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禍不單行,福無雙至。可在二十世紀的最後這一年裏,韓丁不僅心想事成,而且好事成雙。他在美國的大伯因病過世之後,在遺囑中把他在青島的一幢海邊別墅指名分給韓丁繼承,韓丁的爸媽為這事專門去了一趟青島,把那幢舊房子賣了八十萬塊人民幣。韓丁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富翁,他把這事告訴羅晶晶的那天晚上,他們兩人到五星級的王府飯店痛快地飽餐了一頓自助餐,以慶祝他們即將到來的豐衣足食。


    韓丁的父母把錢存在韓丁名下,把存單交給了韓丁。按照父母的意見,現在把這個錢存起來,是為了韓丁考完托福出國後,拿這錢換成美元帶出去。除了出國學習之外,韓丁將來總要結婚的,總會有孩子的,這些人生大事都需要錢。四十歲以上的人都保留著儲蓄的習慣,以豐補歉,以防萬一,過著今天的日子,擔心的卻是明天。而韓丁這種年輕人卻不屑於整天工於算計地生活,他們更重視現在的享樂,抵抗不了眼前的誘惑,未來的事未來再說吧。何況,自從他和羅晶晶相逢並且相愛以後,他早就打消了去美國留學的念頭,更何況他準備去投奔的大伯也不在了。他先用這筆錢把父母看了十幾年的二十五英寸彩電換成了三十四英寸的,又給他媽買了一枚翡翠戒指,給他爸買了一套精裝《二十四史》,然後就是給羅晶晶買東西。羅晶晶說過,她對吃無所謂,她喜歡穿。她的衣服都過時了,所以,他們就去買衣服,去國貿地下、去王府地下、去賽特、去燕莎、去恆基、去豐聯,北京的高檔商場他們都去遍了。羅晶晶紮進時裝堆裏的那份興高采烈的樣子讓韓丁心裏無比舒服。是的,他發過誓,他要讓這個不幸的女孩過得比誰都幸福!


    穿戴齊全之後,就輪到臉上的脂粉。韓丁這才知道羅晶晶這麽細嫩的皮膚敢情都是用最名貴的化妝品保養出來的。他這才知道羅晶晶以前最常用的搽臉油名叫倩碧,羅晶晶張口就能說出它的價錢——三百六十元。三百六十元,聽上去尚可接受,但一買才知道,那竟是很小的一瓶,要是韓丁搽臉也就夠搽半個月的。還有香水,她喜歡的牌子叫夏奈爾。夏奈爾!韓丁覺得那是英國王妃和丹麥公主才用的牌子。他這才知道他發的那點橫財其實是養不起真正的羅晶晶的。


    他們第一次紅臉的爆發點就發生在香水上,那是在中糧廣場的香水櫃台前,羅晶晶讓售貨員拿了那瓶六百多元的夏奈爾,噴了一點在自己的左腕上,用右腕摩擦著聞。韓丁看了看價牌,馬上婉轉地表示:“太貴了咱們別買了。”羅晶晶果然一句話不說地把香水退了迴去,這讓韓丁非常感動,於是主動拉著她到另一個櫃台去又買了一瓶倩碧,上次買的那瓶倩碧差不多快用完了。他們買完倩碧又去看服裝,轉了半小時後羅晶晶居然又迴到香水櫃台,執意要買那瓶夏奈爾。韓丁真的生氣了,當著售貨員的麵質問羅晶晶:“咱們剛才不是說好不買了嗎?”羅晶晶臉上下不來,還沒等售貨員把香水拿出來,她便紅著臉跑開了。在迴家的路上也不和韓丁說話。晚上雖然照常給韓丁做了飯,但隻是熱剩飯而已。韓丁吃完飯,利用幫羅晶晶洗澡的機會溫存了半天,才把羅晶晶逗笑了。到晚上上了床,韓丁才和她心平氣和地討論白天的糾紛,他說我倒不是真花不起這六百多塊錢,我生氣是咱們都說好不買了你轉一大圈迴去又要買,說話太不算話了。羅晶晶說:“我又沒說不買,買香水都是先噴一點在手腕上,半小時以後再聞,合適了再買。這個香型我以前沒用過,哪有當場買的?”韓丁這才明白羅晶晶在商場裏轉來轉去是等著手腕上的香水揮發得恰到好處時再聞、再買。韓丁真是長見識了,不僅知道了香水該怎麽買,而且,他從羅晶晶內行的闡述中,真正領教了她這千金小姐確實不是假的。


