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生平凡而又充滿傳奇色彩,如果把我一生中所經曆過的事情全部用文字記錄下來,恐怕那將會是一本上百萬字的長篇小說。


    嗬嗬,用小說來形容它並不為過,因為裏麵的事情已經完全超出了人們的想象,絕對不會有人相信那會是真的。但是那些事的確真真切切地發生在我的身上,而且讓我永生難忘。


    如果有人問,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麽,那我會告訴你,它不是閃閃發光的黃金,也不是光彩奪目的珠寶,更不是讓人目空一切的權力。對我來說,寶貴的東西是我這一生中的迴憶。


    如果有人要想用什麽東西來跟我交換這些迴憶,那麽我會告訴他,即使是全世界所有的金銀珠寶擺在我的麵前,我也會不為所動。金錢與權力在我的迴憶中隻是過眼雲煙,甚至不屑一顧。


    或許會有人說我講大話,但是你們在知道我的身份之後,或許就不會那麽想了。


    我使用過的身份有許多,最常用的大約就是海邊釣魚的陌生人,酒館中的一個醉漢,碼頭的一個小工人,或者是凝望著大海的一個手藝並不高明的畫家。這些角色往往會讓人過目就望,或者根本不會留意到有這麽一個人存在,但這正是我想要的。


    如果要說起我的另一個身份,那麽對於所有對財富與冒險感興趣的人來說,那絕對不會是陌生的。


    我的名字叫做米特蘭-卡劉斯-奈恩,有人叫我冒險王,有人叫我航海家,有人叫我海上大富翁,有人叫我海盜之王,更多的人喜歡稱我為米特蘭船長。


    聽到這裏,或許大家心中應該有個數,我所謂的那些迴憶,大部份都跟我在海上的經曆有關。但是請相信,這些也隻是極小的一部份而已。


    說了這麽多廢話,或許大家要覺得有些不耐煩了,因為我還沒有說到一點正題上。但是如果真的要一一跟大家說明的話,那實再需要太長的時間了。如果你有足夠的時間,那到可以隨便找一家小酒館,住上三五個月,讓我慢慢地講給你聽。但是時間不允許,所以我隻能講幾個小故事,幾個足以影響我一生的小插曲。希望在茶餘飯後的空閑中,給你帶去一絲遐想。


    我的出生非常平凡,平凡到你在大街上抓一個人都會比我更有特色。


    每天清晨天不亮,那個被我稱之為母親的人就會把從溫暖的被窩裏揪起來,塞給我一塊又冷又硬的煎餅,然後將我連同那個黑得看不出原色的大木箱子一起丟到大街上。從那時候起,我每天的工作就開始了。就像街上每一個擦皮鞋的童工一樣,走在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期待著某個人把腳伸到我們的麵前,那樣中午的那一片麵包就有著落了,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還可以弄上一杯香噴噴的熱牛奶。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七年,從我六歲開始,一直到我長成了差不多比我父親還高的半大小夥子。


    是的,那一年我十三歲了,“母親”一如繼往地把我從被窩裏揪了出來,但是卻沒有像往常一樣,塞給我塊比石頭還硬的煎餅,而是丟給我一件衣服。


    “穿上它,臭小子。”母親說道:“不要讓船長覺得你太寒酸。”


    “船長?”我捧著手裏這件半舊的襯衣,不解地眨了眨眼睛。這是似乎隻有在過節,或者父親去參加某個宴會的時候才會穿的衣服。雖然它領子上的花邊已經有點綻線了,但父親也一樣視它為最華麗的禮服。


    “不要問那麽多。”母親繼續把其他幾個小家夥,也就是我的弟弟妹妹們也揪了起來,頭也沒迴地對我說道:“趕快把衣服穿好,跟你父親到碼頭去走一趟。”


    “去碼頭幹什麽?”我一麵扣著襯衫的扣子,一麵問道。


    “爸爸要把你賣掉。”最小的弟弟艾特從被窩裏露出一個頭,一本正經地對我說道:“昨天晚上我偷聽到了,要把你賣給一個大胡子船長。那個船長隻有一條腿,一隻眼睛,而且手上拿著一把鋒利的鉤子。”


    “是真的嗎?”我趕緊拉住母親的手,緊張地問道。


    “別聽他胡說八道。”母親甩開我的手,一把將艾特揪了出來,將一件罩衫套到他頭上,然後對我說道:“趕快去吧,你父親等著你呢。”


