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沒有時間感慨,那些用木席圍起來的糧倉才是他們此行的主要目的,當看見糧倉的時候,一群人的眼裏都透著火熱。
“動作要快!找到他們的盆山寨的寨主,直接綁了,還有,盡量不要傷害到婦女和孩童!”
“是!”
“還有婦女和孩子!”鎧有些驚訝,“這不是馬賊的山寨嗎?”他知道,這裏叫做盆山寨。
秦漢眉頭挑了挑,“之前會議的時候你都聽什麽了?這的人都在這生活幾十年了,一開始他們也沒號稱自己的山寨,因為來找茬打地盤的馬賊變多了,他們才占自立為王,割據為寨的。”
“原來這樣!”鎧順便迴憶了下作戰迴憶,自己好像並沒有參加。
那場會議是昨天舉行的,而鎧,一直在廚房燒火吃菜,在後廚幫忙。
“開始吧。”秦漢低聲發出了命令。
黑衣人們有條不紊的向著村子內側跑去,小心翼翼的從各個角落湧入了村莊,摸進了房門。
有節奏的唿嚕聲戛然而止,跟著鼾聲一起停止的,還有酣睡的美夢。
……
遠處,位於村莊後側山坡上,一顆寬大的樹幹後麵,一雙眼睛正靜靜的看著村落發生的一切,也將那群黑衣人的行動通通看在了眼裏。
他的頭上纏繞了一圈泛黃的白布,將頭發和耳朵全部遮擋,整潔的額頭下麵有著濃粗的眉毛,淩厲堅毅的眼神,高聳的鼻梁,如鋒刃般的臉龐刻畫出了清晰的五官,此刻正露出嚴肅的表情。
他的身上披一個米黃色的披風,背上還掛著幾條掛帶,上麵是一個一個小小的布包,也不知道裏麵裝的是些什麽,每一個都不是空的。
上身是一件沒有袖子的貼身短打,將身體的肌肉全部勾勒出來,那腰間纏繞著數條皮帶將滿是袋子的褲子固定在腰上,寬大的褲子被長靴收住,褲子上麵縫著幾個大大的褲兜。
這樣的打扮無論在哪個時代看都閑著有些另類,又與時代有些脫節。
“行動力高,有組織,有紀律……這可不像是馬賊,應該是軍隊的人。”站在樹後的青年喃喃自語,分析著敵情。
他手裏的武器也和穿著一樣另類。
武器上有著長長的槍管,厚重的木托。
如果說是木錘,那木托和槍管中間還有著繁瑣的機關,看起來像更像是繁瑣的機巧造物。
那是火銃!
但人們更喜歡叫它叫火槍!
那是這個看起來不過二十出頭小夥子的父親唯一留給他的遺物。
他的名字,叫百裏守約。
那把火槍過去對準的目標,一直是天上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全都是用來果脯的食物,而現在,槍口對準的是那些喜歡殺戮和掠奪的馬賊。
他以殺戮馬賊為生。
在他的意識裏,這世間的馬賊都應該變成屍體,化為塵埃。
因為那些的馬賊搶走了他唯一的親人,他的弟弟,百裏玄策。
而被帶走的時候,百裏玄策隻有七歲,到現在,已經有十個年頭了。
那些馬賊猙獰的臉,是他這輩子都會刻畫在腦海的畫麵。
他們燒毀了村莊。
他們猙獰著,狂笑著,看著那數百個村民在火焰裏麵掙紮,嘶吼,哀嚎,絕望……
他們,被火燒城了灰燼,最後被風吹散。
而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都是魔族!是這世間不該出現的邪物!
村民們高高豎起的耳朵,無法遮掩的尾巴成了最清晰的標誌。
他們,是魔族。
可村民們沒有犯錯,他們和平凡的人們一樣,隻是聚集在了一起生活。
他們和普通人一樣,吃一樣的東西,種一樣的莊稼,有著喜怒哀樂。
他們會因為孩子的誕生歡笑,也會為親人的逝去悲傷,也會在節日的時候想念家人。
就因為這抹不去的標誌,便把他們當成世間的邪物?
就連沒有道德的馬賊也欲將他們除之後快?
憑什麽?!
魔族,不就是因為人們為了打敗魔種而誕生的嗎!
魔族,不就是當年為了抵禦外敵,而自願犧牲血脈的人們嗎!
結果,我們卻連能生存的地方都沒有嗎?!
為什麽我們要被稱唿為魔族?
為什麽我們要被屠殺?
我們明明就什麽都沒做過!
如果不是父母教育他要仁慈,他槍口對準的絕對不會單單是燒殺搶掠的馬賊山匪。
村子沒了……
家也沒了……
但,弟弟還在……
那些馬賊,當時沒有在他的麵前殺了他的弟弟,而是將他帶走。
暈厥前,他確認是聽到了‘要把他培養成人,才能拿來做儀式’。
從那開始,他便和馬賊山匪結下了不解的深仇。
為了尋找至親,也為了給村民複仇。
於是,他成了馬賊的獵人,山匪的屠夫。他用子彈貫穿了一個又一個狂笑的腦袋。
告訴他們,天道還在!