    是的,羅晶晶顯然從小養尊處優慣了,雖然她很喜歡模特這個工作,但韓丁發現她很少自己主動出去找活兒,韓丁有錢之後她更是懶得動彈。他發現這個從小吃穿不愁的女孩特別缺乏事業心和危機感。她每天除了給韓丁做飯,做各種好吃的東西之外,就是睡覺。睡覺之後,就是逛街,逛各種名牌商店。有一次有個商店又想找幾個櫥窗裏的活體模特,把電話打過來叫她去,她一口推掉了。這種在櫥窗裏擺姿勢的活兒,又累又不體麵,她不到餓肚子的那一步是絕對不幹了。幹十天半個月不就才兩三千塊嗎?寧可少噴一點夏奈爾也不去了。


    羅晶晶的這些毛病、缺點,在他們彼此熟悉之後,在韓丁突然有錢之後,終於一一浮現出來,但為時已晚,韓丁已經愛上了這個女孩。愛是排斥理性的。羅晶晶的種種缺點就算韓丁全都了然在目,心裏卻產生不了一點厭惡。他明明知道羅晶晶的購物欲和虛榮心是不對的,但他仍然勤勤懇懇地陪她逛店,為她喜歡的那些不實用的名牌掏錢。有錢之後,他們常常不在家吃飯,晚上想吃什麽,打輛出租車就去了。有時他們會花上三十多塊錢的車費去吃一頓二十多塊錢的麵條,就跟抽風似的。周末他們常常會一起到舞廳、迪吧這類地方去玩兒。其實,韓丁並不喜歡這種鬧哄哄的地方,他去這種地方不是為了尋找興奮,他的興奮點在於與羅晶晶金童玉女般地出雙入對,引來無數羨慕的、驚異的、色迷迷的目光,這些目光能讓韓丁感到非常得意。


    羅晶晶也喜歡不動聲色地出這種風頭,每次出去玩兒之前總要花很長時間刻意打扮。令韓丁放心的是,羅晶晶的名牌時裝和名牌香水並不是為了招蜂引蝶,而是為了和女孩爭奇鬥豔。在那些夜生活的場所裏,女孩和女孩之間從來互不搭腔,其實心裏都是互相打量較著勁兒的。


    除此之外,羅晶晶身上剩下的就都是優點了。她的缺點是因為她從小無憂無慮的生活環境,同樣,她的優點也來源於此。比起那些從小麵臨生存競爭的人來說,羅晶晶的個性要單純得多、厚道得多。她不善鑽營,不那麽勢利,比較善良,富於同情心,這些優點是好多事業心強的女孩所沒有的。韓丁覺得他爸爸以前總說的那句話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一個人的優點必然包含了一個人的缺點;相反,一個人的缺點也常常包含了他的優點。他第一次帶羅晶晶迴家去見“公婆”時,就是這樣跟他爸評價羅晶晶的。他說:“爸,您說的好多話都過時了,可這句話絕對至理名言!”他爸白了他一眼:“廢話,這話是列寧說的。”


    韓丁帶羅晶晶去見“公婆”,要是按過去的傳統,就算是訂婚了。可現在的年輕人,頭腦裏沒那麽多程序,而且誰願意那麽早就結婚呢?婚姻對他們來說,已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彼此相愛。更重要也更本質的是,韓丁是在羅晶晶一無所有之後才愛上她的,而羅晶晶則是在韓丁突發橫財之前愛上他的,這樣的相愛難道還不純潔嗎?還不牢靠嗎?還需要懷疑嗎?


