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探查大江源頭
上古歸來我自神魔無雙 作者:玄陰白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仁德宗許是已經有了一定的猜測,才明言讓紅議川議盡量與妖類和平相處的。
聞弦音而知雅意,紅議川議也自然會對之後跨過沙漠遠道而來的修仙世界的修士有此要求的。
人家明顯是有後台的,退一萬步說,就是這位後台不在此界了,或者幹脆就已經噶了,那也不能排除人家留下了各種手段的。
那種級別大佬留下的後手,是現在這個化神修為就到頭了的修仙世界能頂得住的嗎?
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此等流傳不知多少年月的語句,既然能一直保留到現在,必有其深刻而廣泛適用的道理存在,並非隨口說說而已。
而與夜歌森林咫尺天涯的大江源頭這片群山,在川議眾人眼中,就沒由來的顯得麵目可憎了。
楊培國皺著眉頭俯瞰了下麵的群山好幾遍,啥異常也是看不出來,於是隻能說道,
“幹活吧,徐某人居中先以神識向群山之中掃描,其餘道友正好四麵護法。”
五人頓時降低了高度,隻是稍稍位於樹木冠層上方,徐某人不管其他,隻以神識之力掃描其下之地,然後緩緩向著山頂方向排查。
要說這處所在,被魔修拿來作為總壇之用,並非沒有可能,起碼遠離人煙,不虞暴露。
森林裏的妖類又不會離了森林出來搞事,魔修又不覺得妖類有何價值,自然也不會入侵森林,因此雙方是能夠井水不犯河水的。
群山與森林隔著大片碎石灘塗,正好各行其是,互不幹擾。
而群山之中有山有水,自成體係,啥都不缺,魔修完全可以靠山吃山。
就是離著凡人國家遠了點,估計得有個四五千裏,若是沒有飛舟代步,隻靠魔修自己飛行的話,甚是折磨。
修仙世界的魔修也不是一夜之間就蟄伏不動的,那也是經過漫長歲月的爭奪,才有了如今的局麵,之前魔修鼎盛時期,同樣修仙百藝啥都不缺,直到現在,魔修基本是沒有法器法寶的,修士的法器法寶一經魔修的手,也多半會被魔氣汙染而無法使用。
總之,想要槍,想要炮,一切都得魔修自己造。
這處地界的魔修經營許久,不排除早就搞出了魔修自己的修仙百藝,因此,此地仍需仔細探查。
假設魔修哪怕隻擁有小型飛舟法寶,四五千裏距離也就沒那麽耗時耗力了,如果擁有中型飛舟,那麽這點距離更加不值一提。
魔修的法器法寶自然是靠魔力魔晶運行,魔晶是每處魔修總壇真魔池之中凝結出的和靈石一般物體。
靈石是內含靈氣,魔晶則是魔氣充沛。
同樣按品質分作差不多的等級。
隻不過靈石是天地自然形成,而魔晶則是真魔池孕育。
關於真魔池,修仙世界故老相傳的各種記載也是眾說紛紜。
有說本是一種天材地寶,但被魔物刻意汙染之後,沉入池底,再輔以各種扭曲、惡心甚至沒法描述的陰司之物,經年累月之下,就會形成一方真魔池。
有說根本不是天材地寶,就是魔物本體脫下來的某一部分肢體,輔以之上的那些惡心東西搞出來的。
還有更玄乎的記載,把真魔池的源頭直指域外天魔,這類作者的觀點就是一口咬定魔晶此物,絕不是此界的魔物有能力搞出來的東西,池子裏放的其他東西都是為了掩人耳目,實際上就是域外天魔往池子裏投放了力量的結果。
別看現在的修仙世界全是些虛空都蹦不出去多遠的土坷垃,可記載這些推測的年代說不定修仙世界繁榮著呢,那時的修士對虛空之外的了解遠勝當下,所以才令現在看到這種記載的修士覺得過於玄乎離奇了。