而五年前,他恰好來到了這裏。那個時候,他的槍裏裝著上上膛的子彈,手裏握著磨好的匕首。
本以為這又是一處燒殺搶掠的馬賊窩點,但當他來到裏麵看到那些泥巴捏的房屋的時候,他知道自己錯了。
這些人,也不過是一些逃避在世事的普通人而已。
和自己當年的村子一樣。
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手上沒有沾染過善良人的血。
他們和記憶裏的村民一樣,隻是想躲在一角,好好生活。
於是,他將槍裏的子彈下膛,匕首歸鞘。
他還和這些村民一起為自己捏了一個土房,在這裏,握著刀的手掌也握過鋤頭,勾動扳機的手指也揉過麵團。
這裏,讓他有了熟悉的歸屬感。
自此以後,無論他去哪,去多久,殺多少人,是否找到弟弟,他最後總會迴來看上一眼,居住一陣。
他喜歡這裏!
於是,他教會了那些村民使用弓箭,讓他們學會了如果保護自己,即使他離開這裏,這些人也能保護這裏。使他們不受到一絲傷害。
但,這裏仍不是家。
母親說過,有親人的地方才能叫家,沒有親人的地方,隻能叫房子。
所以,他要先找到弟弟,再留在這裏。
他曾經規劃過,如果能找到弟弟,就和他在這裏生活。
然後,娶一個不嫌棄他魔族身份,不醜也不美的女子為妻,然後繁衍後代,世世代代躲在這裏,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現在……
有人要打破這份平靜,當看見那五十多道閃爍的黑影時,他知道,他規劃的未來沒有了。
他明白,這裏平靜的生活結束了。
百裏守約眼睛裏透著徹骨的寒光,凝視著那分散的人群。
他對魔族這個身份即憎恨,卻也感激!因為流淌的血液,他有了不同常人的外形,但,也獲得了異於常人的能力。
他能在漆黑的夜晚看清樹葉的紋路,也能在嘈雜的鬧市聽到遠處微弱的喘息!
他是個天生的獵手。
他拿起了那把泛著銀光的火槍,架在了肩膀,用漆黑的槍口對準了遠處的黑衣。
“該死的雜碎!”
砰!
“動作要快!找到他們的盆山寨的寨主,直接綁了,還有,盡量不要傷害到婦女和孩童!”
“是!”
“還有婦女和孩子!”鎧有些驚訝,“這不是馬賊的山寨嗎?”他知道,這裏叫做盆山寨。
秦漢眉頭挑了挑,“之前會議的時候你都聽什麽了?這的人都在這生活幾十年了,一開始他們也沒號稱自己的山寨,因為來找茬打地盤的馬賊變多了,他們才占自立為王,割據為寨的。”
“原來這樣!”鎧順便迴憶了下作戰迴憶,自己好像並沒有參加。
那場會議是昨天舉行的,而鎧,一直在廚房燒火吃菜,在後廚幫忙。
“開始吧。”秦漢低聲發出了命令。
黑衣人們有條不紊的向著村子內側跑去,小心翼翼的從各個角落湧入了村莊,摸進了房門。
有節奏的唿嚕聲戛然而止,跟著鼾聲一起停止的,還有酣睡的美夢。
……
遠處,位於村莊後側山坡上,一顆寬大的樹幹後麵,一雙眼睛正靜靜的看著村落發生的一切,也將那群黑衣人的行動通通看在了眼裏。
他的頭上纏繞了一圈泛黃的白布,將頭發和耳朵全部遮擋,整潔的額頭下麵有著濃粗的眉毛,淩厲堅毅的眼神,高聳的鼻梁,如鋒刃般的臉龐刻畫出了清晰的五官,此刻正露出嚴肅的表情。
他的身上披一個米黃色的披風,背上還掛著幾條掛帶,上麵是一個一個小小的布包,也不知道裏麵裝的是些什麽,每一個都不是空的。
上身是一件沒有袖子的貼身短打,將身體的肌肉全部勾勒出來,那腰間纏繞著數條皮帶將滿是袋子的褲子固定在腰上,寬大的褲子被長靴收住,褲子上麵縫著幾個大大的褲兜。
這樣的打扮無論在哪個時代看都閑著有些另類,又與時代有些脫節。
“行動力高,有組織,有紀律……這可不像是馬賊,應該是軍隊的人。”站在樹後的青年喃喃自語,分析著敵情。
他手裏的武器也和穿著一樣另類。
武器上有著長長的槍管,厚重的木托。
如果說是木錘,那木托和槍管中間還有著繁瑣的機關,看起來像更像是繁瑣的機巧造物。
那是火銃!