    他們的愛情已經無須用婚姻來加以鞏固和證明,何況,他們的年齡,加到一起還不到四十五歲,還不到談婚論嫁的時候。韓丁的父母也希望兒子目前專注於學業或者事業,如果韓丁不願意出國留學的話,也可以考研,現在是知識經濟的時代,學曆越高越吃香。不願考研的話,也可以集中精力好好工作,在所裏把基礎打好,多積累實踐經驗,在實踐中也同樣可以成就一番事業。而羅晶晶,以韓丁父母的意見,也應該去補習一下,考個大學什麽的還來得及。無奈長輩言之諄諄,晚輩聽之藐藐,聽了點頭稱是,其實並不上心。雖然韓丁平時也總勸羅晶晶去學點文化,至少看點書什麽的,看什麽都行,隻要是書,必定開卷有益!但他也知道這年月漂亮的女孩子,特別是那些搞藝術當模特做明星夢的女孩子,有幾個愛看書的?瞧瞧那些已經成了腕兒的明星們,那些大明星們,有多少是靠文化、靠功力、靠刻苦、靠積累才成星的?不多!多的是靠一部戲、一首歌、一個節目,甚至靠幾句貧嘴一夜成名。好多港台明星連話都說不清楚,不也照樣紅嗎?現實的榜樣是不可抗拒的,是任何道理都解釋不了的。他們給無數仰慕者提供了一個現成的啟示和明確的方向——機會才最重要!隻要有了機會,本事平平也照樣黃金萬兩!羅晶晶的問題是,她連機會都懶得去爭,她自恃天生麗質,老是等著別人找上門來憐香惜玉。所以,韓丁想,她這個樣子,多晚也出不了名。不過,正如列寧說的,一個人的缺點必然包含了一個人的優點。比起那些過於爭名奪利甚至不惜拿身體、臉盤兒做代價的女孩子來說,韓丁寧可羅晶晶養在深閨一事無成,也絕不容許她為了事業以身相許。他有時甚至為羅晶晶的缺點而沾沾竊喜:這年頭能有這樣一個漂亮女孩不圖名不圖利不泡吧不泡那些男人的飯局踏踏實實地守著你,每天早上送你出門,晚上等你迴家,迴家幫你寬衣、幫你擦臉、幫你洗頭,然後一起吃飯、一起看電視、一起聊天、一起上床雲雨恩愛……有這樣的女孩你還不知足嗎?


    如果說,父母對韓丁和羅晶晶學業事業上的勸誡可以權當耳旁風的話,那麽,他們對韓丁羅晶晶同居生活的幹預,則確實給了韓丁很大壓力。父母為這事找韓丁嘮叨了多次,也正式談過話,態度很強硬:“你和她並沒有結婚,你們結婚也還早,怎麽能如此堂而皇之地住到一起去呢?”韓丁父親的話更坦率:“你和羅晶晶,你們是不是整天泡在一起,你們有沒有婚前性行為,這我們都不幹涉,我們也幹涉不了。時代變了,我們的意見隻能是供你們參考。但你們現在住的是我和你媽單位分的房子,你周圍左右的鄰居都是我們單位裏的同事,人家會怎麽議論、怎麽看待我們?這不僅僅是你們年輕人自己的私事,而是要影響到我和你媽在單位裏的形象,我們當然要幹涉!”韓丁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在單位又是頭頭,他們的單位又是那種風氣古板的地方,於是韓丁不得不迴家與羅晶晶商量。韓丁的媽媽給韓丁出了一個主意,她說可以讓羅晶晶先住到他們那裏去。韓丁媽媽挺喜歡羅晶晶,也願意和她做伴互相有個照應。但韓丁不同意,羅晶晶當然也不願意。他們生活在一起快半年了,正迷戀在美妙的兩人世界裏,誰也不想打破現狀分居單過。韓丁想了半天,最後找到了一條兩全其美的出路。他對羅晶晶說:這是唯一的出路了,既可以保全父母的麵子,又可以將兩個人現在的幸福進行到底,就看你同意不同意了。


    羅晶晶說:“好啊,我當然同意了,你快說你快說到底是什麽主意?”


