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歡凝聲道:“阿飛雖然年輕,但劍法已經是當世一流,收發由心。他若是想要將刺出去的劍停下來,並不難。”
“而能夠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再將劍刺進去三分,不讓阿飛法決,需要極為高妙的暗器功夫。”
說到這裏,,李尋歡停了下來,李君逢卻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們兩人曾經交手過,李尋歡知道李君逢的暗器功夫天下無雙。而在龍嘯雲死後,李君逢便從假山後走了出來,這種種跡象結合,李尋歡又如何會猜不到。
最開始的時候,隻不過是事情太過突然,一時沒來得及反應罷了。
李君逢聳了聳肩,笑道道:“老李你的眼光果然狠毒,怎麽?今次約我出來,是想要為你的兄弟報仇?”
既無金繩,也無玉鎖。
李君逢做事隻憑本心,想做什麽便去做,並不在乎所謂的世俗拘束。這世上能夠約束李君逢的人,或許就隻有無痕公子。
他把龍嘯雲殺了,裏麵或許有幾分是為了李尋歡,但更多的還是自己想要去做。
至於李尋歡,這家夥太過看重所謂的兄弟情誼。如今知道是他殺了龍嘯雲,李尋歡無論做什麽他都能接受。
當然,李尋歡若真是敢對他出手,那李君逢也不敢保證至此之後江湖是否還會有“小李飛刀”這一武林神話。
李尋歡喟然一歎道:“我知道阿飛和君逢兄的情誼,若非為了我,你們又何必會冒這麽大的風險出現在興雲莊之中,我又怎能怪你們。”
“隻是,以後就再也沒有人會照顧她了。”
她,自然就是林詩音。
若說起來,林詩音對李尋歡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在今日夜裏,林詩音被李君逢使用攝魂術暈了過去。
林詩音雖看起來柔柔弱弱,但在精神上卻遠比李君逢相信的堅毅得多,被攝魂後竟然提前了不少時間醒過來。
因為攝魂術的關係,林詩音並沒有關於李君逢的記憶。
醒來後,林詩音心緒不寧,她相信李尋歡絕非梅花盜,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相信。於是,她就一個人偷偷的去將李尋歡救了出來。
而後來,一番陰差陽錯之下,竟然就目睹了龍嘯雲被殺,暈了過去。
李君逢冷笑道:“嘿,李尋歡,現在外麵天下人都說你是一等一的英雄豪傑,卻是連自己的感情都不敢麵對,當真是個懦夫。”
李尋歡沉默,隻是喝著酒,隻覺得杯中的酒很苦。
“媽的,怎麽我又成居委會大媽了。”李君逢罵了一句,旋即道:“梅花牌你可還在手中?”
李尋歡從懷裏將牌子摸了出來,放到桌子上。
“我這一次會發動大力氣救你,很大原因為了這塊牌子,這塊牌子的意義你可知道。”李君逢說道。
李尋歡點了點頭道:“知道。”
他原本隻以為李君逢的無痕門不過是個無名無姓的小門派,加不加入都無所謂。可卻沒想到,這個門派在短短的時間中,卻成了天下聞名的龐然大物。
李尋歡並不想加入任何勢力,隻想做一個無萍浪子。卻沒有料到,牌子還來得及退還迴去,就被誣陷為了梅花盜。
而如今,李君逢花了大力氣將他救出來,這一份人情欠下,以後怕想要退出無痕門怕也不容易了。
“既然知道,那就最好。明日會有人來接引你進入門派,告訴你應有的責任和權利,希望你能好好遵守。”
說罷,李君逢拿起酒壺,掂量了一番,裏麵還有一大半。
“你請我喝酒,可喝酒卻是人、景、酒,三者缺一不可。如今縱有美景,美酒,你想的卻實在太多,以後有緣再聚吧。”
李君逢拿起酒壺便離開了,他已經看出李尋歡今日請他喝酒的緣由,是想要將事情攤開,不至於李君逢和阿飛為了這件事而後悔內疚。
李尋歡總是不願意去傷害別人。
林詩音,大概就是唯一一個列外。
可他卻不知,龍嘯雲與李君逢而言,實在算不得什麽,死了的龍嘯雲更是不比一顆塵埃來的更重。
李尋歡看著李君逢離開的身影,心頭一疼:“百年的女兒紅啊!好不容易才在酒窖中找到的,這混賬家夥,竟然就連整壺酒都拿走了。”