    我沒有再問下去,因為我看到母親的眼角紅紅的,顯然是哭過了。


    這樣的事情在我所住的貧民窟中實再太常見了。為了養活家裏剩下的人,有些人家不得不把自己的兒女們賣掉,去當別人的童工、女仆,甚至是奴隸。


    我曾經以為,自己不會有那樣的命運,因為我們家在附近來說還算是過得比較富足,至少吃飽飯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我有去賺錢,雖然擦鞋並不見得是什麽賺大錢的職業,但好歹我也不是在家吃閑飯。可是沒想到,為了能讓弟弟妹妹們過得更好,父親終於還是做出這樣的決定了。


    我低著頭,一聲不吭地走到屋外,父親正蹲在門口,一臉焦慮地看著天空。看到我出來,他隻是咳嗽了一聲,二話沒說站起身就朝前走了。


    我跟在父親的身後,不住地看向他的背影。他走得是那樣地急,仿佛狠不得馬上就把我交到對方的手裏一樣。我真的很想問一問父親,他到底把我賣了多少錢,那樣我至少能知道自己的價值。


    但是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出口。


    碼頭到了,一個衣著考究的中年男人正站在一艘大船下,不住地看著自己手裏的懷表。


    “嘿!李先生!不好意思,我來晚了。”父親揮動著胳膊迎了上去,我忍不住仔細地打量起那個中年人來。


    這就是買我的那個船長嗎?好像跟艾特所說的有點出入,至少這家夥不是個大胡子。一身雪白色的長衫襯托著他挺拔的身材,花白的頭發整整齊齊地梳理在腦後,五官看起來有點像東方人,但他的眼睛是藍色的。


    那個李先生皺了皺眉頭,將懷表收了起來,對父親說道:“奈恩,你可不太守時啊,希望你說的那個小家夥不會這樣。啊!你說的就是這個小家夥嗎?好像看起來還沒睡醒的樣子。”


    他那雙爬滿皺紋,但異常有神的眼睛正不住地打量著我,而我也惡狠狠地瞪了迴去。我管他以後會是我的主人還是什麽,反正我的心情十分不爽。


    “唔。”李先生托著下巴說道:“小夥子好像蠻有個性的。”


    “我昨天說的就是他了。”父親彎著腰,滿臉掛笑地把我推到身前,點頭說道:“你別看他瘦,力氣可大著呢,保證能吃苦。”


    “光能吃苦可不行。”李先生用力地在我的肩膀上按了按,笑著說道:“還得有腦子。”他的力氣很大,我突然覺得有一座山壓到了我的肩上,想要掙脫,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識字嗎?”李先生問了我一句,我還了他一雙白眼。


    “先生,您還真是會開玩笑。”父親在我的腦袋上拍了一下,笑著說道:“像我們這樣的貧民,能把孩子養大就已經是老天爺開恩了,哪裏還有錢送他們去學校,那是貴族們才有的待遇。”


    “沒關係。”李先生收迴放在我肩上的手,說道:“以後有時間讓他慢慢學。”


    我一聽愣住了。


    買我的這個家夥到底是什麽來頭,竟然還會讓我學認字?


    看到我那種好奇而又期待的目光,李先生嗬嗬一笑,從懷中摸出一隻錢袋,遞給父親說道:“這是兩百個銀幣,你點一點吧。”


    “不用點,不用點。”父親的臉都快笑爛了,看也沒看就把錢袋塞進了自己的懷裏。


    “我就隻值兩百個銀幣嗎?”我突然小聲地說道。雖然就算我從早到晚不停地擦鞋,一天也隻能弄到十幾個銅板,但我這麽一個大活人,怎麽也不該隻值兩百個銀幣啊。


    “不然你認為應該是多少?”李先生饒有興趣地看著我,笑著說道:“一年兩個金幣,隻怕你們鎮長的薪水也隻有這麽多了吧。”


    “一年?薪水!”我猛地抬起頭,不解地望著李先生,又迴頭看了看父親。不是說把我賣掉了嗎?


    李先生看著我的表情,先是愣了愣,隨即反應過來,大聲笑道:“小家夥,你該不是以為你父親把你賣給我了吧。”


    我低著頭,用力地擰著自己的手指。都是該死的艾特,居然敢騙我。


    告別了父親,我跟著李先生上了那艘名叫“乘風”的大船。直到那時候我才知道,父親其實根本就沒有把我賣掉,而是托人幫兇找了份差事,就是到這艘船上當一名擦洗甲板的小工。正如李先生所說的那樣,一年兩百個銀幣的收入,幾乎和我們鎮上的高級官員們一樣多了。


    當時我並沒有想那麽多,有一份正當職業對於我們這種貧民窟裏出來的年輕人來說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而且隻要不是被賣掉,我就是自由的,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因為我早就想要去看看外麵的世界了。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從我登上“乘風”的那一天起,我的一生就已經被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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