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驚:“朱然,你瘋了?!”


    和朱老七一起摸爬滾打了幾年,他認真時雙眉就會緊緊皺起,這些細節我和老吳都一清二楚。他現在的樣子顯然不是在開歡笑,隻是我想不通,他為什麽要殺我?


    “我沒瘋,我怎麽可能瘋?”朱老七反駁道,“相反,我比任何時候都要清醒。李三啊李三,枉你聰明一世,怎麽就想不到他們的目的呢?那救援隊遲遲沒來,我們十幾個人被困在這麽個鬼地方,一切不是很明白嗎?”


    明白……明白個屁!


    我雙手扒拉著地下的磚瓦,拚命地往後退。這朱老七一定是失心瘋了,否則也不會這樣。眼看就要被逼至角落退無可退,我衝著他大吼道:“朱然,你可別忘了。你被壓在石頭下的時候,是我把你挖出來的。如果不是我,你早就被那堆東西悶死了!”


    “對,是你把我挖出來的沒錯。”朱老七冷笑了一聲,刀也鬆了兩寸:“可是,那時候你就真的一點都不想殺我?說什麽老子待遇比慈禧還好,我看你就是巴不得老子早早地歸西。”


    聽到這裏,我是知道朱老七完全是誤會了。也怪我這張賤嘴,我說起來是十分假,他聽起來卻是十分真。我想都沒想就給自己一個嘴巴子,連忙解釋道:“這都是誤會!老子殺你幹嘛?我們這麽多年的交情,難道你還不信?再說,我要是真想殺你,幹嘛還要千辛萬苦把你從廢墟裏拉出來?”


    “哼,我們這三個人中,就數你最為聰明,連那婆娘都要在背後說你一聲猴精。你腦子裏在想什麽,我這等粗人怎麽會懂?說不定,你早就料到那姓張的沒死,想要利用我先弄死姓張的,再來殺了我。”


    到這個時候,我再不明白就和那蠢驢子沒什麽兩樣了。他口口聲聲說我想殺他,分明就是他想殺我,原因與“它”有關。也是我走了眼了,這朱老七一定是搭上了上頭的某個人,得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情報,卻瞞著我和老吳不說,一直裝傻充愣到現在。想到此處,我不怒反笑:“朱老七,我與你相交七年,自問沒什麽對不住你的地方。你憑那個女人給你透露的一星半點,就要殺了我。朱老七啊朱老七,我真不知道是該說你笨還是說你聰明。你就這麽確定,那個女人不是騙你?這不過是她給你下的第一個套?”


    “周雪也告訴了你?”朱老七一愣,隨即反應了過來:“不,不對,她不可能告訴你。要是加入了你們,我們一定活不下來。”朱老七舉起刀,又向我走了過來:“我朱老七混了這麽多年,今日,這人頭匣裏總算是要多添一顆自己兄弟的頭顱了。李三兒,別怕。過不了多久,老吳就會下來陪你了。你們兩個人一起,黃泉路上也好有個伴兒。”


    說完,他高舉張雪城落下的那把軍刀。我連忙道:“等等!你至少要告訴我為什麽!”


    “為什麽?”朱老七露出一個嗜血的笑:“因為我們都是蠱!”


    朱老七已離我極近,手起刀落間,我一個側身從他身邊躲過,反手將一塊寶石狠狠地打到他的腿上,然後就是不顧一切地往祭台上那個天花大洞跑。隻要我爬上去,區區一個殺豬的還能奈我何?


    “格老子的,老子殺了你!”


    我雙手抓住那根金屬線,拚命地往上爬。可才爬了兩步,我的手竟然就沒力氣了。下一刻,我就覺得腳下一涼,雙腿一陣劇痛,整個人摔在了淺棺之中。我重重地咳嗽了起來,兩眼一片昏花,隻覺得整個人似乎浸在水裏。沒一會兒,就有人緊緊地按住我的脖子,將我壓在一種有些粘稠的液體裏。我掙紮了幾下,就沒了意識。


    ……


    之後,李三在日記本上的話就少了起來。關於他後麵幾個月的經曆,日記本上隻有寥寥數語。他的雙腳被朱老七完全砍斷,儼然成了廢人。平常行走,隻能依靠輪椅或是木拐。我覺得,李三他能活著迴來,完全是靠那淺棺中的一點蚌殼屍水。那東西活了千年,從它殼上隨便刮點粉末就可以開個藥鋪治病救人了,更可況是攢了多年的精華。李三日記上也說,“沒想到卻被之前那個差點害死我的東西給救了”。我想,那壁畫上天度母將寶瓶和蜃貝一起賜下,不就是暗示藏人國王蜃液可以醫治百病嗎?而且根據李三的描述,這周雪不是個吃虧的主,而且隱藏地很深,和阿寧有的一拚。那時她會站在祭台上旁若無人地脫衣服,一半是因為受了蜃貝蠱惑情不自禁,另一半也是因為她知道這是個好東西,不要白不要。


    李三在那個暗無天日的地下呆了整整三天,才拚了一口氣從那裏爬出去。他走出迷宮之後,第一件事就是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了朱老七。之後,應該就是與我爺爺匯合了。最後的兩頁,他說“張啟山與吳窮私交甚篤”,又說“周雪非漢,名卡瓦拉姆”、“適望月之市,有言良犬無心”。


    我瞧了一會兒,這最後一句寫得不就是狼心狗肺麽。


    隻是,誰狼心狗肺?


    朱老七肯定不是,他都已經死了,還怎麽狼心狗肺,一定是那些活著的人。


    我合上日記,在腦海裏將這些東西從頭到尾過了一遍。首先,這本日記的主人就很有意思。這李遠朝搞不好就是那老九門裏頭的半截李、李三爺。不過,這日記上的說法和我以前聽到的有些出入。道上傳半截李是在十幾歲的時候被同夥打斷了小腿丟在墓裏,困了一個星期。而這李遠朝,聽口氣不像是三、四十歲的,看他處事也沒有十七八歲那麽不經事。我覺得他也就在二十三、四歲上下,剛好與我第一次下鬥時的年齡相仿。有些小聰明,也夠冷靜,但字裏行間不難看出他當時心浮氣躁、爭強好勝的脾性。我想,這日記本上記下的至少也有六分真,可事情到底如何,還得出去問一問那些老人才行。


    【火澍銀埖不夜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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