……
次日,天寒,小雪。
興雲莊的後牆外,有條小小的衡堂。起風時,這裏塵土飛揚,下雨時泥濘沒足,高牆擋住了日光,衡堂裏幾乎終年見不到陽光。
可在這樣的地方,卻還有個雞毛小店,前麵買些粗糲的飲食,後麵又三五間簡陋的客房。
店主人喚做孫駝子,個殘廢的侏儒,在這裏已經住了十四年的時間。
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曆,他每日隻是在這裏等著那些卑賤的過客,用低微的代價換取食宿。
“又下雪了,看來今天又沒有什麽生意。”
孫駝子看了看外麵的天色,喃喃的說道。
今天外麵還在下雪,冷風刮的人徹骨生寒,很少有人願意在這樣的天氣中行走。
他在考慮著,是否要閉門打烊,然後在燒一爐子的柴火,一邊取暖,一邊喝酒,這樣也愜意得很。
可是,這樣的鬼天氣,卻偏偏還真的就來了一個客人,來了一個平日裏絕不會出現的客人。
之所以說是絕不會出現,是因為這位客人很年輕,很英俊,穿的也如同王孫公子一般,和這裏的環境格格不入。
這位客人點了一疊小酒小菜,打了一斤燒刀子。不僅酒量大的驚人,出手也大方得很。
李君逢坐在凳子上,喝著粗劣的燒刀子,這倒是他第一次喝這麽便宜,這麽“粗糙”的酒。
這味道的確濃烈的很,好像是有一團火在喉嚨裏燒。
“孫二先生為一代高手,卻隱居此地十四載,清苦無比,當真是一諾千金,為當今武林楷模。”李君逢喝了一口酒,忽的說道。
孫駝子臉色一變,旋即撓了撓腦袋,訕笑著說道:“這位公子說笑了,駝子就一個開小店的,怎麽就成了高手。我要是高手,怎麽還會待在這裏。
“而能夠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再將劍刺進去三分,不讓阿飛法決,需要極為高妙的暗器功夫。”
說到這裏,,李尋歡停了下來,李君逢卻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們兩人曾經交手過,李尋歡知道李君逢的暗器功夫天下無雙。而在龍嘯雲死後,李君逢便從假山後走了出來,這種種跡象結合,李尋歡又如何會猜不到。
最開始的時候,隻不過是事情太過突然,一時沒來得及反應罷了。
李君逢聳了聳肩,笑道道:“老李你的眼光果然狠毒,怎麽?今次約我出來,是想要為你的兄弟報仇?”
既無金繩,也無玉鎖。
李君逢做事隻憑本心,想做什麽便去做,並不在乎所謂的世俗拘束。這世上能夠約束李君逢的人,或許就隻有無痕公子。
他把龍嘯雲殺了,裏麵或許有幾分是為了李尋歡,但更多的還是自己想要去做。
至於李尋歡,這家夥太過看重所謂的兄弟情誼。如今知道是他殺了龍嘯雲,李尋歡無論做什麽他都能接受。
當然,李尋歡若真是敢對他出手,那李君逢也不敢保證至此之後江湖是否還會有“小李飛刀”這一武林神話。
李尋歡喟然一歎道:“我知道阿飛和君逢兄的情誼,若非為了我,你們又何必會冒這麽大的風險出現在興雲莊之中,我又怎能怪你們。”
“隻是,以後就再也沒有人會照顧她了。”
她,自然就是林詩音。
若說起來,林詩音對李尋歡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在今日夜裏,林詩音被李君逢使用攝魂術暈了過去。
林詩音雖看起來柔柔弱弱,但在精神上卻遠比李君逢相信的堅毅得多,被攝魂後竟然提前了不少時間醒過來。
因為攝魂術的關係,林詩音並沒有關於李君逢的記憶。
醒來後,林詩音心緒不寧,她相信李尋歡絕非梅花盜,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相信。於是,她就一個人偷偷的去將李尋歡救了出來。
而後來,一番陰差陽錯之下,竟然就目睹了龍嘯雲被殺,暈了過去。
李君逢冷笑道:“嘿,李尋歡,現在外麵天下人都說你是一等一的英雄豪傑,卻是連自己的感情都不敢麵對,當真是個懦夫。”
李尋歡沉默,隻是喝著酒,隻覺得杯中的酒很苦。
“媽的,怎麽我又成居委會大媽了。”李君逢罵了一句,旋即道:“梅花牌你可還在手中?”