    韓丁說:“結婚!”


    羅晶晶嚇了一跳:“結婚?”


    韓丁說:“咱們已經過了法定的年齡,索性就結婚,正大光明地住在一起。”


    羅晶晶愣了半天,才驚訝地說:“這……這麽早就結婚?”


    羅晶晶這個態度,讓韓丁有點意外,有點尷尬,甚至也有點惱火。但他用一種平和的口氣掩飾了心裏的不快,他問:“那你打算什麽時候結婚?”


    羅晶晶絲毫沒有意識到她的迴答讓韓丁不高興了,還理直氣壯地頂嘴道:“幹嗎非要結婚,不結婚就不能住在一起嗎?住在一起互相照顧,幹嗎一定要去拿一張結婚證?”


    韓丁索性攤開了問:“你是不是有什麽別的想法?是不想現在結婚,還是根本就不想結婚,還是僅僅不想和我結婚?”


    羅晶晶說:“我不想現在結婚。”


    韓丁又問:“那你到底愛不愛我?”


    羅晶晶說:“我不愛你幹嗎跟你在一起?”


    韓丁緊逼了一句:“你打算跟我在一起多長時間,暫時還是永遠?”


    羅晶晶說:“那要看你了,看你對我怎麽樣。”


    韓丁說:“那你說我對你怎麽樣?”


    羅晶晶說:“還行吧。”


    “還行吧?”韓丁有點激動了,“我說真的我都不知道怎麽愛你了,對你來說就是還行吧,你他媽有沒有良心?”


    羅晶晶毫不示弱地反擊:“你對我好,我對你就差嗎?我每天在家收拾屋子、做飯、拖地板,我還老給你洗頭呢!過去都是人家伺候我,我伺候過誰呀?像我這樣對你好的人你到哪兒找去?你說你對我好,你對我好在哪兒啊?”


    韓丁終於忍不住發了脾氣,他長這麽大,從來沒對任何人這麽百依百順過,他百依百順得都放棄了自己的是非原則——他不讚成羅晶晶整天賴在床上睡大覺,她非要睡,也就隨她;他不讚成她那麽不愛學習那麽沒有事業心,她就這樣,也就算了;他不讚成她買這樣那樣不實惠還死貴的東西,她非買,也就買了。如果沒有愛,沒有和她廝守一輩子的期待,他才容忍不了一個有這麽多毛病的女孩呢。他知道羅晶晶最初對他一直是被動的、無心的,她最初喜歡跟他在一塊兒玩兒,並不是為了愛,現在的女孩身邊總要有幾個異性的玩伴陪著她玩兒的。但要找一個能對她這樣遷就順從,能像他這麽全心全意對她好的男的,就不容易了。男人渴望的是女人的身體,一朝得手就算達到目的,再往下男人如果還在乎你,那就全靠愛了。愛這個字眼兒在好多男人嘴裏,是個牙磣的話題。


    韓丁生氣,是因為羅晶晶對和他結婚的態度,並沒有他原想的那麽熱烈。他的氣憤緣於他的失望。他這麽多天對她全心全意,本以為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而且,羅晶晶對他的好,對他的那份溫情,給了他一個錯覺,讓他以為他一提出和她結為夫妻白頭到老,她就會熱淚盈眶地撲進他的懷裏輕聲問他:“這是真的嗎,你決定了嗎?”他再深情地說:“對!我決定了!”然後兩人一起花前月下,山盟海誓一番……