但人們更喜歡叫它叫火槍!
那是這個看起來不過二十出頭小夥子的父親唯一留給他的遺物。
他的名字,叫百裏守約。
那把火槍過去對準的目標,一直是天上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全都是用來果脯的食物,而現在,槍口對準的是那些喜歡殺戮和掠奪的馬賊。
他以殺戮馬賊為生。
在他的意識裏,這世間的馬賊都應該變成屍體,化為塵埃。
因為那些的馬賊搶走了他唯一的親人,他的弟弟,百裏玄策。
而被帶走的時候,百裏玄策隻有七歲,到現在,已經有十個年頭了。
那些馬賊猙獰的臉,是他這輩子都會刻畫在腦海的畫麵。
他們燒毀了村莊。
他們猙獰著,狂笑著,看著那數百個村民在火焰裏麵掙紮,嘶吼,哀嚎,絕望……
他們,被火燒城了灰燼,最後被風吹散。
而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都是魔族!是這世間不該出現的邪物!
村民們高高豎起的耳朵,無法遮掩的尾巴成了最清晰的標誌。
他們,是魔族。
可村民們沒有犯錯,他們和平凡的人們一樣,隻是聚集在了一起生活。
他們和普通人一樣,吃一樣的東西,種一樣的莊稼,有著喜怒哀樂。
他們會因為孩子的誕生歡笑,也會為親人的逝去悲傷,也會在節日的時候想念家人。
就因為這抹不去的標誌,便把他們當成世間的邪物?
就連沒有道德的馬賊也欲將他們除之後快?
憑什麽?!
魔族,不就是因為人們為了打敗魔種而誕生的嗎!
魔族,不就是當年為了抵禦外敵,而自願犧牲血脈的人們嗎!
結果,我們卻連能生存的地方都沒有嗎?!
為什麽我們要被稱唿為魔族?
為什麽我們要被屠殺?
我們明明就什麽都沒做過!
如果不是父母教育他要仁慈,他槍口對準的絕對不會單單是燒殺搶掠的馬賊山匪。
村子沒了……
家也沒了……
但,弟弟還在……
那些馬賊,當時沒有在他的麵前殺了他的弟弟,而是將他帶走。
暈厥前,他確認是聽到了‘要把他培養成人,才能拿來做儀式’。
從那開始,他便和馬賊山匪結下了不解的深仇。
為了尋找至親,也為了給村民複仇。
於是,他成了馬賊的獵人,山匪的屠夫。他用子彈貫穿了一個又一個狂笑的腦袋。
告訴他們,天道還在!
而五年前,他恰好來到了這裏。那個時候,他的槍裏裝著上上膛的子彈,手裏握著磨好的匕首。
本以為這又是一處燒殺搶掠的馬賊窩點,但當他來到裏麵看到那些泥巴捏的房屋的時候,他知道自己錯了。
這些人,也不過是一些逃避在世事的普通人而已。
和自己當年的村子一樣。
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手上沒有沾染過善良人的血。
他們和記憶裏的村民一樣,隻是想躲在一角,好好生活。
於是,他將槍裏的子彈下膛,匕首歸鞘。
他還和這些村民一起為自己捏了一個土房,在這裏,握著刀的手掌也握過鋤頭,勾動扳機的手指也揉過麵團。
這裏,讓他有了熟悉的歸屬感。
自此以後,無論他去哪,去多久,殺多少人,是否找到弟弟,他最後總會迴來看上一眼,居住一陣。
他喜歡這裏!
於是,他教會了那些村民使用弓箭,讓他們學會了如果保護自己,即使他離開這裏,這些人也能保護這裏。使他們不受到一絲傷害。
但,這裏仍不是家。
母親說過,有親人的地方才能叫家,沒有親人的地方,隻能叫房子。
所以,他要先找到弟弟,再留在這裏。
他曾經規劃過,如果能找到弟弟,就和他在這裏生活。
然後,娶一個不嫌棄他魔族身份,不醜也不美的女子為妻,然後繁衍後代,世世代代躲在這裏,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現在……
有人要打破這份平靜,當看見那五十多道閃爍的黑影時,他知道,他規劃的未來沒有了。
他明白,這裏平靜的生活結束了。
百裏守約眼睛裏透著徹骨的寒光,凝視著那分散的人群。
他對魔族這個身份即憎恨,卻也感激!因為流淌的血液,他有了不同常人的外形,但,也獲得了異於常人的能力。
他能在漆黑的夜晚看清樹葉的紋路,也能在嘈雜的鬧市聽到遠處微弱的喘息!
他是個天生的獵手。
他拿起了那把泛著銀光的火槍,架在了肩膀,用漆黑的槍口對準了遠處的黑衣。
“該死的雜碎!”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