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板看著他的吃相,臉上的表情五味具雜。
他第一次來醉裏長安的時候,好像也是這個樣子的,而且比起他來,隻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不得不承認,這世上的珍饈太多,而他此前的見識也實在是太少。
等到他第二次來的時候,還是這樣。
直到,他已經數不清楚來過了多少次,他才發現,再好吃的東西,也總會有吃膩的時候,所謂的百吃不厭,隻不過是因為吃的次數並不算多而已。
很多從前覺得重要的東西,他早已不再稀罕了。
吃得起這醉裏長安,就是成為三老板的其中一種好處。
好處有很多,壞處也不少,可是好處總比壞處多,所以他也從不在意那些小小的壞處。
可他成為三老板之前,隻是一個寂寂無名的落魄少年,吃不起是應該的。
而麵前的這個人,是飲風閣的清風堂的堂主,身份地位也絕不會在如今金刀門的三老板之下,怎麽看起來卻更像是當年寄人籬下搖尾乞憐的他自己?
好窮的堂主,好沒出息的堂主,眼裏嘴裏,竟然全是桌上的美食。
長安的市井八義,每一個人都奉上了一道長安名菜,以盡地主之誼。
當然,作為三老板的他,一定不會比下麵的人更小氣。
堂昭鈺盯著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端著的盤子。
“這也算是菜?”
他看著那第九盤菜,碎成肉糜的醬狀,與之前的那八道色香味俱全的硬菜相比,簡直沒法將其稱作為菜肴。
“這非但是長安的菜,還是千年前宮廷的禦菜。”少年陰惻惻地笑著,笑著把這盤菜遞了上去,“這道菜,有個十分好聽的名字,叫做鱁鮧。”
堂昭鈺看了一眼菜盤,又抬頭看向了酒樓的牆壁。
牆壁上,題詩作畫,風土人情,自然也有這裏每一道菜肴的典故。
醉裏長安,貴有貴的道理。
畢竟出得起銀子來這裏的人,吃的可不僅僅是這道菜,而是一種文化,一種信仰。
一道菜肴的追本溯源,一代匠人的虛懷若穀,往往才是一家老字號最終價值的體現。
就像過橋米線的店裏,一定要去講述一位溫柔賢淑的妻子如何擔心外出的丈夫吃不上一碗熱乎的飯,就像做叫花雞的攤販,也一定要用厚厚髒髒的泥巴把它包裹起來,好像不是刻意做舊做糙,它就已經更名成了一隻普通的燒雞而已,就連那做東坡肉的師傅們,不免也得會吟誦幾首蘇子瞻的詞才罷休,否則,人們隻怕還要將它與紅燒肉混淆起來。
他們把每一種菜式硬套進一段典故裏,客人每吃一口就得想象到前人的憤慨激昂亦或是催人淚下,感前人之感懷,憂前人之所憂,這豈非才能更讓人心悅誠服地認可它的貴?
文化這種東西,在煙火俗世上向來是虛無縹緲的,可有一點在人的心中卻不謀而合的相通。
有文化附加,就是比沒有文化要值錢得多。
怕被人識破德不配位的客人,半瓶子晃蕩附庸風雅的主人,逐漸在這裏形成了一種莫名的默契。
他們一個一個首尾相銜環繞,最後連成了一個不見首尾的圈,從頭跑到尾,又從尾遛到頭,卻再也出不去。
出不去的地方,別人自然也進不來,這就是他們自詡曲高和寡的圈子。
越是神秘,那就越應該值錢,而投入的錢越多,就越是更不會被人輕易捅破,這就是為什麽醉裏長安變得這麽貴,卻總是有人願意爭先恐後地為它去買單的原因。
找到了。
堂昭鈺的目光匯聚到一處,終於找到了這位三老板口中的鱁鮧。
《齊民要術》中所載作鱁鮧法:“昔漢武帝逐夷至於海濱,聞有香氣而不見物。令人推求,乃是漁父造魚腸於坑中,以堅土覆之,香氣上達。取而食之,以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蓋魚腸醬也。”
壁上的武帝雄姿英發,壁上的魏碑樸拙險峻,想這最貴的酒樓,自然請的也是最貴的畫師,最貴的書家。
而放眼整個長安城,這個最貴的人是誰,當然莫過於長林七俗中那唯一久居長安的鬼手畫師,何幾道。
“鱁鮧,逐夷也。”堂昭鈺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又不以為意的笑了起來,“幸好我是南蠻而不是東夷,不然還以為主人家是在逐我呢。”
三老板上下打量了他幾圈,悻悻笑道,“我此前還一向不覺得你們飲風閣有什麽了不起的地方,今日一見真是大開眼界,別的尚且不論,隻說這臉皮,實在是讓我不得不佩服。”
“三老板在說什麽,我怎麽有些聽不明白了。”
“我都說得這麽明白,你卻還聽不明白,難不成你們飲風閣的人,不是耳朵有毛病,而是腦袋有毛病?”
