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兒被父親抱在懷裏,在母親懷裏的是妹妹。


    他很喜歡自己的妹妹,妹妹又漂亮又乖巧,多可愛啊。


    然而出現在他麵前的是一個穿著土黃色衣服的人,手中是尖銳的刀。


    父親被尖銳的刀刺死,而母親則被拉扯著,妹妹的衣服也被拉扯著。她們的身體就這樣的暴露在他麵前,他不知道為什麽,就感覺很害怕、恐懼。


    他哭了起來,同別人的尖叫聲混在一起。淚水不斷出來,模糊了他的眼睛,依稀間他看見赤身裸體的母親拉著妹妹一同撞上了刀。


    下一個就是我了吧。


    他這樣想著。


    內心裏滿是害怕。


    於是,他閉上眼睛。


    可是,他等了很久都沒有等到死亡,他睜開眼睛,眼前是一個女人,一個美麗的女人,他從未見過這麽美麗的女人。


    姿容俊美,容顏絕世。


    這八個字,是他很後來後來時,聽見孫子如是形容一個女明星時記下來的,


    對他來說,世上這麽多人,隻有這一個人擔得起這八個字。


    那個女人穿著一襲白裙,在這連天炮火中款款走來,他腦海裏突然想起來了去年同父母去一大戶人家幹活時,路過的那池荷花,那荷花也是這樣的,在微風中搖曳著,看著便覺得美麗極了。


    女人身上似乎有一種格外的力量,任何人見著她,便覺得自己好似不由自主的妞被安撫了。


    他本來陷入了父母死絕的悲痛中,可當她出現時,他似乎沒有那麽悲痛,更多的是一種平靜。


    女人衝他笑道:“你好,夏天,我和你做一筆交易。”


    “交易?”他七歲了,他不傻,他大概懂這是什麽意思。


    這意味著,她想把什麽賣給他,或者從他這裏得到什麽。


    她並不欺瞞他,而是道:“我會在你壽命大限將要到來之際取走一樣東西,而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在你麵前,你可以向我索取任何東西——除了讓人複活。”


    “不能讓人複活……”他看著眼前家人的屍體,他心裏一片茫然,他不懂那許多道理,隻知道,他再也沒法見到自己的父母了。


    他們死了。


    他還小,本來對死亡的意義不了解,此刻,卻再明白不過。


    死亡就是爸爸不會再給他拿錢讓他買糖吃,媽媽不會再對他笑,妹妹不會再軟軟的喊他哥哥。


    一夕之間,家破人亡。


    他本不該懂,現實卻逼迫他懂。


    他看著家人的屍體,他抬頭看著她:“讓我和我的家人離開這個國家。”


    “好。”女人答應了。


    她動了動手指,他出現在千裏之外的歐洲小樹林,他依照過去父母帶他去參加葬禮時他看見的畫麵,用樹枝挖了三個洞,將父母與妹妹分別放進去,埋上土,磕了三個頭後離開。


    他在歐洲。


    現在的歐洲尚且太平,然而,他因為他的亞洲麵孔受到歧視。


    路迢迢兮雲昭昭。


    三千裏來雲和月,不與人間暫且別。


    他冷啊。


    身體上冷,心裏也冷。


    可是,這世上還是有好人的,一個教堂的神父收留了他,一同被收留的還有幾個孩子,或是歐洲麵孔或是亞洲麵孔。


    神父並不歧視任何人種。


    神父說:“神愛世人,神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


    “人生有原罪,活在世上便是在贖罪,誠懇向上帝懺悔我們的罪,便能夠得到永生。”


    他想,如果真的有什麽神啊上帝啊,那麽這些存在必定是不長眼睛的,像他父母那樣好的人,這輩子從來沒有害過誰,怎麽會一起年紀輕輕的就死了呢?他的一家隻剩下了自己。


    多可悲啊。


    可是他又想,如果真的有神也是好的,至少給他留了一個念想,讓他知道,即便父母這輩子過的不好,可死後的世界很好。


    一念之差,他篤信神佛。


    他未必虔誠的崇信某個宗教,即便他是由神父養大的也不例外,神父是堅定的基督教徒。


    他隻是堅信著這世上一定會有神鬼,一定會有西方極樂與閻羅地獄。


    人總要有個盼頭才會有活下去的動力,不然就是行屍走肉。


    神父人很好,平日裏不做禱告、懺悔、禮拜時,便會教他們讀書識字。


    因此小孩兒練就了一口流利的英語。


    如此太平日子也沒過去幾年,瘋掉的***軍隊將戰場拓展到整個世界。


    戰爭的火苗在世界上的每一片土地上燃燒。


    整個世界都不太平。


    歐洲自然也不太平,到處是打仗,他一個孩子又能做什麽呢?不過是隨波逐流,跟著大人們逃難罷了。


    神父帶著他們幾個孩子東躲西藏,於一個雨夜出門為他們尋找吃的,從此再也沒迴來。


    他們都是知道這個神父有多好,不會做出拋棄他們的事情來,如果他沒有迴來,那麽一定是出什麽意外了。


    他們心知肚明。


    可是即便想找神父的屍體,他們也找不到方向去尋找,他們在這樣的人間地獄艱難的活著。


    時光冉冉,一晃便是十年,他長成了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和當年被神父一同收養的一個女孩兒結婚了。


    他有能力,可總是時運不濟,不論做什麽都不成功,倘若去打工,那麽他去的那家公司不出三個月必定倒閉,倘若自己創業,也活不過三個月。


    這個家庭的支撐雖不至於全然來自於他的媳婦兒,可是他對於這個家庭的貢獻的確微薄。


    這事兒挺讓他難受的。


    他骨子裏是華國男人的大男子主義思想,他認為男人就應該為自己的女人創造一個好的生活條件,倘若做不到,便是無能。


    這事兒令他難受。


    孩子的到來更是雪上加霜,看著妻子大著肚子依舊要幹活,他內心裏充滿了無盡痛苦。


    時間很快來到妻子生子那天,那天的風特別大,在屋外唿唿作響,雪也特別大,空氣裏充滿了寒意。


    因為貧窮,他們去不了醫院,隻有隔壁的喬治嬸嬸願意來幫忙。


    即便如此,也沒有留住他的妻子,至於那個孩子,由於妻子在孕期裏也要忙碌的幹活加上吸收不到足夠的營養,早就是個死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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