    但情形完全不是這樣。


    羅晶晶讓韓丁受了刺傷,他氣悶了半天,才沉著聲音說道:“你不想結就算了,你不想結我不能勉強你。”停了一下,他幾乎像背書一樣把婚姻法理論中最經典的一段背誦出來,“婚姻是一男一女以愛情為基礎,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自主自願的結合。你如果不是自主自願的,我不會勉強。”


    說完,他穿上衣服,紅著臉走出了屋子。羅晶晶沒有說抱歉的話、哄他的話,甚至沒有一句解釋或辯白,她靜靜地待在他的身後,一聲不響地看著他獨自出門而去。


    韓丁下了樓往街口走,地上濕漉漉的,不知何時下了場陣雨,雨後的空氣清新濕潤,但有點冷。現在已經是秋天了,韓丁從心裏往外打著抖,他掏出香煙,點上一根,用力吸,感覺上暖和了少許。煙經過肺部,吐出來時變得青虛虛的,在潮濕的微風中張皇地散去。他一連抽了兩根煙,心裏漸漸安靜下來,後悔剛才對羅晶晶發火。一個無親無靠、寄人籬下的女孩,對別人的臉色肯定是敏感的。他想著羅晶晶在他怒氣衝衝的身後默然不語,一定是傷心難過了……韓丁越想越悔,他扔了煙,轉迴身,快步向家裏走去。


    他迴到家時家裏依然亮著燈,但已不見羅晶晶的蹤影。他屋裏屋外找了兩遍才確信羅晶晶已經走了。在得到這個確信的刹那他嚇壞了,他以為羅晶晶咽不下這口氣棄他而走了。他手忙腳亂地跑進臥室,拉開立櫃的櫃門,看到羅晶晶的衣服都在櫃裏好好地掛著。他到壁櫥裏看,羅晶晶的皮箱也好好地放著,他這才喘息稍定,這才想起撥打羅晶晶的手機。


    羅晶晶的手機關著。


    韓丁穿上一件禦寒的短大衣,再次跑出家門。他去了羅晶晶在三元橋那個當模特的朋友的住處。那是一間小平房,韓丁以前曾陪羅晶晶來這裏取過她的東西。此時小平房的房門緊緊地關著,窗簾嚴嚴地拉著,但韓丁還是能輕易看到門縫裏泄露出來的燈光,能聽到小屋裏有兩個女人的聲音噥噥低語。他輕輕地、禮貌地、帶著些歉意地敲門。


    門裏的說話聲戛然而止,片刻的靜默之後,一個女孩的聲音問:


    “誰?”


    韓丁說:“我。”


    屋裏警覺地問:“你是誰?”


    韓丁說:“我是來找羅晶晶的。”


    屋裏馬上說:“她不在這兒了,她早走了。”


    韓丁說:“你知道她現在在哪兒嗎?”


    屋門終於打開了,那個當模特的女孩探出頭來,在這一瞬間韓丁一眼瞥見這間十平方米的小屋裏,還坐著另一個女孩子。是個陌生的女孩子。他的心一下子落空了。開門的女孩說:“羅晶晶搬到她男朋友那裏去了,在崇文門那邊吧,你認識她男朋友嗎?”


