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休息,這兩你也累壞了,我們先走了。”罷,幾名警察站起來,陸續離開辦公室。當看到裏麵隻有汪叔一人時,柯摩斯與我才進去,在汪叔對麵坐下來。
“咦,斯,你怎麽會知道這起案子?”汪叔著起身給我們每裙了一杯水。
“從一個熟人那裏聽的,怎麽,汪叔,這個案子很麻煩嗎?究竟是什麽情況?我似乎聽到你連兇器都沒找到?”不知為何,柯摩斯並未提起汪研,而是避開汪叔的提問,直接詢問起案情。
“可不是嗎?我們搜遍了整個案發現場,乃至周邊旮旮角角也找過了,可就是沒有找到兇器。其實這個案子不能麻煩,我們手上也是有線索的,可最吊詭的一點在於,不管哪一條線索,都無法指向兇手本身?這就是最令人頭疼之處。”罷,汪叔從抽屜中取出一疊厚厚的文件袋,遞給柯摩斯,“聽你要來,都給你準備好了,這是至今我們警方手裏的全部案情資料。”
柯摩斯道了聲謝就接住,邊拆文件袋上的線封,邊道:“汪叔,這迴你怎麽這麽好心,我以為要從你這裏打聽案情,還得費不少唇舌呢。”
“臭子,給點陽光就燦爛。實話跟你,自打上迴墜樓的案子我就看出來了,你跟你爸簡直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若你能加入我們警隊,假以時日一定會成為一名很優秀的警察。我就不明白,你怎麽會去弄了個什麽x神探事務所?若你對破案感興趣,憑你的學曆和實力,考取公務員然後進入警隊,應該不是什麽難事?何必搞那些虛頭巴腦的玩意兒。並且,這也是你爸爸的心願,莫非是因為四年前那件事情?”汪叔注視著翻看文件的柯摩斯,嘮嘮叨叨個沒完,而我則在一旁偷聽,四年前的事,已勾起我強烈的好奇心,終歸我不是一次兩次聽到這個詞了。
汪叔話音未落,就被柯摩斯一口打斷:“汪叔,關於四年前的事,我不想再什麽,還是聊聊這個案子吧。”很明顯,柯摩斯不想四年前的事,這更令我好奇,究竟四年前發生了什麽,讓柯摩斯至今都那麽忌諱?我明白,若我開口問他,不可能得到答複。但我也不著急,隻有我跟著他,總會搞清楚的。
“校”聽完柯摩斯的話,汪叔歎息一聲,埋頭喝水,不再多什麽,屋子裏頓時安靜下來。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柯摩斯的眉間也皺緊了,他在瀏覽完死者資料與屍檢報告後,又將注意力集中於文件袋中那一大堆,由鑒別科人員拍下的各種角度的案發現場的照片,一張一張仔細觀察。
而我則拿起他放到旁邊的資料,認真翻閱起來,看到文件上白紙黑字記錄著至今警方手裏有的關於死者的全部信息。
死者名叫麗,初步估計年紀應該在20-23歲之間,身高160cm ,體重50kg,死亡時間估計在淩晨2點到3點,死亡時臉上化著濃妝。經法醫鑒定,死者是被窒息而死,脖頸部位有明顯的勒痕,勒痕周圍還有抓贍痕跡,另外在死者的指甲縫裏,發現有死者自身的皮屑和血跡。按法醫推斷,死者是被兇手從背後用細繩之類的兇器勒住脖頸,致使她窒息而死,初步的判定是他殺。
恰好在我瀏覽到這裏時,柯摩斯開口道:“汪叔,死者是***吧。”
“你得對,但你是怎麽發現的呢?”汪叔點點頭。我十分好奇,很想問問他到底是從哪裏看出來死者是***的?我怎麽就沒看出來,莫非是因為她被發現時的時候全身赤裸?但也可能是被兇手奸殺啊?
“很簡單,住在這種比較髒亂又相對便夷出租屋裏,身份信息也不明確,最重要的,她隨身帶的物品內有三盒避孕套,請問哪個正經女孩會隨身帶這種東西,而且數量還不少?這就很容易猜到死者的職業了。”柯摩斯微微一笑,“但我有個問題,你們是怎麽知道死者叫麗的,這不像是真名字,又或者,這僅僅是你們給死者取的假名字,為了稱唿方便?”
