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又有一半的人,會出於擔心詢問。
“這…是不是會有什麽代價啊?”
“當然有,代價便是對於遺忘的煩惱,再也不能迴憶起來了。”
那,似乎根本不算代價。
所以,他們選擇了交易。
這個神秘人做了什麽,沒人知道,就連當事人自己都不清楚,唯一明確的結果便是,煩惱的存在,的確被遺忘了。
不過,代價也確實付出了。
試問,假如一個人是因為家庭問題而煩惱呢?
那他便會因為永遠的忘記,自己的家,家人。徹底迷失!
是的,代價是很嚴重的,隻是從來都沒人,在乎而已。可能有人擔憂過,但都坐到了那張椅子上,就這麽什麽都不做離開,總感覺拉不下臉麵。
人性啊,可真是奇怪…
等到時間一長,神秘人有了一個新的名字。
“迷失者!”
可以說很貼切了,但這種都市傳說,可能隻是別人編出來的…陳東來就是這麽認為的,直到九個月前,陳東來真的見到了一個,打扮成巫師模樣的神秘人。
“呦,怎麽樣,我可以讓你忘記煩惱,有興趣做這筆生意嗎?”
這個畫風,總感覺跟預想的差距頗大。
“我可以進行記錄嗎?”
“可以!”
“那,開始吧!我能夠指定遺忘什麽煩惱嗎?”
“當然可以。”
“那,我想忘記——,真的能做到?”
“當然,現在,閉上眼睛,等到你睜開眼睛時,你便會將——遺忘掉。”
“3.1——9”
“——”
以上,便是記錄在陳東來本子上的,可陳東來自己,早就忘記了有這麽一次經曆,他再次醒來是在自己床上,而本子是他隨身攜帶的記事本,上麵的內容看完後,他先是驚愕,又感覺,自己好像確實見過,迷失者。
但唯獨,他選擇遺忘的那個東西。
記錄不見了。
陳東來不覺得自己會忘性大到,沒有寫,他寫了,甚至做了備份,還用自己設計的專用密碼開提醒。
可,密碼少了半截,備份也沒有了。
“我究竟…忘記了什麽…”
陳東來並不傷心,他反而額外興奮,畢竟,這可是他一直追求的大新聞啊,貨真價實的都市傳說,如果能夠曝光,不,就算隻是能做一次專訪報導。那銷量平平的馬騮報社,肯定能奔入熱門。
“桀桀桀桀——”
發出反派笑聲的陳東來,接著便開始了,長達大半年的,迷失者追蹤計劃。
大半年的時間,陳東來跑了十三個城市,找了接近上百人,至於拍攝的照片,那就更沒法數了。
而不懈的努力。
結果是,逐漸放大的野心,以及目標的最終確定。
從最開始隻是圖謀做一次專訪報道,變成抓活的。
陳東來膽子變大了,但還不至於沒腦子,所以專門跟共助會求助,還特意加注,“要最強的!”
畢竟,迷失者可是都市傳說,那戰鬥力不得是爆炸案。
如果試圖抓活的,身手不好,可不行。
而並不算長的等待時間,任閑就閃亮登場了。
對任閑的委托便是,在合適的地點出擊,將迷失者逮住。
“貓抓老鼠?那我熟啊!”
“話不要說的太滿,對方可是都市傳說。”
“嗯…知道了。”
“你這家夥這麽漫不經心的,真的靠得住嗎?先說好,要是錯過了這次機會,就等不來下次了。”
“你能找到第一次,還怕找不到第二次?”
陳東來翻個白眼。
“你傻嗎?人家可是都市傳說啊,一旦暴露,肯定會被防備的。”
“既然是都市傳說,難道不應該更遊刃有餘一點?”
“你,你不懂!總之,你聽我指示就行!”
任閑攤手。
“你是委托人,你說了算!”
“哼,還算有點正確的認知。”
嘖,這死胖子說話,果然好討人厭啊。
……
都市傳說迷失者,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出現的?
不知道。
他的確存在!
他的確能夠被追蹤!
他擁有可以抓住得可能性!
這,是確定的有關迷失者的三點。
作為純粹的都市傳說,迷失者並不是最熱門的那個,不過,陳東來運氣不錯,那麽多都市傳說,就隻遇到了迷失者。
為什麽說運氣不錯?