現在的修士都知道飛升上界的傳說,自然也是應該知道此界之外,另有世界的,但長期的修為斷檔,不僅從客觀上切斷了修士與虛空的聯係,基本也從主觀上磨滅了修士對虛空的暢想。
如果說於修士客觀層麵的取舍得失,還可以順藤摸瓜尋求一個真相的話。
那麽於眾生主觀層麵的遷延枉顧,就連仁德宮掌教那種級別,也不敢去刨根問底,隻能是知道了有這麽個事,然後以身作則,盡量做到去影響其他人,慢慢作出改變,也就僅此而已了。
宇宙虛空之中,有些存在,是連意會都不可意會的,更別說言傳了。
五人從背靠夜歌森林的這麵從北至南一路探查至群山山頂之處,都沒有發現異常,甚至連個像樣的地下空間都沒有發現。
於是就在山頂打坐調息,恢複之後,順著山頂部分往位於西方山腳繼續探查。
同樣一無所獲,再次打坐調息之後,飛到了臨近南方的山腳下,準備由南往北再上山頂。
五人全程隻以神識交流,再次來到山頂打坐。
靈氣靈力補充不難,可動用神識之力耗費的精神就不是短時間能夠恢複圓滿的了。
行百裏者半九十,五人顯然知道這個道理,對最後一麵的群山區域,越發不急著探索,而是打著務必恢複到最佳狀態才會繼續行動的主意。
魔修總壇如果不在這裏,高低也不過就是多費一兩日時間,對動輒尚餘上千年壽元的幾人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如果魔修總壇當真就在群山之中的話,最後這麵正朝東方的群山區域之下,定有發現。
飛舟是沿著森林邊緣飛行,最先是到達的是群山正北之處,一番探查,幾人又都靜默無聲,如此情形之下,魔修還真不一定能發現川議的五位修士。
一般放在外麵監視警戒的魔修,也不可能是什麽高階魔修,如果是築基期魔修的話,五位元嬰老怪即便從其頭頂飛過,也不一定能有所察覺。
整整調息了兩天,五人把一切狀態都恢複到了巔峰,這一次,五人更加小心的從山頂往下探索。
還沒到山腰,徐某人便有所發現,並停下來與幾人神識交流。
聞弦音而知雅意,紅議川議也自然會對之後跨過沙漠遠道而來的修仙世界的修士有此要求的。
人家明顯是有後台的,退一萬步說,就是這位後台不在此界了,或者幹脆就已經噶了,那也不能排除人家留下了各種手段的。
那種級別大佬留下的後手,是現在這個化神修為就到頭了的修仙世界能頂得住的嗎?
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此等流傳不知多少年月的語句,既然能一直保留到現在,必有其深刻而廣泛適用的道理存在,並非隨口說說而已。
而與夜歌森林咫尺天涯的大江源頭這片群山,在川議眾人眼中,就沒由來的顯得麵目可憎了。
楊培國皺著眉頭俯瞰了下麵的群山好幾遍,啥異常也是看不出來,於是隻能說道,
“幹活吧,徐某人居中先以神識向群山之中掃描,其餘道友正好四麵護法。”
五人頓時降低了高度,隻是稍稍位於樹木冠層上方,徐某人不管其他,隻以神識之力掃描其下之地,然後緩緩向著山頂方向排查。
要說這處所在,被魔修拿來作為總壇之用,並非沒有可能,起碼遠離人煙,不虞暴露。
森林裏的妖類又不會離了森林出來搞事,魔修又不覺得妖類有何價值,自然也不會入侵森林,因此雙方是能夠井水不犯河水的。
群山與森林隔著大片碎石灘塗,正好各行其是,互不幹擾。
而群山之中有山有水,自成體係,啥都不缺,魔修完全可以靠山吃山。
就是離著凡人國家遠了點,估計得有個四五千裏,若是沒有飛舟代步,隻靠魔修自己飛行的話,甚是折磨。
修仙世界的魔修也不是一夜之間就蟄伏不動的,那也是經過漫長歲月的爭奪,才有了如今的局麵,之前魔修鼎盛時期,同樣修仙百藝啥都不缺,直到現在,魔修基本是沒有法器法寶的,修士的法器法寶一經魔修的手,也多半會被魔氣汙染而無法使用。