“那隻因為我們飲風閣是江湖兒女不拘小節,凡事都會有話直說,不像你們武林世家金刀門,這樣花花腸子彎彎繞繞,那些別出心裁的旁敲側擊,不一定是人人都聽得懂的。
於我們而言,說的是什麽,就是什麽,沒有話外之音。
至於別人想說的,我們聽得進去的就是話,聽不進去的豈非就是屁?”
三老板的臉色一陣青又一陣紅,講道理他講不過,罵人也罵不過。
既然這個人喜歡有話直說,那他不妨就跟他有話直說。
“你知不知道,大老板是什麽人?”
“當然知道。”堂昭鈺嗦了一下沾滿油腥的手指,“不然我又怎麽會進長安城之前先封拜帖,拜望他老人家呢?”
“那你又知不知道,我是誰什麽人?”
“在長安,有誰會不認識三老板呢?”
“那你也一定該知道,寧肯先來招惹我,也不要招惹到他。”
“不,我倒是覺得,寧可招惹的是老的,也不願招惹到小的。”
三老板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盯著他看,“難道沒有人教過你,出門在外不要招惹蛇王的道理?”
蛇王,他說的當然不是自己。
地頭蛇,是地頭下保護且壓榨這片地頭的人。
隻有在一個地方呆的最久,勢力最大,名望最高的地頭蛇,才能被稱作是蛇王。
“我當然知道。”堂昭鈺用筷子輕輕夾了一點那道鱁鮧放入嘴中,雖然這菜色不占優,不過這味總歸還是不錯的,“就因為知道,所以,我才先找上他。”
“那你難道不知道,大老板的兄弟們,也一定比我的兄弟們要厲害得多?”
他說的是實話,大老板的年紀最大,資曆最足,威望也最高,跟隨的人自然是最多的那一個。
“可是活到那把年紀的人,卻沒有一個是不怕事的。”他說著,竟不知不覺地打了個飽嗝,看來這太過盛情的筵席,他也還是吃不消的,“也隻有你這樣的年輕人,才偏偏喜歡強出頭。”
“原來你早就算準了,來的會是我,而不是他?”
“我也早知道,年輕人畢竟是年輕人,涉世未深又驕傲自大,一定是不成氣候的。”
他說著,已放下了筷子。
放下的意思,就是要騰出手做別的事了。
“你到底,為什麽來長安?”
“這個問題,剛剛那位婆婆不是已經問過了麽?”堂昭鈺轉頭看向那個正在哄孫子的慈愛的孟婆婆,他實在是有些想不通,為什麽那麽多越是麵善的人,就越是心狠。
“她是她,我是我。”
三老板的口氣略有不屑,市井八義是什麽樣的身份,而他又是什麽樣的身份。
那些人不過是金刀門手底下的狗,又怎麽能代表他呢?
“當然是為了見大老板。”堂昭鈺說著,又把話重新繞了迴去,“畢竟如果沒有你,我想我也是見不到他的。”
三老板輕拊手掌,就見小不點遞上了一副骨牌,“富貴險中求,而我是個賭徒。”
“你要和我賭牌九?”