因為其他的都市傳說,可都會帶來死亡的。
萬一遇到,基本等於無了。
所以,這是幸運。
對於迷失者的追蹤,是漫長的,但並不算複雜。
迷失者會指定出現在城市得某一處。
夜深人靜,並不偏僻的地方。
所以才會因為那奇葩的造型,吸引他人的關注,這就是迷失者,它並不屬於那種,藏在別人找不到的地方,隻有通過一些特殊消息渠道才能尋找的家夥。
而是走在路上,就有一定概率碰到的角色。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迷失者隻會在夜晚出現,更準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之後。
雖然城市依舊還有人活動,但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在這個時間出門,畢竟,夜生活真的不豐富。
也就像陳東來這種家夥,才會不顧日夜的嗨皮。
而迷失者,會重複出現在同一個城市。
它似乎,是按照某種規律行動的,比如說,在一周時間,在同一個城市出現三次,然後以一片區域的城市為選擇點,每天都會準時打卡工作。
在三個月前,陳東來第二次見到了迷失者。
不過,他處於一個跟蹤得狀態,
他目睹了迷失者,跟另一個倒黴蛋的交易。
然後,這段記憶也殘缺的,
“我,終於又一次見到了他!”
“迷失者,活著的都市傳說,天呢,誰能相信,我居然真的找到了都市傳說。”
“他沒有發現我,他正在,給——————”
“嗯,果然跟——————”
“——————”
“哈哈,我敢保證,世界都會因為我的大新聞,而爆炸!”
“——————”
這便是記錄在他本子上的新證據,他又遺忘了見到迷失者的事,而筆記本上的記錄,也缺失了大半,一切仿佛都在說。
他不應該再追蹤了,持續的搜尋下去,他遲早會作繭自縛的。
但,陳東來的好奇心隻會愈發旺盛,而絕不會熄滅。
接下來,陳東來又找到了三次迷失者,他已經抓住了一定規律。
可,愈發了解迷失者的行動,陳東來也愈發的擔心,他覺得,並不是自己找到了迷失者而是迷失者,讓他找到了。
區別在於,他看似主動,實則是被動的。
如果是這樣,那迷失者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他有些不太能理解。
但,那肯定會是危險的下場,最起碼,迷失者可能會徹底消失的可能性,並不能忽略。
因此,冥冥之中,陳東來意識到,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機會了,對於迷失者的追尋,甚至,逮捕。
最少,他要再正麵麵對一次迷失者。
“這…是不是會有什麽代價啊?”
“當然有,代價便是對於遺忘的煩惱,再也不能迴憶起來了。”
那,似乎根本不算代價。
所以,他們選擇了交易。
這個神秘人做了什麽,沒人知道,就連當事人自己都不清楚,唯一明確的結果便是,煩惱的存在,的確被遺忘了。
不過,代價也確實付出了。
試問,假如一個人是因為家庭問題而煩惱呢?
那他便會因為永遠的忘記,自己的家,家人。徹底迷失!
是的,代價是很嚴重的,隻是從來都沒人,在乎而已。可能有人擔憂過,但都坐到了那張椅子上,就這麽什麽都不做離開,總感覺拉不下臉麵。
人性啊,可真是奇怪…
等到時間一長,神秘人有了一個新的名字。
“迷失者!”
可以說很貼切了,但這種都市傳說,可能隻是別人編出來的…陳東來就是這麽認為的,直到九個月前,陳東來真的見到了一個,打扮成巫師模樣的神秘人。
“呦,怎麽樣,我可以讓你忘記煩惱,有興趣做這筆生意嗎?”
這個畫風,總感覺跟預想的差距頗大。
“我可以進行記錄嗎?”
“可以!”
“那,開始吧!我能夠指定遺忘什麽煩惱嗎?”
“當然可以。”
“那,我想忘記——,真的能做到?”
“當然,現在,閉上眼睛,等到你睜開眼睛時,你便會將——遺忘掉。”
“3.1——9”
“——”
以上,便是記錄在陳東來本子上的,可陳東來自己,早就忘記了有這麽一次經曆,他再次醒來是在自己床上,而本子是他隨身攜帶的記事本,上麵的內容看完後,他先是驚愕,又感覺,自己好像確實見過,迷失者。
但唯獨,他選擇遺忘的那個東西。
記錄不見了。
陳東來不覺得自己會忘性大到,沒有寫,他寫了,甚至做了備份,還用自己設計的專用密碼開提醒。
可,密碼少了半截,備份也沒有了。
“我究竟…忘記了什麽…”
陳東來並不傷心,他反而額外興奮,畢竟,這可是他一直追求的大新聞啊,貨真價實的都市傳說,如果能夠曝光,不,就算隻是能做一次專訪報導。那銷量平平的馬騮報社,肯定能奔入熱門。
“桀桀桀桀——”
發出反派笑聲的陳東來,接著便開始了,長達大半年的,迷失者追蹤計劃。
大半年的時間,陳東來跑了十三個城市,找了接近上百人,至於拍攝的照片,那就更沒法數了。
而不懈的努力。
結果是,逐漸放大的野心,以及目標的最終確定。
從最開始隻是圖謀做一次專訪報道,變成抓活的。
陳東來膽子變大了,但還不至於沒腦子,所以專門跟共助會求助,還特意加注,“要最強的!”