總之,想要槍,想要炮,一切都得魔修自己造。
這處地界的魔修經營許久,不排除早就搞出了魔修自己的修仙百藝,因此,此地仍需仔細探查。
假設魔修哪怕隻擁有小型飛舟法寶,四五千裏距離也就沒那麽耗時耗力了,如果擁有中型飛舟,那麽這點距離更加不值一提。
魔修的法器法寶自然是靠魔力魔晶運行,魔晶是每處魔修總壇真魔池之中凝結出的和靈石一般物體。
靈石是內含靈氣,魔晶則是魔氣充沛。
同樣按品質分作差不多的等級。
隻不過靈石是天地自然形成,而魔晶則是真魔池孕育。
關於真魔池,修仙世界故老相傳的各種記載也是眾說紛紜。
有說本是一種天材地寶,但被魔物刻意汙染之後,沉入池底,再輔以各種扭曲、惡心甚至沒法描述的陰司之物,經年累月之下,就會形成一方真魔池。
有說根本不是天材地寶,就是魔物本體脫下來的某一部分肢體,輔以之上的那些惡心東西搞出來的。
還有更玄乎的記載,把真魔池的源頭直指域外天魔,這類作者的觀點就是一口咬定魔晶此物,絕不是此界的魔物有能力搞出來的東西,池子裏放的其他東西都是為了掩人耳目,實際上就是域外天魔往池子裏投放了力量的結果。
別看現在的修仙世界全是些虛空都蹦不出去多遠的土坷垃,可記載這些推測的年代說不定修仙世界繁榮著呢,那時的修士對虛空之外的了解遠勝當下,所以才令現在看到這種記載的修士覺得過於玄乎離奇了。
現在的修士都知道飛升上界的傳說,自然也是應該知道此界之外,另有世界的,但長期的修為斷檔,不僅從客觀上切斷了修士與虛空的聯係,基本也從主觀上磨滅了修士對虛空的暢想。
如果說於修士客觀層麵的取舍得失,還可以順藤摸瓜尋求一個真相的話。
那麽於眾生主觀層麵的遷延枉顧,就連仁德宮掌教那種級別,也不敢去刨根問底,隻能是知道了有這麽個事,然後以身作則,盡量做到去影響其他人,慢慢作出改變,也就僅此而已了。
宇宙虛空之中,有些存在,是連意會都不可意會的,更別說言傳了。
五人從背靠夜歌森林的這麵從北至南一路探查至群山山頂之處,都沒有發現異常,甚至連個像樣的地下空間都沒有發現。
於是就在山頂打坐調息,恢複之後,順著山頂部分往位於西方山腳繼續探查。
同樣一無所獲,再次打坐調息之後,飛到了臨近南方的山腳下,準備由南往北再上山頂。
五人全程隻以神識交流,再次來到山頂打坐。
靈氣靈力補充不難,可動用神識之力耗費的精神就不是短時間能夠恢複圓滿的了。
行百裏者半九十,五人顯然知道這個道理,對最後一麵的群山區域,越發不急著探索,而是打著務必恢複到最佳狀態才會繼續行動的主意。
魔修總壇如果不在這裏,高低也不過就是多費一兩日時間,對動輒尚餘上千年壽元的幾人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如果魔修總壇當真就在群山之中的話,最後這麵正朝東方的群山區域之下,定有發現。
飛舟是沿著森林邊緣飛行,最先是到達的是群山正北之處,一番探查,幾人又都靜默無聲,如此情形之下,魔修還真不一定能發現川議的五位修士。
一般放在外麵監視警戒的魔修,也不可能是什麽高階魔修,如果是築基期魔修的話,五位元嬰老怪即便從其頭頂飛過,也不一定能有所察覺。
整整調息了兩天,五人把一切狀態都恢複到了巔峰,這一次,五人更加小心的從山頂往下探索。
還沒到山腰,徐某人便有所發現,並停下來與幾人神識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