堂昭鈺有些戲謔地看著他,這於他而言簡直比李鬼上門打李逵還要可笑百倍。
渝州的人,從雙腳落地的時候起,就已經開始玩骨牌了。
這比吃飯還要順手拈來的尋常事,倒是被外人尋釁起來,實在是有些可笑。
“這是你們南邊的東西,我不會玩。”三老板拿起了其中一張牌,眯起眼睛看了半天,“所以,規矩得我來定。”
“你說。”
“我從裏麵隨便抽上一張,你來猜單雙。”
堂昭鈺聽罷他的話,皺了皺眉,這算個什麽玩法?
好好的牌九,卻被他冠上這種不三不四的規矩,混淆了是非黑白,豈非也正是在向他挑釁,你們渝州的規矩到了長安城,就得金刀門說了算。
雖然是心不甘情不願,可這也的確是個大好時機,他也隻好忍氣吞聲地點了點頭。
看到對方的默認,他笑得更加肆無忌憚,“如果我贏了,我要你做我的狗,讓你向東,你就不能向西。”
“如果我贏了,就帶我去見大老板。”
堂昭鈺隻是淡淡然地說道,好像絲毫沒有把三老板剛剛的話聽進去,好像認定自己一定會贏的。
他說出的條件,不過是接下來對方必須要做的事而已。
“我還以為,你來這裏是為了那個叛徒許蒙?”
“叛徒不值錢,渝州不賭氣,我們隻要最有用的東西。”
“最有用的東西,難道不是陰陽鏡?”
自從飛羽門被滅門之後,許蒙盜走了飲風閣的陰陽鏡,叛逃到長安的事情早已人盡皆知,隻是他們卻不知,許蒙之所以能盜走,也早已寫在無殤的局中。
“東西是死的,人是活的,人總是比東西有用些的。”
三老板點了點頭,似是讚同他的觀點,隻是他的手底下已經壓好了一張牌,他從一堆骨牌中抽出來的一張牌。
“你猜,這張牌是單還是雙?”
“單!”
“你確定?”他抬眼看著他,露出了不可捉摸的玩味。
“單。”
堂昭鈺非常肯定,除非他瞎了。
關於骨牌,他雖比不上渝州的天胡神仙,卻也至少知道上百種出千的法子。
三老板隻是堂而皇之地從牌堆中隨便拿了一張,沒有任何的千術,沒有任何的技巧。
如果連這樣的牌他都看不出來單雙,那他基本也就不必再從渝州混了。
“不,這是雙。”
三老板淡然地說著,輕輕把牌翻了過來。
紅四白三,雜七。
任誰看都看得出來,這是單。
可是他肯定的口氣,就像是在說著一加一等於三一樣不容置疑。
“雜七怎麽會是雙?”堂昭鈺看著桌上的牌,又複看向他。
“你們說,這是單還是雙?”
“這當然是雙。”酒樓裏所有的人,包括市井八義和賬房小二,全都一口咬定雜七就是雙。
“你贏了。”堂昭鈺闔了闔眼睛,有些哭笑不得。
“現在,知道我為什麽會贏了麽?”
“因為你是三老板,所以你不得不贏。”堂昭鈺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可笑,人家根本是在開玩笑,可笑的是他竟然還當真了,“三老板說鹿是馬,那天底下就不再有鹿,三老板說雜七是雙,那牌九裏本就沒有單數的。”
“真上道兒。”三老板聽著他的話,不覺間已有十分的舒坦,“所以我的狗,是不是該叫兩聲來聽一聽了?”
“長安有長安的規矩,渝州也有渝州的規矩,我是渝州人,自然不必守長安的規矩。”
“哦?”三老板饒有興味地瞧著他,“渝州的規矩又有什麽不同?”