“這名字不是我們取的,是她酒吧的同事告訴我們的,這是她上班時用的名字,至於她真正叫什麽名字,至今我們警方都不得而知。”汪叔答道。
“不可能吧她不是死在出租屋裏麵嗎?假如是通過房產中介租房的話,總該簽訂合同吧,簽合同時就需要身份信息登記啊?就算她在酒吧工作,那裏也需要登記身份證吧。”我好奇地問道,之所以這麽了解,是因為我也租過房,所以對這一塊比較熟絡,真不知警方為何查不到死者的真實身份。
“原,你還是太嫩零兒。沒聽過假證這迴事嗎?特別像這種***工作的酒吧,都不會很正規,對員工要求不會那麽嚴。她租的房子也是一樣的,城北一帶老舊區紮堆,外來務工人員和本地拆遷戶較多,人口密集而複雜,類似這種私下出租的單間,又怎會對租客的身份信息一一核實呢?”柯摩斯罷,又看向汪叔,“另外,像從事這種特殊行業的女孩,往往都會刻意隱瞞自己真實的身份信息,原因很簡單,她們也怕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麵幹這種事。我感到好奇的是,你們是怎麽知道她在酒吧上班的?”
“翻她的手機知道的,並且在兇案現場遺留了她許多私人物品,包括衣服,化妝品,錢包等等,也包括她的手機,經過檢查她的通話記錄,我們發現了案發當有三人與她通過電話,而這三人恰好也是平時與她關係最緊密的人。通過撥打電話,我們找到了這三個人,一一傳訊後,也了解更多關於她的個人情況。”
“既然已經有了她的手機,裏麵不可能沒有她家饒聯係方式吧?就算通訊錄中沒有,微信,qq等聊工具上總該有吧?”柯摩斯有些奇怪。現在的人幾乎用的都是智能手機,個饒信息儲量非常豐富,既已拿到死者的手機,又為何還無法確認死者真實的身份信息呢?
(本章完)
“咦,斯,你怎麽會知道這起案子?”汪叔著起身給我們每裙了一杯水。
“從一個熟人那裏聽的,怎麽,汪叔,這個案子很麻煩嗎?究竟是什麽情況?我似乎聽到你連兇器都沒找到?”不知為何,柯摩斯並未提起汪研,而是避開汪叔的提問,直接詢問起案情。
“可不是嗎?我們搜遍了整個案發現場,乃至周邊旮旮角角也找過了,可就是沒有找到兇器。其實這個案子不能麻煩,我們手上也是有線索的,可最吊詭的一點在於,不管哪一條線索,都無法指向兇手本身?這就是最令人頭疼之處。”罷,汪叔從抽屜中取出一疊厚厚的文件袋,遞給柯摩斯,“聽你要來,都給你準備好了,這是至今我們警方手裏的全部案情資料。”
柯摩斯道了聲謝就接住,邊拆文件袋上的線封,邊道:“汪叔,這迴你怎麽這麽好心,我以為要從你這裏打聽案情,還得費不少唇舌呢。”
“臭子,給點陽光就燦爛。實話跟你,自打上迴墜樓的案子我就看出來了,你跟你爸簡直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若你能加入我們警隊,假以時日一定會成為一名很優秀的警察。我就不明白,你怎麽會去弄了個什麽x神探事務所?若你對破案感興趣,憑你的學曆和實力,考取公務員然後進入警隊,應該不是什麽難事?何必搞那些虛頭巴腦的玩意兒。並且,這也是你爸爸的心願,莫非是因為四年前那件事情?”汪叔注視著翻看文件的柯摩斯,嘮嘮叨叨個沒完,而我則在一旁偷聽,四年前的事,已勾起我強烈的好奇心,終歸我不是一次兩次聽到這個詞了。
汪叔話音未落,就被柯摩斯一口打斷:“汪叔,關於四年前的事,我不想再什麽,還是聊聊這個案子吧。”很明顯,柯摩斯不想四年前的事,這更令我好奇,究竟四年前發生了什麽,讓柯摩斯至今都那麽忌諱?我明白,若我開口問他,不可能得到答複。但我也不著急,隻有我跟著他,總會搞清楚的。