    韓丁謝了那個女孩,低頭往迴走,走到大街上發覺自己除了迴家沒有去處。因為他不知道在這個規模浩大的城市中,除了他們在崇文門的那個溫暖的家,羅晶晶還能投奔何處。


    韓丁坐了出租車,神魂恍惚地迴到了崇文門。一進家門發現屋裏有些異樣,他走時燈是開著的,可迴來時已漆黑一片。這一片漆黑卻把韓丁心頭轟的一下照亮了。他快步走進臥室,打開燈,看見羅晶晶已經躺在被窩裏睡了。她顯然知道他進來了,但還背朝他一動不動地裝著睡。韓丁脫了衣服,上了床才說:“你以後出去,去哪兒跟我說一聲。”羅晶晶依然沒有迴身,但卻迴了嘴:“你出去也沒跟我說呀。”韓丁說:“我就在門口站了一會兒。你去哪兒了?”羅晶晶說:“我出去喝酒去了。”韓丁問:“你到哪兒喝酒去了?”羅晶晶愛答不理地說:“上酒吧喝酒去了。”韓丁坐起來,抬高聲音說:“你去酒吧那種地方不怕學壞嗎?酒吧裏的男人有多少正經的!”羅晶晶沒有和他爭吵,從床上起身,打開衣櫃,一聲不響地拿出另一套被褥,一聲不響地抱著被褥走出臥室。韓丁問:“你幹什麽去?”羅晶晶也不理他。韓丁追出去,見她走進書房,並且“砰”的一聲,把門關上並且反鎖住了。


    一連兩天他們都各睡各的。一連兩天羅晶晶都不做飯,都是韓丁下了班迴家後再出去買飯迴來,買迴來她也不吃。她隻是在書房裏待著,聽音樂、上網。她最近迷上了上網聊天。上網聊天在韓丁看來是最無聊的事情,而網絡愛情在韓丁看來連無聊都不是,簡直就是無恥,見都沒見過談什麽戀愛?網絡愛情隻是讓那些無聊的人發泄一下自己的性幻想罷了,和**差不多。他每次把買來的飯菜在微波爐裏加了熱,放在書房的桌子上時,羅晶晶連看都不看,也不主動和他說話,他問她一句,便答一句,而且是應付差事故作冷淡地答一句。韓丁在她身後轉兩圈,無話可說,臊眉搭眼地退出去,也不敢幹預她的“聊天”。他退到客廳去看電視,那一陣電視裏正播一部青春劇,男男女女老大不小了還在裏麵撒嬌裝嫩,他耳朵留意著書房裏的動靜,而對屏幕上的裝嫩一族則不知所雲。


    如果他困得熬不住,就自己走到臥室去睡。早上起床他走時羅晶晶還沒起,書房的門還關著。這樣的冷戰持續到第三天,第三天的晚上韓丁迴家時終於又聽到了廚房裏鍋碗瓢盆的碰撞聲和蔬菜下鍋的嗞啦聲,這些熱鬧的聲音和飄溢出來的香味把一股濃濃的溫情熨進韓丁的心坎裏。他走進廚房,從身後輕輕地抱住正在炒菜的羅晶晶,羅晶晶用胳膊肘把他頂開了。


    “別鬧,小心燙著我!”


    他們重歸於好。一起吃了晚飯,一起看了電視,羅晶晶重新搬迴臥室睡覺,韓丁也沒有再提結婚的事情。


    生活恢複了往日的寧靜,像過去那樣,每天清晨韓丁一睜開眼睛,各種幸福的細節和細節中的溫存便周而複始。但韓丁心裏從此多了一層陰影,他搞不清羅晶晶為什麽不願和他結婚。第一,她肯定不是不愛他,她不愛他就不會和他住在一起,何況,他們在一起是多麽的和諧啊,這和諧裝是裝不出來的;第二,肯定也不是為了事業,她整天逛街、睡覺、看電視、上網聊天,她有什麽事業?第三,也不是受什麽人影響,她無親無友,除了韓丁之外幾乎再沒有其他社會關係。那又為什麽呢?韓丁百思不得其解。


    幾天之後,當韓丁確認前幾天的不快已經時過境遷,他還是心平氣和地、故作隨意地,在晚間的飯桌上,再次和羅晶晶提起了這個事情。


    他說:“你要不想結婚的話,也行,那你住到我爸爸媽媽那邊去怎麽樣?我一下了班也過去。”


    羅晶晶正低頭吃飯,聞此言便果斷抬頭,迴了一句:“我不去。”韓丁也不想她去,他要的是兩人世界,爸爸媽媽就是再好再親,也不比兩人單住活得放鬆。但他還是勸道:“我爸媽人特好,你不是也說他們特好嗎?”