從前在飲風閣,他並不是很喜歡無殤這個人,但對於這個人口中的道理,有時候不免還是得幾分認同。
那人說,在一個不講道理的地方,拳頭就是道理。
他第一次來醉裏長安的時候,好像也是這個樣子的,而且比起他來,隻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不得不承認,這世上的珍饈太多,而他此前的見識也實在是太少。
等到他第二次來的時候,還是這樣。
直到,他已經數不清楚來過了多少次,他才發現,再好吃的東西,也總會有吃膩的時候,所謂的百吃不厭,隻不過是因為吃的次數並不算多而已。
很多從前覺得重要的東西,他早已不再稀罕了。
吃得起這醉裏長安,就是成為三老板的其中一種好處。
好處有很多,壞處也不少,可是好處總比壞處多,所以他也從不在意那些小小的壞處。
可他成為三老板之前,隻是一個寂寂無名的落魄少年,吃不起是應該的。
而麵前的這個人,是飲風閣的清風堂的堂主,身份地位也絕不會在如今金刀門的三老板之下,怎麽看起來卻更像是當年寄人籬下搖尾乞憐的他自己?
好窮的堂主,好沒出息的堂主,眼裏嘴裏,竟然全是桌上的美食。
長安的市井八義,每一個人都奉上了一道長安名菜,以盡地主之誼。
當然,作為三老板的他,一定不會比下麵的人更小氣。
堂昭鈺盯著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端著的盤子。
“這也算是菜?”
他看著那第九盤菜,碎成肉糜的醬狀,與之前的那八道色香味俱全的硬菜相比,簡直沒法將其稱作為菜肴。
“這非但是長安的菜,還是千年前宮廷的禦菜。”少年陰惻惻地笑著,笑著把這盤菜遞了上去,“這道菜,有個十分好聽的名字,叫做鱁鮧。”
堂昭鈺看了一眼菜盤,又抬頭看向了酒樓的牆壁。
牆壁上,題詩作畫,風土人情,自然也有這裏每一道菜肴的典故。
醉裏長安,貴有貴的道理。
畢竟出得起銀子來這裏的人,吃的可不僅僅是這道菜,而是一種文化,一種信仰。
一道菜肴的追本溯源,一代匠人的虛懷若穀,往往才是一家老字號最終價值的體現。
就像過橋米線的店裏,一定要去講述一位溫柔賢淑的妻子如何擔心外出的丈夫吃不上一碗熱乎的飯,就像做叫花雞的攤販,也一定要用厚厚髒髒的泥巴把它包裹起來,好像不是刻意做舊做糙,它就已經更名成了一隻普通的燒雞而已,就連那做東坡肉的師傅們,不免也得會吟誦幾首蘇子瞻的詞才罷休,否則,人們隻怕還要將它與紅燒肉混淆起來。
他們把每一種菜式硬套進一段典故裏,客人每吃一口就得想象到前人的憤慨激昂亦或是催人淚下,感前人之感懷,憂前人之所憂,這豈非才能更讓人心悅誠服地認可它的貴?
文化這種東西,在煙火俗世上向來是虛無縹緲的,可有一點在人的心中卻不謀而合的相通。
有文化附加,就是比沒有文化要值錢得多。
怕被人識破德不配位的客人,半瓶子晃蕩附庸風雅的主人,逐漸在這裏形成了一種莫名的默契。
他們一個一個首尾相銜環繞,最後連成了一個不見首尾的圈,從頭跑到尾,又從尾遛到頭,卻再也出不去。
出不去的地方,別人自然也進不來,這就是他們自詡曲高和寡的圈子。
越是神秘,那就越應該值錢,而投入的錢越多,就越是更不會被人輕易捅破,這就是為什麽醉裏長安變得這麽貴,卻總是有人願意爭先恐後地為它去買單的原因。
找到了。
堂昭鈺的目光匯聚到一處,終於找到了這位三老板口中的鱁鮧。
《齊民要術》中所載作鱁鮧法:“昔漢武帝逐夷至於海濱,聞有香氣而不見物。令人推求,乃是漁父造魚腸於坑中,以堅土覆之,香氣上達。取而食之,以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蓋魚腸醬也。”
壁上的武帝雄姿英發,壁上的魏碑樸拙險峻,想這最貴的酒樓,自然請的也是最貴的畫師,最貴的書家。
而放眼整個長安城,這個最貴的人是誰,當然莫過於長林七俗中那唯一久居長安的鬼手畫師,何幾道。
“鱁鮧,逐夷也。”堂昭鈺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又不以為意的笑了起來,“幸好我是南蠻而不是東夷,不然還以為主人家是在逐我呢。”
三老板上下打量了他幾圈,悻悻笑道,“我此前還一向不覺得你們飲風閣有什麽了不起的地方,今日一見真是大開眼界,別的尚且不論,隻說這臉皮,實在是讓我不得不佩服。”
“三老板在說什麽,我怎麽有些聽不明白了。”
“我都說得這麽明白,你卻還聽不明白,難不成你們飲風閣的人,不是耳朵有毛病,而是腦袋有毛病?”