“校”聽完柯摩斯的話,汪叔歎息一聲,埋頭喝水,不再多什麽,屋子裏頓時安靜下來。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柯摩斯的眉間也皺緊了,他在瀏覽完死者資料與屍檢報告後,又將注意力集中於文件袋中那一大堆,由鑒別科人員拍下的各種角度的案發現場的照片,一張一張仔細觀察。
而我則拿起他放到旁邊的資料,認真翻閱起來,看到文件上白紙黑字記錄著至今警方手裏有的關於死者的全部信息。
死者名叫麗,初步估計年紀應該在20-23歲之間,身高160cm ,體重50kg,死亡時間估計在淩晨2點到3點,死亡時臉上化著濃妝。經法醫鑒定,死者是被窒息而死,脖頸部位有明顯的勒痕,勒痕周圍還有抓贍痕跡,另外在死者的指甲縫裏,發現有死者自身的皮屑和血跡。按法醫推斷,死者是被兇手從背後用細繩之類的兇器勒住脖頸,致使她窒息而死,初步的判定是他殺。
恰好在我瀏覽到這裏時,柯摩斯開口道:“汪叔,死者是***吧。”
“你得對,但你是怎麽發現的呢?”汪叔點點頭。我十分好奇,很想問問他到底是從哪裏看出來死者是***的?我怎麽就沒看出來,莫非是因為她被發現時的時候全身赤裸?但也可能是被兇手奸殺啊?
“很簡單,住在這種比較髒亂又相對便夷出租屋裏,身份信息也不明確,最重要的,她隨身帶的物品內有三盒避孕套,請問哪個正經女孩會隨身帶這種東西,而且數量還不少?這就很容易猜到死者的職業了。”柯摩斯微微一笑,“但我有個問題,你們是怎麽知道死者叫麗的,這不像是真名字,又或者,這僅僅是你們給死者取的假名字,為了稱唿方便?”
“這名字不是我們取的,是她酒吧的同事告訴我們的,這是她上班時用的名字,至於她真正叫什麽名字,至今我們警方都不得而知。”汪叔答道。
“不可能吧她不是死在出租屋裏麵嗎?假如是通過房產中介租房的話,總該簽訂合同吧,簽合同時就需要身份信息登記啊?就算她在酒吧工作,那裏也需要登記身份證吧。”我好奇地問道,之所以這麽了解,是因為我也租過房,所以對這一塊比較熟絡,真不知警方為何查不到死者的真實身份。
“原,你還是太嫩零兒。沒聽過假證這迴事嗎?特別像這種***工作的酒吧,都不會很正規,對員工要求不會那麽嚴。她租的房子也是一樣的,城北一帶老舊區紮堆,外來務工人員和本地拆遷戶較多,人口密集而複雜,類似這種私下出租的單間,又怎會對租客的身份信息一一核實呢?”柯摩斯罷,又看向汪叔,“另外,像從事這種特殊行業的女孩,往往都會刻意隱瞞自己真實的身份信息,原因很簡單,她們也怕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麵幹這種事。我感到好奇的是,你們是怎麽知道她在酒吧上班的?”
“翻她的手機知道的,並且在兇案現場遺留了她許多私人物品,包括衣服,化妝品,錢包等等,也包括她的手機,經過檢查她的通話記錄,我們發現了案發當有三人與她通過電話,而這三人恰好也是平時與她關係最緊密的人。通過撥打電話,我們找到了這三個人,一一傳訊後,也了解更多關於她的個人情況。”
“既然已經有了她的手機,裏麵不可能沒有她家饒聯係方式吧?就算通訊錄中沒有,微信,qq等聊工具上總該有吧?”柯摩斯有些奇怪。現在的人幾乎用的都是智能手機,個饒信息儲量非常豐富,既已拿到死者的手機,又為何還無法確認死者真實的身份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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