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在興仔的勸說下,一來二去,阿生竟然同意了從他妹妹身上多撈一些的嚐試。


    阿生這次欠賭債四萬多,按以往的規矩,作為中間人,我和興仔我們兩個,可以從中抽到五千。


    我也想早點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份錢,他要是一直不還賭債,我就拿不到。


    既然,他本人都同意了這個辦法,我這個旁觀者,還有什麽理由不同意呢?”


    雷芷蘭聽到這裏已經目瞪口呆,實在是搞不清楚有些的腦袋是怎麽想的,怎麽會合夥外人在坑自家人。


    又不是什麽巨富身價,值得費一番腦力算計,平常的家庭,普通的上班者而已,也值得這樣做嗎?


    “剛開始拿到五萬塊之後,阿生原本就打算收手了。畢竟,他也曉得自己妹妹可能真的拿不出十萬塊錢。”


    “十萬?剛開始你們要的是十萬?”雷芷蘭驚訝的問道。


    鴻仔點點頭,“阿生想就此罷手,興仔不願意,認為既然做了初一,就往十五上逼一逼,說不定真的能夠弄到十萬塊。


    興仔我倆是從小在一起玩到大的發小,阿生才跟我們一起耍了不到兩年而已。


    我當然是要站在興仔這邊,阿生無可奈何隻好同意了我們再逼一逼。


    但是,有些事情是無法控製的。


    逼問了好長時間,一直都沒得到想要的結果,興仔來了火氣,做了一些出格的事。


    在外麵一直觀察著屋內動靜的阿生當然不幹,在外麵不停的敲打木門。


    我們兩個出去之後,沒有問到結果正在火爆性子上的興仔,立馬就跟阿生吵了起來。甚至兩人還動了手,在我的勸解下兩人才冷靜下來。


    過了好長時間,興仔又進了屋子,我看到阿生想要衝進屋子裏阻攔,就在外麵死死的攔著他。


    興仔再進去之後,純粹是為了泄憤,將阿生的妹妹抽的直叫,阿生當時就暴走了。


    我攔都攔不住,隻是在他將要進門的時候,自己突然的停下來了。


    等到興仔再一次出來,阿生拉著他到樹林裏打了一架,兩人誰都沒有占到什麽便宜。


    最後,我們不歡而散。阿生手裏握著五萬多塊錢,也沒有跟我們打招唿,直接去二條街那裏還了賭債。


    第二天,興仔找到阿生想要分一些,但是阿生並沒有這個打算,兩人又大吵了一架。


    快中午的時候,阿生給他妹妹買了一份快餐,讓我們給他妹妹帶過來,然後就放了她。


    可等我們趕到這裏的時候,她妹妹早就不見了蹤影。


    興仔當時就把快餐摔到地上,說,肯定是阿生一個人私自放了他妹妹!


    氣衝衝的便出去找他算賬。


    兩人就在林子裏激烈的爭吵了起來,沒一會兒就又動了手,這次兩人都十分的憤怒。


    興仔認為是阿生私自放走了他的妹妹,說他一聲招唿都不打,完全沒有把我們兩人放在眼裏。


    阿生聽到興仔說妹妹不見了,頓時就急了認為這是興仔搞的鬼!要求興仔立馬把他妹妹的下落說出來。


    到最後,誰也不願聽對方說話,直接拳腳招唿。


    中間廝打的過程中,兩人竟然從高坡上滾落下去。我趕忙跟上去查看,誰知道,在海邊的時候,看到阿生騎在興仔的身上,手裏拿著石頭,就要往他的頭上砸!


    那架勢子,看起來就是要要了興仔的性命,一點也不存在留手的餘地。


    我跟興仔可是發小,要是讓他在我麵前被人砸死,我怎麽迴去,向他的父母,我的叔叔嬸嬸交代?


    想也沒想,就撲過去,將他手裏的石頭奪了下來。


    被他壓在身下的興仔也趁機逃了出來,這時候的興仔似乎是被阿生的舉動激起了兇性。


    在我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撿起一塊石頭,照著阿生的後腦勺就砸了下去。


    就這麽一下,阿生立刻就撲倒在地,毫無動靜。


    我倆以為殺了人,都癱坐在那裏,一動也不敢動。當時真的是嚇傻了,腦子裏一片空白。


    我跟興仔雖然也在街上混,我們一般玩的都是文的,跟那幫打打殺殺的古惑仔可不一樣。平日裏連刀子都不動,哪想到過要殺人!


    我倆就坐在海邊,從中午一直做到晚上,就跟沒魂兒了一樣,也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


    等到天色剛剛黑下來,在地上躺了大半天的阿生竟然坐起來了。


    我當時還以為詐屍了,想大叫張大了嘴,連一點聲音都發不出。


    旁邊的興仔也是被他突然坐起被嚇著了,攥起手裏一直沒有丟下的石頭,衝過去,照著阿生的腦袋,一下一下,就沒停過。


    等我反應過來,攔住他的時候,一切都晚了。


    我當時摸著阿生還溫熱的身體,那簡直,想死的心都有了。這下子好了,真成了殺人犯了。


    可能下午腦子空白的時間太長了,這次五分鍾的時間,我倆就緩了過來,也不像先前那麽害怕了。


    當時的想法就是,什麽都不在乎了。


    迴過神之後,我倆就商量著,把阿生的屍體抬著,一步一步走進海裏,慢慢的推到遠處。


    想著,反正海裏這麽大的地方,一個人弄進去恐怕連個浪花大都沒有,很快就會消失不見。


    人算不如天算,誰知道沒隔多長時間,就被人發現了……”


    總算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不過,知道了之後,楊牧總覺得,這就是狗咬狗一嘴毛,好像都不是好東西。


    本著身為城市領好市民的超高思想覺悟,楊牧特意找來了錄像機,讓鴻仔將事情的前因後果,完完整整的又講了一遍。


    至於極不配合的興仔,在被楊牧收拾了一頓之後,立馬變的老老實實的,不但將謀劃綁架舒寧音的事情說的清清楚楚,連以往他們怎麽合夥在賭桌上坑舒寧生的事情,也痛痛快快的交代了。


    小貨車裏找到的那幾件血衣,正是將舒寧生拋屍的時候,沾染在衣服上的。之後,也沒有及時處理,就胡亂的扔在車裏。


    包括三人當時打鬥的海邊,那顆浸染著暗紅色固體的時候,楊牧都錄到了磁帶裏。


    後麵,將這份磁帶進行了複製,在興仔和鴻仔的衣服裏個塞了一份。


    又給幾家電視台和報社也郵寄了數份,當局那裏也不會少,也有一份。


    郵寄的日期,統一都在幾天之後。


    當然了,少不了在裏麵進行“雌雄大盜”的署名。


    至於,興仔和鴻仔,在楊牧和雷芷蘭的主持下,對他們進行了人權的審判,做了人道主義處理。


    想必,幾天之後,也會有人在海邊發現他們兩個,就如同當時有人發現舒寧生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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