“那隻因為我們飲風閣是江湖兒女不拘小節,凡事都會有話直說,不像你們武林世家金刀門,這樣花花腸子彎彎繞繞,那些別出心裁的旁敲側擊,不一定是人人都聽得懂的。
於我們而言,說的是什麽,就是什麽,沒有話外之音。
至於別人想說的,我們聽得進去的就是話,聽不進去的豈非就是屁?”
三老板的臉色一陣青又一陣紅,講道理他講不過,罵人也罵不過。
既然這個人喜歡有話直說,那他不妨就跟他有話直說。
“你知不知道,大老板是什麽人?”
“當然知道。”堂昭鈺嗦了一下沾滿油腥的手指,“不然我又怎麽會進長安城之前先封拜帖,拜望他老人家呢?”
“那你又知不知道,我是誰什麽人?”
“在長安,有誰會不認識三老板呢?”
“那你也一定該知道,寧肯先來招惹我,也不要招惹到他。”
“不,我倒是覺得,寧可招惹的是老的,也不願招惹到小的。”
三老板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盯著他看,“難道沒有人教過你,出門在外不要招惹蛇王的道理?”
蛇王,他說的當然不是自己。
地頭蛇,是地頭下保護且壓榨這片地頭的人。
隻有在一個地方呆的最久,勢力最大,名望最高的地頭蛇,才能被稱作是蛇王。
“我當然知道。”堂昭鈺用筷子輕輕夾了一點那道鱁鮧放入嘴中,雖然這菜色不占優,不過這味總歸還是不錯的,“就因為知道,所以,我才先找上他。”
“那你難道不知道,大老板的兄弟們,也一定比我的兄弟們要厲害得多?”
他說的是實話,大老板的年紀最大,資曆最足,威望也最高,跟隨的人自然是最多的那一個。
“可是活到那把年紀的人,卻沒有一個是不怕事的。”他說著,竟不知不覺地打了個飽嗝,看來這太過盛情的筵席,他也還是吃不消的,“也隻有你這樣的年輕人,才偏偏喜歡強出頭。”
“原來你早就算準了,來的會是我,而不是他?”
“我也早知道,年輕人畢竟是年輕人,涉世未深又驕傲自大,一定是不成氣候的。”
他說著,已放下了筷子。
放下的意思,就是要騰出手做別的事了。
“你到底,為什麽來長安?”
“這個問題,剛剛那位婆婆不是已經問過了麽?”堂昭鈺轉頭看向那個正在哄孫子的慈愛的孟婆婆,他實在是有些想不通,為什麽那麽多越是麵善的人,就越是心狠。
“她是她,我是我。”
三老板的口氣略有不屑,市井八義是什麽樣的身份,而他又是什麽樣的身份。
那些人不過是金刀門手底下的狗,又怎麽能代表他呢?
“當然是為了見大老板。”堂昭鈺說著,又把話重新繞了迴去,“畢竟如果沒有你,我想我也是見不到他的。”
三老板輕拊手掌,就見小不點遞上了一副骨牌,“富貴險中求,而我是個賭徒。”
“你要和我賭牌九?”