李尋歡從懷裏將牌子摸了出來,放到桌子上。
“我這一次會發動大力氣救你,很大原因為了這塊牌子,這塊牌子的意義你可知道。”李君逢說道。
李尋歡點了點頭道:“知道。”
他原本隻以為李君逢的無痕門不過是個無名無姓的小門派,加不加入都無所謂。可卻沒想到,這個門派在短短的時間中,卻成了天下聞名的龐然大物。
李尋歡並不想加入任何勢力,隻想做一個無萍浪子。卻沒有料到,牌子還來得及退還迴去,就被誣陷為了梅花盜。
而如今,李君逢花了大力氣將他救出來,這一份人情欠下,以後怕想要退出無痕門怕也不容易了。
“既然知道,那就最好。明日會有人來接引你進入門派,告訴你應有的責任和權利,希望你能好好遵守。”
說罷,李君逢拿起酒壺,掂量了一番,裏麵還有一大半。
“你請我喝酒,可喝酒卻是人、景、酒,三者缺一不可。如今縱有美景,美酒,你想的卻實在太多,以後有緣再聚吧。”
李君逢拿起酒壺便離開了,他已經看出李尋歡今日請他喝酒的緣由,是想要將事情攤開,不至於李君逢和阿飛為了這件事而後悔內疚。
李尋歡總是不願意去傷害別人。
林詩音,大概就是唯一一個列外。
可他卻不知,龍嘯雲與李君逢而言,實在算不得什麽,死了的龍嘯雲更是不比一顆塵埃來的更重。
李尋歡看著李君逢離開的身影,心頭一疼:“百年的女兒紅啊!好不容易才在酒窖中找到的,這混賬家夥,竟然就連整壺酒都拿走了。”
……
次日,天寒,小雪。
興雲莊的後牆外,有條小小的衡堂。起風時,這裏塵土飛揚,下雨時泥濘沒足,高牆擋住了日光,衡堂裏幾乎終年見不到陽光。
可在這樣的地方,卻還有個雞毛小店,前麵買些粗糲的飲食,後麵又三五間簡陋的客房。
店主人喚做孫駝子,個殘廢的侏儒,在這裏已經住了十四年的時間。
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曆,他每日隻是在這裏等著那些卑賤的過客,用低微的代價換取食宿。
“又下雪了,看來今天又沒有什麽生意。”
孫駝子看了看外麵的天色,喃喃的說道。
今天外麵還在下雪,冷風刮的人徹骨生寒,很少有人願意在這樣的天氣中行走。
他在考慮著,是否要閉門打烊,然後在燒一爐子的柴火,一邊取暖,一邊喝酒,這樣也愜意得很。
可是,這樣的鬼天氣,卻偏偏還真的就來了一個客人,來了一個平日裏絕不會出現的客人。
之所以說是絕不會出現,是因為這位客人很年輕,很英俊,穿的也如同王孫公子一般,和這裏的環境格格不入。
這位客人點了一疊小酒小菜,打了一斤燒刀子。不僅酒量大的驚人,出手也大方得很。
李君逢坐在凳子上,喝著粗劣的燒刀子,這倒是他第一次喝這麽便宜,這麽“粗糙”的酒。
這味道的確濃烈的很,好像是有一團火在喉嚨裏燒。
“孫二先生為一代高手,卻隱居此地十四載,清苦無比,當真是一諾千金,為當今武林楷模。”李君逢喝了一口酒,忽的說道。
孫駝子臉色一變,旋即撓了撓腦袋,訕笑著說道:“這位公子說笑了,駝子就一個開小店的,怎麽就成了高手。我要是高手,怎麽還會待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