不一樣,親戚幫忙看能看多久?專門雇人的話,一年的工錢我半輩子都不一定能夠賺夠錢,聽說能夠成功攔下的,至少要十人輪流單獨看守不能心軟,成年前修為稍微強一點的,幾十個人都不一定夠。”
卡爾迴想自己當年,走商賺了筆錢,花了一金幣找到了一個幫忙看守的地下組織,成年前幾天就進入了地牢,每天活在暗無天日的地牢裏,吃喝不錯,就是因為人員超載,最後成年的人一起聚眾出逃了,白瞎了他花的錢,連兩個月都沒看住。
“走一步算一步吧,大不了也就進去一趟,雖然迴來後會大病一場,挺過去就好了,如果能路上攢夠錢,或者找一個完全封閉出不去的地方,等成年禮過去之後讓人弄出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阿莫斯沒有想那麽多,他不像卡爾,接觸的多了對真相了解的也更多,一個一輩子都在村子裏生活的人,無知卻幸福,沒有那麽多煩惱。
“但願吧。”卡爾搖了搖頭,也不願想太多了,反正做飯的人他又不認識,之前的憂愁傷感隻不過是有感而發而已。
“大叔,時間不早了,我先走了。”景明收拾好東西,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小兄弟,你要不要留下來當個廚子?一個月十五銀幣。”卡爾看到人出來,趕緊擦了擦嘴,就算成功的幾率不大,怎麽也要試試再說啊。
“不了,我還有事情,我還想趁著沒成年多走走。”景明其實都聽到了,他在這個世界要待多久還不一定呢,他是來完成任務的,要銀幣又沒有用。
“小兄弟,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商吧,咱們商會明天要出發往奧姆峽穀,差不多要走個十幾天,你要是想到處走走,可以跟著我們,住處不用擔心,還能騎著疾風獸趕路,你隻要幫忙做做飯,我一餐給你五十銅幣,怎麽樣?要是一天你做三頓飯,到了奧姆峽穀就有將近二十銀幣了!”卡爾眼巴巴的看著景明,吃了這一頓就想要吃下一頓,這麽好吃的東西,他走南闖北這麽多年,也是頭一次吃到,就連上次什麽城主成婚宴請大家,吃的東西也沒有這個好吃!
“小兄弟你要是信得過大叔我,你就跟卡爾去吧,你年紀這麽小,第一次出門,多一份照應也是好的。”阿莫斯拍了拍景明的肩膀,卡爾這個人從商多年為人仗義,和他也是二十幾年的交情了,想當年他們還是在地牢認識的,那次“逃獄”成功,他也是出了很大一份力,被卡爾埋怨了好久。
“奧姆峽穀是哪裏啊?”景明沒有在宿主的記憶力獲取到這裏的記憶,對他來說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奧姆峽穀啊,是距離萊菈森林最近的一個據點,卡爾每隔一陣都要去收購點冒險者得到的資源,那裏棲息的野獸也魔獸比較多,草『藥』魔『藥』什麽的也能弄到一些,換取到的資源都是比較稀有的東西,很難得。”阿莫斯一副追憶往事的樣子,感歎了一下,“大叔我年輕的時候可是去了那裏不少次。”
要不然也攢不下來一金幣,和卡爾湊到了一起。
“你還有臉說!”提起這些事情卡爾就生氣,當初他也在這裏跑商,還收購過阿莫斯的東西,混熟了之後這家夥才腆著臉說,他為了賺錢帶著小夥伴哄抬物價,那一陣收購的價格幾乎翻了一倍,本來他倒買倒賣至少能夠賺五金幣,足夠他專門找人看管他了。