    羅晶晶皺著眉看他,說:“我和我爸都不住在一塊,我就喜歡一個人自由自在。”


    韓丁抬杠道:“那你幹嗎和我住一塊兒?”


    羅晶晶滿口是飯,白了他一眼:“廢話。”


    “廢話?廢話你不和我結婚了!”


    “我不是不和你結婚,我是不想這麽急就結婚。”


    “為什麽?我搞不懂為什麽!”


    羅晶晶悶了片刻,啞聲說:“我心裏亂著呢,我忘不了過去的好多事,沒心情結婚。”


    韓丁似乎有些感應,但仍然似懂非懂,他讓自己的聲調盡量親切,盡量充滿體貼和同情:“你還在想你爸,啊?”


    羅晶晶先是搖頭:“不是!”繼而又點頭,“也想。”


    韓丁忍不住追問了一句:“那你想什麽?什麽東西讓你忘不掉呢?”


    羅晶晶低頭不語,嘴巴一動一動的,機械地空口嚼著米飯,這種曖昧的沉默加重了韓丁的疑惑,他狠狠地說了一句:


    “你還忘不掉你以前那個情人?”


    羅晶晶猛然抬頭,臉色一下子白得嚇人,韓丁本以為她要大聲發作,可她沒有,她的眼淚像水一樣流下來,她大概想說:“不是……”但聲音哽咽變形無法聽清。她大概不想讓韓丁看到她這個樣子,推開椅子快步走到臥室去了。


    韓丁呆呆地坐著,麵對一桌吃到一半的飯菜,他也不知道該怎樣收拾殘局。他無心吃完,草草收拾了桌子,在廚房裏洗了碗,走到臥室。羅晶晶還躺在床上,韓丁上去抱抱她,柔聲說:“別生氣了,我不是有意的。”


    羅晶晶的情緒顯然緩解下來,她沒說什麽,但韓丁能看出來她平靜多了,爬起來去衛生間擤鼻涕,然後又到廚房裏找飯吃。她還沒吃飽呢。韓丁仰麵朝天躺在床上,心裏說不清哪裏堵得慌,他說不清他從情理上該不該諒解羅晶晶,她和他生活半年了,但依然忘不了那個把她拋棄了的舊情人。在這半年中,韓丁好幾次半開玩笑地向羅晶晶刺探過她那位舊情人的底細,羅晶晶總是顧左右而言他,始終隻字不提。韓丁也隻是問問,並不刨根問底,他問問也隻是一種興趣罷了,最多把那小子和自己做個對比,別無他慮。他確實沒以為那個早就在羅晶晶的生活中自動消失了的家夥還能成為自己精神上的情敵。


    從感情上說,他接受不了這個現實。但他竭力克製住自己的憤怒,他竭力強迫自己從道理出發,去理解這個現實。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那就接受她的曆史吧!連她過去的快樂和憂傷,連她心裏的陰影,通通接受吧!你愛的是這個人,而不是她的一部分。