堂昭鈺有些戲謔地看著他,這於他而言簡直比李鬼上門打李逵還要可笑百倍。
渝州的人,從雙腳落地的時候起,就已經開始玩骨牌了。
這比吃飯還要順手拈來的尋常事,倒是被外人尋釁起來,實在是有些可笑。
“這是你們南邊的東西,我不會玩。”三老板拿起了其中一張牌,眯起眼睛看了半天,“所以,規矩得我來定。”
“你說。”
“我從裏麵隨便抽上一張,你來猜單雙。”
堂昭鈺聽罷他的話,皺了皺眉,這算個什麽玩法?
好好的牌九,卻被他冠上這種不三不四的規矩,混淆了是非黑白,豈非也正是在向他挑釁,你們渝州的規矩到了長安城,就得金刀門說了算。
雖然是心不甘情不願,可這也的確是個大好時機,他也隻好忍氣吞聲地點了點頭。
看到對方的默認,他笑得更加肆無忌憚,“如果我贏了,我要你做我的狗,讓你向東,你就不能向西。”
“如果我贏了,就帶我去見大老板。”
堂昭鈺隻是淡淡然地說道,好像絲毫沒有把三老板剛剛的話聽進去,好像認定自己一定會贏的。
他說出的條件,不過是接下來對方必須要做的事而已。
“我還以為,你來這裏是為了那個叛徒許蒙?”
“叛徒不值錢,渝州不賭氣,我們隻要最有用的東西。”
“最有用的東西,難道不是陰陽鏡?”
自從飛羽門被滅門之後,許蒙盜走了飲風閣的陰陽鏡,叛逃到長安的事情早已人盡皆知,隻是他們卻不知,許蒙之所以能盜走,也早已寫在無殤的局中。
“東西是死的,人是活的,人總是比東西有用些的。”
三老板點了點頭,似是讚同他的觀點,隻是他的手底下已經壓好了一張牌,他從一堆骨牌中抽出來的一張牌。
“你猜,這張牌是單還是雙?”
“單!”
“你確定?”他抬眼看著他,露出了不可捉摸的玩味。
“單。”
堂昭鈺非常肯定,除非他瞎了。
關於骨牌,他雖比不上渝州的天胡神仙,卻也至少知道上百種出千的法子。
三老板隻是堂而皇之地從牌堆中隨便拿了一張,沒有任何的千術,沒有任何的技巧。
如果連這樣的牌他都看不出來單雙,那他基本也就不必再從渝州混了。
“不,這是雙。”
三老板淡然地說著,輕輕把牌翻了過來。
紅四白三,雜七。
任誰看都看得出來,這是單。
可是他肯定的口氣,就像是在說著一加一等於三一樣不容置疑。
“雜七怎麽會是雙?”堂昭鈺看著桌上的牌,又複看向他。
“你們說,這是單還是雙?”
“這當然是雙。”酒樓裏所有的人,包括市井八義和賬房小二,全都一口咬定雜七就是雙。
“你贏了。”堂昭鈺闔了闔眼睛,有些哭笑不得。
“現在,知道我為什麽會贏了麽?”
“因為你是三老板,所以你不得不贏。”堂昭鈺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可笑,人家根本是在開玩笑,可笑的是他竟然還當真了,“三老板說鹿是馬,那天底下就不再有鹿,三老板說雜七是雙,那牌九裏本就沒有單數的。”
“真上道兒。”三老板聽著他的話,不覺間已有十分的舒坦,“所以我的狗,是不是該叫兩聲來聽一聽了?”
“長安有長安的規矩,渝州也有渝州的規矩,我是渝州人,自然不必守長安的規矩。”
“哦?”三老板饒有興味地瞧著他,“渝州的規矩又有什麽不同?”
從前在飲風閣,他並不是很喜歡無殤這個人,但對於這個人口中的道理,有時候不免還是得幾分認同。
那人說,在一個不講道理的地方,拳頭就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