“哎呀,都幾十年過去了,你怎麽這麽小心眼呢。”阿莫斯嫌棄的看了眼卡爾,這家夥長著一張精明的臉,其實憨厚老實得不行,和自己正巧相反,當年他可是仗著自己長得憨厚,幹了不少缺德事,哄抬物價就是一個。
“好,那我跟著,不過我隻跟到奧姆峽穀,到了之後就分開。”景明盤算著反正他之前也是沒有目的的往外走,宿主曾經外出探險過,但是不是現在,而是在成年禮之後,大概是因為資質絕佳,被加深了催眠印象,導致他出來之後一心想要迴去,並且為此加倍努力,闖『蕩』了不少險境絕境,可當他往外闖『蕩』的時候,都已經二十出頭了,那些危險的地方,還不是景明現在可以去的。
景明想要先找一些不算太危險的地方,給高陽找一個新鮮的驅殼,然後和高陽一起和身體磨合,一起修煉,為之後的任務做準備。
景明想要給高陽找一個成年了的身體,這樣他就不用擔心以後再花費一年的時間,去看管高陽不要被成年禮蠱『惑』,偷偷跑去塔裏挑戰什麽的。
聽起來,奧姆峽穀附近的萊菈森林似乎是一個不錯的地方,至少冒險者這三個字,就代表了這個地方還是有一定危險『性』的,有危險的地方就一定會有人死翹翹,他隻要在附近守著就好了。
“如果你是想要去萊菈森林碰運氣,那我就不能讓卡爾帶上你了。”阿莫斯大叔一臉嚴肅,“萊菈森林雖然並不是什麽有名的險地,可也不是一個小孩子可以去的地方,卡爾曾經雇傭的冒險隊裏麵,三個一級劍士一個初級牧師一個二級冰霜法師,就這樣的陣容也遇到了危險,最後隻有法師跑了出來!”
這個世界大部分的人都是沒有修煉法術的資質,甚至能夠拿到劍士勳章的人都少之又少,在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普通人的情況下,在他們看來這個陣容,在奧姆峽穀裏麵都是令人驚歎的一支隊伍了,可最後還是遇到了危險,阿莫斯當然不放心景明一個人去那種地方。
有的地方雖然沒開化卻能遇到特別淳樸的人, 景明覺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 幹脆直接把大叔打迴來的咕咕鳥也處理了, 用燉菜的方式,借著大叔家裏存的糧食, 做了滿滿一大鍋。
“阿莫斯你家做啥東西了,咋這麽香呢!”
景明做飯加各種東西, 看到大叔眼花繚『亂』, 一家三口圍著景明對著鍋流口水,那香氣『逼』人,別說是他們,就連離老遠的鄰居都被引了過來。
“我在外麵遇到一個特別會做飯的小兄弟, 燉了一鍋咕咕鳥,你直接叫嫂子過來一起吃啊!”那大叔真是百忙之中從廚房中探出了個頭,招唿他鄰居過來一起吃飯。
“阿莫斯你居然連咕咕鳥都燉了,不是說好了要賣錢的麽?收貨的商人聽到消息都往這邊走了!”
當獵人基本就是靠天吃飯, 有時候運氣好了獵物多,有時候天氣壞了三五天都抓不到, 天氣季節好多因素都能夠影響到他們的收獲, 不趁著運氣好多賣點錢, 冬天的時候可是要餓肚子的!
景明就在廚房裏麵專心做飯,本來就想著很簡單的事情,燉個雞肉作為小小的報答,結果沒想到那大叔鄰居過來了不要緊,被圍觀而已,結果沒過一會外麵走進來一大堆人。
“阿莫斯聽說你今天收獲不錯啊!什麽東西這麽香?快給我也來一碗。”
咕咕鳥在這個小村鎮可以說是最好的食材之一了,難以捕捉不說,數量還很稀少,有的人一輩子都見不到幾次,也就阿莫斯這種專業的獵人才能捕捉得到,像是一次抓到兩隻,那可真是值得興奮的事情!