    雖然道理想通了,可韓丁心裏依然不是滋味,晚上雖然與羅晶晶早早地熄燈上床,但韓丁輾轉難眠,一宿沒有睡好,與身邊同樣假睡的羅晶晶,不知是否同床異夢。第二天上班後,韓丁一臉青灰。老林正準備去上海出差,走前看著韓丁的臉色直發愣,他問:“喲,怎麽啦,韓丁?”韓丁說:“沒怎麽。”老林問:“沒怎麽這是怎麽了?”韓丁說:“昨天沒睡好。”老林笑道:“羅晶晶不讓你睡吧,你可留心,別把身子搞壞了。”韓丁沒笑,他沒心情迴應老林的諧謔,他隻是沒精打采地說:“你還不走,幾點的飛機?”老林磨磨蹭蹭,說:“聽說你要結婚了,你不打算出國了嗎?”韓丁愣了一會兒,不知該怎麽迴答。他是因為要出國考托福,所以所裏才照顧他,一般不安排他到外地出差,每天給他的事兒也不繁重。他現在要是又說不打算出國了,老林他們準認為他以前的出國計劃是為了偷懶的騙局呢。他支吾了一下,說:“啊,沒有,還沒定呢。就是結了婚也能出國呀。”老林笑笑,拎起出差的箱子,拍拍韓丁的肩膀,說道:“又結婚又出國,一心二用,你精力真好。”說完走了。


    這兩天韓丁上班沒有太多的事,幫其他律師打了兩份文件之後,手頭便空下來。他上網看了會兒新聞,又進入一個法律網站瀏覽了幾篇專業論文。中午胃口不開,飯吃得很少。下午他去司法局取文件,路上堵車,取到文件後已是五點多了,他決定直接迴家。路過中糧廣場時他下車進去,把羅晶晶一直想買他一直不同意買,後來兩人因此還吵了一架的那瓶六百多塊錢的夏奈爾牌香水買了。走出中糧廣場後他用手機給家裏打了個電話,電話沒人接。不知羅晶晶去了哪裏。韓丁已經習慣每天下班時羅晶晶在家等他,已經習慣每天在下班的路上給羅晶晶打電話,告訴她他馬上就迴來了,然後問她:“晚上咱們吃什麽呀?”羅晶晶一般會反問:“你想吃什麽呀?”韓丁就再反問:“你想吃什麽呀?”你來我往,互相反問好幾遍也定不下來到底吃什麽。在這個時間韓丁打電話如果發現羅晶晶不在家的話,他就會異常焦急,也說不清他到底急什麽,說不清緣由的。也許是隱隱擔心羅晶晶出門讓車撞了,或者認識了什麽男人跟他走了,他明明知道這都是胡思亂想,可還是禁不住要想。


    羅晶晶不在家,韓丁就打她手機,手機響了半天,但無人接聽。這讓韓丁心裏越發七上八下,他在街頭叫了一輛出租車,匆匆往崇文門方向趕去。車到崇文門時堵在了十字路口,他在車裏又打電話。家裏的電話還是沒人接聽;打手機,手機竟然關了。路口的擁堵不見絲毫緩解,他匆匆付了車錢,索性下車步行迴家。剛剛過了路口,無意間抬眼,他的雙腿一下子定在了馬路上,他的全部神經和感官都在辨認著他視線中的那個人,究竟是不是羅晶晶。


    在馬路的對麵,他看到羅晶晶和一個年輕的男人正在神情緊張地說著什麽,然後他們攔住一輛出租車,麵色凝重地鑽進去,車子旋即開走了。韓丁這才如夢方醒,他一把推開路邊一個剛拉開車門正要上車的中年人,搶著鑽進了那輛出租車,顧不得衝那位目瞪口呆的知識分子道歉就大聲命令司機開車。他遞給司機一張百元的鈔票,讓他跟上前邊那輛夏利。透過那輛夏利的後窗,他看到羅晶晶和那個年輕男人並排坐在車子的後座,他們似乎不再說什麽,但坐得很近,近得幾乎緊緊地靠在一起。他們的車開得又快又狡猾,盡管韓丁再次塞給司機一百塊錢,但他還是眼睜睜看著前麵的車越走越遠。他眼睜睜地看著,他心愛的女孩被那個突然出現的陌生的男人帶進茫茫人海。他不肯放棄地盯著她的背影,那背影若隱若現,像一個飄向外空的脫線風箏,在他的視線中漸漸模糊不清,直到徹底消失在一個車水馬龍的十字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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