畢竟,迷失者可是都市傳說,那戰鬥力不得是爆炸案。
如果試圖抓活的,身手不好,可不行。
而並不算長的等待時間,任閑就閃亮登場了。
對任閑的委托便是,在合適的地點出擊,將迷失者逮住。
“貓抓老鼠?那我熟啊!”
“話不要說的太滿,對方可是都市傳說。”
“嗯…知道了。”
“你這家夥這麽漫不經心的,真的靠得住嗎?先說好,要是錯過了這次機會,就等不來下次了。”
“你能找到第一次,還怕找不到第二次?”
陳東來翻個白眼。
“你傻嗎?人家可是都市傳說啊,一旦暴露,肯定會被防備的。”
“既然是都市傳說,難道不應該更遊刃有餘一點?”
“你,你不懂!總之,你聽我指示就行!”
任閑攤手。
“你是委托人,你說了算!”
“哼,還算有點正確的認知。”
嘖,這死胖子說話,果然好討人厭啊。
……
都市傳說迷失者,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出現的?
不知道。
他的確存在!
他的確能夠被追蹤!
他擁有可以抓住得可能性!
這,是確定的有關迷失者的三點。
作為純粹的都市傳說,迷失者並不是最熱門的那個,不過,陳東來運氣不錯,那麽多都市傳說,就隻遇到了迷失者。
為什麽說運氣不錯?
因為其他的都市傳說,可都會帶來死亡的。
萬一遇到,基本等於無了。
所以,這是幸運。
對於迷失者的追蹤,是漫長的,但並不算複雜。
迷失者會指定出現在城市得某一處。
夜深人靜,並不偏僻的地方。
所以才會因為那奇葩的造型,吸引他人的關注,這就是迷失者,它並不屬於那種,藏在別人找不到的地方,隻有通過一些特殊消息渠道才能尋找的家夥。
而是走在路上,就有一定概率碰到的角色。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迷失者隻會在夜晚出現,更準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之後。
雖然城市依舊還有人活動,但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在這個時間出門,畢竟,夜生活真的不豐富。
也就像陳東來這種家夥,才會不顧日夜的嗨皮。
而迷失者,會重複出現在同一個城市。
它似乎,是按照某種規律行動的,比如說,在一周時間,在同一個城市出現三次,然後以一片區域的城市為選擇點,每天都會準時打卡工作。
在三個月前,陳東來第二次見到了迷失者。
不過,他處於一個跟蹤得狀態,
他目睹了迷失者,跟另一個倒黴蛋的交易。
然後,這段記憶也殘缺的,
“我,終於又一次見到了他!”
“迷失者,活著的都市傳說,天呢,誰能相信,我居然真的找到了都市傳說。”
“他沒有發現我,他正在,給——————”
“嗯,果然跟——————”
“——————”
“哈哈,我敢保證,世界都會因為我的大新聞,而爆炸!”
“——————”
這便是記錄在他本子上的新證據,他又遺忘了見到迷失者的事,而筆記本上的記錄,也缺失了大半,一切仿佛都在說。
他不應該再追蹤了,持續的搜尋下去,他遲早會作繭自縛的。
但,陳東來的好奇心隻會愈發旺盛,而絕不會熄滅。
接下來,陳東來又找到了三次迷失者,他已經抓住了一定規律。
可,愈發了解迷失者的行動,陳東來也愈發的擔心,他覺得,並不是自己找到了迷失者而是迷失者,讓他找到了。
區別在於,他看似主動,實則是被動的。
如果是這樣,那迷失者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他有些不太能理解。
但,那肯定會是危險的下場,最起碼,迷失者可能會徹底消失的可能性,並不能忽略。
因此,冥冥之中,陳東來意識到,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機會了,對於迷失者的追尋,甚至,逮捕。
最少,他要再正麵麵對一次迷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