“阿莫斯他把咕咕鳥燉了。”那個大叔的鄰居,另一個獵人大叔從廚房裏麵走了出來,一臉的心疼,不過如果能放下那個碗吃慢點,那就更好了。
“那我不是白來了?不對不對,阿莫斯你一家才三個人,咕咕鳥至少也有十斤,怎麽可能一次吃兩隻,一隻整的我六十銅幣收,剩下那一隻你剩下多少?一斤肉十二銅幣,骨頭太多的地方六銅幣。”那個穿著一身棉布,一臉絡腮胡胖乎乎的商人,從腰間拿出自己的錢袋,晃得嘩嘩作響。
“就剩一隻了。”阿莫斯大叔嘴裏還叼著一個大腿肉,口齒含糊的走了出來,一手端著碗,一手拎著被捆好咕咕直叫的咕咕鳥。
“大妹子手藝見長啊,真香!有這手藝在家處理什麽皮『毛』,找個酒館做飯,每個月至少十五銀幣啊!要是我早知道大妹子這麽會做咕咕鳥,去年冬天你們根本就用不著吃土根充饑,把大侄子都餓瘦了。”
那個商人大叔直接豪爽的拿出一銀幣放在桌上,伸手接過咕咕鳥遞給後麵的小弟,然後咽了咽口水說道,“四十銅幣,分我一碗燉咕咕鳥!”
“卡爾你太客氣了,不過這錢我收下了。”阿莫斯接過錢,轉手塞進了景明的包裹裏,到廚房端了一碗燉肉放到桌上,“我婆娘什麽手藝,認識這麽多年你還不知道?這咕咕鳥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那是你家遠方親戚來竄門?”商人大叔扶著桌子往廚房方向看了看,啥都沒看到,『摸』了『摸』自己的腦袋說道,“也不知道人家是做什麽的,你說我要是出十五銀幣一個月,也不知道能不能請得動,就這手藝,我現在去開個酒館都不能賠錢!”
“不是親戚,我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不過估計懸。”阿莫斯大叔揮了揮手,抓了一塊肉塞進嘴裏,“今天打獵的時候遇到的小兄弟,手藝可好了,烤魯魯獸做的比我婆娘的麵包還軟,不對,皮還是很脆的!反正就是特別好吃,我聞著香味就過去了,本來想用咕咕鳥換點肉,沒想到被拒絕了,隻要了點皮子,我多塞了點東西還非要給我再做一頓飯,可惜了……馬上就要到成年禮,正忙著曆練呢,剛出門,估計是不會留下了的。”
“剛出門?我走商的時間也不短,每個月都會在附近轉一大圈,也沒聽說哪家酒館有個這麽好的廚子啊。”卡爾大叔嘴裏塞得滿滿,一邊咀嚼一邊疑『惑』的說道。
成年禮對大陸的每個人都很重要,一般因為這件事情出發的人,很少會在途中停留,除非他選擇好了自己要躲避的地方,或者已經進入了塔。
“這小兄弟是不想去塔吧?哎……咱們這些人和貴族不一樣,親戚幫忙看能看多久?專門雇人的話,一年的工錢我半輩子都不一定能夠賺夠錢,聽說能夠成功攔下的,至少要十人輪流單獨看守不能心軟,成年前修為稍微強一點的,幾十個人都不一定夠。”
卡爾迴想自己當年,走商賺了筆錢,花了一金幣找到了一個幫忙看守的地下組織,成年前幾天就進入了地牢,每天活在暗無天日的地牢裏,吃喝不錯,就是因為人員超載,最後成年的人一起聚眾出逃了,白瞎了他花的錢,連兩個月都沒看住。
“走一步算一步吧,大不了也就進去一趟,雖然迴來後會大病一場,挺過去就好了,如果能路上攢夠錢,或者找一個完全封閉出不去的地方,等成年禮過去之後讓人弄出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阿莫斯沒有想那麽多,他不像卡爾,接觸的多了對真相了解的也更多,一個一輩子都在村子裏生活的人,無知卻幸福,沒有那麽多煩惱。
“但願吧。”卡爾搖了搖頭,也不願想太多了,反正做飯的人他又不認識,之前的憂愁傷感隻不過是有感而發而已。
“大叔,時間不早了,我先走了。”景明收拾好東西,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小兄弟,你要不要留下來當個廚子?一個月十五銀幣。”卡爾看到人出來,趕緊擦了擦嘴,就算成功的幾率不大,怎麽也要試試再說啊。
“不了,我還有事情,我還想趁著沒成年多走走。”景明其實都聽到了,他在這個世界要待多久還不一定呢,他是來完成任務的,要銀幣又沒有用。
“小兄弟,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商吧,咱們商會明天要出發往奧姆峽穀,差不多要走個十幾天,你要是想到處走走,可以跟著我們,住處不用擔心,還能騎著疾風獸趕路,你隻要幫忙做做飯,我一餐給你五十銅幣,怎麽樣?要是一天你做三頓飯,到了奧姆峽穀就有將近二十銀幣了!”卡爾眼巴巴的看著景明,吃了這一頓就想要吃下一頓,這麽好吃的東西,他走南闖北這麽多年,也是頭一次吃到,就連上次什麽城主成婚宴請大家,吃的東西也沒有這個好吃!
