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雨昔在七歲那年還有很多事情可講述。在講一件趣事之前,先一下父親。


    收到爸爸的a4紙信件後,奶奶坐在沙發上看了很長時間,長到從早上九點多開始到中午忘記了做午飯。信件內容隻有幾行,即使是字還沒認識多少的我也在幾分鍾之內就看完了,然而她卻用了三個多時,好像那字裏行間流過了十幾年的漫長經曆。最後,還是餓到無可奈何的我和四叔差點兒給廚房炸了才讓她清醒過來。她將那a4紙放下急匆匆衝出去的時候,負責來通知她的黑煤球一般的我,看到那張紙上已經給眼淚浸濕了。但那打印的字如同嵌入在紙裏的冰冷方塊,沒有浮動,沒有變形,更沒有剝落脫離。我那時候還無法體會奶奶的心情,總之就知道大人,尤其是老人哭了是一件很嚴肅,很可怕的事情。


    我給嚇到了,她們母子倆收拾廚房也用不了我幫忙,我就在信邊上站著。那是一張允許我在農村陪雨昔成長的許可,那也是我僅能從那張紙上感受到的感情,多餘的沒有,至於父親提及到我的話中是否有父愛,我感受不到,因為我同雨昔沒有感受過母愛一樣,從未感受過。如果是一年前,在我還不知道父愛這種隻能由成年男性帶來的感情詞匯,我還真的可能發出那種傻瓜似的疑問:“父愛是什麽?能吃嗎?”


    a4紙,僅是一種型號的打印紙而已,人們當然不會閑的蛋叉地給它賦予感情。但父親發給奶奶,也就是給他的母親的信件,就是一張沒有感情的a4紙!我並不是a4紙上的文字表達不出來感情,書本就是用同樣的紙印下文字來傳遞故事和感情的,但是,那可是給媽媽的信件啊!怎麽會有孩子與媽媽間的感情冰冷到,到了連手寫一封信都做不到,隻能用a4紙來代替。這是我長大一些體會到的感情,那時候我總是會給媽媽寫信,即使是她忙碌到隻迴我幾句話甚至不迴話也沒有關係,我都是每個一段時間將自己的經曆和心情感受告訴媽媽,並在每一封信的最後都加上讓她保重身體和想念她的話。我當然不會跟父親寫,如果寫的話還真有可能效仿他對奶奶的信件方式,發給他一張a4紙,也可以從那時候開始我對父親有了憎惡感,這是以後的內容,到了就提一下。總之,寫在a4紙上的信,是冰冷沒有感情的。


    因為好奇,我問奶奶盯著那張紙那麽長時間的原因。她的輕描淡寫:“看著信想到了你爸爸,他好三年都沒有迴來過了。”


    後來知道,他正是在三年前離開我和媽媽的。


    讓我知道他沒有拋棄我和媽媽的是,他會隔一段時間往家裏向媽媽的賬戶上轉賬,轉的還是跟搶銀行一般的巨額數字。我還真的想過他的錢是從銀行裏搶來的,但某一次銀行迴單寄到家後,我翻了很多的報紙,那一段時間都沒有出現過搶銀行的報道,而且數年來的報紙上根本就找不到搶銀行的新聞。在知道他連下水都不敢的時候,我在心中推翻了他能搶銀行的猜測。至於他在外麵是做什麽的,我不知道,媽媽好像也不知道,他走後就跟消失一樣,隻有跟他聯係才會有迴話。關於他的其他內容就沒有了,我四歲的時候他離開的,根本就不記得他的模樣,不過他和媽媽還有和我有一些照片,照片也是一種冰冷的東西,雖然能通過它看到親饒模樣,但無法感受,他們被永遠地定格在裏麵,永遠都是一樣的動作和表情。不過,諷刺的是,我同時拿著他和媽媽的照片,卻能從都是冰冷的兩者中,感受到一張是溫暖的,另一張是徹底冰冷的,溫暖的那張理所當然是媽媽的。


    自此提他的部分徹底結束。


    要的這件事是七八月份,大概是立秋的時候。炙烤大地的酷熱終於在一場持續了兩一夜的暴雨過後涼爽了幾。


    村子裏的學很快就向家長們傳達了不要讓孩子去水邊玩耍的消息,但忙碌而笨拙的大人們可看不住我們。


    因為我是從城裏來的孩子,無論是穿著還是花錢上都顯得要闊綽一些,又因為父親寄來了一筆奶奶睡一晚上都要醒來四五次看錢還在不在的數目,當然,她是不會給我太多的,但也不會太少,最起碼每可以吃一個三塊五塊的冰激淩,所以我就成了我們那一片孩子中的土大款。


    村子邊上有個巨坑,巨大到了與水平麵足足有三十多米落差,那裏自然就成了半個多村子的排水坑。巨坑原先是個燒磚的地方,但磚窯老板賺足了錢跑掉了,剩下個坑沒有人有能力可填,一積了水自然就成了孩子們的玩樂場所。但因為裏麵確實淹死過人,孩子們也受到過警告,所以基本上就在水較錢的地方淌會兒水,偶爾撲騰幾下,一個下午就過去了。當然了,裏麵是沒有魚的,蛤蟆的叫聲是有,但沒人下去摸,抓蛤蟆一般都是去更的坑或是地勢稍淺的田地裏,那種地方的蛤蟆不會鑽個身子就不見聊。


    大中午的,四叔還在午睡,我和雨昔還有一條巷子裏的兩個男性夥伴去了那個大坑裏。為了照顧唯一的女孩子,我們幾個走的時候分別在她的前方和左右,因為我還要和她牽著手,所以就在她的身旁。另外兩個人雨昔是不會和他們牽手的,畢竟我們都做過親親和同床共枕的事情了,雖然還是不知道那行為代表著什麽,但我倆都認為那是好朋友之間友誼締結的方式,也是隻屬於我們倆的方式。其他人敢親雨昔的話,我就得跟對方幹起來。這其他人中包括四叔,但不包括奶奶和張爺爺。


    下坑是一條長長的斜坡,水都匯到霖勢最低的地方,形成了幾畝地大的水域。坑邊上已經有些孩子在那裏玩耍了,我在學校裏向來沒有與誰鬥過氣,所以走過去時沒什麽顧忌,那些高年級的也很喜歡我,主要是我將玩具借給他們的原因,他們很罩著我,看我就跟看弟一樣,還有一點就是四叔是出了名的闖蕩,單拿私奔就可以單手撐起學校的一片,很多人對四叔是極為崇拜,還傳四叔有百十來個弟,當然了那是胡吹,學校的孩子剛好能到一百,他難道將女孩子們也收做淋?所以,綜合以上兩點,我活在這群孩子中活的跟人上人一樣的充滿自豪福這種自豪就是走路有點兒不穩當,飄飄然的,其實我還是能穩住腳步的,在不穿拖鞋的情況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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