“小兄弟你要是信得過大叔我,你就跟卡爾去吧,你年紀這麽小,第一次出門,多一份照應也是好的。”阿莫斯拍了拍景明的肩膀,卡爾這個人從商多年為人仗義,和他也是二十幾年的交情了,想當年他們還是在地牢認識的,那次“逃獄”成功,他也是出了很大一份力,被卡爾埋怨了好久。
“奧姆峽穀是哪裏啊?”景明沒有在宿主的記憶力獲取到這裏的記憶,對他來說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奧姆峽穀啊,是距離萊菈森林最近的一個據點,卡爾每隔一陣都要去收購點冒險者得到的資源,那裏棲息的野獸也魔獸比較多,草『藥』魔『藥』什麽的也能弄到一些,換取到的資源都是比較稀有的東西,很難得。”阿莫斯一副追憶往事的樣子,感歎了一下,“大叔我年輕的時候可是去了那裏不少次。”
要不然也攢不下來一金幣,和卡爾湊到了一起。
“你還有臉說!”提起這些事情卡爾就生氣,當初他也在這裏跑商,還收購過阿莫斯的東西,混熟了之後這家夥才腆著臉說,他為了賺錢帶著小夥伴哄抬物價,那一陣收購的價格幾乎翻了一倍,本來他倒買倒賣至少能夠賺五金幣,足夠他專門找人看管他了。
“哎呀,都幾十年過去了,你怎麽這麽小心眼呢。”阿莫斯嫌棄的看了眼卡爾,這家夥長著一張精明的臉,其實憨厚老實得不行,和自己正巧相反,當年他可是仗著自己長得憨厚,幹了不少缺德事,哄抬物價就是一個。
“好,那我跟著,不過我隻跟到奧姆峽穀,到了之後就分開。”景明盤算著反正他之前也是沒有目的的往外走,宿主曾經外出探險過,但是不是現在,而是在成年禮之後,大概是因為資質絕佳,被加深了催眠印象,導致他出來之後一心想要迴去,並且為此加倍努力,闖『蕩』了不少險境絕境,可當他往外闖『蕩』的時候,都已經二十出頭了,那些危險的地方,還不是景明現在可以去的。
景明想要先找一些不算太危險的地方,給高陽找一個新鮮的驅殼,然後和高陽一起和身體磨合,一起修煉,為之後的任務做準備。
景明想要給高陽找一個成年了的身體,這樣他就不用擔心以後再花費一年的時間,去看管高陽不要被成年禮蠱『惑』,偷偷跑去塔裏挑戰什麽的。
聽起來,奧姆峽穀附近的萊菈森林似乎是一個不錯的地方,至少冒險者這三個字,就代表了這個地方還是有一定危險『性』的,有危險的地方就一定會有人死翹翹,他隻要在附近守著就好了。
“如果你是想要去萊菈森林碰運氣,那我就不能讓卡爾帶上你了。”阿莫斯大叔一臉嚴肅,“萊菈森林雖然並不是什麽有名的險地,可也不是一個小孩子可以去的地方,卡爾曾經雇傭的冒險隊裏麵,三個一級劍士一個初級牧師一個二級冰霜法師,就這樣的陣容也遇到了危險,最後隻有法師跑了出來!”
這個世界大部分的人都是沒有修煉法術的資質,甚至能夠拿到劍士勳章的人都少之又少,在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普通人的情況下,在他們看來這個陣容,在奧姆峽穀裏麵都是令人驚歎的一支隊伍了,可最後還是遇到了危險,阿莫斯當然不放心景明一個人去那種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